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
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培训讲学

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一、严禁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集资。
二、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
三、严禁为关系人或协助他人违规获取银行信用。
四、严禁授信人员在调查、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默认或协助客户提供伪造的、虚假的授信资料。
五、严禁以个人或单位名义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六、严禁违规办理非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和贴现业务。
七、严禁独自或伙同他人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
八、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违规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
九、严禁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违反客户意愿办理业务。
十、严禁冒充或代替客户签字,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以个人名义代客保管身份证、存单、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严禁违规代客理财,诱导、误导、超授权销售理财产品。
十二、严禁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利用信用卡套现。
十三、严禁违规查询个人征信或企业征信。
十四、严禁违规为个人、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或开通电子银行,违规办理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
十五、严禁复制、盗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共用业务系统用户。
十六、严禁违规管理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在视频监控下办理现金业务。
十七、严禁违规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私自留存银行废止印章。
十八、严禁违规管理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私自留存作废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
十九、严禁在会计结算、授信审批、费用管理等方面化整为零,规避授权控制。
二十、严禁伪造、篡改、擅自销毁纸质或电子信息档案。
二十一、严禁指使、授意、强迫他人违规办理业务。
二十二、严禁违规操作危害银行计算机系统安全。
二十三、严禁违规操作、行为失范,损害银行业形象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四、严禁以散播负面信息或行贿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十五、严禁在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中逆程序、缺程序违规操作造成案件(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一、严禁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集资。
二、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
三、严禁为关系人或协助他人违规获取银行信用。
四、严禁授信人员在调查、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默认或协助客户提供伪造的、虚假的授信资料。
五、严禁以个人或单位名义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六、严禁违规办理非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和贴现业务。
七、严禁独自或伙同他人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
八、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违规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
九、严禁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违反客户意愿办理业务。
十、严禁冒充或代替客户签字,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以个人名义代客保管身份证、存单、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严禁违规代客理财,诱导、误导、超授权销售理财产品。
十二、严禁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利用信用卡套现。
十三、严禁违规查询个人征信或企业征信。
十四、严禁违规为个人、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或开通电子银行,违规办理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
十五、严禁复制、盗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共用业务系统用户。
十六、严禁违规管理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在视频监控下办理现金业务。
十七、严禁违规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私自留存银行废止印章。
十八、严禁违规管理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私自留存作废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
十九、严禁在会计结算、授信审批、费用管理等方面化整为零,规避授权控制。
二十、严禁伪造、篡改、擅自销毁纸质或电子信息档案。
二十一、严禁指使、授意、强迫他人违规办理业务。
二十二、严禁违规操作危害银行计算机系统安全。
二十三、严禁违规操作、行为失范,损害银行业形象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四、严禁以散播负面信息或行贿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十五、严禁在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中逆程序、缺程序违规操作造成案件(风险)。
二十六、严禁弄虚作假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案件(风险)信息。
《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学习心得

《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学习心得-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学习心得随着市场经济不断进步和发展,近年来银行风险案件频发,从业人员涉嫌案件屡禁不止,在这样的大经济环境背景下,作为银行从业人员的我,以最严谨的态度认真学习了《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相关文件,以下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的一点心得体会。
我国银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历经体制变革、机制的建立完善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由此客观因素滋生的金融犯罪随之而来,不容忽视。
各地的信用卡诈骗、存款“消失”等案件时有发生,深究其原因均与银行内部从业人员有关。
这其中有一部分人为故意犯罪,但绝大多数员工都是因为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给单位造成了损失,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未来。
从“三十禁”的学习中,我认识到在日常做好本职工作的时候,坚持学习法律法规,了解规章制度对工作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同样必不可少,否则可能自身行为随着思想上的放松而变得散漫,也就可能导致违规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应该是一个持续且不断提升的过程,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不能追求一口气吃成个胖子。
一蹴而就的学习可能会导致对制度规章的一知半解,并没有理解和掌握其中的内涵和深意,那么对于指导我们的日常工作和操作也会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银行员工。
在各项制度法规的学习上,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进行重点学习,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运用有效地结合起来,掌握与遵守相结合。
日常坚持学习各类风险案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案件的真实成因,分析和评价涉案人的违规行为,运用反面教训警醒自身,不断提高利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日常行为的自觉性。
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规、不违法。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守则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夯实合规管理基础,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于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包括邮政代理人员)。
推诿、严禁第十四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客户揭示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收益,不得违规做出承诺。
第十五条对客户资料真实性和调查结论客观性负直接责任,不得以资料审核代替实地调查。
不得隐瞒客户真实情况,伪造、提供虚假调查信息。
第十六条不得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礼金或股份,不得与客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
第十七条及时维护业务管理系统,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使用他人口令进入业务管理系统。
第十八条关注客户异常状况,及时识别风险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不得教唆、串通客户或接受客户虚构资金用途办理贷款;不得指使或串通中介机构过高评估抵押物价值。
第二十条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第二十一条不得为客户办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已办理承兑、贴现的各种凭证原件应注明相关交易信息,防止虚假交易及发票重复使用。
第二十二条不得从事、纵容或配合客户洗钱、内部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原则上应在营业场所办理业务,确需上门服务的,应坚持双人原则,不准单人上门办理续客户签章确认的业务。
第二十四条审慎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严禁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
不得越权或变相越权办理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权限的业务。
金融机构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

金融机构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一、营业柜员“十个严禁”1. 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令牌 / 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令牌和密码。
2. 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令牌 / 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
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 / 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3. 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
人使用。
4. 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
客户资金。
5. 严禁在非营业时间办理各项柜台业务,或以各种理由单独滞留或进
入营业场所。
6. 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
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 / 重置 / 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7. 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 / 折等凭证。
8. 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
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9. 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
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
10. 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
二、综合柜员“十个严禁” 1. 严禁在未审核凭单、核实账户的情况下授权、签章。
2. 严禁使
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码等进行业务操作。
3. 严禁将综合柜员令牌、密码交他人
授权。
银行业三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银行业三十个严禁心得体会篇一:银行十个严禁心得体会银行十个严禁心得体会银行的工作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每一步都存在着风险。
作为一名中国银行员工,在工作中应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独立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能按适应工作方式办事,不能做不得最人的“老好人”。
通过“十个严禁”的学习,深刻地体会到:“十个严禁”关系到咱们每一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为咱们的实际操作指出了实实在在的问题。
逐条学习,深刻领会其中的含义。
从自身的职位做起,从每一笔业务做起,认真排查风险,找出不足,杜绝违规情形发生。
众所周知,各类过失,乃至案件的发生,都是违抗规章制度造成的。
若是邯郸农行严格查库制度,若是管库员本身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那样的大案就可不能发生。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防微杜渐应从小事抓起。
细节决定一切,小问题也能致使大错误。
咱们应从身旁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保证银行资金平安。
掀开我国金融历史能够清楚地看到,银行的“三铁”:铁帐本,铁算盘,铁规章。
,“铁规章”是“三铁”的灵魂所在,是操纵金融风险、保证银行有序运转的基础。
那个传统为金融事业树立了良好的信用和形象,博得了社会各界的佩服和普遍赞扬。
在今天的商业银行竞争当中,最不能轻忽的应该仍是银行的“三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严格地去执行更为重要。
总行制定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要咱们员工严格地去执行,决不准诺打折扣。
在任何情形下,都要坚决依照自己工作职责独立工作,严格依照金融政策、法规、制度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外界干扰、左右,不惧任何压力。
这是作为一名中行员工应有的职业道德准那么。
在尔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金融法律法规,树立爱岗敬业的好思想好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要增强新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加倍细致地处置每一笔业务,杜绝案件发生。
篇二:学习《银行五十个严禁》心得体会学习《银行五十个严禁》心得体会金融业是一个竞争猛烈的行业,在那个风险无时不在的行业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案件防控五十禁令》的出台,关于增强内部治理,完善合规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银行业三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银行业三十个严禁心得体会篇一:银行十个严禁心得体会银行十个严禁心得体会银行的工作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每一步都存在着风险。
作为一名中国银行员工,在工作中应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独立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能按习惯工作方式办事,不能做不得最人的“老好人”。
通过“十个严禁”的学习,深刻地体会到:“十个严禁”关系到我们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为我们的实际操作指出了实实在在的问题。
逐条学习,深刻领会其中的含义。
从自身的岗位做起,从每一笔业务做起,认真排查风险,找出不足,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众所周知,各种差错,乃至案件的发生,都是违背规章制度造成的。
如果邯郸农行严格查库制度,如果管库员本身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那样的大案就不会发生。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防微杜渐应从小事抓起。
细节决定一切,小问题也能导致大错误。
我们应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保证银行资金安全。
翻开我国金融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银行的“三铁”: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
,“铁规章”是“三铁”的灵魂所在,是控制金融风险、保证银行有序运转的基础。
这个传统为金融事业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敬佩和广泛赞扬。
在今天的商业银行竞争当中,最不能忽视的应该还是银行的“三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严格地去执行更为重要。
总行制定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要我们员工严格地去执行,决不允许打折扣。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决按照自己工作职责独立工作,严格按照金融政策、法规、制度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外界干扰、左右,不惧任何压力。
这是作为一名中行员工应有的职业道德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金融法律法规,树立爱岗敬业的好思想好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要加强新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更加细致地处理每一笔业务,杜绝案件发生。
篇二:学习《银行五十个严禁》心得体会学习《银行五十个严禁》心得体会金融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在这个风险无时不在的行业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案件防控五十禁令》的出台,对于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合规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银行业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

外部营 销人员
银行业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
信贷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信贷人员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机构客 户的经营活动,或与本机构客户产生经营活动上的资 金、生意往来。 2.严禁信贷人员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或利用家庭余 款,充当资金掮客,为介绍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 各类业务收取中介费、回扣等好处。 3.严禁信贷人员在贷款评级授信和贷款“三查”过程中 (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接受借款人安排 的各类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借款人的礼品、礼金。 4.严禁信贷人员违规代替借款人办理贷款申请、替客户签 名、取现,或为他人担保贷款。 5.严禁信贷人员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 自批自用贷款、越权贷款,怠慢、顶撞、刁难客户, 故意推脱、拖延或无故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以及向 客户承诺未经审批的贷款。
营业柜员
银行业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
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6.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 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 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7.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折等凭证。 8.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 改客户信息。 9.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他人指使违 规办理业务。 10.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
综合柜员
银行业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
综合柜员“十个严禁” 6.严禁不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
物品,不与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轧帐
盘核。 7.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
8.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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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
一、严禁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集资。
二、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
三、严禁为关系人或协助他人违规获取银行信用。
四、严禁授信人员在调查、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默认或协助客户提供伪造的、虚假的授信资料。
五、严禁以个人或单位名义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六、严禁违规办理非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和贴现业务。
七、严禁独自或伙同他人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
八、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违规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
九、严禁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违反客户意愿办理业务。
十、严禁冒充或代替客户签字,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以个人名义代客保管身份证、存单、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严禁违规代客理财,诱导、误导、超授权销售理财产品。
十二、严禁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利用信用卡套现。
十三、严禁违规查询个人征信或企业征信。
十四、严禁违规为个人、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或开通电子银行,违规办理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
十五、严禁复制、盗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共用业务系统用户。
十六、严禁违规管理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在视频监控下办理现金业务。
十七、严禁违规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私自留存银行废止印章。
十八、严禁违规管理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私自留存作废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
十九、严禁在会计结算、授信审批、费用管理等方面化整为零,规避授权控制。
二十、严禁伪造、篡改、擅自销毁纸质或电子信息档案。
二十一、严禁指使、授意、强迫他人违规办理业务。
二十二、严禁违规操作危害银行计算机系统安全。
二十三、严禁违规操作、行为失范,损害银行业形象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四、严禁以散播负面信息或行贿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十五、严禁在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中逆程序、缺程序违规操作造成案件(风险)。
二十六、严禁弄虚作假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案件(风险)信息。
二十七、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中介或合作机构返佣等方式违规谋取个人利益。
二十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倒卖、泄露银行或客户信息。
二十九、严禁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资本市场或从事高利转贷。
三十、严禁参与涉黄、涉黑、涉恐、涉毒、涉赌等违法行为。
上述“三十个严禁”适用范围为河南省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对违反禁令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由所在机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或辞退,担任高管职务的依法依规予以撤职或辞退,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追两级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