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规范员工劳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特订立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签订与更改1.员工入职时,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员工姓名、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试用期、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
2.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采取书面形式,员工需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并留存公司备查。
3.劳动合同中如有更改,双方应在发生更改的情况下及时协商并签署增补协议。
4.双方全都同意停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保管公司应建立员工档案,妥当保管员工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
具体管理方法如下:1.针对新入职员工,公司应按规定归档并妥当保管其劳动合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料子。
2.公司需建立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保护员工信息安全。
3.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及完整性。
4.劳动合同到期、停止或解除时,公司应及时归档,并在劳动合同存档3年以上的时间内予以保管。
第五条试用期管理1.公司对新员工设立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出三个月。
具体试用期时间依据员工岗位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
2.试用期内,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试用期结束,公司应进行试用期评估,并依据员工工作情况决议是否转正。
第六条劳动合同解除与停止1.显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失去或者不具备从事劳动所需的身体条件;–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本领或者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员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情节严重;–公司面对经济困难等正当理由。
2.公司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劳动法规的规定,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义务。
3.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用工操作,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地址、劳动者姓名、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劳动开始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有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同意。
4. 劳动合同应当保留工资奖金发放凭证。
三、合同履行1.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用具和劳动保护措施。
2. 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向劳动者核发工资,并在工资支付时提供工资单。
3. 劳动合同实行双方共同解除,解除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录入和保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有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系统。
四、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订,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解除合同。
2. 劳动者自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3.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另一方解除合同。
4.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的条件终止,解除合同。
五、合同处理1. 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补偿金等。
2. 用工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解除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3.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者,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4. 用工单位将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以上的解除通知,支付解除补偿金,经劳动者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同时致力于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在职员工、新招收、调入及统一分配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本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原则公司和全体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下建立劳动关系。
公司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和员工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暨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集团行政人力中心、各分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及信息技术公司的行政人事部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合同期限规定及签订1、本公司基层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至3年半,经理级以上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至5年半(签订合同以每半年终止日为期限在签订时不超规定年限)。
2、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统一为五年;续签劳动合同两次后,第三次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终止月、日规定如下:3.1、每年1月---6月以前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终止日为三年后的6月30日为准。
3.2、每年7月---12月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终止日为三年后的12月31日为准。
第六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80%的工资发放,根据公司规定新员工考核通过方可转正。
试用期一般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另行执行。
第七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与乙方平等协商安排工作岗位统一约定为:XX部门,工作地点统一约定为:XX市。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员工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法律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依据。
为了有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可执行性,制定和实施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合同签订与备案1.合同签订程序(1)雇主应当与拟聘用的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签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禁止强制劳动和违法解雇行为。
(3)合同签订应当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合理。
2.合同备案(1)雇主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备案材料包括合同文本、员工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文件。
(3)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三、合同内容与变更1.合同内容(1)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雇主名称、员工姓名、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2)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休假制度等具体条款。
(3)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纪律、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
2.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合同变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3)合同变更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合同解除与终止1.合同解除(1)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自动解除合同。
(2)协商解除: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解除通知: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通知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确定。
2.合同终止(1)合同终止原因:合同终止原因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员工辞职、双方解除合同、合同违约等。
(2)终止通知: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通知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确定。
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保护,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订立本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工作。
企业全部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或规避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属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企业授权,不得擅自进行修改、解释或打印发行。
第二章用工原则第四条:企业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用工原则。
用工程序合法、透亮,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五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员工进行性别、年龄、民族、宗教、婚姻情形等鄙视。
第六条:企业用工应符合以下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定用工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
2.公平竞争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内部介绍等方式进行人才选拔,真实查验证人员的本领和背景,确保竞争公正。
3.敏捷用工原则: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形和用工合同的内容,调整用工方式和人员结构,提高用工效率和敏捷性。
4.先进技术原则:鼓舞和培养员工的技术本领和创新意识,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企业采取面试、试用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和录用。
第八条:招聘程序包含发布招聘需求、收集简历、筛选简历、面试、体检等环节。
招聘环节中不得有任何鄙视性要求。
第九条:录用程序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等。
员工应供应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料子。
第十条:录用后,企业应明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方等,确保员工明确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企业应及时向员工供应入职引导,包含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职业道德要求等,确保员工能够熟识并遵守。
第十二条:试用期为新员工与企业相互了解、适应和磨合的过渡期。
试用期不得超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企业应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试用期满后,经企业考核合格的员工,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约束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确立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劳动法》、《员工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事宜。
三、合同签订1.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内容应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合同期限等内容。
2.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经双方盖章或签名确认。
3. 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充分沟通和了解,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明确性。
四、合同变更1.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盖章或签名确认。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1. 劳动合同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协商一致的原则解除。
2. 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履行相关解除手续。
3. 合同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双方应履行相关的终止手续。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如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七、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日期由公司另行规定。
以上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供公司及员工参考和遵守。
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细则

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细则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规范单位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第二条员工应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休假第四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员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是08:00——11:0013:00——17:00第六条员工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的假日和法定假日如下:(1)假日是每周的星期六、星期天。
(2)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第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年薪: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年薪为5天。
已经十年不到二十年的,年薪是十天。
已经20年了,年薪是15天。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时的年薪:1.员工依法享受寒假和暑假,假期天数比年假天数多。
2.员工休假累计20天以上,公司不按规定扣除工资。
3.累计工作不到1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4.累计工作不足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2)结婚假期:员工本人结婚,可休结婚假,假期不得超过7天。
晚婚(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的奖金增加是7天。
假期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
(3)丧假: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妻子死亡可以请丧假,休假不得超过5天。
在国外奔走的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期,路程假期不是事件假期。
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
多胞胎出生的,每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四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向员工提供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说明书等资料,确保员工了解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员工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 公司对员工进行面试、体检,确定录用;3. 双方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4.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期限;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 劳动报酬;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 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7. 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8.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9. 违约责任;10.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劳动合同:1.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发生变更;2.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发生变更;3. 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发生变更;4. 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应遵循以下规定:1.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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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发布日期:2014-5-15 实施日期:2014-5-15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依法与(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2、实习人员等部分非劳动用工关系人员的劳务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1、办公室依法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解释工作。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本制度进行讨论、通过。
3、各部门依照本制度规定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履行各自应有的职责。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续签规定1、凡进入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公司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须年满16周岁,且具备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能力。
3、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严格审核劳动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包括法定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
不得录用16周岁以下的劳动者,如录用16—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不得安排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岗位或危险性岗位,并应当对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应如实说明本人的真实情况。
4、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种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不得变相收取财物。
5、除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外,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如无法提供,则要求其书面说明自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附件1)。
不得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自确定录用之日公司应向劳动者发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2)和《录用通知书》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劳动者应按《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亲自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与劳动者均有义务要求对方最迟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7、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须将录用条件(附件3)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要求其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录用条件应客观具体、可操作性强。
8、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本人亲自签订,不宜采用通过邮件发放或由劳动者带回签名后再上交等易导致他人代签的做法。
严禁任何人替劳动者代为签订劳动合同。
9、签订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劳动合同管理人员须仔细审核填写完毕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起止时间、试用期、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员工签名、签约日期等信息。
一旦有误,须重新签订。
10、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公司应制作劳动合同文本发放签收表并要求劳动者亲自签名确认,严禁代签。
同时妥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11、劳动合同期限首签一般为三年,也可与劳动者协商后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如果超过三年应报公司审批。
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具体期限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2、试用期满前十五日,公司应依据录用条件组织试用期考核,填写《试用期考核表》(附件4)并按《业务程序》规定进行操作。
13、公司与员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或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续签劳动合同时,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公司应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四十五天内组织续签劳动合同的考核工作,由员工本人及其所在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考评表》(附件5),所在部门需填写《续签劳动合同考评汇总表》(附件6),并按《业务程序》规定进行操作。
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员工发放《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7),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续签工作。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规定1、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除国家法律允许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附件8),双方各执一份。
变更部分条款的劳动合同,未作变更的条款仍然有效。
3、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
4、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发生劳动合同变更情形的,公司应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时,公司发出的调动通知书或调令经员工签字确认后,(岗位变动表)可以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依据。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规定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立即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9)。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3、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本人签收,或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EMS快递方式邮寄至员工在劳动合同上填写的送达地址,且在EMS上的“内件品名”中标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后二十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立即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本人签收,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4、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做好被解约员工相关违纪、失职、欺诈、犯罪、双重劳动关系、考核不合格、培训换岗、病假证明等证据的收集工作,并妥善保存。
5、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并由工会签字后存档。
工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
公司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6、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在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7、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员工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应提前三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附件1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解除日期前二十天内(试用期两天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
9、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应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附件12)。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员工,一份由员工签收后公司留存。
10、劳动合同到期并且未续签的,即依法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应提前三十日向员工发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13)并要求员工签收或以EMS形式邮寄送达,员工应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后,公司应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14)。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员工,一份由员工签收后公司留存。
1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公司应在十五日内将员工人事档案转移到(当地人事局)员工提供的人事档案转移地址。
如员工未及时提供人事档案转移地址的,则转至员工的户口所在地。
第三章业务程序一、劳动合同管理流程1、签订劳动合同: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录用工作,公司审批同意录用后,办公室应在发放《录用通知书》的同时发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员工应在《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亲自签订劳动合同。
2、信息审核与导入:劳动合同签订完毕,办公室负责审核劳动合同文本填写信息,如有错误,应立即组织重新签订。
审核完毕后办理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编号、信息导入EHR系统等事项。
合同编号规则为“公司简称+年份编号+顺序编号”,如“武汉恒枫饮料08001”。
3、劳动合同文本移交:劳动合同文本有关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移交员工部门,由部门负责交付员工本人一份,一份公司存档。
4、试用期考核:办公室应在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内组织试用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审批。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有关信息发生变动时,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变更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签订手续,并将《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份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6、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办公室应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公司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由员工签收。
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除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外,办公室提前三十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付员工本人并要求其签收。
在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均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员工本人,一份由员工签收后由公司留存。
7、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每季度进行一次。
办公室须提前四十五天组织劳动合同续签的考核工作,发出续签劳动合同考核通知。
各部门应将《续签劳动合同考核表》发至员工本人,并在十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续签考核工作,并将《续签劳动合同考核汇总表》报办公室汇总报公司审批。
公司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提前三十五日将《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发至各部门车间,由各部门提前三十日交给员工本人并要求其签收,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续签工作。
8、终止劳动合同:对公司或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办公室应提前三十五日发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至员工所在单位,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提前三十日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付员工本人并要求其签收。
在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向员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员工本人,一份由员工签收后由公司留存。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办公室应在十五日内将员工人事档案转出,同时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资料取出后另行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第四章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一、员工责任1、员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2、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的各项文件资料如有不实或其他欺诈行为,公司可依法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3、员工试用期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4、员工未按照《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及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视为员工不同意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录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自行终止;5、员工未按照《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及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及离职手续,公司有权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6、员工不提供人事档案转移地址致使公司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责任自负;7、员工代替别人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8、员工有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