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防毒口罩使用管理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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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充分、合理的利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

定义2.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伤害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员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公司为特殊岗位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特种防护器具。

3.职责3.1公司安环部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负责制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审核各车间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2公司采购部负责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与发放工作。

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选择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安全鉴定证,有相关特殊防护要求的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3。

3各单位依据本标准按时上报在岗员工的劳保使用计划,经安环部审核,报主管安全总监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按计划采购。

未报计划者,不予采购。

计划外或临时性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需经公司安环部审核,主管安全环保总监批准。

3。

4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安环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到库房领用,并建立台帐,同时必须有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3.5使用单位应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教育和监督本单位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1 目的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 范围全公司。

3 职责与分发部门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对此SOP负责,分发至公司各部门。

4 程序4.1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4.2公司按照《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AQ/T6107—2008)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规定,为员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4.3安全环保部对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4.4劳动防护用品指工作服、安全帽、护目镜、工作鞋、手套、口罩、围裙、袖套、防尘、防毒面罩等。

4.5个人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护目镜;按季度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防毒(尘)面(口)罩、绝缘雨鞋(靴)、绝缘手套,电焊面罩、镜片、鞋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公用、备用和借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指特殊场合或临时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4.6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安全和健康的物品,必须正确使用、维护,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4.7劳动防护用品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工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8员工在工作中,一定要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使用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化工原料时,还要佩带其它专用防护用具;特种岗位、工种按规定佩带特殊护具:4.8.1一般操作岗位在工作时应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4.8.2化学操作岗位在工作时应穿戴好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皮鞋或雨靴、护目镜等防护用品;进行具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作业时,还必须戴好口罩,或防尘、防毒口罩、防毒面罩、全封闭隔离服,必要时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4.8.3离心岗位在工作时应穿戴好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皮鞋或雨靴、护目镜(或面罩)、围裙、袖套(必要时还须穿好裤套)、乳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为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减少工作场所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和管理员工安全帽的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三、安全帽的选用1. 员工应佩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帽。

2. 安全帽应为塑料或金属材料制成,具备一定的抗冲击性能和防穿刺性能。

四、安全帽的佩戴1. 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后,应佩戴安全帽。

2. 安全帽应正确佩戴,固定稳定,保证头部覆盖良好,并同时佩戴下巴带。

3. 在特殊情况下,如头顶有障碍物,可适当调整安全帽位置,但不得影响头部的保护。

五、安全帽的检查和维护1. 员工每天进入工作区域前,应自行检查所佩戴的安全帽是否完好,如果发现安全帽有损坏、破裂或变形,应及时更换。

2. 安全帽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帽存在问题,应立即更换新的安全帽。

3. 安全帽应保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4. 安全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应妥善保管,避免与尖锐物品接触。

六、安全帽的有效期限1. 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为5年,超过有效期限应及时更换新的安全帽。

2. 经过一次比较严重的撞击、穿刺或者遭受较高温度烧烤时,安全帽应立即报废。

七、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将受到纪律处分,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 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发现有佩戴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的,请立即责令整改,并记入相关档案。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部门制定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对于因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的事故,将按照公司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以上为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模板,旨在确保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实施。

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反馈。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是指在保护个人安全的过程中,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指的是替身的各种安全用具,包括头部、眼睛、耳朵、呼吸系统、手部、足部等各个部位的安全防护用品。

以下是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

1. 头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头部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是指安全帽。

在进行高空作业、建筑施工、机械操作等工作时需要佩戴安全帽,以防止天花板坠落物、高空工具、机械设备等对头部造成伤害。

安全帽需要合格认证,佩戴时应调整帽衬的位置,保证安全帽稳固不摇晃。

安全帽的使用寿命通常为3年,过期后需要更换。

2. 眼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眼部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是指安全眼镜、护目镜、面屏等。

在进行焊接、打磨、切割、喷涂等作业时需要佩戴眼部防护用品,以防止异物、火花、飞溅物等对眼部造成伤害。

眼部防护用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使用时注意检查镜片是否完整、透光正常。

使用过程中注意不要触碰镜片,不要将眼镜挂在胸前,避免摔落。

3. 呼吸系统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呼吸系统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是指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在进行粉尘、有害气体、蒸气等有害物质接触的作业时需要佩戴防护用品,以保护呼吸系统。

防护用品需要选用适合的型号和过滤级别,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破损、杂质等,佩戴时要确保密封良好,不要调整或摘下。

4. 手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手部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是指防护手套。

在进行机械操作、化学试剂接触等作业时需要佩戴手部防护用品,以保护手部免受伤害。

手套需要选用适合的材质和型号,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破损、松脱等。

佩戴手套时要确保手指能自由弯曲,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同一双手套。

5. 足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足部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是指安全鞋、安全靴等。

在进行高空作业、机械操作、重物搬运等作业时需要佩戴足部防护用品,以保护足部免受伤害。

足部防护用品需要选用适合的材质和型号,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磨损、裂缝等。

佩戴时要确保鞋带松紧适宜,鞋跟稳定,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同一双鞋。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特种手套、防护鞋、头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须按需配备并妥善保管,加强管理及正确使用。

三、内容1.员工防护用品是一种劳动保护辅助措施,必须按岗位发放,不能把劳动防护用品当作生活福利品发放。

2.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一律依据部门核定名单发放。

3.从事多种作业员工的防护品,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标准发放。

4.变动工种,应根据需要调整其防护用品。

5.员工上岗前应佩戴本岗位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员工不佩带或不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罚。

6.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必须马上到主管处登记,并换领新的防护用品。

7.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防护用品专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每两月定期校验一次。

9.企业设置了应急救援器材专柜,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

四、相关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防护用具检查维护卡》aq-bzh3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购买合格的产品。

2、仓库保管人员对劳动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必须做到定期发放。

一般发放一次。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

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领取由车间统一领取。

6、企业要经常对给劳动防护用、用具的使用人员讲解使用的方法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使用要求,保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要求,企业必须无偿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

1、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用具、手套等。

2、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

3、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

4、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5、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

6、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7、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提高劳动防护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口罩、护目镜、耳塞、耳挂、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防护用品的习惯。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保管、检测、维修和更新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本单位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劳动防护要求来确定。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上按照免费发放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进行合理配置。

安全穿戴防护用品规定(3篇)

安全穿戴防护用品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

第三条安全穿戴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第二章防护用品的种类与要求第四条防护用品分为个人防护用品和集体防护用品两大类。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一)头部防护:安全帽、护目镜、防尘面罩等;(二)呼吸防护: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三)手部防护:防割手套、防酸碱手套、绝缘手套等;(四)足部防护:防静电鞋、绝缘鞋、防滑鞋等;(五)身体防护: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服、防毒服等;(六)听觉防护:耳塞、耳罩等;(七)皮肤防护: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第六条集体防护用品包括:(一)防尘设施:防尘网、防尘罩等;(二)防毒设施:排毒柜、排毒池等;(三)防噪声设施:隔音板、隔音罩等;(四)防高温设施:隔热屏、隔热服等;(五)防低温设施:保温屏、保温服等。

第七条防护用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三)具有足够的防护性能,能够满足作业环境要求;(四)穿戴舒适,便于操作。

第三章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作业环境、岗位特点和员工需求,合理选择防护用品。

第九条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防护用品;(二)选用具有有效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的防护用品;(三)选用具有足够防护性能、舒适易穿戴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和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防护用品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二)检查防护用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包装;(三)检查防护用品的外观、质量、性能和标志。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保用品配备标准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本制度所指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服务期间,在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防护口罩、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及毛巾、肥皂等个人清洁卫生用品;第二条: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一、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二、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三、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四、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第三条:劳保用品的管理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期限和技术标准由矿供应科、人事劳资科共同负责拟定;二、劳动防护计划的编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由供应科、人事劳资科共同向矿上提报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定样采购计划,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采购;三、采购:由供应科负责按领用标准,保质保量采购;四、库存管理:由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一劳保用品发放时由人事劳资科建帐审定核实,供应科发放;二劳保管理、发放单位双方均须建立职工劳保台帐和单位集体领用劳保台帐,并明确使用人领用时间、物品及数量,严格按发放标准发放,不到期领用由发放单位折价扣款,属个人领用,开具票据由财务执行,属集体的扣款,由人事劳资科执行;个人劳保领用不到期辞退者,由发放单位在职工辞退表中注明扣款;三劳保用品领取:按月固定领取的由队组审报领取,发放时职工签字,个人劳保卡上领取的由个人或单位集体持卡领取,办公室负责矿领导劳保领取;四人事劳资科根据劳动保护,不劳动不保护的原则,在审定职工领取劳动用品时,以本人出勤工数为依据,确定领发日期;原则规定月出勤达18天以上计为一个月,年出勤210天为一年进行计算和审核;每月领取的劳动用品,月出勤不达10天者,劳保不计发,当月的劳保在次月初审核领取;当月有出勤,在次月审核时,该职工已离职的不发放,调动岗位的,按原单位出勤审核;五人事劳资科每半年对各工种,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审核,凡工种发生变化,必须立即重新审定个人劳保发放标准;六劳动防护用品以使用期限全过程折旧其固有价值,员工离职未满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按未满使用期限向矿支付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劳保的实际价值/劳保规定使用期限×剩余期限;七集体劳保的管理1、对一些岗位发放的劳保,如雨衣、棉衣棉裤、棉大衣、连脚雨裤、电焊手套、耳罩等属集体劳保;由单位根据岗位编制所需写出申请,由人事劳资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集体领取、发放、保管;人事劳资、供应分别入帐;2、领用单位对集体劳保进行建帐管理;职工领用集体劳保在完成工作或岗位变化,或劳保不到期辞退,均由领用单位负责交接清楚;矿上不再由于人员变化补充集体劳保;对集体劳保不到期领用,将按照劳保的使用期限折价扣除费用;3、对集体领用劳保物品发放标准,除雨衣外其余仍按原标准执行;雨衣发放标准:井筒检修工,1套/年;井底把钩,1套/年;副井底水窝清淤工,1套/3年;采煤工、掘进工等因工作地点淋水临时发放雨衣,1套/2年;特殊情况下,集体劳保使用期限由领导另定;八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其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如:矿灯、自救器、矿帽、绝缘水鞋、电焊手套、电焊帽、耳罩等;九新入矿员工,当月15日前到岗劳动防护用品以全月配备标准领发,15日后到岗按半月配备标准领发;十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个人负责领用、管理、清洗、修补、报废、更换;集体领用的劳保用品由集体负责管理、维护、报废、更换;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如矿灯、自救器由机电队负责管理、维护、报废、更换;十一临时兼任岗位所需特定劳动防护用品采用借用制方式管理,由供应科统一管理,按实际生产所需借用;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各使用部门要做好劳保用品规范使用指导,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供应科、人事劳资科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由队组统一领取的职工个人劳保用品,必须全额发放给职工本人,严禁以各种名义克扣,违者按5倍罚款;第六条:常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范一、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一布手套使用在装卸、搬运、堆放生产过程及设备安装维护过程中;二搬运或接触有刺激、有腐蚀、有毒等化学品或工业用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三电焊、气焊、气割操作时必须佩带电焊手套;四旋转设备操作中严禁佩带手套,维护电工带电作业必须佩带绝缘手套;二、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一井下工作面等粉尘环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二接触有刺激、有腐蚀、有毒或不确定性能化工原料、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三、工作服、防护胶鞋、防护脚盖、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的使用规定:一所有员工在工作岗位都必须穿规定工作服,井下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二工作面水大时必须穿防护雨衣;三从事电焊、气焊、气割操作时必须佩带防护脚盖;四维护电工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胶鞋;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所有费用统一由矿财务部门专项列支;二、员工按配备标准及使用期限标准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矿免费提供;三、员工超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按采购供应价收取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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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使用管理规定
为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杜绝人身伤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安全帽使用提出以下规定。

一、安全帽的使用
1、作业人员所佩戴的安全帽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以下环境必须戴安全帽。

(1)飞来、倾倒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及带电体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2、公司内电工、焊工在厂区内外从事机械电器设备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3、严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5、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6、公司配发安全帽的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内容认真在要求范围、作业区内合理佩戴安全帽。

7、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因公受到损坏,持分管经理证明到安环处进行更换并登记。

二、安全帽的管理
1、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3、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4、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5、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存放;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
6、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安全帽的使用期:暂定为2年更换,到期后以旧换新。

8、安全帽应记入个人防护用品台帐。

三、安全帽的购置与发放
1、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安全帽的购置和发放。

2、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各部门制定安全帽的具体配发范围;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帽的发放和待分配安全帽的保管。

3、安环处要备存部分安全帽,供外来学习、参观、视察人员进入现场时使用。

4、安全帽一律由安环处统一喷涂编号,便于管理。

四、安全帽颜色的划分
1、公司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帽统一为白颜色。

2、中层管理人员安全帽统一为深蓝色。

2、班组长及机电、维修作业人员安全帽颜色为大红色。

3、其于岗位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帽统一为黄颜色。

五、处罚
1、单位不按规定配发安全帽的,对单位安全主要责任人罚款500元。

2、员工在作业时,违反规定不戴安全帽或不规范戴帽,每次罚款10元。

3、管理人员对员工违规不戴安全帽管理不到位,对该部门生产管理人员处罚50元当班安全员处罚20元。

4、发现无故损坏安全帽有一顶赔偿30元,工资中扣除。

山西金兴华化工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防毒口罩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我公司职工在操作时设备、管道存在异常时,有害气体泄漏及挥发性气体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侵害人体健康,为了避免人员中毒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增强操作工自我保护和应急能力,公司特对实施危险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口罩等。

现对防毒口罩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更换或者维修涉及二硫化碳、硫化氢设备、管道时,操作工和班长其他临时性接触此项作业时都须戴防毒口罩。

2、掏炉时,拉运人员和装渣人员必须佩戴防毒口罩。

3、戴防毒口罩使用前须确认操作者手部清洗干净后再接触防毒口罩。

4、防毒口罩须挂置于干净、干燥、透风、无挥发性气体污染的地方。

5、防毒口罩内的活性炭为吸附和过滤挥发性气体,空气流动性较好、气味较小,如经常性使用必须每月按时更换一次。

6、防毒口罩为专人使用,请注意不要混用。

7、注意事项:
(1)防毒口罩使用过程中,注意其吊带扣环的稳定性;
(2)使用过程中注意防毒口罩边缘与脸面皮肤的接触要密封,根据个人使用情况适当调整松紧度,以防间隙过大气体渗入伤害操作者,活性炭一定要及时更换。

8、处罚事项
(1)在执行以上规定操作时操作者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防毒口罩,发现操作者不佩戴防毒口罩一次处罚操作者20元,班长10元。

(2)部门责任人在操作现场时,检查人员或者分管领导检查发现有操作工不佩戴防毒口罩一次处罚部门责任人50元。

(3)在操作现场分管经理、安全检查人员未及时发现现场操作工操作时不佩戴防毒口罩一经发现处罚相关人员100元。

(4)发现操作者无故损坏防毒口罩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20元。

山西金兴华化工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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