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水利安全三类人员判断题

1、拆除工程开工前,先对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结构强度进行全面详细调查,制定相应的施工步骤。
(×)2、拆除工程开工前,先对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结构强度进行全面详细调查,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闸门吊装作业时,构件下面不得站人,当部件接近结合物时方不允许戴手套用手扶正。
(×)4、吊装作业时,构件下面不得站人,当部件接近结合物时方允许戴手套用手扶正;所吊构件没有落放平稳和采取加固措施前,不得随意摘除吊钩。
(√)5、闸门入槽下落时,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门槽底槛范围内或在下面穿行,禁止在立起的闸门上徒手攀登。
(√)6、油漆等涂料应放置在干燥处,防止挥发。
(×)7、油漆存放场所应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
8、发电机、电动机安装过程中,修凿砼时,应戴防护眼镜,戴手套握锤柄。
(×)9、发电机、电动机安装过程中,修凿砼时,应戴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握锤柄。
(√)10、使用手电钻,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斜孔应防止滑钻,运转时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11、使用手电钻,应先接触工件后启动,钻斜孔应防止滑钻,运转时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12、在储存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注意日常检查、维护,防止因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而引发火灾。
(√)13、电焊、气割作业周围及下方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进行焊割。
(√)1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计划,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时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实际培训情况、人员持证情况作为必查内容。
(×)15、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培训放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第三条带班领导每日轮流带班,项目经理部综合科应排出轮流带班表在项目办公区的宣传栏公示,项目负责人根据每月度带班计划轮流带班,认真填写带班记录。
第四条带班生产方式:现场巡视检查和蹲点带班生产。
当日带班领导巡视检查后,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合同段首件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
第五条现场带班工作职责一、检查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职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架桥机等特种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
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扬尘等落实情况。
五、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
第六条带班工作要求一、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二、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三、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四、认真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五、对班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班组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及监督行为检查情况表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项目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治安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及落实巡查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动火审批情况;生活办公区临时用电情况,生活区大功率设备使用情况;临时板房材质及搭设、验收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照片等。
2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验收等情况;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情况。(查阅施工方案、论证资料、验收记录等。)
3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教育情况
“三类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查阅“A”“B”“C”证有效性;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有效性及人证合一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考核资料等。)
现场检查其他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签名
时间
签收人:
9
季节性气候安全管理措施
是否制订季节性气候施工安全工作措施,山区、山边施工营地合理选址和布局情况,地质隐患排查情况,现场是否准备应对防汛、防强对流天气等应急队伍及物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照片等。
10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市政工程填写)
工程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地下暗挖、顶管施工作业及有毒有害气体检监测情况。
6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查阅设备告知、检测、登记资料及使用保养记录。)
7
环境综合提升工程落实情况
落实环境整理专项资金情况,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围蔽施工、洗车设施设置、车辆冲洗、堆土覆盖、晒水降尘、主要道路硬底化、建筑余泥垃圾密闭运输等情况。(对照现场是否按清建【2013】108号文件要求设置)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一、引言建筑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问题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和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建筑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员等。
本文旨在对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管理提供参考。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持证上岗人员比例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范围内持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员证书的人数分别为310万、160万和80万人。
对于施工单位和企业而言,持证上岗人员构成了其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
2.持证上岗人员供需情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对持证上岗人员的需求越来越高。
但是,在不同地区和岗位有着不同的供求关系。
一些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由于其建筑业发展较快,持证上岗人员供不应求,而在较为落后的地区,则可能存在证书闲置现象。
三、持证上岗岗位分析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又称注册建造师),是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督的关键人员,属于建筑业从业人员中最为重要的一类。
有关规定要求,在建筑类工程项目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参与全过程,并且必须出现在工地现场上,才能有效承担起工程质量的监管和质量问题的处理。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持证上岗是非常重要的。
2.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拥有相关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如工程师、技师、设计师等。
他们在建设工程中担当重要工作职责,如工程设计和质量检验等。
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持证上岗也是必不可少的。
3.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员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交〔2009〕243号各有关单位:为强化本市建设工程项目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治理,持续提升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周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治理规定》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治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工种本通知适用范畴为:在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电工、建筑施工脚手架(一般脚手架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桩工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工、建筑焊割(操作)工的工种。
凡未列入上述工种范畴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其办证或换发证事宜按原规定执行。
二、组织治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本市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治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治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治理和理论技能考核工作,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和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考核机构,以下简称“市建设行业考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各区县建设行政治理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实施监管。
三、领证对象(一)申请领证。
凡属于本通知适用工种的本市特种作业人员,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阻碍从事施工现场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又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应工种应知应会考试,经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盖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专用印章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操作资格证书》)。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的通知(doc 7页)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的通知(doc 7页)...../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09〕243号各有关单位:为强化本市建设工程项目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和周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工种本通知适用范围为:在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电工、建筑施工脚手架(普通脚手架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桩工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工、建筑焊割(操作)工的工种。
凡未列入上述工种范围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其办证或换发证事宜按原规定执行。
二、组织管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本市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和理论技能考核工作,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和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考核机构,以下简称“市建设行业考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实施监管。
三、领证对象(一)申请领证。
凡属于本通知适用工种的本市特种作业人员,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施工现场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又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应工种应知应会考试,经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盖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专用印章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操作资格证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要求作业人员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才能上岗工作的制度。
这种制度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
特种作业是指需要特殊技能或经验的高风险作业,例如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
这些作业往往涉及到的风险较高,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要求他们拥有专门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证书是由相关主管部门承认的,通过培训和考试后颁发给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
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被认为具备了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并安全地进行特种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核实作业人员的证书有效性,并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同时,这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通过严格的持证上岗制度,能够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降低相应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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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联系单--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010

监理⼯作联系单--关于开展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010监理⼯作联系单⼯程名称:宝能·托斯卡纳 GD2202017--010 致:深圳市建业建筑⼯程有限公司(宝能·托斯卡纳项⽬部)等所有施⼯单位事由:关于开展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容:为进⼀步规范我项⽬建筑施⼯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总包、分包企业履⾏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证上岗安全隐患,现根据住建部《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以及《⼴东省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管理实施细则》(粤建安字[2008]85号)等相关⽂件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监理部决定会同业主开展⼀次建筑施⼯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检查对象深圳市建业建筑⼯程有限公司(含其分包单位)、深圳市宏业基基础⼯程有限公司、⼴东永盛建设⼯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刚家居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佑环境⼯程有限公司、⼴东深华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华达环境艺术⼯程有限公司、阳江市建安集团第⼆建筑⼯程有限公司等所有施⼯单位。
⼆、检查内容1、建筑电⼯2、建筑架⼦⼯3、塔式起重机司机4、建筑起重司索⼯、信号⼯5、施⼯升降机司机6、物料提升机司机7、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8、施⼯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9、⾼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10、建筑焊⼯(电焊、⽓焊、切割)11、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12、施⼯升降机安装质量检测⼯13、桩机操作⼯14、建筑混凝⼟泵操作⼯15、建筑施⼯现场内机动车司机三、检查安排2014年6⽉28⾄7⽉30⽇,整个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
1、企业⾃查⾃纠阶段(6⽉28⽇~7⽉18⽇)。
各施⼯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查⾃纠⼯作,施⼯单位项⽬部(含分包)⾃查整改情况经总包安全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7⽉18⽇前报监理部,并在现场留存⼀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