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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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利用机制及可持续发展路径规划

生物质能利用机制及可持续发展路径规划

生物质能利用机制及可持续发展路径规划随着全球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和对可再生能源的追求,生物质能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领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生物质能是指以植物或动物有机物为原料,通过燃烧、发酵、厌氧消化等方式转化为能源的过程。

生物质能的利用机制涵盖了多个环节,并且需要制定可持续发展路径规划来确保其可持续利用。

首先,在生物质能利用的机制方面,我们需要考虑资源获取、转化技术和能源利用三个主要环节。

资源获取是生物质能利用的第一步。

目前,生物质能利用主要依赖于木材、农作物残渣、农牧业废弃物等可再生有机物作为原料。

为了确保生物质能的可持续发展,资源获取需要遵循可持续采集原则,包括合理管理森林和农田资源、推广粮食和能源作物的种植、加强农牧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等。

此外,尽量避免竞争养分和土地使用的冲突,以确保生物质能利用与农业、食品安全之间的平衡。

转化技术是将生物质原料转化为能源的核心环节。

目前,主要的生物质能转化技术包括生物质燃烧、发酵和厌氧消化等。

生物质燃烧是一种直接将生物质原料燃烧成热能的方式,适用于供暖、发电等领域。

生物质发酵则是通过微生物将有机物转化为生物气体(如甲烷)或液体燃料(如乙醇)。

厌氧消化则是通过微生物在没有氧气的条件下将有机物转化为沼气。

为了提高生物质能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我们需要不断优化转化技术,提高能源转化效率、降低排放物的污染,并推动生物质能与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利用。

能源利用是将生物质转化的能源应用于各个领域的环节。

生物质能的利用领域广泛,包括供暖、发电、交通运输等。

在供暖领域,可以将生物质能用于生产热水、蒸汽等,以替代传统的化石能源。

在发电方面,可以通过生物质燃烧、发酵或气化技术,将生物质转化为电力,并注入电网。

此外,生物质能还可以用于替代传统的石油燃料,作为运输工具的驱动能源,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在能源利用方面,我们需要加强对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降低利用成本,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并鼓励生物质电力和生物质气体的市场化。

中国生物质能发展现状与展望

中国生物质能发展现状与展望

中国生物质能发展现状与展望在我国,生物质发电主要包括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

“十三五”以来,我国生物质发电规模逐年上涨。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投运生物质发电项目1094个,累计并网装机容量2254万千瓦,其中,垃圾焚烧发电1202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973万千瓦,沼气发电79万千瓦。

2019年生物质发电量为11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占全部电源总发电量1.5%。

发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达5181小时,生物质发电量显著提升,年利用小时数保持较高水平(见图1、图2)。

2019 年中国生物质发电总投资规模约508 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投资约97 亿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投资约398 亿元,沼气发电投资约13 亿元。

农林生物质发电。

开发规模:截至2019年12月,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374个,并网装机容量973万千瓦,年发电量468.1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406亿千瓦时,全行业平均发电小时数为4811小时。

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累计投资总额达970亿元,年产值约360亿元。

当前,农林生物质发电站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的近45%,依然是我国生物质发电的主要技术方向,是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的主要形式(见图3)。

区域分布: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主要分布在秸秆资源丰富的农业大省。

累计装机容量排名前五名的省份依次是山东省、安徽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江苏省,合计占全国装机容量的54.4%(见表1)。

主要技术: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系统主要由直燃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给料系统、除尘除渣系统等组成。

生物质发电与燃煤发电系统较为类似,但生物质燃料具有高氯、高碱、高挥发份、低灰熔点等特性,燃烧时易腐蚀锅炉,容易结渣和结焦,因此生物质锅炉是生物质发电的核心设备。

目前国内生物质直燃发电锅炉采用的燃烧方式主要为层燃技术和循环流化床技术,层燃技术主要为振动炉排和往复炉排。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规划》发布 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速

《规划》发布 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速

6月1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了路径,并作出“将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的判断,从“大规模发展、高比例发展、市场化发展、高质量发展”几个方面研判了新的发展特征。

《规划》以“双碳”目标为核心聚焦,明确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煤,并且增量在一次能源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一半。

可见,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一步提速。

《规划》指引可再生能源“放量”截至“十三五”末,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6.8亿吨标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6%,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2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9.1%,主要流域的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到97%、97%、98%,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量约占5000万吨标煤。

从总量来看,按照《规划》,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的10亿吨标煤预期,将比“十三五”末增加47%,增速较“十三五”提升11%;在发电量上,2025年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达到3.3万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增加50%,与2021年年底相比,未来4年还需要提升33%。

在《规划》发布之前,我国已经相继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前者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为要求,对于“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提出要求,其中强调要“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后者细化提出“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而区别于以往,本次《规划》以国家九部委联合印发,国家发改委在解读中称,这是考虑到“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任务更加艰巨,对资源详查、用地用海、气象服务、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亟待政策完善并系统保障,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合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2.06.01•【分类】问答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答记者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作出哪些部署?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

问:我们注意到,《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要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请问如何理解“高质量跃升发展”?在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呈现哪些新的特征?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指引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已突破10亿千瓦大关,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40%。

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连续17年、12年、7年和4年稳居全球首位,光伏、风电等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为构建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国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攻坚期。

我国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纵深推进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要在“十三五”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体现在两个方面。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解读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解读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解读2021年,中国启动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被赋予了重要的战略地位。

对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解读如下:1. 提出了更具雄心的目标:根据规划,到202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也将继续提升。

这表明中国将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发展力度,积极推动清洁能源转型。

2. 多样化的能源结构:规划中提到着重培育和发展风能、光伏能源、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

这体现了中国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稳定可靠的能源结构,降低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并实现能源供给的可持续性。

3. 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在十四五期间,中国将继续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投入,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通过加强科技研发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可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效率、降低成本,并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4. 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规划中明确提到要加强地方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推动力度和责任担当。

地方政府在资源开发、政策支持、项目承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推动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可以更好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5. 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规划中提到要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交易体系建设,改革电力市场机制,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等。

这将有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接入与消纳,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比重,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低碳转型。

总的来说,中国在十四五期间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规划,为加速清洁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为中国提供更多的清洁能源供给,促进经济的绿色发展,同时也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能源十四五的趋势

能源十四五的趋势

能源十四五的趋势能源是现代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的重要基础,对于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国的能源发展将面临诸多挑战和机遇。

以下将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绿色技术的应用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等方面,展望十四五能源发展的趋势。

首先,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是十四五能源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

中国在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国家。

在未来五年,中国将继续加大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建设力度,特别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领域。

同时,中国还将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地热能等新兴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应用。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还能促进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其次,绿色技术的应用将成为能源发展的另一个重要趋势。

绿色技术是以环保和节能为核心的技术,是将能源产业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

在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加大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力度,特别是在清洁燃煤技术、能源存储技术和智能电网等领域。

通过绿色技术的应用,可以降低能源的消耗和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此外,绿色技术的推广还能够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增长。

第三,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也是能源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

当前中国能源消费结构存在着过于依赖传统能源和高能耗产业的问题,不利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在十四五期间,中国将通过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清洁能源的比例。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和支持,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推广节能灯具等能源节约产品。

同时,中国还将减少对能源密集型产业的支持,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和资源的利用率。

另外,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也将成为十四五能源发展的重要内容。

能源互联网是将能源系统和信息通信技术有机结合的新型能源体系。

通过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可以实现多能源之间的互补和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主要围绕以下目标:
首先,要推动可再生能源增加现代能源混合比例,并实施煤电发展转型升级的“双零战略”,即零污染、零排放;同时,要实现2025年可再生能源供给总量将超过国情所允许的比例,推动改变能源混合比例,探索结合现代能源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混合比例,实现“双赢”。

其次,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平衡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电和地热等基础性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重点鼓励新兴可再生能源、超低碳技术和能源互联网的发展。

第三,要全面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制定政策,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责任制,规范可再生能源投资和发电行为,以及确保可再生能源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还要加强可再生能源调度,积极建立多源可再生能源弹性分配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智能运行网络建设,研究地区和垂直紧密网格电网体系,实现可再生能源边际成本通用和资源共享,改善可再生能源的集约、有效和可靠供电的能力。

最后,要建立可再生能源市场和交易,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成立可再生能源电力应急保证基金,推动发电企业集中化、市场化运行,增强电力供应安全性,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未来还需要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行能源转型性政策、发展环境友好型电力行业,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支持。

“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在完善发展规划、出台政策、实施政策、强化监管、推进技术研发、建立市场机制等多个环节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清洁现代化能源体系、实现国家绿色新发展方式作出积极贡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0日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为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和国家、省能源发展战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根据《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我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应对能源需求稳步增长态势,多措并举、攻坚克难,不断拓展能源供给渠道,大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全面强化节能增效,深入实施煤炭消费压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切实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能源保障。

1.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大幅增强。

电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本地电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20年,我市电力总装机622.8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208.1万千瓦,增幅50%;总发电量达190.8亿千瓦时,较2015年增长21.5亿千瓦时,增幅12.7%。

绿色电力供应能力明显提高,风电、光伏和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77.8万千瓦,占新增总装机的85.4%;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大幅提高、燃煤发电量占比持续下降,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23.4%,较2015年提高16.7个百分点;燃煤发电量占比66%,较2015年降低23.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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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

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对替代部分化石能源消费、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高度重视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将生物质能产业列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并从电价、项目布局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大力支持,预计到2025年全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500万千瓦。

我省生物质资源种类多,资源较为丰富,每年生物质能可开发利用总量约2660万吨标准煤,发展生物质能具有广阔的空间。

为充分利用我省生物质资源优势,实现合理有序开发,特制定本规划,对全省生物质发电利用、生物质供气利用、生物质制备固体燃料和液体燃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统筹。

第一章现状及问题一、利用现状“十三五”期间我省的生物质能源产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从“十三五”初的135兆瓦增长到320兆瓦,增长了1.5倍。

(一)生物质发电我省生物质发电主要以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为主。

目前,全省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总装机容量分别为242兆瓦和105兆瓦,约各占所有生物质能发电的68%和30%(沼气等其他生物质发电占2%)。

从已建和在建生物质发电的项目地区分布来看,生物质发电厂主要分布在北部种植业和中南部林业较发达地区。

(1)农林生物质发电我省农林生物质发电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全省已建农林生物质电厂9座,总装机容量242兆瓦;在建农林生物质电厂9座,总装机容量254兆瓦。

已核准待建农林生物质电厂2座,总装机容量60兆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有9座,总装机容量222兆瓦。

生物质发电厂主要以农作物秸秆和木材加工剩余物为燃料。

(2)垃圾焚烧发电我省垃圾焚烧发电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目前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年处理生活垃圾146万吨。

在建(含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13座,设计年处理生活垃圾464万吨,总装机容量310兆瓦。

(3)沼气发电我省沼气发电主要包括垃圾填埋气发电和畜禽粪便沼气发电,目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已建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厂6座。

全省已建畜禽粪便沼气发电装机约14兆瓦,全省各地区均有分布。

(二)生物质供气利用生物质供气利用包括利用生物质制沼气和制成合成气。

我省生物质供气利用主要是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及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目前,我省已建成户用沼气池约230万口,小型沼气工程约130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约2900处,各类沼气工程年产沼气约8.4亿立方米。

(三)生物质固体燃料利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利用,即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作用下,利用木质素充当粘合剂将松散的秸秆、树枝和木屑等农林生物质压缩成棒状、块状或颗粒状等成型燃料。

我省生物质成型燃料主要用于家庭炊事、取暖用能,部分作为工业锅炉和电厂的燃料。

目前我省年生产生物质固体燃料约185万吨。

(四)生物质液体燃料利用生物质液体燃料利用,即利用生物质发酵制成生物乙醇,利用生物质裂解制成液体燃料、利用生物质酯交换制生物柴油。

我省生物质液体燃料利用主要是利用工业甲醇和生物再生资源木薯、芭蕉芋、玉米桔杆制成生物柴油、碳氢油等,目前我省年生产生物质液体燃料约44万吨。

二、存在问题虽然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迅速,但总体上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程度较低发展生物质能源,不仅可以保护环境,缓和气候变化,还能促进农业、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并不真正了解生物质能在能源、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农民增多,农村劳动力减少,大部分农民图省事,对农作物秸秆进行野外就地焚烧。

对于林业生物质,大部分农村地区还是传统的薪柴燃烧利用,能源利用效率较低。

(二)机械装备及技术体系标准化有待加强生物质利用机械化是我省生物质能源利用的短板,特别是在森林抚育、林间集材和打捆方面,林业机械产品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70~80年代的水平,机械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减轻劳动强度和提高工作效率。

我省生物质利用技术研究国内领先,目前已开发出先进的低温制油技术及原料广适性的生物柴油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其中的关键技术位居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但主要技术形成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较少,技术体系的标准化有待加强。

(三)原料和终端市场风险较高原料的收储运体系尚未完善,造成收集、运输和储存成本较高;原料价格的交易价格不可控,坐地涨价现象仍有发生。

沼气生产和运行的成本还比较高,许多用户还难以接受;沼气工程提供的燃气的稳定性和适用性尚有待进一步提高,用户持观望态度。

受制于原料成本及国内成品油市场等多因素的影响,生物质能源尚未大规模产业化应用。

(四)支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生物质能项目投资回报率较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市场风险大,难以吸引社会资金进入。

目前,木薯燃料乙醇和废弃油脂生物柴油的技术已完成应用示范开发,具备商业化推广应用的基础;纤维素乙醇开发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化示范条件日趋成熟。

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如非粮生物燃料的市场准入和产品流通体系不通畅导致无法进入成品油销售主渠道、行业监管薄弱、强制推广使用制度和扶持价格及财税政策不完善、产品推广使用的市场环境不健康等,我省生物燃料产业发展缓慢、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差,没有发挥出产业应有的影响和作用。

第二章资源量现状评价一、农林生物质资源量农业生物质资源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和农业加工剩余物。

农作物主要包括粮食作物、油料作物、棉花、麻类和糖料作物等。

经估算,全省农业生物质理论资源量4008万吨/年,可能源利用的农业生物质资源量约1841万吨/年,其中可发电利用资源量为1012万吨/年。

林业生物质资源主要包括林木采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或废弃物。

经估算,全省林业生物质理论资源量3727万吨/年,可能源利用的林业生物质资源量约2035万吨/年,其中可发电利用林木生物质资源量为1017万吨/年。

根据农业、林业生物质资源量估算成果,全省农林生物质理论资源总量为7735万吨/年,可能源利用资源量为3875万吨/年,可发电利用资源量为2030万吨/年。

二、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资源量根据我省现有人口规模及增长水平,预测全省到2025年全省常住人口约7015.2万人。

经估算,2025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产量约40489吨/日,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量约39679吨/日。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污泥是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副产品,有机物含量高达50%~70%。

目前我省城市生活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常用的处理方法有浓缩、脱水、消化、干化、有效利用、卫生填埋及焚烧或土地利用,或采用几个方法的组合处置。

2020年,全省县以上城镇开工在建的新(续)建污水处理总规模130万吨/日。

预计到2025年全省所有县城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从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的发展趋势看,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可全部采用厌氧消化处理,据此估算到2025年全省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约508万吨/日,污水及污泥处理可产生沼气14万立方米/日。

三、畜禽粪便及沼气资源量经估算,全省畜禽粪便理论资源量为8089万吨/年,全省可收集畜禽粪便资源量约为6463万吨/年,全省可用于沼气发电畜禽粪便约为2168万吨/年,全省畜禽粪便产生沼气可发电利用资源量为433546万立方米/年。

第三章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一、指导思想抓住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省市契机,将生物质能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加快技术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策体系,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和多元化发展,尽快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技术水平的新型产业。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综合利用统筹生物质的能源利用与其他用途,充分合理利用生物质资源。

积极推进生物质资源的梯级综合利用,发挥生物质能在生产液体燃料、电力、热力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实现能源、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综合考虑生物质资源条件、气候差异、农林业生产特点和农村实际情况,以及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成熟程度和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气化、成型燃料、发电、液体燃料等多元化发展,加快新型利用方式的产业化进程。

(三)自主创新,规模发展大力推动生物质能利用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以及关键设备的自主化,提高利用和转化效率,提高综合效益。

积极推动生物质能规模化发展,建立健全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建设管理模式,形成生物质能新型产业。

(四)政府扶持,市场推动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健全完善政策体系,积极探索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模式。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壮大专业化生物质能企业,不断提升生物质能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十四五”生物质能发展目标是:生物质能产业形成较大规模,在电力、供热、农村生活用能领域初步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在交通领域扩大替代石油燃料的规模。

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重大装备技术能力显著提高,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规模较大的新型生物质能企业,形成较为完整的生物质能产业体系。

规划至“十四五”末,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兆瓦以上;生物质供气利用达到12亿立方米以上;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利用达到300万吨以上;生物质液体燃料利用达到100万吨以上。

“十四五”末各种生物质能利用替代标煤达到480万吨以上。

第四章发展任务一、生物质发电(一)农林生物质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物质直燃发电,在秸秆剩余物资源较多、人均耕地面积较大的粮食主产区,有序发展秸秆直燃发电;在重点林区和林产品加工集中地区,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林产品加工剩余物发展林业生物质直燃发电;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鼓励将生物质发电与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及生物化工相结合,实现生物质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垃圾分类,在人口大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加强舆论引导,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探索建立项目投资收益共享机制。

按照区域统筹、城乡共享的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生活垃圾量达到每天600吨的市县要优先采用焚烧发电处理工艺。

鼓励跨地区采用共建共享方式规划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统筹项目周边地区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发挥焚烧处理的规模效益。

大力推动垃圾发电关键设备和清洁燃烧技术进步。

(三)垃圾填埋气发电鼓励已建垃圾填埋场综合利用填埋气发电。

我省目前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7.2兆瓦,根据我省目前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情况,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增装机规模13.1兆瓦。

(四)畜禽粪便沼气发电从建设生态农牧业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出发,运用生物工程技术对畜禽粪尿进行综合处理和利用,合理地将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发展“养殖-沼气-农业”的“三位一体”或结合太阳能利用的“四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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