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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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

以下是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原则: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签订条件:员工入职前,公司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 基本信息:包括员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以及公司的名称、地址等。

2. 工作内容:明确员工的职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 劳动报酬:包括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以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5. 社会保险和福利:明确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和金额,以及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6.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公司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条件。

7.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8.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规定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以及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情形和程序。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1. 履行监督:公司应监督员工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3. 争议解决:规定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变更条件:在合同期限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2. 变更程序:变更合同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协商、书面确认等。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条件:包括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形。

2. 解除程序:公司或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 终止条件:合同期满、员工退休、公司解散等情形下,合同自然终止。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用工操作,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地址、劳动者姓名、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劳动开始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有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同意。

4. 劳动合同应当保留工资奖金发放凭证。

三、合同履行1.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用具和劳动保护措施。

2. 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向劳动者核发工资,并在工资支付时提供工资单。

3. 劳动合同实行双方共同解除,解除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录入和保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有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系统。

四、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订,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解除合同。

2. 劳动者自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3.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另一方解除合同。

4.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的条件终止,解除合同。

五、合同处理1. 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补偿金等。

2. 用工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解除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3.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者,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4. 用工单位将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以上的解除通知,支付解除补偿金,经劳动者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释义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

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文件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无论其工作性质和岗位。

第三条原则1. 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公平原则:劳动合同内容应公平合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3.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4. 诚信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不得欺诈、胁迫对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1.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 合同文本由公司统一制定,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五条签订程序1. 员工入职前,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其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并就合同内容进行说明。

2. 员工阅读合同后,与公司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3. 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六条工作内容1. 员工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2.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员工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2.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八条劳动报酬1. 员工工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员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九条保险福利待遇1.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条变更1. 劳动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解除1.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公平公正。

(三)协商一致原则: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四)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各自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与备案第四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进行如下工作:(一)员工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

(二)公司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员工符合录用条件。

(三)公司制定劳动合同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将劳动合同文本报相关部门备案,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第六条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第七条员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第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二)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三)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或提供劳动条件;(二)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以下情形:(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四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向员工提供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说明书等资料,确保员工了解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员工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 公司对员工进行面试、体检,确定录用;3. 双方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4.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期限;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 劳动报酬;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 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7. 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8.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9. 违约责任;10.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劳动合同:1.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发生变更;2.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发生变更;3. 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发生变更;4. 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应遵循以下规定:1.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法律依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雷去规。

2.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员工等。

3.劳动合同签订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平等自愿签订。

(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内容。

(3)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

经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一方当事人要求续订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变更、终止(1)劳动合同变更: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劳动合同的以下事项变更劳动合同:a.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标准;b.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c.劳动报酬;d.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e.工作地点;f.其他变更事项。

变更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因以下原因终止:a.双方协商一致;b.劳动合同期满;c.工作任务完成后;d.离职申请;e.解除劳动合同;f.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备案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并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6.执法监督公司应当积极落实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保障员工劳动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相关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2023年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2.1 公司在招聘时应当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确保劳动合同签订前双方均已了解并达成共识。

2.2 员工入职后,须填写《员工个人基本情况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公司将核对其真实性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2.3 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3.1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2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4.1 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被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2)员工因病或意外事故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从事原工作的;(3)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严重违纪的;(4)公司因经营需要发生变更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裁减人员的。

4.2 《劳动合同》解除前,双方应当互相协商,如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机构等渠道协商解决。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终止5.1 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到期后未续签的;(2)员工因累计工龄、年龄或者特殊工种等条件退休的;(3)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5.2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同时必须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由及原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机构等。

3、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及法律解决方案:(1)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可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机构等渠道协商解决。

(2)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机构等渠道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最新7篇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最新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这次牛牛范文为您整理了7篇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员工劳动合同篇一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时,沪上国有企业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记者昨天获悉,市国资委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

由此,国企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要以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为主,逐步减少非“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比例。

优秀高技能劳务派遣员工还将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并享受正常的晋职晋级。

在一些用工不规范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并没有遵循《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要求。

为此,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将在这方面进行尝试。

指导意见就指出,企业要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

不仅如此,还明确要求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应以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为主,逐步减少非“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比例,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企还要制定吸纳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制度。

其中,符合企业用人要求的优秀高技能劳务派遣员工,要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并予以正常的晋职、晋级,增强他们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

在这方面,市国资委要求企业集团将有关制度与计划报主管部门备案。

统一规范薪酬分配制度同工不同酬现象,是上海展开劳务派遣用工调研中发现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为此,市国资委表示,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将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动合同制员工纳入同一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体系,破除工资分配中的“二元”结构。

同时,要按照企业的特点,综合考虑岗位、资历、学历、技能和绩效等因素,建立企业员工正常工资调整机制,并纳入集体协商的范围。

企业还要重视改善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要将其纳入集体协商内容。

在劳动保护方面,要以人为本,一视同仁,为企业员工提供同等的、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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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

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

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线予以封闭,不得留有空白处。

岗位聘任书中约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各用人单位(部门)对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选拔聘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奖惩条例、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职位说明书、聘任书等应为劳
动合同附件。

劳动合同附件应按文件名称据实填写。

用人单位(部门)要求员工阅读学习上述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乙方已知悉并认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劳动合同附件。

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服务协议。

对公司支付专项培训经费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在培训前与其签订不少于二年的服务期培训服务协议。

培训协议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培训服务协议应明确培训费包括的具体项目和违约赔偿计算办法。

服务期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保密协议。

对掌握经营、管理、技术等保密信息的员工,在其从事该工作第一个工作日前,应与其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相关保守用人单位经营生产、技术等秘密的内容。

(三)竞业禁止协议。

对在经营、管理、技术重要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应在其入职或工作岗位变动时约定离职竞业禁止内容和期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应约定竞业禁止补偿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约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时此合同生效”。

(四)其他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因工作(生产)需要,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等发生变动,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部门)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应明确变更劳动合同的提出方。

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申请签名应手签并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无效。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部门)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员工未做出答复的按续签劳动合同办理,并办理续订手续;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而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的,应由员工出具书面申请,签名并加盖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职工在试用期间提出而又必须给予休假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向员工发放试用期中止通知书,保证用人单位(部门)对员工试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应对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工作绩效进行认真考评,应根据考评成绩慎重研究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在试用期内提出,避免在试用期过后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员工符合国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员工)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制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本人。

需提前30日下达通知书告知本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送达员工本人签收,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通知书上签字。

事前了解当事人有拒绝签字倾向的,应事前安排公证人员一同到场,并由公证人员出具送达证明。

无法当面送达本人时,应采用报纸公告等形式送达。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医疗期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至上述期满。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履行担负的岗位职责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及时下达《过失警示告知书》,警示并督促职工改进工作。

经警示无效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解除其劳动合同。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部门)要及时下达《员工违纪警告通知书》送达本人并签认,进行教育警告。

经教育无效的,用人单位(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注明提交日期,本人应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上
签名,加盖右手食指指纹。

员工以口头、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无效。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动议方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动议,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中应将这一事实予以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用人单位(部门)在办理完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将员工档案材料交与本人,并签收确认。

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公司办公室保存备查。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企业、职工的利益。

用人单位要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法办事,避免劳动争议。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部门)应严格劳动合同签订纪律,设立过错追究制度,严格禁止随意用工,禁止或防范员工不与用人单位(部门)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部门)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部门)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部门)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管理劳动合同。

公司办公室应建立劳动合同管理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回执、存根、申请等文件应当长期妥善保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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