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1、手术医师资格实行动态管理,评价周期为每两年一次,再授权时必须依照医师实际能力提升而变动,不能仅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2、评价标准⑴申请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评价周期内无医疗事故或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发生,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⑵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相应手术级别的职称及任职年限;②评价周期内无医疗事故或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发生。
③一年内内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需担任15例及以上该级别手术的一助,和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该级别手术25例。
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①评价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医疗事故或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②评价周期内,存在两次因医源性原因致非计划再次手术的,本年度不得晋升高一级别手术资质;③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非紧急情况下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越级手术者,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高一级别手术资质;⑷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在其降级期满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原级别手术25例,手术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时,可由本人申请,科室讨论上报审批后,方可获得该级别手术资质再次准入。
3、审批程序⑴具备各级手术权限资格的医师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审批表》,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填写《一年内高一级别手术完成情况汇总表》。
⑵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申请医师手术能力、己开展手术效果、发生的手术并发症、围手术期管理、医德医风、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等进行评估与考核,初步评定其手术级别,由科主任签字确认后报医务科。
⑶医务科对申请医师手术技能、手术数量、手术效果、手术质量与安全指标、开展手术的年限,结合技术职称以及医师定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后,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授予相应手术级别。
手术分级管理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一、评价目的
为保障手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通过对手术医师的分级管理,确保医师在相应级别手术操作中的能力与资质,以提高手术成功率在本院开展手术的医师,均应参加手术分级管理定期能力评价。
1.医院应设立监督机构,对手术分级管理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十二、总结
本手术分级管理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高效的医师能力评价体系,以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通过明确评价目的、对象、内容和方法,规范再授权流程,加强培训与提升,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同时,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医师的国际竞争力。医院将持续对制度进行监督、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医疗发展的新要求,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提升。
2.操作技能:根据手术级别,考察相应手术操作的熟练程度及规范操作。
3.临床经验:考察评价对象在相应手术级别中的临床工作经验。
4.综合素质:包括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沟通能力等。
四、评价方法
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总评价的30%。
2.操作考核:由专家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占总评价的50%。
十八、评价工作的质量控制
1.医院应建立评价工作质量控制机制,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定期对评价专家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评价的专业水平。
3.对评价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应严肃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十九、评价结果的公开与应用
0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

0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在医疗行业中起着重要作用,它可以确保手术医师保持良好的临床技能和安全操作能力,提高手术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
下面将对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定期能力评价制度定期能力评价制度是指对手术医师的临床技能和手术操作能力进行定期评价的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评价来发现医师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并针对问题给予相应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技术水平和临床素质。
1.评价内容手术医师的能力评价应该包括临床技能、手术操作能力等方面。
临床技能评价可以包括医学知识、病理诊断、病史采集和分析、辅助检查结果判断等内容。
手术操作能力评价可以包括手术操作的灵活性、准确性、创伤程度等指标。
2.评价方法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考试、案例讨论、模拟手术、观察手术等。
考试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者在线测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医师对于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案例讨论可以给医师提供一些实际情况,考察其应对问题的能力。
模拟手术和观察手术可以直观地评价医师的实际操作水平。
3.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该清晰明确,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
定量标准可以采用一些指标评分的方式,如病例评分、手术时间评分等;定性标准可以通过评委的评论和医师的自我评价来判断医师的能力水平。
再授权制度是指对手术医师进行再次授权和认可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认手术医师在定期能力评价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具备继续从事手术工作的能力和资质。
1.授权程序再授权可以通过一系列程序来进行。
首先,手术医师需要通过定期能力评价。
评价结果优秀的医师,可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再授权。
再授权的程序一般包括单位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和政府资质认证等环节。
2.再授权标准再授权标准应该严格,要求医师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手术技能,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同时,还需要考察医师的德行、专业素养、与患者的沟通能力等方面。
3.再授权周期再授权周期一般根据医师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的专业进行设定,可以是2年、3年或者5年等。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近年来,手术医师在医疗领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手术医师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素养,保障患者的安全与利益,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实施。
本文将介绍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具体的程序。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的重要性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是对医师在手术技术、医学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
它能够确保手术医师具备足够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从而有效地提升手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
手术是一项高风险的医疗操作,任何一丝的疏漏都可能对患者的生命造成威胁。
通过对手术医师的能力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医师存在的不足之处,提高医师的专业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
二、手术医师再授权制度的意义手术医师再授权制度是对已取得手术医师资格的医师进行再次授权的程序。
再授权是对医师进行定期的监督与评估,确保其仍然具备适合从事手术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手术技术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发展的领域,医学知识和操作技巧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通过再授权制度,可以及时跟进医学领域的最新发展,保证手术医师始终处于学习和进步的状态。
三、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的程序1. 能力评价阶段能力评价阶段是对医师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
评价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手术技术评估:对医师的手术技术、操作规范性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其手术熟练度和操作的准确性。
(2)医学知识评估:对医师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
(3)职业道德评估:对医师的职业道德、伦理素养进行评估,包括对患者权益的尊重、保密工作的处理等方面。
2. 再授权阶段再授权阶段是对已评估医师进行后续授权的程序。
具体流程如下:(1)定期评估: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医师进行定期的能力评估,以确保其仍然具备从事手术工作的能力。
(2)继续教育:要求医师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跟进行业最新的技术和知识,保持与时俱进。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实施手术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
依据我院《手术分级标准》及《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制度及审批程序》的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1. 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2. 预申请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手术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2)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依次从二助到主刀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手术5例者;(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线:(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三、工作程序:(一)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手术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提交医务处;(二)医务处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三)符合申请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见附件,交本科室主任;(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五)医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六)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线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处,医务处提交医院授权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七)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八)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九)医务处备案。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1.评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的合规性。
2.评价资料应真实、完整,评价过程中应保护医师个人隐私。
3.评价小组成员应保持客观、公正,避免利益冲突,确保评价结果公平。
4.医师在评价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五、评价结果的监督与改进
3.医师医学素养:包括医学理论水平、临床经验、科研能力等。
4.医德医风:包括医德表现、医疗服务态度、患者满意度等。
三、评价方法与程序
1.自我评价:医师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提交相关材料。
2.同行评价:由同行专家对参评医师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手术技能、医学素养等。
3.病例评审:选取参评医师近年来的手术病例,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评价制度应适应医疗改革的要求,促进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4.医院应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在评价制度中的应用,为医疗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二十一、评价制度的评估与优化
1.医院应定期对评价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其实施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
2.评估结果应作为优化评价制度的依据,推动评价制度的持续改进。
3.如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医院设立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仲裁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法律顾问组成,负责公正、公平地处理申诉。
十八、评价制度的教育与宣传
1.医院应定期组织评价制度的教育培训,提高全院员工对评价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医院应通过内部刊物、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评价制度的宣传力度。
3.医院应鼓励全院员工参与评价制度的评估和优化,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4.通过评估与优化,使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更好地服务于医疗质量的提升。
手术医师能力定期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能力定期评价与再授权制度一、评价周期: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评价一次。
二、评价指标: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手术例数、手术并发症、非计划再次手术、围手术前死亡等。
三、评价程序:(一)个人自评:由各手术医师根据评价周期内手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手术及有创操作医师定期能力评价表》交科室讨论。
(二)科室质量控制小组考核:科室主任组织科室全体医师讨论,对科室每位手术医师进行考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提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审核:医务科对全院手术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医师定期能力评价表》进行备案,审核。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批:医务科审核后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批。
(五)反馈:医务科将医师授权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科室及个人。
四、评价标准:1、对同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者,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2、预申请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的手术,手术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的准入资格者;(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高一级别手术5例以上者;(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权限:(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3)发生医源性非计划再次手术者,延迟半年授权;发生技术事故,则对手术资格降级处理。
(4)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五、监督与管理(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在审核与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的应给予取消手术权限 1 年的处理:1.在手术与有创技术操作临床应用过程中有违反《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2.超出其专业能力开展手术与有创技术操作,给患者造成损害的;3.临床使用卫生健康委禁止类医疗技术的;4.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擅自使用新的医疗技术的;5.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具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6.违反医院其他相关规定的。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手术医师是医疗团队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们承担着繁重的手术任务,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确保手术医师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持续提高,同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定期进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制度的意义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制度旨在全面评估手术医师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以确保其在手术操作过程中能够胜任工作。
通过定期的评价,可以及时发现手术医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提升。
这有助于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的内容手术医师能力评价的内容应该全面而细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手术技术能力:评估手术医师的操作技术、手术风险判定和准确性等指标。
可以通过模拟手术、考试、现场观察等方式进行评价。
2. 专业知识和学术素养:评估手术医师的医学知识水平、最新研究进展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持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
3. 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评估手术医师与团队成员和患者之间的沟通交流能力,是否能够有效协调工作,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
4. 伦理道德素养:评估手术医师的职业操守、尊重患者的权益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三、手术医师再授权制度的意义手术医师再授权制度是对定期能力评价的结果的一种延伸。
通过再授权制度,可以将评价结果与手术医师的职权授予相连接,合格的手术医师将继续获得手术权,而存在问题的手术医师则需要再次经过评价和培训,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
四、手术医师再授权的程序手术医师再授权的程序应该严谨而规范,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初步评估:根据手术医师的能力评价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再授权。
2. 个别指导和培训:对于存在问题的手术医师,制定个别指导和培训计划,帮助其提升能力。
3. 再次评估:对经过培训的手术医师进行再次能力评价,确保其能够满足手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4. 再授权决策:根据再评价的结果,决定是否对手术医师进行再授权,将其能力和权限与职权授予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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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手术权限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
依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院《手术级别申请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术者必须是以获得相应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根据手术级别需要依次从二助、一助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手术3例;
(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较大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期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须条件的;
(2)对操作者实际完成质量评估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4)在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达不到50%;
(5)离职者、退休未被返聘人员予取消手术权限。
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审核程序
(一)手术医师提出申请
医师根据个人工作能力提出申请,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审批表》,资质发生变动的医师,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再授权审批表》。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国家卫计委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见:我院《手术级别申请和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讨论,结合申请者基本情况、实际技术操作水平、围手术期管理、医德医风、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初步认定其手术级别,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各手术科室制定新年度《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申请更高一级手术权限的各级医师,首先需符合
申请高一级手术权限的资历,在上级医师开展该项手术时担当手术一助三例,后在上级医师临床指导下(上级医师担任该项手术一或二助),自己能熟练主刀完成该项手术三例,经指导老师,科主任确认,院手术级别管理委员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手术权限。
(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上级指导医师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填写科室意见,提交医务科;
(五)医务科组织专家组(包括本学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院感科等相关专业),结合科室意见,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对资格准入或再授权申请进行审批。
手术技术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沟通能力、术前准备、手术技能熟练程度、无菌操作等方面,提出已经同意开展手术级别和种类、已经开展手术级别和种类。
(六)审定后的手术医师资质表或再授权表下发手术室及麻醉科,并报医务科备案。
(七)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
医务科组织专家(包括本学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院感科等相关专业),对其技术能力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后,重新确定其手术操作级别,有医务科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八)特殊情况下的审批标准
1、因各种原因被降级处理的医师,可在降级半年后申请该类手术资质;
2、外院进修学习后拟开展的手术,建议邀请外院专家指导下进行;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按照医院有关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规定,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由科室成立手术专家组方可实施。
(九)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十)医务科备案。
(十一)特殊情况的处理
1、急诊手术时值班医师资质不够,若病情紧急,可以超越被审定的手术范围,应在准备手术的同时尽可能与上级医师联系,上级医师应在接到报告后指导并尽快参加手术。
2、由外院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手术,若由较低资质医师承担,必须在外院专家担任术者,本院医师担任第一助手,并完成一定手术量的基础上方可申请相应手术的资质准入。
3、神经内科、心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介入室相关介入手术和内腔镜操作应参照获得资质准入后方可施行,并按本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三、手术医师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一)科主任安排手术时应按手术准入制安排手术人员,由麻醉科负责监督执行,不符合手术准入资质的医师进行手术,麻醉科有权拒绝接受手术,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科室和当事医师负责。
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延迟半年审定其手术资质。
若发生同类手术技术事故,相应责任人应进行手术资质降级处理。
若麻醉科监管不力,造成违规事件发生,由麻醉科和相应责任人负责。
(二)医院每二年调整一次手术分级标准,每年对手术医师资质认定一次。
医务科定期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调整,对手术医师资质变动情况进行再授权,并将调整后的资质表及时送交麻醉科。
(三)报告制度
手术中出现异常情况,主刀医师不能继续胜任手术时,应及时要向上级医师报告,如不请示上级医师所造成的后果由手术医师负责。
手术发生意外,手术医师应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要积极参与处理,严重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四、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