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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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量,以学分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最低总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学分制以选课为主要特征,学校将努力创造条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

第三条本办法学分制收费方式按照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服兵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休学创业的学生修业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各类本科学生修业年限按照《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所学专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

学生提前于基本修业年限毕业的,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指导和基本依据。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并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定。

培养方案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学生对培养方案应深入了解。

第七条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将学时换算成学分的一般原则是:理论课16学时计1个学分;专题课、体育课、单设实验课32学时计1个学分;实践环节每周(或32学时)计1学分。

第八条学校课程设置按修读要求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类。

必修课为达到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为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性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包括限选课和任选课。

(推荐)南京理工大学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推荐)南京理工大学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南京理工大学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一、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思路1.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面向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培养大批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求真务实、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具有献身精神的高素质研究应用型专门人才。

在若干优势学科专业领域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领导才能、开拓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毛坯,为其成长为各行业的精英人才和领军人物打下坚实基础。

2.推进全面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

培养计划的制定要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以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3.各专业要依据社会需求、自身的办学历史和现有的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并在培养计划中明确体现。

理工类专业要加强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强化学生研究开发能力、工程应用能力的培养,人文社会科学和经管类专业着重培养面向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建设所需的具有一定自然科学基础和工程技术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4.全校按专业大类(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电子信息科学、土建、环境与安全、化工与制药、交通运输、武器类、工程力学、生物工程、数学、物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艺术等)制定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计划,科学合理构建专业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柔性设置专业方向选修课及学科前沿选修课程。

5.加强实践教学,大力推进和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进一步拓宽提高实践能力的思路,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在实践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程免修、免听或间听的管理规定》。
八、课程考核
1.学生必须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及格,即获得
该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和学分应同时记载,并归入学生档案。
2.学生成绩的记载采取百分制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或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专
业方向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的核心课程,
招生量大、 涉及面广的宽口径专业可根据需要设
置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方向模块所设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超过
10 学分。专业选修课所设
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 1.5 ~ 2 倍。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 3 学分。
55 个本科专业按学
科分为 25 个专业大类。从 21 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
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
课程设置, 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
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 2)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积极性,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
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主要包
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
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4.允许跨院(系)、跨学校选修课程或选修网络课程。

理工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理工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理工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学分制,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深化教育教学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根据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本科学生的教学管理。

二、学分与学制第三条我校本科学生毕业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要求,学生除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外,至少还应取得课外实践活动的学分方能毕业。

第四条我校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由课程(含实验课)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和课外活动学分组成。

1.课程学分的计算原则上以计划学时数为标准,每16学时为1学分,即课程学分=课程计划学时数16学分数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少数课程学分经教务处同意、主管校长批准,可适当调整。

2.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时学分,包括集中进行的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演出(创作)、学年论文、各类实习、社会实践、教育等,按每周1学分计算。

第五条全校各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实行弹性学制。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超过标准学制两年。

三、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第六条培养方案反映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规定了培养学生的主要过程和方式,是学生在校修读课程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根据功能和重要性,课程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1.必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

2.选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为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拓宽知识结构而开设并在一定范围内供学生有选择地修读的课程。

学生在校期间应选修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为达到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应修满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外,至少还应取得创新学分或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为了贯彻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方针,并且便于加分的规范管理,2011级学生会根据本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法。

一、项目认定(一)经辅导员安排,第二课堂项目认定和审核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课堂的学分鉴定和记录都必须按照审批的项目严格执行。

(二)经学生会办公室认定通过,再报辅导员审批后正式颁布加分记录。

(三)第二课堂学分鉴定每两个月进行统计审核,学期末整理并完成和公布本学期的加分情况。

(四)学生会办公室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第二课堂加分认证,随时接受考察。

二、第二课堂实施项目、学分列表及说明参看《南京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第89至93页。

三、补充说明(一)班级活动需交《班级活动加分申请表》(见附表1),未经王主任签字盖章的不给予认证。

(二)校级、院级及年级活动需由个人在《活动签到表》(见附表2)上按班级进行签到,一经发现代签和假签,一概不给予认证。

(三)证书、任职证明、活动证明等相关证明需交纸质的证明材料,并有相应认证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四)最终解释权归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辅导员所有。

I、本学期的各项活动如下:【院级活动】一、“劳模精神进校园”主题报告会II、社团骨干加分范围:校团委: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协,创业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信息网络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宣传中心,基层工作中心,清源,青年报党委:校报记者团,校电视台,钟声网,摄影协会经管院:学生会,人力资源中心,红十字会,科协,青协,社团中心,宣传中心,德鲁克书社,CDPA,国信雏鹰俱乐部,比亚迪营销实践社,经英创业实践社经管11级:年级学生会,团总支,学促会,自律会(在年级任职的同学由办公室统一认证,不需再办任职证明)班委:班长或支书统一将班委成员(包括寝室长)的名单上报至56160671@发送时请注明班级III、其他相关资格证加分范围:会计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中/高级口译,BEC,雅思,托福,GRE,GMATE,计算机三级级以上等。

选课指导

选课指导

以上三种类型的选课活动,均可在退补选及重修报名阶段进行。
2013-2014学年春学期课程选课时间安排表
选课阶段及起止时间 2013级 具体时间安排
2013年12月17日8:30-12月18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0日8:30-12月21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18日8:30-12月19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0日8:30-12月21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19日8:30-12月20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0日8:30-12月21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0日8:30-12月21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4日8:30-12月25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7日8:30-12月28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5日8:30-12月26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7日8:30-12月28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6日8:30-12月27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7日8:30-12月28日8:00(上午) 2013年12月27日8:30-12月28日8:00(上午)
交费重修的学生应跟班上课,重修课程如果与其他课程时间冲突,系统允许先选 课,但选课后必须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间听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中提示办理相关 手续。办理时间为第二、三周。过时不予办理。 已及格的课程,若对成绩不满意,可以报名参加交费重修再次修读。请在选课页 面左列“查询菜单-课程查询”中,查询当学期是否开设需要重修的课程。如有将课 程号、课序号记下并填人“交费重修报名”中的相应的框内。 非重修课程(通过跨学期、跨专业、副修选的课),如果出现与主修课程时间冲 突,系统不支持选课,需在开学第一周到教务处办理课程间听手续,方可注册选课。 过时不予办理。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指导意见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指导意见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指导意见本科培养计划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南京理工大学“十二五”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学校决定对本科生培养计划进行全面修订。

为保证本轮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面向国家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为根本,构建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多样化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求真务实,能开拓创新、引领发展的工程精英和社会中坚。

”通过本科培养计划的修订,构建“宽基础、精专业、多模块”的课程体系;努力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途径,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教学,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促进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增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社会适应性。

二、基本原则1.适应社会需求。

根据教育部专业人才培养规范、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办学目标和本科人才培养定位,认真分析我国社会发展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以国内外同类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参照,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

2.体现学科特色。

专业培养计划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传统与学科特色,灵活设置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教育课程;课程设置要体现系统性、前瞻性,要反映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最新研究成果;要有效整合课程,科学地处理好本、研不同培养层次课程之间的衔接;培养具有南京理工大学特色的高素质本科人才。

南理工绩点计算文件

南理工绩点计算文件

南理工绩点计算文件一、绩点计算方式绩点是大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指标之一,用于衡量学生在各门课程上的学习成绩。

南理工绩点计算方式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如下:绩点=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课程学分其中,∑表示求和符号,课程学分是指每门课程所对应的学分,课程绩点是根据学生的成绩等级所对应的绩点。

下面将分别介绍课程学分和课程绩点的计算。

二、课程学分计算1. 通识课程学分计算通识课程属于全校通用的课程,不同学院都需要修读。

通识课程的学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学期课程:通识课程通常为2学分,学生修读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2学分。

- 一学年课程:通识课程通常为4学分,学生修读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4学分。

2. 专业课程学分计算专业课程是根据学生所属专业的要求而设置的课程,学生需要修读具体的专业课程才能满足专业要求。

专业课程的学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学期课程:专业课程学分通常为3学分,学生修读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3学分。

- 一学年课程:专业课程学分通常为6学分,学生修读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6学分。

三、课程绩点计算课程绩点是根据学生的成绩等级所对应的绩点进行计算的,成绩等级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优秀:绩点为4.0- 良好:绩点为3.0- 中等:绩点为2.0- 及格:绩点为1.0- 不及格:绩点为0.0根据学生在每门课程上的成绩等级,可以计算出对应的课程绩点。

例如,如果学生在某门课程上取得了优秀的成绩,那么该课程的绩点为4.0。

四、绩点计算示例为了更好地理解绩点的计算方式,我们以一个学生的课程成绩为例进行计算。

假设该学生修读了四门课程,具体信息如下:- 课程1:学分3,成绩等级良好- 课程2:学分4,成绩等级优秀- 课程3:学分2,成绩等级中等- 课程4:学分3,成绩等级及格根据绩点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得到该学生的绩点计算过程如下:绩点= (3 × 3.0 + 4 × 4.0 + 2 × 2.0 + 3 × 1.0) / (3 + 4 + 2 + 3)计算得到该学生的绩点为:绩点 = 36.0 / 12 = 3.0南理工绩点计算文件旨在帮助学生准确计算自己的绩点,了解绩点的计算方式以及对应的学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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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推动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更好地因材施教,在原有学分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本科培养计划
1.培养计划的制定原则
(1)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我校实际情况,将现有55个本科专业按学科分为25个专业大类。

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2)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培养计划的总体结构
(1)理工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74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人文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0学分左右。

全校学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同时须修满第二课堂4学分。

二、课程设置
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1.通识教育基础课是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

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专业方向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的核心课程,招生量大、涉及面广的宽口径专业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方向模块所设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

专业选修课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

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3学分。

4.学科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知识面,使学生学习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以及本专业大类里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5.公共选修课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和艺术类选修课程;面向理工经管类学生开设的人文素质类,面向人文类学生开设的工程技术类选修课程,以及其他综合类选修课。

学生可根据个人基础、能力、兴趣选修。

6.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获得对实际工程问题或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的重要环节,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分析和综合能力、合作精神等,包括实习、集中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军训等。

三、弹性学习年限
1.我校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在校学习3~6年。

2.本科生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停学)超过6年(服兵役除外),自行退学。

四、辅修制
1.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辅修第二专业。

关于辅修的规定详见《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

2.学生凡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五、选课制
1.学生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定课程、上课方式和上课学期。

学生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

2.在一部分基础课中实行分层次开设不同起点的课程、不同进度的课程及同一进度但不同内容组合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3.可以在培养计划规定比例范围内,选择专业选修课程、学科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

4.允许跨院(系)、跨学校选修课程或选修网络课程。

5.选课办法详见《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网上选课的实施办法》。

六、导师制
1.每位教师都有担任指导教师(下称"导师")的责任。

导师在学习上、思想上指导和帮助学生。

2.导师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计划和毕业要求等信息。

3.导师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及思想状况,并给予指导和帮助,促使学生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计划。

七、课程修读
学生应根据培养计划修读各类课程。

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人的情况、需要和学习能力,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自主选择:
1.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按照培养计划拓扑图,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可提前或延迟修读有关课程。

2.自主选择课程层次。

在实行分层次教学的各类课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选择比指导性培养计划设定的层次更高的课程,但不能选择低于培养计划设定的层次的课程。

3.自主选择听课方式。

学生修读课程,除体育、军训及实践教学(环节)外,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选择全程听课、部分听课(间听)和免听课三种修读方式中的一种,但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参加实验、测试、考试,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相关规定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课程免修、免听或间听的管理规定》。

八、课程考核
1.学生必须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及格,即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考核成绩和学分应同时记载,并归入学生档案。

2.学生成绩的记载采取百分制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或A、B、C、D、F五级十等制进行记载,连同所得学分登录在"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表"中,该"成绩表"在学生离校时归学校信息档案中心留存。

归入学生个人档案的各科成绩,以最高成绩记载。

3.课程首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补考。

其中文化素质课、公共选修课不组织补考,给学生一次自学重修机会;实践环节课程学校不组织补考,应跟班重修。

补考(自学重修)仍不及格的,可以申请重修。

九、学分与绩点
1.理论课原则上16学时为1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和体育等课程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原则上每周为1学分。

学生通过参加科研活动及某些学科竞赛,取得相应成绩者,也可以获得一定学分。

相关规定见《南京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采用绩点评估方法来评估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以平均学分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方法如下:
(1)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2)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后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以学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总数,即为该生该时期内的平均学分绩点。

即:
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可每学期计算一次。

作为学士学位授予及学籍处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毕业与学位
1.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修完并取得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并满足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即可毕业。

2.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详见《南京理工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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