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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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1]

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1]

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介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成为许多国家的重要经济活动之一。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了解适用的法律与惯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适用的法律和惯例,并解释其重要性和运作方式。

1. 国际贸易法律国际贸易法律是指适用于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体系。

国际贸易法律的主要源自于国际法和国内法。

国际贸易法律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国际贸易关系,维护各方的权益,并促进贸易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1.1 国际法国际法是指在国家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和争端解决的规则。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法主要体现在国际贸易组织的规则和国际贸易协定中。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其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等协定规定了国际贸易中的基本规则和原则。

1.2 国内法国内法是指每个国家自行制定的法律体系。

在国际贸易中,国内法通过法律规定涉及到进出口的手续、关税、税收等事宜。

每个国家的国内法对国际贸易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了解并遵守目标国家的国内法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本要求。

2.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遵循的行业规范和实践。

虽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

2.1 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贸易合同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国际贸易的基础。

国际贸易合同的惯例包括明确商品的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日期等信息,以及支付方式和货物的保险等条款。

2.2 国际支付方式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是国际贸易惯例中的重要内容。

常见的国际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汇票等。

各种支付方式有不同的优势和风险,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对于确保交易安全和顺利完成非常重要。

2.3 国际贸易保险国际贸易保险是为了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进行保护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国际贸易保险通常涉及货物运输的损失、被盗或灭失等风险。

国际贸易法律与规定

国际贸易法律与规定

国际贸易法律与规定引言: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流的重要形式。

为了确保贸易的公平和规范,国际贸易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和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国际贸易领域的法律和规定,包括国际贸易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协定等内容。

一、国际贸易法律框架1. 国际商法:国际商法是指各国为规范跨国商业交易而制定的法律,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CISG适用于商业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等方面,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法律保障。

2. 国际货运法:国际货运法是指规范货物国际运输的法律,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托运人责任公约》(HVR)。

这些法律规定了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运输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全球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旨在促进自由贸易并确保贸易平等和非歧视性。

WTO的核心原则包括:1. 最惠国待遇:即各成员国应平等地对待其他成员国,不能以歧视性方式对待某一成员国。

2. 国民待遇:即对国内和外国产品应给予同等待遇,不能以国别为基础差别对待。

3. 贸易壁垒的限制:成员国应逐步减少贸易壁垒,如关税、非关税壁垒等。

4. 贸易救济措施:成员国可以采取必要的贸易救济措施来应对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如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等。

三、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是为促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而达成的协议。

这些协定通常涵盖关税减免、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贸易规则的统一等内容。

例如,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是旨在促进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的自由贸易协定。

结论:国际贸易法律和规定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促进全球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国际贸易法律框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各国能够共同维护贸易的公平和规范,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国际贸易法律和规定的重要性将愈发凸显,各国应积极参与,并共同致力于构建更加稳定、繁荣的国际贸易环境。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概览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概览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概览国际贸易是现代全球化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本文将概览一些重要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帮助读者了解并应对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化的国际组织,其成员共有164个国家和地区。

世界贸易组织通过《关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和其他协定来规范国际贸易。

其中,通过《关于货物贸易的技术壁垒协定》(TBT)和《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协定》(TEC)等协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了国际贸易中关于技术壁垒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国际商会(ICC)国际商会是全球最大的工商组织,致力于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国际商会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商业惯例和规则,其中最著名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ICC INCOTERMS 2020)。

该合同规定了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涵盖了货物交付、运输、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三、自由贸易协定(FTA)自由贸易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地区之间达成的贸易协议,旨在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

自由贸易协定通常规定了关税减免、贸易配额、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则。

世界上有许多自由贸易协定,例如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和《美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KORUS)等。

四、海关法海关法是各国对进出口商品的监管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不同国家的海关法可能存在差异,但都涵盖了关税征收、报关手续、禁限制品清单、货物认证等方面的规定。

贸易商在进行跨国贸易时,需要遵守目的国的海关法规。

五、国际支付方式和信用证国际贸易涉及到支付问题,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常采用信用证和其他支付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在进口商付款的基础上对出口商进行支付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的规范和使用方法由国际商会《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予以规定。

六、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国际贸易非常重要,各国通过国内法律和国际协议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

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

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

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一、国际贸易法律国际贸易法律是各国政府为了规范国际贸易活动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以下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法律:1. 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WTO是全球范围内协调和规范国际贸易的组织。

它设立了一系列的规则,如减少贸易壁垒、非歧视待遇等,以促进自由和公平的国际贸易。

2. 国际商法:国际商法是指适用于交叉国家商业合同的法律规定。

包括国际销售合同、运输合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

3. 国际货物运输法:涵盖国际海运、航空运输和陆路运输等方面的法律。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它规定了海洋领土的界限、船舶和货物的权益等。

二、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各参与方在交易中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虽然它们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惯例:1. 国际商会(ICC)惯例:国际商会发布了一系列的国际商业惯例,如国际商业术语解释规则(INCOTERMS),用于定义买卖方在交货、费用和风险方面的责任。

2. 国际贸易支付惯例:国际贸易支付涉及到各类支付方式,如信用证、托收等。

国际商会发布了相应的国际贸易支付惯例,旨在为双方提供安全和可靠的支付方式。

3. 国际仲裁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当合同纠纷发生时,经常采用仲裁解决争议。

国际仲裁惯例主要由国际商会和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等组织制定,为各方提供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

对于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来说,了解和遵守国际贸易法律和惯例是至关重要的。

它们不仅可以保护自身权益,还能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与惯例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法律是由各国政府制定的法律,以规范国际贸易行为;国际贸易惯例是各参与方在交易中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发展十分重要。

通过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与惯例,可以有效保护自身权益,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术语三国法

国际贸易术语三国法

国际贸易术语三国法
国际贸易术语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些术语和规定,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付商品的方式和时间等。

三国法是指国际贸易中的三个主要法律体系,即英国法、美国法和法国法。

1. 英国法,英国法是国际贸易中最早形成的法律体系之一,对国际贸易有重要影响。

英国法的特点是注重合同的自由原则,即买卖双方可以自主约定合同条款,法院会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来解释和执行合同。

2. 美国法,美国法是国际贸易中另一个重要的法律体系。

美国法的特点是注重法律的明确性和详尽性,法院会根据法律的字面意思来解释和执行合同。

此外,美国法还强调公平交易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3. 法国法,法国法是国际贸易中的第三个主要法律体系。

法国法的特点是注重法官的角色,法官在解释和执行合同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法国法还强调公平交易和保护弱势方的权益。

这三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在国际贸易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它们对于合同的解释、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异。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法律体系,或者通过选择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如INCOTERMS)来规定交货和责任的分配。

总之,国际贸易术语和三国法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概念,了解和应用它们对于开展跨国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

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

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引言国际货物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流和交易活动。

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需要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惯例进行规范和处理。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和惯例,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国际公约、国际商会的惯例等。

国际贸易法律国际贸易法律是指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体系。

其中最重要的国际贸易法律是《国际贸易合同法》。

该法律涵盖了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等方面的规定。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定的国际贸易法律,如《海关法》、《运输法》等,用于规范国际货物的进出口、运输和清关手续。

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是各国之间为了规范国际货物贸易而签署的共同协议。

最著名的国际公约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该公约适用于跨国买卖合同,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解决争议的方法。

除了CISG,还有一些其他的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法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协定》等,都对国际货物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商会的惯例国际商会(ICC)是由各国商业机构组成的国际性商会组织。

ICC制定了一系列的商业惯例,用于规范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各种操作和纠纷解决方式。

其中《国际货物买卖惯例》(INCOTERMS)。

INCOTERMS规定了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转移时机,对于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ICC还制定了一些其他惯例,如《国际贸易中的商业文档惯例》、《仲裁规则》等,都为国际货物贸易提供了标准化的操作规范。

区别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国际法和国际惯例都是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的规范体系,但两者有一些区别。

国际法具有强制性,是由各国共同通过法律形式确立的规则,国际货物贸易当事人必须遵守。

而国际惯例是长期实践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由国际商业界共同遵循的一种惯常做法,具有一定的自愿性。

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共同构成了国际货物贸易的规则体系,相互补充和协调。

结论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是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进行而制定的。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解读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解读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解读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然而,由于各国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贸易往来中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公平、有序的国际贸易秩序,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问题。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贸易领域最重要的组织之一,其下设有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争端解决机构等。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等。

GATT是一个多边贸易协定,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减少关税壁垒。

GATS则涉及到服务贸易领域的规则,旨在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二、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法律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都需要依据合同法律。

国际商事合同的特点是跨国性和复杂性,因此,各国在合同法律的制定上存在差异。

为了解决合同争议,国际商会制定了一套国际商事合同解决争议的规则,即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这套规则为国际商事合同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快速、高效、经济的方式。

三、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中的重要资产,也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和协定,促进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

四、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为了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各国常常会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反倾销是指对进口商品进行补贴或倾销的国家采取的限制措施,而反补贴是指对进口商品补贴的国家采取的限制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协定》和《反补贴协定》规定了各国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方面的义务和程序。

五、国际贸易中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贸易中,争端解决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解决贸易争端,世界贸易组织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国际贸易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为了保证贸易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各国间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规范贸易行为,解决争议,并促进更公平、有序的国际贸易。

本文将介绍并分析一些重要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一、《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greement)《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是国际贸易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旨在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化。

该协定规定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原则和义务,以及争端解决机制和监督机构等。

在该协定的框架下,各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贸易壁垒等规定,确保贸易自由化的实施。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IPO Copyright Treaty)《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益,防止侵权盗版行为。

根据该条约,各国必须加强版权保护,严禁非法复制、传播和传输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同时,该条约还规定了版权保护的最低标准和合法使用的范围,促进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传播。

三、《国际商会取验规则》(Incoterms)《国际商会取验规则》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和交付问题。

这些规则确定了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货物的运费、保险和进出口手续等。

通过统一的规则,可以简化贸易程序,减少纠纷和误解。

四、《国际商会国际支付做法统一解释》(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UCP》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信用证支付规则。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之一,通过规范信用证的开立、使用和结算等事项,确保买卖双方权益的平衡和支付的安全。

《UCP》的适用范围广泛,被广泛认可并采纳。

五、《国际商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International Sales Contract)《ICC International Sales Contract》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合同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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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
1980年 年 1964年 年 1964年 年
《国际货物买 卖统一法公约》 卖统一法公约》
《国际货物买 卖合同成立统 一法公约》 一法公约》
《联合国国际 货物销售合同 公约》 公约》
“一个公约”
(4)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商会(ICC)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A) 国际商会(ICC) 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Terms,INCOTERM)( 一个惯例” )(“ of Trade Terms,INCOTERM)(“一个惯例”) B)国际法协会在1932年制定的《华沙—牛津规则》 国际法协会在1932年制定的《华沙—牛津规则》 1932年制定的 WarsawRules) 制定了有关CIF CIF买卖合同 (Warsaw-Oxford Rules) 制定了有关CIF买卖合同 的统一规则。 的统一规则。 C)《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7条(现在适用新《合同法》规定): 条 现在适用新《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 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 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 在我国外贸业务中,有两种主要的成立方式 在我国外贸业务中,有两种主要的成立方式: 由双方当事人以对话的形式直接谈判成交 由双方当事人以对话的形式直接谈判成交; 对话的形式直接谈判成交 由双方通过信件、电报与电传等通信传媒达成交易, 由双方通过信件、电报与电传等通信传媒达成交易,即所谓 函电成交。 函电成交。 根据中国外贸企业的习惯做法, 根据中国外贸企业的习惯做法,双方以函电方式达成协议以 后,中方还要提出一式两份的销售确认书(Confirmation of 中方还要提出一式两份的销售确认书( Sale),邮寄对方交换签字后,才作为合同正式成立的依据。这 ),邮寄对方交换签字后,才作为合同正式成立的依据。 ),邮寄对方交换签字后 种销售确认书实质上是一份简单的书面合同。 种销售确认书实质上是一份简单的书面合同。
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 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 买方即完成交货, 买方即完成交货, 货物的风险自船舷转移。 货物的风险自船舷转移。
交货
风险转移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CIF(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 运费 ) 成本 保险+运费 保险 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 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需支付 卖方即完成交货, 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所需运费并办理运输中的保险。 所需运费并办理运输中的保险。
交货
风险转移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CFR(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 成本加运费
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 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需支付 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运费。 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运费。
交货
风险转移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案例1 案例1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 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 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 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 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 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 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 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 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 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第一部分 国际货物买卖
第一部分 国际货物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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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 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法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
(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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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二)判断标准 在判断某项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是国内货物买卖合同 其判断的标准是双方当事人所在的营业地 而不是其国籍。 双方当事人所在的营业地, 时,其判断的标准是双方当事人所在的营业地,而不是其国籍。 (三)当事人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既可以是法人,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 以是自然人。 以是自然人。 (四)标的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货物。这里所指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货物。这里所指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货物 有形动产 不包括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以及其他权利财产, 不包括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以及其他权利财产,也不 包括不动产与提供劳务的交易。 包括不动产与提供劳务的交易。
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Legal System
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01 第一部分 国际货物买卖
02 第二部分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03 第三部分 国际贸易支付 04 第四部分 国际经济法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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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 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和CIF三 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 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应尽量改用FCA、CPT及CIP三 种贸易术语。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 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 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 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 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 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 (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 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 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SALE OF GOODS
4.最后条款 最后条款
FINAL PROVISIONS
全文共有101条 全文共有 条
CISG缔约国 缔约国——73个(除英国) 缔约国 个 除英国)

中国——1981年9月30日签署 1981年 中国 1981 30日签署 ——1986年12月11日核准 1986年12月11日核准 1986 同时提出两项保留: 同时提出两项保留:
E组
C组
F组
FCA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 Carrier货交承运人
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 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交货
风险转移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FOB( Board装港船上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港船上交货 )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一个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1.适用范围和总则 适用范围和总则
SPHERE OF APPLICATION AND GENERAL PROVISIONS
2.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
CISG
FORMATION OF THE CONTRACT
3.货物销售 货物销售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 货物销售合同: 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 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第一条第( )、第十一条 第一条第(1)款(B)、第十一条 )、 及与第十一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 及与第十一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
Article 1 (1) This Convention applies to contracts of sale of goods between parties whose places of business are in different States: (a) when the States are Contracting States; or (b) when the rule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lead to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w of a Contracting Stat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简称CISG)
一个惯例: 一个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
E组 F组 C组 D组
(到货合同) 到货合同) (装运合同) 装运合同) (装运合同) 装运合同)
营业地处于 不同国家的 当事人之间 所订立的货 物买卖合同
A
B
双方当事人所在 的营业地, 的营业地,而不 是其国籍
定义
判断标准
C 法人or自然人 法人 自然人
D
当事人
标的
货物及有形动产
2、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法律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A) 协议约定 choice of law clause
(内陆交货合同) (主要运费未付)(主要运费已付) 内陆交货合同) 主要运费未付) 主要运费已付)
EXW
FCA FAS FOB
CFR CIF CPT 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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