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最新标准

食品添加剂最新标准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质期、增加营养成分或者改善食品加工工艺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向食品中添加的各种物质。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因此,为了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在我国,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受到了严格的监管。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使用范围等内容,以及各类食品添加剂的具体使用标准。
此外,还对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要求、生产工艺、储存条件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制定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时,需考虑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尽量选择对人体无害的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控制其使用量。
同时,还需考虑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稳定性、效果以及对食品品质的影响,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营养。
在实际生产中,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同时,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控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稳定可靠。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总之,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各国都在不断完善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卫生和有效使用。
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也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要求1 铅表1铅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0.5蔬菜及其制品GB5009.12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0.1球茎蔬菜、叶菜蔬菜0。
3豆类蔬菜0.2蔬菜制品1。
0水果及其制品水果(浆果、葡萄除外)0.1浆果、葡萄0.2水果制品1.0食用菌类食用菌1。
0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1.0干制食用菌2.0豆类及其制品干豆、豆粉0.2豆类制品(豆浆除外)0.5豆浆0.05薯类及其制品薯类0。
2薯类制品0。
5藻类1.0(干重计)坚果及籽类0。
2肉及肉制品肉类0.2肉制品0。
5内脏及其制品0。
5水产品及其制品鱼类、甲壳类0。
5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1.0 GB5009.12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1.0干制海蜇、干制贝类2。
0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0。
05乳粉、非脱盐乳清粉0。
5其他乳制品0。
3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0.2皮蛋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
1调味品(食用盐除外)1。
0食用盐2.0甜味料食糖、淀粉糖0.5花粉0。
5蜂蜜1.0焙烤食品0。
5饮料类包装饮用水0.01mg/L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0。
05mg/L浓缩果蔬汁(浆)0。
5mg/L碳酸饮料、茶饮料0。
3mg/L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0.05mg/L固体饮料1.0其他饮料0。
3mg/L酒类0。
2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1。
0冷冻饮品0.3 GB5009。
12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儿配方食品0.15(以粉状产品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0。
2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0。
3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0.25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摘要:1.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作用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的范围和主要变化3.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4.如何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5.常见问题解答正文:一、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作用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等。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的范围和主要变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是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该标准在2014 年进行了一次修订,主要变化如下:1.增加了原卫生部2010 年16 号公告、2010 年23 号公告、2012 年1 号公告、2012 年6 号公告、2012 年15 号公告、2013 年2 号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 年2 号公告、2013 年5 号公告、2013 年9 号公告、2014 年3 号公告、2014 年5 号公告、2014 年9 号公告、2014 年11 号公告、2014 年17 号公告等。
2.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影响食品的色、香、味。
4.应按照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使用。
四、如何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食品分类:根据食品产品原料、生产工艺等信息,参考食品类别的解释说明,将食品归入相应的食品类别。
2.查表确定添加剂使用范围:查看表a.2,确定该食品添加剂是否可以在各类食品中按需要量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2760-2011相比减少如
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中国的一项标准,用于规定食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类型、用途、最大使用量等内容。
该标准的出台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该标准主要包括四个部分:通则、食品添加剂列表、食品类别和用途以及使用范围。
其中,通则部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分类、命名和命名规则等基本内容。
食品添加剂列表列举了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及其编号、化学名称、英文名称、用途等详细信息。
食品类别和用途部分则规定了各类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最大使用量。
使用范围部分规定了特殊食品、特殊场合以及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
根据该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清香剂、甜味剂、增稠剂、保鲜剂、抗氧化剂、营养强化剂等多个类别。
每个类别又按照具体的化学原理和用途进行了细分,确保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
该标准的优点在于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科学的分类和规范,令食品企业和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和遵守。
通过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增加食品的口感、色泽、保鲜期等特性,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而且,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限制,避免使用过量或不当的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然而,该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繁多,标准中只列举了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对于一些新型或较少使用的添加剂,标准的适用性存在一定局限性。
其次,标准只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但没有明确规定添加剂的最小使用量,这可能导致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而减少添加剂的使用量,影响食品的品质和特性。
另外,由于标准的修订周期较长,无法及时适应食品行业的发展和新发现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结果。
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修订标准时予以关注。
总体而言,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它为食品企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指南,也为消费者提供了食品安全保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发布佚名【期刊名称】《食品安全导刊》【年(卷),期】2024()9【摘要】(简讯张聪)近期,国家卫健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 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并对其进行了重点解读,部分内容如下。
一是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 B 2760-2024)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便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
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新标准纳入了原标准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总页数】1页(PI0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0【相关文献】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2.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GB 1886.4-2015)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钾》(GB 31623-2014)等1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氨酸钙》(GB 29226-2012)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4.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5.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香酚》(GB 1886.129—2022)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2年第3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标准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这些标准主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
(GB14880-2012)两个标准。
在GB2760-2014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用途、适用范围和限量等内容。
限量是指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量,以保证食品安全。
限量的制定基于对食品添加剂毒性、致癌性、致敏性等方面的评估和研究,同时考虑到不同年龄、性别、体重等因素。
例如,对于常用的防腐剂,规定了不同食品中的限量,如硫酸铜在蜜饯中的限量为5mg/kg,亚硝酸钠在肉制品中的限量为150mg/kg 等。
此外,还规定了一些具体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
例如:
1.在水果罐头、果冻、冷饮、复合调味料等食品中,甜蜜素的限
量标准为0.65g/kg;在面包、糕点、方便米面食品中的限量
标准为1.6g/kg;在果酱、蜜饯、熟制豆类等食品中的限量标准为1.0g/kg;在果糕类、凉果类食品中的限量标准为
8.0g/kg;在坚果类食品中的限量包括1.2g/kg(脱壳类)和
6.0g/kg(带壳类)两种。
除上述食品外,其他食品一律不得
添加甜蜜素。
2.在饮料中的色素,规定了不同颜色的限量,如红色素的限量为
0.1g/kg,黄色素的限量为0.5g/kg等。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同时也考虑到食品加工工艺和消费者口感的需要。
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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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63 碳酸钠01.302 sodium carbonate 500i 酸度调节剂
64 碳酸氢铵06.002 ammonium hydrogencarbonate 503ii 膨松剂
65 碳酸氢钾01.307 potassium hydrogencarbonate 501ii 酸度调节剂
66 碳酸氢钠06.001 sodium hydrogen carbonate 500ii 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
定剂
67 天然胡萝卜素08.147 natural carotene ——着色剂
68 甜菜红08.101 beet red 162 着色剂
69 微晶纤维素02.005 microcrystallin cellulose 460i 抗结剂、增稠剂、稳定剂
70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10.030 sodium starch octenyl succinate 1450 乳化剂
71 氧化淀粉20.030 oxidized starch 1404 增稠剂
72 氧化羟丙基淀粉20.033 oxidized hydroxypropylstarch
73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
酯
10.027
acetylated mono- and
diglyceride (acetic and fatty
acid esters of glycerol
472a 乳化剂
74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20.015 acetylated distarch phosphate 1414 增稠剂
75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20.031 acetylated distarch adipate 1422 增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原序号名称
5 L(+)酒石酸
6 纽甜
7 β-胡萝卜素
8 β-环状糊精
28 酒石酸
67 阿斯巴甜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