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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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备案和质押登记咨询业务基础知识

专利许可备案和质押登记咨询业务基础知识
专利许可备案和质押登 记咨询业务基础知识
目 录
• 专利许可备案 • 专利质押登记 • 专利许可备案与质押登记的区别与联系 • 专利许可备案和质押登记咨询业务基础知识案
例分析
专利许可备案
01
专利许可备案的定义
专利许可备案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 权许可给他人使用,并在国家知识产 权局进行备案登记的行为。
专利许可备案和质押
04
登记咨询业务基础知
识案例分析
案例一:专利许可备案咨询案例
01
案例概述
某企业希望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将其拥有的一项重要专利技术授权给
其他企业使用,并需要进行专利许可备案。
02
咨询内容
在专利许可备案过程中,需要了解专利许可备案的流程、所需材料、注
意事项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B
C
D
遵守相关规定
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实 施许可的相关规定,如价格管理、反垄断 等。
注意保密义务
在专利实施许可过程中,双方应当严格遵 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 技术秘密。
专利质押登记
02
专利质押登记的定义
专利质押登记是指专利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作为质押 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并在相关 机构进行登记的行为。
办理登记手续
被许可人在公告后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专利许可备案的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及 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备案申请,以免
影响备案登记的效力。
A 确保合同内容合法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

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专利允许他人使用是可以的,这就需要签订一个许可合同,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就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注意事项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

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6、合同只要有违反合同约定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

在约定违反合同约定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

一般而言,约定的违反合同约定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7、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当事人应明确合同标的采用何种物质载体(如图纸、文件资料、磁盘等)。

9、合同双方应对近期颁布的本行业最新法规和最新国家政策进行调研,对签订合同做指导。

10、当事人应当约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根据违反合同约定情节轻重,规定违反合同约定方承担违反合同约定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质押登记须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质押登记须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质押登记须知一、引言1.1 任务背景在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专利权的灵活运用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质押登记是专利权人在实践中运用和保护专利权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1.2 任务目的本文旨在详细介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质押登记的相关要求,以帮助专利权人和合同、质押交易参与方准确理解和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2.1 合同备案的必要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专利权人与他人就专利实施许可事宜所订立的合同。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强制性的,未经备案的合同将无法发挥法律效力。

2.2 合同备案的要求为了使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顺利进行,以下是备案所需的一些重要材料和信息:•合同备案申请书:包括合同主要内容、当事人信息等。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正本及副本:需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签署。

•专利证书及复印件:确保专利的真实性和权属。

•专利权转移证明文件(如有):确保专利权人的合法性。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2.3 合同备案的流程合同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备案申请:将备案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审查备案材料:专利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和符合要求。

3.备案公告:备案材料经审查通过后,将在专利局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异议。

4.备案结果通知:专利局根据公告期限内是否有异议,向备案申请人发出备案结果通知。

三、专利权质押登记3.1 质押登记的意义专利权质押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作为质押物,按照约定将其专利权质押给他人,以实现债权的担保,从而获得相应的融资支持。

质押登记的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和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3.2 质押登记的要求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和信息:•质押登记申请书:包括质押双方信息、质押金额、质押范围等。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我们大家对于专利这一块了解的其实非常的多,因为现在的人对自己的专利方面越来越注重,及时我们大家没有专利,但是我们大家对于专利的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的关心的。

那么如果提前取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怎么做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的协议;(3) 许可方、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4)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一、为什么要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注销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六十二号局令)的规定: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当事人以专利申请备案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二、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手续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二)注销证明材料(三)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三、办理合同备案注销的部门及办理时限(一)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注销。

(二)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昆明代办处办理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昆明代办处办理注销,也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注销。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表填表须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表填表须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表填表须知1.表格中的备案日期、备案号和备案日期由负责备案的机关或机构填写。

表格中的项目由专利权人填写。

2.合同性质系指纯专利许可或混合许可。

对混合许可应说明其内容如专利、Know-How、商标等。

3.合同中的许可种类系指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和分许可等。

涉及几种许可证时,应依次列出。

4.权力稳定性声明由让与人签字或盖章。

5.专利许可范围系指在排他许可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的地区和范围。

6.使用费总计系指已确定的使用费总额、预计总额和累计总额。

7.在使用费总计栏中,外汇应写明货币名称,人民币不用折合外汇计算。

8. 涉及专利项目超过三项的,可以随备案申请表提交附件,注明涉及的专利的申请号和发明名称。

9.合同有效期应写明起止日期。

10.表内各项一定要如实填写,一律打印,字迹要清楚。

1.表格中的备案日期、备案号和备案日期由负责备案的机关或机构填写。

表格中的项目由专利权人填写。

2.合同性质系指纯专利许可或混合许可。

对混合许可应说明其内容如专利、Know-How、商标等。

3.合同中的许可种类系指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和分许可等。

涉及几种许可证时,应依次列出。

4.权力稳定性声明由让与人签字或盖章。

5.专利许可范围系指在排他许可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的地区和范围。

6.使用费总计系指已确定的使用费总额、预计总额和累计总额。

7.在使用费总计栏中,外汇应写明货币名称,人民币不用折合外汇计算。

8. 涉及专利项目超过三项的,可以随备案申请表提交附1.表格中的备案日期、备案号和备案日期由负责备案的机关或机构填写。

表格中的项目由专利权人填写。

2.合同性质系指纯专利许可或混合许可。

对混合许可应说明其内容如专利、Know-How、商标等。

3.合同中的许可种类系指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和分许可等。

涉及几种许可证时,应依次列出。

4.权力稳定性声明由让与人签字或盖章。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Live in the present, don't waste your present life while thinking about the past or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uture.(页眉可删)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备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家都知道专利的话是需要进行申请的申请之后,法律会给予一定的保护。

当然,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需要签订相应的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

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一、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

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第八十九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公布或者公告下列内容:(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备案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签订指引有关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版征求意见稿)

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签订指引有关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版征求意见稿)

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签订指引有关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指导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制度”等部署要求,提供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合同登记和备案服务,指导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更好促进专利转化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会同局内相关部门对现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以及相应的签订指南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有关背景现行《专利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对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转让(以下简称“专利权转让”)合同订立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备案等内容作出规定。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对专利权转让手续办理作出细化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办理作出细化规定。

在建立专利转让许可制度规则体系的同时,为向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权转让合同模板、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以及相应的签订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为合同订立方提供了参考。

相关合同模板和签订指南的制定发布,对于引导和规范专利转让许可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促进专利权的转化运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专利转让许可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一是近年来,《民法典》颁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完成修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继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对专利转化运用提出新规定、新要求,而现行合同模板及签订指南发布已经多年,需要进行适应性修改。

二是随着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和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深入推进,专利转让、许可等运营活动数量持续增长,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对专利转让许可合同的重视程度、专业要求、共性需求不断提升和丰富,有必要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和优化合同范本和指引,更好保障知识产权运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doc 8页)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doc 8页)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doc 8页)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发布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该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986年3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二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备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让与人是指订立专利合同的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受让人是指订立专利合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

第四条、让与人应当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的,让与人应当为全体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可以依法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受让人对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依照专利法第57条规定,请求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处理。

第七条、当事人凭专利合同备案证明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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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注意事项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根据合同中事项填写后打印(签章除外)。

若合同涉及专利超过三项,以附表形式添加。

需提交原件。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提交原件(加盖骑缝章)。

三、让与人、受让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委托书,提交原件。

让与人、受让人双方需共同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事宜,委托书应载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并由三方签章。

被委托人应当与本案申请表中的联系人一致。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专利证明材料,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备注:
1、超出备案时间的(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需提交让与人、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合同有效声明书,并注明专利实施许可仍在进行及未及时备案的缘由。

2、让与人信息与专利证书信息不一致的,应提交变更证明。

3、提交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并按顺序分开,成套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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