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
关于聘请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的管理办法

关于聘请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的管理办法发表日期:2008年4月28日作者:人事处点击:3823次关于聘请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的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我院师资队伍现状及发展需要,各教学系部可根据需要对外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以促进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为使这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聘请原则(一)加快学院发展原则。
加强学院对外界的联系,增强学院办学实力,提高科研水平。
(二)促进专业建设原则。
带动学院某一专业的建设,促进相关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三)因需聘用原则。
要根据专业建设特别是重点专业建设的需要聘请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二、聘请对象与形式1、兼职教授的聘请对象为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相关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或在某一领域有较大学术影响和研究能力的国内外知名人士。
客座教授的聘请对象为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中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的教授、研究员及国内外知名人士。
2、聘请形式为短期来访和定期指导两种形式。
聘期为兼职教授二年,客座教授五年。
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聘。
三、聘请对象的主要职责(一)兼职教授的主要职责:1、协助系(部)新专业的开发和建设,对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培训; 2、每学期开展学术讲座或专题讲学一次,指导教师知识更新和科学研究,提高教科研水平;3、可以学院作者名义发表学术论文(作品),开展科研课题研究(纵向、横向不限);4、可根据系部工作需要参与指导学生实训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5、可兼一门课程的课堂教学。
(二)客座教授的主要职责:1、每年为我院作一次专题或学术讲座;2、指导我院课题研究和教科研工作;3、为我院改革、发展、建设提出建议。
四、聘请程序各教学系部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需要,向组织人事处提出聘请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的申请。
大学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聘请工作流程

大学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聘请工作流程
聘请名誉教授所需材料:
1.填写《聘请名誉教授呈报表》(1、2页请正反面打印,填写时请保持原格式不变,必要时可改变部分行距,请不要改变页数。
)
2.外聘专家拟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人事处资料下载页面里)
3.关于申请名誉教授的申请书(签字盖公章)
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所需材料:
1.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呈报表》(1、2页请正反面打印,填写时请保持原格式不变,必要时可改变部分行距,请不要改变页
数。
3、4页请单页打印)
2.外聘专家拟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人事处资料下载页面里)
3.关于申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申请书(签字盖公章)
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所需材料(合同制):
1.填写《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2.外聘专家拟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人事处资料下载页面里)
3.关于申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申请书(签字盖公章)。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加强,许多大学开始聘请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为学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提供支持。
然而,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的管理问题逐渐浮现,并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其行为和权益保障。
二、管理办法的目的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他们的聘任与管理合规,保障其工作权益,提升学校教学和研究水平。
三、聘任程序1. 学校将根据自身需要和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专业背景进行招聘。
相关教学单位提出招聘需求,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和人才招聘渠道公布招聘信息。
2. 应聘者须提供详细的个人资料和教学、研究经历,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评审,综合考察其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
4. 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用的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权益保障1. 薪资待遇: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薪资待遇应与其教学和研究水平相匹配,具体待遇由学校与个人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工作时间:学校和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应明确工作时间和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以保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效推进。
3. 工作条件: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研究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等相关设备和资源。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也应合理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
4. 学术自由:学校应尊重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学术研究自主权,不得干预其学术观点和研究方向。
5. 评价考核: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评价考核机制,对其教学和研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以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
五、责任和义务1. 学校的责任:学校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薪资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保障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权益。
2.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责任: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应按时履行教学和研究工作,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确保教学质量和研究成果。
六、管理与评估1. 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聘用、绩效评估等环节。
大学名誉教授和兼职客座教授聘请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名誉教授和兼职客座教授聘请管理暂行规定为不断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学校国内国际影响,多途径充分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积极推进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构筑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建设“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名誉教授聘请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聘请对象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高层次学术专家,大型企业优秀管理人才,政府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公务员。
二、聘请方式名誉教授由学校聘请;兼职和客座教授分校聘和院(系、部、中心)聘两种形式。
其中,校聘教授的聘请条件和工作职责、聘任的程序和管理以及待遇,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院(系、部、中心)聘教授的聘请条件和工作职责、聘任的程序和管理以及待遇由各院系参照本暂行规定自行制定。
三、聘请条件和工作职责名誉教授和兼职、客座教授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热爱中国,不反对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个人品德,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愿意为XXX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名誉教授1.聘请条件名誉教授是我校授予的对学校办学有重要影响的国内外著名人士的荣誉性学术称号。
名誉教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曾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
(2)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著名人士。
(3)拥有国际水平的专有技术的高端人才。
2.工作职责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给予指导,不定期来校作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
(二)兼职、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是我校聘请的要相对固定承担学校工作,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知名专家和学者。
客座教授是我校聘请的可以不固定地相机来学校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知名专家和学者。
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管理办法

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管理办法为了促进xx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加强校内外学术界的交流,提高xx教学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一)兼职教授的聘任对象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重要影响的教授、专家、学者。
其聘任条件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参与我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活动,对我院发展起较大作用。
兼职教授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和指导学科、专业及教学建设工作,参与xx科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进行科研,参与和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并根据自身情况和xx教学需要,承担适量的教学工作任务(讲课或讲座)。
(二)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的聘任对象为在所从事的职业领域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的专家、学者或知名人士。
其主要任务是能积极参与我院专业建设和学生培养的指导、咨询工作,并开设讲座。
二、聘任程序(一)各系部、教务处按照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和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并填写《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登记表》。
(二)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由教务处审核并报xx批准,人事处备案。
(三)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
(四)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的聘期一般为3年。
三、津贴费用由系部核算上报教务处,xx统一支付。
四、管理(一)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联络、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各系部要主动与其沟通交流,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使兼职教授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作用。
(二)聘期结束,各系部要对所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负责所有兼职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xx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xx《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xx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医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

医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行为,促进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劳动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外兼职是指我校教职工在校外的组织或机构,利用本人的知识和技能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编制内和人事代理在岗教职工。
领导干部的有关兼职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校外兼职不得损害学校的正当利益。
第五条教职工可申请与本人专业、学科相关,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增强自身学术影响力的兼职,但需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到校外兼职。
第二章校外兼职的范围第六条校外兼职的范围学校支持鼓励教职工从事有利于公益性质或扩大学校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的兼职;允许教职工适度从事有利于提升教学、科研等能力的兼职。
主要包括:(一)利用本人专业背景和知识能力的公益性兼职,主要指参与政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等活动;(二)可扩大本人或学校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的兼职,主要指在各类学术组织,或其他非营利性机构、公益机构、政府机构兼职,在其他高校、研究机构兼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研究员等,不担任实质性工作任务的名誉性职位;(三)依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从事获得合法报酬的兼职。
第三章校外兼职的有关规定第七条教职工必须在完成本部门、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规定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申请在校外兼职;教职工不得以兼职为由不接受或延误本职工作,兼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考勤等有关规定。
学校具有对外经营服务的机构(含附属医院)能够开展有关工作的,原则上不得到校外兼职。
某某大学关于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

某某大学关于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某某大学关于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为了提高某某大学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特制定了关于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名誉教授的聘任1. 名誉教授是指具有丰富教学或研究经验,享有较高声誉和学术地位的专家学者。
学校可以根据其在相关领域的学术贡献和声誉,邀请其担任名誉教授。
2. 名誉教授的聘任期限一般为终身,名誉教授有权利参与学术研究活动、指导学生研究,并享有一定的学校资源和待遇。
3. 名誉教授应当遵守学校的学术规范和纪律,不得利用学术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有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名誉教授资格。
二、客座教授的聘任1. 客座教授是指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经验的专家学者,可根据学校需求,邀请其来校任教或进行学术交流。
2. 客座教授的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具体聘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将为客座教授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报酬。
3. 客座教授需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和要求履行教学任务,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与合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学校机密信息。
三、兼职教授的聘任1. 兼职教授是指具有一定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可在学校担任兼职教职,参与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
2. 兼职教授的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具体聘期可根据学校的教学需求和教授个人意愿进行调整。
兼职教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时间和报酬。
3. 兼职教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遵守学校的教学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得从事与学校工作相冲突的活动。
以上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和监督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学校将定期对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的提升。
徐州医科大学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

关于实施《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院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自通知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附件二: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一: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扩大学术交流,提高学院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声誉、增强社会影响力,促进各学科科学、合理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及效益,现对我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工作做进一步规范,保证该项工作的质量及其严肃性。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如下:一、聘任条件被推荐者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在某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能在我院的学术交流、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作用。
2.管理、科研第一线的专家,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出色的实际经验,得到本行业的普遍认可,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3.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热心医学教育事业,在办学资金、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能给予学院具体的支持。
二、工作职责(一)客座教授职责1.以各种方式扩大我院在国内外的影响。
2.能够经常来我院讲学、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3.能够对我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给予具体指导。
4.合作开展科研工作或联合申报国内外科研项目。
5.其他对学院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任务。
(二)兼职教授职责1.能协助指导、合作培养研究生或青年教师。
2.能够定期与我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3.能够承担一定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
4.合作开展科研工作或联合申报国内外科研项目。
5.在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能给予学院具体的支持。
6.其他对学院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任务。
三、聘任程序1.需要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部门,根据聘请条件填写《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可证明拟聘者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着重说明被推荐者胜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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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
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院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自通知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
附件二: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扩大学术交流,提高学院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声誉、增强社会影响力,促进各学科科学、合理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及效益,现对我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工作做进一步规范,保证该项工作的质量及其严肃性。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如下:
一、聘任条件
被推荐者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在某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能在我院的学术交流、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作用。
2.管理、科研第一线的专家,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出色的实际经验,得到本行业的普遍认可,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3.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热心医学教育事业,在办学资金、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能给予学院具体的支持。
二、工作职责
(一)客座教授职责
1.以各种方式扩大我院在国内外的影响。
2.能够经常来我院讲学、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3.能够对我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给予具体指导。
4.合作开展科研工作或联合申报国内外科研项目。
5.其他对学院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任务。
(二)兼职教授职责
1.能协助指导、合作培养研究生或青年教师。
2.能够定期与我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3.能够承担一定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
4.合作开展科研工作或联合申报国内外科研项目。
5.在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能给予学院具体的支持。
6.其他对学院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任务。
三、聘任程序
1.需要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部门,根据聘请条件填写《徐州医学院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一式两份),并
提供可证明拟聘者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着重说明被推荐者胜任的理由。
聘任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2.人事处对拟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如拟聘对象为外籍人员需外事办备案,审查合格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3.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按规定需要审批的按上级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聘请申请批准后,由人事处办理聘请手续,颁发聘书。
由学院举行授予仪式,仪式程序按规定进行。
四、其他要求
1.客座教授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兼职教授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聘任期满后,如需要可续聘,但必须办理续聘手续.
2.聘请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与受聘的客座教授、兼职教授保持联系,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师资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3.为保证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质量和聘请工作的严肃性,客座教授、兼职教授须以徐州医学院的名义聘请。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在本办法公布之前学院和各部门聘请的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根据本规定纳入相应管理范围。
六、本文件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徐州医科大学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现学历或学位
现学历(学位)取得学校及时间
现工作国家、单位
现从事专业
现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办公电话E-mail
学术、社会
兼职情况
拟聘者工作职责(由聘请部门填写)
就拟聘者学术水平等相关情况,着重说明其胜任的理由(由聘请部门填写)
聘请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
人事处审核意见
同意聘任为,聘期自至止。
(盖章)日期:
主管院领导签字:
外事办意见(聘请国外专家需填写)
(盖章)日期: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基本情况部分可打印,其他均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