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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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备案办理指南

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备案办理指南

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备案办理指南英文回答:Senior Expert Deferred Retirement Filing Guide.Introduction.The Senior Expert Deferred Retirement (SEDR) program allows certain federal employees to defer their retirement date and continue working for up to five additional years. This program is designed to retain experienced and knowledgeable employees in the federal workforce.Eligibility.To be eligible for the SEDR program, you must meet the following criteria:Be a federal employee covered by the Civil Service Retirement System (CSRS) or the Federal EmployeesRetirement System (FERS)。

Have at least 25 years of creditable service.Be at least 50 years old.Be in a position that is critical to the agency's mission.Be recommended by your supervisor and approved by your agency head.Process.To apply for the SEDR program, you must submit a completed SF-3107, Application for Senior Expert Deferred Retirement, to your agency's human resources office. The agency will review your application and make a decision on whether to approve your request.If your request is approved, you will be issued a Certificate of Approval (SF-1058). This certificate willallow you to defer your retirement date for up to five additional years.Benefits.There are several benefits to participating in the SEDR program, including:Increased pay: You will continue to receive your regular salary and benefits while you are deferred.Additional retirement benefits: You will continue to accrue retirement benefits based on your current salary. This will increase the amount of your retirement annuity when you eventually retire.Increased job satisfaction: You can continue to work in a position that you enjoy and that is critical to your agency's mission.Drawbacks.There are also some potential drawbacks toparticipating in the SEDR program, including:Increased risk of health problems: As you age, you may be more likely to experience health problems. This could make it difficult to continue working full-time.Decreased flexibility: You will be required to continue working in your current position for the duration of your deferral. This may limit your ability to take on new challenges or pursue other interests.Increased stress: You may experience increased stress as you try to balance your work and personal life.Conclusion.The SEDR program can be a valuable tool for retaining experienced and knowledgeable employees in the federal workforce. However, it is important to carefully consider the benefits and drawbacks of the program before making a decision about whether to participate.中文回答: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备案办理指南。

关于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和退休后返聘的暂行规定

关于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和退休后返聘的暂行规定

关于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和退休后返聘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使高级专家到达退休年龄后能继续发挥其专业特长,同时又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大力促进学科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号)、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年龄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专[]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高级专家原则上是指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高级专家退休一般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经学校批准并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可适度延长退休年龄。

第四条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原则上仅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年满周岁后实行延迟退休;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专家年满周岁后可根据其承担工作任务情况申请延迟退休,延长退休年龄最大不超过周岁。

第五条非教学、科研、医疗一线岗位一律不延聘及返聘人员,高级专家延退期间不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

第六条高级专家延退期间,占用聘用单位的编制和岗位,其间本人要求退休的,可随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章正高级专家延迟退休第七条延迟退休条件正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其延退前五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及以上,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工作需要。

工作需要主要是指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生导师或管理期限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且承担有(部)省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者,原则上可延迟退休,延长退休年龄最大不超过周岁;.省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生导师,且作为课题第一负责人主持国家、(部)省级科研项目,或作为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者,原则上可延迟退休,延长退休年龄最大不超过周岁;.重点学科、新学科、品牌专业、新专业建设急需的正高级专家,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或所在专业教学、科研、医疗急需且一时难以补充的,原则上可延迟退休,延长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周岁;.“两院”(中科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暂缓退休的高级知名专家,按国家有关政策暂缓退休;.受聘省级及以上政府参事的高级专家,原则上可延迟至其受聘期满退休;。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政策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政策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寿命的延长,延迟退休政策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来说,他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是否应该允许高级职称的人员延迟退休,以便他们能够继续为社会贡献力量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延迟退休政策的提出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同时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高级职称的工作者往往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他们在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对公司和行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贡献。

如果这些人一旦达到退休年龄就立即退出工作岗位,无疑会导致企业在人才方面的流失,对于社会的发展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对于高级职称的人员来说,也是一种保障和激励机制。

如果一个高级职称的人员在退休之后仍然可以继续工作,他们就能够享受到更长时间的工作生涯,不仅可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也能够继续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同时,这也是对他们在工作中付出的一种回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宝贵的,这种延迟退休政策可以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提升自己的职业发展。

不过,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也需要一些限制和规定。

首先,在延迟退休时应该对个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工作的需求。

其次,延迟退休政策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不能过于随意,以免导致滥用现象的出现。

最后,延迟退休政策也应该考虑到整体用人机制的需求,不能因为个别高级职称的人员而导致整体用人机制的紊乱。

总结起来,高级职称延迟退休政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在确保个人权益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查明其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高级职称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他们的延迟退休可以保证其持续地为社会作出贡献。

但是,在实施延迟退休政策时需要注意规范和限制,以免导致滥用和不公平的现象出现。

只有综合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我们才能制定出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职称延迟退休政策。

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

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
二、政策目标
1.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专业优势。
2.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稳定劳动力市场。
3.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延迟退休年龄及条件
1.高级专家的退休年龄延至65岁。
2.延迟退休的高级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a.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b.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鼓励高级专家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为单位和国家争取更多荣誉。
3.对在延迟退休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提升其社会地位和荣誉感。
的问题,需要我帮助您解答吗?
一、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高级专家在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创新、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加剧、人才流失等问题,为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经验和技能,提高国家竞争力,制定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7.加强对高级专家的人文关怀,关注其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五、监督管理(续)
4.建立健全高级专家延迟退休的评估机制,定期对高级专家的工作绩效、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估,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5.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
6.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对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高级专家作为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其经验和技能对于推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作用,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制定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84.05.25•【文号】[84]教干字017号•【施行日期】1984.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84]教干字017号1984年5月25日教育部发布)为贯彻执行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说明》,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暂行规定》第二条中“确因工作需要”,系指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确需要由其继续承担工作任务,如确有必要由其继续承担教学任务,直接负责尚未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直接指导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等方面。

“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系指其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延长期间的工作任务,如担任教学能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2/3,等等。

在考虑能否“坚持正常工作”时,应参考其近几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该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暂行规定》第四条所规定的对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标准,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中的主要作者或发明者);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或为国家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者,以及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并为培养专门人才作出优异成绩和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其退休费标准可提高15%。

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委级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的三等奖、四等奖获得者(集体奖中的主要作者或发明者),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或国家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者,以及建国后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并为培养专门人才作出优异成绩者,其退休费标准可提高百分之十。

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且本人同意,身体健康状况许可者,可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继续在岗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系指:
1、我校博士点导师,离、退休后其工作暂无人接替者;
2、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限正高职称),离、退休后其项目无法完成者。

符合上述条件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博士点导师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龄70周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一般延长至下达单位规定的完成时间,若有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1日前,将2011年6月前达到并拟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和《拟延长退(离)休年龄高级专家汇总表》(见附件)一并报人事处职称科。

2009年度批准延聘至2010年度者,如工作需要仍需延聘,需同时申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0年6月2日
拟延长退(离)休年龄高级专家汇总表
所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注:“延聘原因”请注明:是否为博导,是否为国家级项目负责人。

广东工业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人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专业技术特长及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学术带头作用,实现人才队伍新老更替,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及广东省岗位设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高级专家延退的范围和条件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高级专家是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上工作,且受聘在正高级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受聘在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受聘在教师岗位副高级以下的人员原则上不办理延退。

第三条高级专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退休,对于符合我校延退条件的高级专家,征得本人同意,经学校及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退休年龄。

第四条高级专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对于受聘在副高级以上教师岗位的女性教师,如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可在相应的教学、科研岗位上工作至60周岁退休。

第五条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延退:(一)受聘在教师岗位正高教授二级、教授三级。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申请延退时前五年考核等次称职以上。

(四)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理工科在研项目经费不低于五十万元;文科在研项目经费不低于二十万元),且尚未达到项目规定结题时间,退休后无人能接替其科研工作,将对科研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2.重点学科、新建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新增专业、特殊专业所急需且一时难以补充的高级专家,退休后对学科、专业建设带来较大不利影响的。

第六条受聘省、市级政府参事的高级专家,凭聘书或受聘文件办理延退手续第七条对于不符合延退条件的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退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关于高级专家退休、返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高级专家退休、返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高级专家退休若干问题的通知沪水大人[2003]29号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以及我校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校人事工作小组讨论,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对我校高级专家退休、延退、返聘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高级专家(指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即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

二、高级专家延退条件(一)正高级专家正高级专家年满60周岁,身体健康,达到下列二个条件:1、在应退休(60周岁)前两年,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全文发表(科研处认定);2、每年为研究生、高年级学生主讲一门主要课程或学科通论课程(教务处、研究生部认定);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延退:1、在任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部认定);2、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正主持实际到校经费达2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科研处认定);3、正担任部、市级以上教材主编(教务处认定)。

正高级专家延退最多年限一般为三年(即达63周岁退休)。

延退的正高级年满63周岁,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并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可申请延聘到65周岁:1、在任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部认定);2、在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或专业学位等国家级评议组成员;或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人事处、研究生部认定);3、在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或农业部科技委员会成员(人事处认定);4、正主持每年实际到校经费20万元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签约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服务项目(科研处认定)。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退休办法另行规定。

(二)副高级专家男性副高级专家达60周岁,不再延退。

女性副高级专家达55周岁,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本人自愿并且能坚持正常上班,部门同意,可由部门按程序申请延退,年满60周岁不再延退。

三、高级专家延退程序及有关规定1、高级专家每次申请延退的期限原则上为半年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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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专家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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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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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与晋升时间
拟延聘专业技术职务及起止时间
现从事专业
行政职务
何校何专业毕业
参加工作
时间
学位
(学历)
参加何种党派
是否首次
延退
工资级别Βιβλιοθήκη 健康状况近三年来从事
的主
要专
业技
术工
作及
完成
情况
延迟
退休
期间
拟担
任的
主要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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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延迟退休期间承担任务,要注明任务来源(国家、部委、省、国际合作、自选合同、自选、基金等级别);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主持、主要参加、一般参加、主编、章节执笔等);任务的预完成时间。
四、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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