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生出国学分转换表-东南大学教务处
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流程

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
(见下页);
2、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教学院长签字,学生所在院系
盖章;
3、开课院系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教学院长签字,开课院系盖章;
4、学生将院系审核通过的申请表交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老师或教务科;
5、教务处经过审核,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学生所在院系;
6、审核通过的通识类选修课程由教务科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替代,其他课
程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进行成绩的替代。
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
说明:
1、该表格仅适用于东南大学校内课程的替代,不包含国际交流所修校外课程。
2、进行学分替代后,原已修课程不再以任何形式计入学分审核。
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及管理流程说明

院级项目:由各院(系)参照校级项目负责执行,学
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生处、国际合作处备案
20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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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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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theast University
祝同学们
健康!顺利!快乐!
2019-5-26
(4)派出前的流程 本学期选下学期课时正常选课
到院(系)教务老师申请课程缓考
填写《交流学生学习计划安排表》和相关协议 (我校教学计划及对方选课计划,一式三份)
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后实施
20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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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及管理流程说明
3、学分认定与成绩记载管理: (1)课程及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3)申请及推荐流程: 学生填写《东南大学交流学生申请表》
教务助理确认有关成绩的相关数据
院(系)负责人签署综合表现及推荐意见
学生处签署审核意见
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
学校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对方学校推荐
对方学校审核进行录取
2019-5-26
学生与我校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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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及管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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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选拔、学分认定与成绩记载以及学
籍管理等工作
(2)学生处与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交流生的
表现鉴定及学生管理等工作
(3)国际合作处负责交流生对外联络与推荐、
指导学生办理出国出境手续等工作
20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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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及管理流程说明
2016年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一览表

课程学习,毕业设计, 需收学费 实习 课程学习,毕业设计, 3月8日前报名 实习 课程学习,毕业设计 公卫4+2项目、计算机类3+2项目优先 是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三年级,四年级, 电子信息类 五年级 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材 料科学与工程,化学,机械工程 软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三年级,四年级 四年级 三年级,四年级
是
是
校级项目要求
美国 凯斯西储大学 四年级 课程学习,毕业设计 是
法国
N+i工程师学校联盟
工科类专业
四年级
课程学习,毕业设计
是
校级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
GPA3.0以上;雅思7.0(单项6+)或托福80;符合条件可报 名,由对方学校确定录取名额 GPA3.0以上;托福70或雅思6.5;CET6达425分以上;符合条 件可报名,由对方学校确定录取名额
校级项目要求
美国 美国 美国 美国 美国 美国 美国 美国 瑞典 德国 德国 德国 德国 德国 英国 英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法国 法国 法国 奥地利 日本
加州大学欧文分校 田纳西大学 艾奥瓦(依阿华)州立 大学 华盛顿州立大学 天普大学 里海大学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密歇根大学德尔本校区 瑞典皇家理工学院 慕尼黑工业大学 德国乌尔姆大学 汉堡大学 阿伦大学 巴登符腾堡双元制应用 技术大学 伦敦大学学院 邓迪大学 滑铁卢大学 悉尼大学 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 法国电子与计算机信息 学校 高等电力学院 女子理工学校 维也纳技术大学 爱知大学
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办法(试行)

东南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规范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程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研究生因国家、学校、院(系、所)等对外交流项目赴外交流期间,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读的课程。
第二条研究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读课程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与申请学分认定的我校课程须相同或相近,修读课程需符合我校相关学科对研究生的培养要求。
第三条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的研究生应根据对方学校的课程设置并结合本人学科的培养方案,事先与导师商议拟定在国(境)外交流期间的学习计划,并经院(系、所)同意,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课程计划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四条研究生交流期满、回校报到后,需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学校对研究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读的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第五条除校级或院级的合作交流协议和交流学习项目有明确规定以外,其余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的研究生,申请认定的学位课学分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公共学位课除外)总学分的50%;申请认定的非学位课学分原则上不超过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非学位课总学40分的50%。
第六条公共外语、政治理论等公共学位课的学分原则上须在我校获得。
第七条课程学分认定参照我校课程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18学时记1个学分,此学时仅为授课学时,不包括自修、课外作业等时间。
若对方学校的授课学时高于或等于我校相应课程学时,可直接认定取得我校相应课程学分;若对方学校的授课学时低于我校相应课程学时,仍需参加我校相关课程的学习,考试通过者方可获得我校相应课程学分。
第八条在对方学校修读的实验类、实习类课程学分可视具体情况认定为我校教学计划中的必修环节学分。
第九条同一课程内容仅可用于一次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申请。
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需一次办理完成。
已在我校获得学分的课程不再进行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东南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东南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东南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有哪些种类?答:东南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包括以下种类:(1)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项目:基于东南大学与国外大学、企业协议,赴国外进行3-12个月交流,交流形式可为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2)校际或院际的2+2、3+2、3+1等合作项目;(3)国外合作大学或合作组织向东南大学提供的短期项目(包括3个月科研实习、暑期研学项目、暑期夏令营、国际会议等);(4)SAF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项目。
2、作为在籍在校本科生,应如何申请交流学习项目?答:仔细阅读东南大学教务处网站-“学籍管理”专区发布的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通知,按通知内容要求,登陆信息门户→教学服务→出国申请(用户名为一卡通号,密码为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填写报名申请表、学习计划表等提交。
同时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上的录取推荐信息,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在截止日期前递交材料。
3、参加项目的费用情况如何?答:(1)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项目:留学期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国外每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交换生一般免收对方学校学费,但仍需缴纳东南大学学费。
如需缴纳对方大学学费的项目(如本硕联合培养),学费自理。
(2)校际或院际的2+2、3+2、3+1等合作项目:一般全额学费或学费减半,费用均学生自理(如满足校友基金会资助出国交流条件,且未获CSC资助,可申请校级资助)。
(3)国外合作大学或合作组织向东南大学提供的短期项目,根据项目情况而定。
(4)SAF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项目:一般全额自费(如满足校友基金会资助出国交流条件,可申请校级资助)。
4、国外学校的邀请函如何获取?答:国外学校的邀请函一般在学生申请、院(系)推荐、学校综合考核后,由国际处、教务处(校级项目)或项目牵头学院(院级项目)择优向国外学校推荐,学生根据国外学校具体要求自行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是否录取由国外学校最终决定;SAF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项目,由SAF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外帮助学生取得,是否录取由国外学校最终决定。
出国(境)留学学分认定及学分转换表

学生所修国(境)外学校课程(学生填写)
转换后的我校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学生填写)
课程名称
课程属性(必修/选修) 学时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课程属性(必修/选修) 学时 学分 成绩
课 程 转 换 栏
同意_____________同学(学号: 系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学习期间所修以上课程转换成我系必修课、选修课。 教务处/研究生部负责人签字:
学生出国(境)留学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表
姓名
学号
系别
专业
该生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_________________国(地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相应成绩。
(教务处/研究生部公章) 年月日
东南大学收费公示表

苏价费[2009]58号
学士学位评审费
元/人
200
200
苏价费函[2002]114号
成人高教外语统考考试费
元/生·次
10
10
苏价费[2003]269号
成人高教计算机统考考试费
元/生·次
12
12
苏价费[2003]269号
成人高教学士学位英语统考考试费
元/生·次
35
35
苏价费[2003]269号
元/生.学年
2200
2200
苏价费[2007]271号
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理工)
元/生.学年
1900
1900
苏价费[2007]271号
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文科)
元/生.学年
1700
1700
苏价费[2007]271号
普通高校住宿费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苏价费[2002]369号
视具体住宿条件而定
4800
苏价费[2007]271号
全脱产(医科类)
元/生.学年
4000
4000
苏价费[2007]271号
全脱产(理工类)
元/生.学年
3600
3600
苏价费[2007]271号
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医科类)
元/生.学年
2500
2500
苏价费[2007]271号
半脱产(含业余班、夜大、函授)(文科类)
元/生.学分
400
400
苏价费[2002]125
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
苏价费[1998]469号
报名费
元/人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一、成绩认定及转换程序二、课程属性、学分和成绩认定有关规定(一)课程属性认定:1、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转为教学计划中对应的专业必修课程。
2、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性质接近的,可以申请转为专业选修课程。
3、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已修读课程相同的,原则上不能申请转换学分。
4、其它课程可向学校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程,学校文件规定“对公共选修课程的认定需严格审核控制,一般每位交换生认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数不得超过4。
其余多修课程只予备案或作放弃处理。
”(二)学分认定1、一般参照我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即一般课程18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课36学时计1个学分。
2、若对方学校采用小时登记的,按授课时间12小时计1学分来折算。
3、专业必修课按我校学分认定;专业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3学分;公共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2学分。
(三)成绩认定1、对方学校采用百分制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认定。
2、对方学校按A(优)、B(良)、C(中)、D(及格)记录成绩的,对应百分制92、82、72、62,如有+或-档的,可上下浮动3分。
3、对方学校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认定为“92、82、72、62、55”。
4、对方学校采用“合格、不合格”的,则分别认定为“70、55”。
5、各合作学校的成绩转换标准可参考附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学校建议及学生历年交换生修读成绩情况,对其中的执行标准进行微调。
三、其它注意事项: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应随时查看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并保持与班委的联系;若EMAIL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学院各部门老师及班委。
2、已获选派到国外或国内的交换生,需认真阅读《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3、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学生选读尽可能多的课程。
四、各系主管本科教学主任联系方式五、相关本科教务老师联系方式六、本科交换生成绩转换标准制定基本原则随着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发展,交流合作院校已达40多所,各交流合作院校的评分系统不大相同,学院原已根据历年交流合作院校所提供的评分系统,制定管理学院与各院校交换生成绩转换对照表,原有转换原则为:按合格以上的成绩等级或绩点,对应我校百分制100~60来确定各分数段,以“取均值”原则认定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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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学号
院系/专业
电话
交流学校与时间
/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中文译名
开课学期
学时
学分
成绩
现申请对此期间取得课程学分进行认定转换。提供成绩单原件份,相关课程信息等份。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在对方学校学习情况
替代东南大学教学计划课程情况
院(系)专家组审核
课程中文译名
学分/
学时
成绩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成绩
学期
成绩
学期
是否
替代
负责人
签名
院(系)
Hale Waihona Puke 意见请教学院长认真审核上述双方学校的相关课程内容后,签署具体意见。
教学院长签名(院系公章):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注:1.教务助理根据学生出国前填写的“东南大学学生交流学习计划安排表”、对方学校成绩单填写。
2.学分替换时,要求替换课程的学分学时数相当,替换课程的内容知识点相当,替换课程门数可以不同。
3.教务助理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到学籍科办理,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助理进行课程成绩输入;成绩单原件、申请表原件由院(系)保存,复印件由学籍科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