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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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管理,包括柴油罐区内的设备、人员、作业及消防设施的布置和维护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学技术保障”的原则,确保柴油罐区安全稳定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管理由柴油罐区负责人负总责,相关部门和人员各负责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柴油罐区防火安全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柴油罐区负责人是柴油罐区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管理能力;(三)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制度,规范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和处理柴油罐区相关的安全事件和隐患;(五)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员工掌握应急逃生和灭火技能;(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六条柴油罐区的员工是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二)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管理能力;(三)按要求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其完好有效;(四)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五)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六)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三章设备要求第七条柴油罐区的储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保证其结构强度和密封性能;储罐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八条为了保证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应配备常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防火门等,设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检测和维护。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项目应设置油罐储存区域或专用储油库房;第二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第三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杂物。

第四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第五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阻塞;第六条罐区应设置避雷装置,罐体应做可靠接地;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七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

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第八条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治雷电感应引起火灾;第九条储油罐(柴油、汽油)与周边设备、房屋的安全距离:1)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为____米;2)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____米;3)油罐与户外配电装置安全距离不应少于____米;4)架空电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____米;5)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____米以外。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2)油罐是一种用于储存液体石油产品的设备,对于油罐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油罐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潜在的事故和损失。

以下是关于油罐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和措施。

一、油罐的设计和建设1. 油罐的设计、建设和材料选择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结构强度和耐腐蚀性能。

2. 油罐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包括设计评估、材料审批、施工计划等。

3. 油罐必须具备适当的防火、防爆措施,包括防雷装置、防火墙、防静电设备等。

4. 油罐必须设置安全阀、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设备,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二、油罐的操作和维护1. 油罐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油罐的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2. 油罐必须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检查罐体的完整性、防火系统的工作情况、报警设备的灵敏度等。

3. 油罐必须定期进行油品取样和性能测试,确保油品质量合格,并及时清除污物和沉淀物。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储油罐着火灭火措施:(一)立即停止卸发油作业,关闭储油罐一切阀门,将量油口、呼吸阀等孔口用石棉毯蒙盖;(二)开启消防泵,向着火油罐喷洒冷却水,开启消防泡沫,向罐内注入灭火泡沫;(三)接装水龙带,用水枪喷射罐体降温;(四)必要时可对相邻储油罐采取降温等保护措施;二、油罐车着火灭火措施:(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电源、阀门,取出鹤管、胶管,迅速关闭油罐车盖,用泡沫灭火机灭火,有条件时将着火油罐,拖离卸油线;(二)卸油鹤管取出困难时,应迅速用石棉毯覆盖堵塞罐车上口,同时用泡沫灭火机泡沫封口;三、油泵房着火灭火措施:(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各管路阀门;(二)迅速切断电源;(三)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四)将周围油桶、棉丝等易燃物品及时转移,采取隔离措施;四、作业场地着火灭火措施:(一)切断火源,清理易燃物品;(二)就近利用灭火器、砂、土等扑救;五、对无法扑救的火灾应急措施:(一)值班人员立即报警,拨叫火警电话119。

(二)报告火警时,要将单位、姓名、职务、着火原因、位置、火情、车辆通行路线报告清楚;(三)向消防部门报告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报告,并及时打开消防通道大门,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有关管道阀门,转移火场周围易燃物品,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消防设备积极扑救,控制火源;(四)值班电话要专人守候,绝对禁止外人使用,保证通讯畅通;(五)消防队赶到后,一切行动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柴油罐区的安全运营和防火措施的规范执行。

以下是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管理责任:明确柴油罐区管理的责任,包括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柴油罐区内的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要求。

3. 设备检查与维护:定期对柴油罐区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4. 防火设施:确保柴油罐区内的防火设施齐全、有效,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泡沫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柴油罐区的安全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柴油罐区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柴油罐区的所有者及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柴油罐区的所有者及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责、权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柴油罐区的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防火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章柴油罐区的防火设施和设备第七条柴油罐区应设有专门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材、防火墙等。

第八条柴油罐区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柴油罐区应设置火源隔离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第四章柴油罐区的日常管理第十条柴油罐区应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火源、泄漏和其他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十一条柴油罐区应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

第十二条柴油罐区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

第五章灭火应急措施第十三条柴油罐区应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柴油罐区应设有专门的消防队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设施。

第六章外部环境的防火措施第十五条柴油罐区周边应保持清洁,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六条柴油罐区周边应有足够的灭火水源和灭火通道,以便应急灭火。

第七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柴油罐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柴油罐区的所有者及经营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订,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经柴油罐区的所有者及经营管理单位批准后生效。

柴油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柴油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

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

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三、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四、罐体及阀门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五、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六、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七、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八、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

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九、罐区和运输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十、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十一、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指示的液面与实际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现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十二、向贮罐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贮罐。

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柴油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柴油罐区,包括柴油的储存、运输、加油等环节。

第三条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柴油罐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柴油罐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坚持“四同时”原则,即生产操作必须符合规程标准、现场整洁有序、人员安全有保障、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八条柴油罐区负责人应该是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对罐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九条柴油罐区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包括主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柴油罐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柴油罐区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作业流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柴油罐区应当对重要设备、管线和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柴油罐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设备检修记录、事故隐患排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巡查记录等。

第十六条柴油罐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柴油罐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设备,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八条柴油罐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对涉及罐区安全的重要设备、生产作业、员工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为了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付出等环节安全,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为你带来了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付出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库油罐区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油库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四条罐区管理联系人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五条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第六条罐区应严格执行巡检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

第七条罐区应制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演练。

第八条人员进入罐区管理1、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2、严禁将火种、易燃品、非防爆通讯工具、电器带入该区。

3、严禁穿化纤服装、铁钉鞋进入该区。

4、严禁佩戴首饰、戒指登罐作业。

5、禁止在暴风雨和雷雨时,进行作业。

6、禁止敲打或擅动罐区设备、消防器材。

7、油罐装油不准超过安全高度。

8、进出油流速不准超过呼吸阀的允许流通量。

9、进油中间计量人员不准脱岗。

(有油罐自动计量仪器者除外)。

10、罐前阀门的启闭作业必须实行双人复核制或加锁管理。

11、计量和检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呼吸阀并按月(或季)清理阻火器。

12、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时,逐罐,逐点进行检查。

13、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14、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配送中心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还应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15、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一、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方可进入。

二、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企业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3篇)

企业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油罐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油罐区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油罐区。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条企业应定期对油罐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油罐区安全运行。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油罐设备。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设立油罐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油罐区的日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油罐区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企业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油罐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油罐区安全操作规程;(二)油罐区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三)油罐区消防管理制度;(四)油罐区应急管理制度;(五)油罐区安全检查制度;(六)油罐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油罐区的设施、设备、环境、人员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油罐区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油罐区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油罐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灭火器、消防沙池等。

第十四条油罐区应设置完善的通风、排烟系统,确保油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油罐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警示标志、防护网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章操作与作业管理第十六条油罐区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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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870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总则1. 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是为气化炉和高压锅炉开车提供升温、点火用燃油,也是火灾易发部位。

为确保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包括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二、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1. 柴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

柴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

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

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 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3. 消除静电。

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

具体如下:1) 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 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

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4) 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4.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

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

5. 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6. 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柴油罐区。

三、柴油罐区(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1. 新建和检修后灌注油品时,各种安全设备必须在灌注油品前安装配备好。

2. 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 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4. 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

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5. 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巡检现场磁翻板液位。

6. 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

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40℃,否则,造成跑油。

7. 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8. 柴油罐区(柴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9. 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

10. 柴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11. 柴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12. 柴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13. 安全环保部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罐区运行部门应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四、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1. 柴油罐区严禁烟火。

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柴油罐区。

2. 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3. 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进行。

4. 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柴油罐区,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5.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油品的加热温度。

油品的加热温度不允许超过40℃。

6. 柴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7. 柴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

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柴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8. 柴油罐上的呼吸阀要经常检查维修,应保持灵活好用。

9. 严格遵守柴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

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10. 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全可靠。

11. 柴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12. 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安全质量部检查批准,且只准在指定的时间内供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五、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1. 安全用火范围1) 生产用火:电气焊、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加热炉、电炉等维修用火。

2) 运转机械打火:装卸机械打火、机械设备的运转冲击、摩擦打火等。

3) 内燃机喷火: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排气管喷火等。

4) 电火花:电气线路、设备的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电火花、电弧、电缆燃烧等。

5) 静电火花:物料因输送中的摩擦或人员穿戴化纤类衣服导致的静电放电。

6) 自行发热自燃:物品堆放储存不当引起的物质自行发热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热物品的化学反应热以及生产中超过自燃点的物料遇空气的自燃等。

7) 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

8) 雷击、太阳能热源及其他高温热源等。

2. 动火分级: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

1) 特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柴油罐区、柴油泵房、易燃易爆生产装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凡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特级动火证。

2) 一级动火: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

甲、乙类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气的场所。

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柴油罐区、柴油泵房等区域防火间距(30米半径的范围)内动火作业。

在些范围内的动力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3) 二级动火:指在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在此范围内的动火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4) 遇特殊情况:需要在节假日进行的动火,按原动火级作升一级动火标准进行审批和管理。

3. 动火证的审核、签发1) 特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公司安全质量部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落实逐项复查后报分管安全公司领导审批。

2) 一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公司安全质量部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落实逐项复查后审批。

3) 二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公司安全质量部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复查确认后审批。

4) 所有级别的动火证的有效期均为24小时。

4. 动火有关责任人员职责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的安全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的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 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整,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质量部报告。

动火时应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动火。

3) 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防火措施的检查、落实和现场监护工作。

若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制止作业,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在动火过程应佩带明显标志,不准离开现场。

作业完毕后,应会同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监护人一般由动火作业所在部位(岗位)的操作人员担任。

4) 各级审查批准人: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

审批人应了解现场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级别、防火措施等,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 动火程序和安全要求1) 审证:动火前办理动火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等,手续不全,不准动火。

2) 联系:动火前应和有关的生产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位置、由生产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拆卸、清扫等工作。

3) 拆迁: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他安全区域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现场(禁火区)内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的动火工作量。

4) 隔离:对无法拆迁的需动火检修设备,应与其他生产系统用加堵盲板等方法进行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来;将动火区和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着火事故。

5) 搬移可燃物:将动火地点10米以内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点。

6) 落实应急灭火措施:动火期间,动火现场保证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对于特级、一级动火,应有消防人员到现场保护。

7) 检查和监护:动火前后及动火过程中,动火责任部门、安全质量部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检查,对照确认动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落实动火监护人和动火项目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8) 动火分析:动火分析不宜过早,一般不要早于动火前的30分钟;若动火中断30分钟以上,应重作动火分析;动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级动火分析试样应保留到动火之后。

分析数据应作记录,分析人员应在分析化验报告上签字。

动火分析合格的标准为:当采用测爆仪测试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体积浓度应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10%时,其浓度应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的爆炸下限4%时,则其浓度0.2%为合格;若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4%,则其浓度0.5%为合格;若罐内动火,则还应符合罐内作业的有关安全要求。

9) 动火操作:动火操作人员应具备操作资质,规范操作,注意火星飞溅方向,可采用阻燃材料挡住火星的飞溅,防止火星飞入危险区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排除危险后方可重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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