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计规范

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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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无障碍卫生间装修准则 •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要求 • 无障碍走道和残疾人走道设计要求 • 无障碍电梯要求 • 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要求 • 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要求
01
无障碍卫生间装修准则
防滑材料
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如防滑地砖、防滑 地毯等。
卫生间内应安装扶手,便于轮椅使用者起身和行走。
安装扶手
扶手应牢固固定,不易摇晃
扶手的高度和位置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方便操作
• 卫生间的设施和设备应易于操作和理解 • 便器、洗手台等设施的开关和水源应易于到达 • 卫生间的照明和通风设备应易于调节和控制 • 卫生间内应安装紧急呼救设备,如紧急按钮等
无障碍隔间厕位的尺寸应满足轮椅使用者的需求,一 般不小于1.5米×1.5米。
无障碍隔间厕位内应设置洗手盆、小便器等设施 ,且应安装安全抓杆以协助使用者站立。
06
6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要 求
6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要求
无障碍隔间厕位应符合以 下要求
厕位尺寸应满足轮椅进出和回转的要求,长 度不应小于1.5m,宽度不应小于0.8m。设 有坐便器、小便器、洗手盆、安全抓杆等设 施,并方便残疾人使用。隔间板的高度不应 小于1.2m,内侧应设不小于0.5m的横向抓 杆,隔间板应设呼叫装置。
残疾人走道宽度和两侧设扶手等规定
• 残疾人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 残疾人走道两侧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应为0.85m • 扶手应为坚固、耐用的材料制成 • 表面应光滑、易于清洁 • 残疾人门应能自动开启和关闭,或设置手动旋转门旁。
残疾人门自动、旋转门旁设残疾人门、净宽、护板、斜面过渡要求
残疾人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1. 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城市建设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无障碍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2. 设计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设计标准》(GB 50352-2005)规定了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根据该标准,公共建筑应提供无障碍入口、通道、卫生间、电梯、楼梯、出入口等设施。
3. 无障碍入口:公共场所应提供无障碍入口,包括无阶梯坡道或无障碍升降设施。
坡道的斜度应符合规定,且应设有扶手、防滑设施等。
4. 无障碍通道:公共场所内的通道应宽敞平坦,不得设置障碍物。
地面应平整,避免起伏、坑洼、滑坡等。
5. 无障碍卫生间:公共场所应提供无障碍卫生间,并标明无障碍符号。
无障碍卫生间应具备足够的空间,设有扶手、坐便器、无障碍洗手台等设施。
6. 无障碍电梯:公共建筑中的电梯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包括标有盲文按键、视觉提示、声音提示等。
7. 楼梯设计:公共建筑的楼梯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形状等应符合相关标准,以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8. 出入口设计: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如坡道、无障碍电梯等。
出入口的门应设置宽敞,便于轮椅等辅助工具通过。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公共场所对于行动不便的人士(如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无障碍的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可能会随时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您在需要相关信息时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标准一般指建筑物及其环境装饰、布置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求,致力于为残疾人形成友好的环境。
1、外观设计
(1)外观设计要大方简约,色调鲜明,空间宽敞,保持其原有美感。
(2)楼梯、平台及活动地面以宽大可行走的安全楼梯及间隔阶平台取代,为行走
者提供安全和便利。
(3)走廊要宽阔,可以便利地推着轮椅,安装有扶手,并要有充足的空间,以方
便行走者休憩。
2、照明设施
(1)用发光比较均匀的照明系统巧妙地对空间进行装饰,并在走廊、厕所等地方
用上可调强弱的节能灯,可用于分辨物体空间亮度。
(2)室内装置必要的紧急出口灯,安装位置可易于识别。
3、厕所设施
(1)厕所要安装位于容易找到的位置,且要够宽阔,方便行走者进入,洗手盆、
马桶等设施也要安装在残疾人容易接触的位置;
(2)厕所内部要充足设置扶手,易于握手,并要在应急出口附近安装报警装置;(3)安装易操作的坐便位或活动便位,而且要安装一个宽阔的洗手盆及其它设施。
4、建筑物安全
(1)要避免弯曲或可危险元素,墙、柱、地板等表面易擦拭干净;
(2)保护弱点,比如门口,安装安全栏杆,保护残疾人不受伤害;
(3)安装易操作的扶手,确保残疾人容易上下楼梯。
5、通道秩序
(1)通道宽阔,路权连贯,车流通顺,布置整洁;
(2)尽量避免转角处拐弯,穿梭时能畅通地行走;
(3)排列整齐的击打水泥板,保护残疾人不受伤害。
总之,无障碍设计是从残疾人的角度出发,围绕安全、便利性制定出的一种建筑设计规范,它不仅让残疾人安全、平等的参与生活,而且能让大家都拥有舒适的居住环境。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1.1、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 2 )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应大于 10mm;( 3 )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1.2、缘石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20;( 2 )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 3 )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 1:12。
1.3、缘石坡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0m;( 3 )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 1.50m。
2.1、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盲道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2 )盲道的纹路应凸出路面 4mm 高;( 3 )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 (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4)盲道的颜色宜与相邻的人行道铺面的颜色形成对照,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宜采用中黄色;( 5 )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
2.2、行进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应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 2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 250mm ~ 500mm ;( 3 )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 250mm~500mm 处设置;(4)行进盲道宜在距树池边缘 250mm ~ 500mm 处设置;如无树池,行进盲道与路缘石上沿在同一水平面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 500mm,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 250mm ;盲道应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 5 )行进盲道的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
2.3、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 300mm 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2 )提示盲道的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 3.2.3 的规定。
无障碍设计的十项原则

无障碍设计的十项原则一、理解无障碍的深层含义由于医学发达,人类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也因高龄而呈现器官性机能衰退,导致日常生活必须借助各式各样的辅具来维持基本活动,因此必须理解无障碍环境在“生理”与“心理”的影响,从而认识这些要素是维持生活品质的必要条件。
以下通过类别分析来理解无障碍的深层含义。
1、类别一:物理空间障碍养老设施的建筑硬件因高度、尺度、速度、时间、重量等因素所造成的障碍称之为「物理空间障碍」。
一般养老设施规划时,为防止雨水倒灌会调高进出口位置的高度,但是几公分的高低差,对坐轮椅的老年人而言仍然是非常大的挑战,只能借助斜坡或是采用辅具协助进出。
在建筑物的设计阶段就要考虑到了未来运营的需要,预先设置合理的动线,有些障碍也是结合老年人康复训练的需要而科学设计。
大部分建设以快速完工为目标,使得后续运营不得不使用大量的辅具来消除障碍。
辅具的使用牵涉的专业范围越广,发生变数的可能性就越大,从而增加成本。
因此,辅具应用与无障碍环境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必须全面考虑,择优而行。
2、类别二:信息传达障碍养老设施提供老年人信息服务,没考虑老年人因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等器官功能衰退而产生的沟通不良,造成的障碍就称为「信息传达障碍」。
为去除这些障碍必须使用不同的手段,除了改善照明采光,调整设施用色外,一般使用的手段就是辅具补充。
例如:1)有肢体残障的沟通器具键盘式、按钮式等各种会话辅助器、文字盘。
2)有视觉障碍的沟通器具放大镜、盲人用录放机、手语影像机、导盲砖、音响诱导器、声音合成器、自动点字机、盲人用电脑、触控式手表等。
3)听觉障碍的沟通器具助听器、人工耳、扩音器、震动式手表、文字型电话、屋内讯号指示器、火灾通报系统、瓦斯通报器等。
3、类别三:意识形态障碍服务人员受到自我认识或价值观差异造成的偏见、怜悯心态的影响,无意识之间形成「意识形态障碍」,强加给老年人过度的心理负担,阻碍老年人回归正常的心理状态,形成看不见的障碍。
无障碍最新设计规范标准

无障碍最新设计规范标准无障碍设计,又称为通用设计或包容性设计,旨在确保产品、环境和服务可以被所有人使用,无论他们是否有残疾。
以下是最新的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1. 无障碍设计原则:- 公平性:确保所有用户都能平等使用。
- 灵活性:设计应适应不同用户的需求。
- 简单性:设计应易于理解和使用。
- 感知性:确保信息可以通过多种感官接收。
- 容错性:设计应允许错误并易于纠正。
2. 物理环境无障碍:- 无障碍通道:确保所有入口和出口都设有轮椅通道。
- 宽敞的门道:门道宽度应足够容纳轮椅和辅助设备。
- 无障碍卫生间: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辅助设施,如扶手和紧急呼叫按钮。
3. 信息和通信无障碍:- 可访问的网站:遵循WCAG(Web内容无障碍指南)标准,确保网站内容对视觉、听力和运动障碍用户可访问。
- 辅助技术兼容性:设计时应考虑与屏幕阅读器、语音识别软件等辅助技术兼容。
4. 视觉无障碍:- 颜色对比度:确保文本和背景之间有足够的颜色对比,以便色盲用户也能区分。
- 图像和图标:提供替代文本(alt text)描述图像内容。
5. 听觉无障碍:- 视频字幕:为所有视频内容提供字幕或字幕选项。
- 音频描述:为视觉内容提供音频描述,以便听力障碍用户理解。
6. 操作无障碍:- 键盘可访问性:确保所有功能都可以通过键盘操作。
- 简化的界面:提供简化的界面或模式,以减少操作复杂性。
7. 技术标准和指南:- 遵循国际标准,如ISO/IEC 24751-1:2008(信息无障碍)。
- 参考本地法规和政策,确保符合当地的无障碍要求。
8. 持续改进和反馈:- 定期审查和更新无障碍设计规范。
- 鼓励用户反馈,以识别和解决无障碍问题。
9. 培训和意识:- 对设计和开发团队进行无障碍设计培训。
- 提高组织内部对无障碍重要性的认识。
10. 法律和政策遵从:- 确保设计和产品符合相关的国际法律和政策,如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通过遵循这些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可以创建一个更加包容和可访问的环境,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受服务和产品。
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范

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范无障碍设计是一种为了让残疾人和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公共场所和建筑物所提供的服务和便利的设计理念。
无障碍设计旨在降低或消除环境中的物理和感官障碍,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地进入和使用建筑物、设施和服务。
以下是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范:1.建筑物和设施的无障碍入口和通道:建筑物和设施应提供无障碍入口和通道,能够让轮椅用户、视觉障碍者和行动不便的人轻松进出。
无障碍通道应足够宽敞,没有障碍物,并设有坡道、扶手、人行道斜坡等设施。
2.无障碍停车位: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应设有无障碍停车位,以方便残疾人驾驶员停车。
无障碍停车位应靠近建筑入口,并设有足够的空间供轮椅用户开门和转动。
3.无障碍洗手间:建筑物应设有无障碍洗手间,以满足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的需要。
无障碍洗手间应宽敞,设有扶手和足够的腿部空间,以容纳轮椅用户。
4.无障碍信号和指示牌:无障碍信号和指示牌应使用大号字体、高对比度、易于辨识的颜色和图案,以便视觉障碍者能够轻松阅读。
指示牌应设置在易于发现和理解的位置,以帮助人们找到出口、洗手间和其他目的地。
5.触觉和听觉辅助设备: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应提供触觉和听觉辅助设备,以满足盲人、低视力人士和听力障碍者的需要。
这些设备可以包括盲文标识、震动提示、无障碍电梯按钮和音频指南等。
6.扶手和坡道:在楼梯和坡道上应设有扶手,以帮助行动不便的人上下楼梯和坡道。
扶手应设置在合适的高度,方便用户抓住。
坡道应设有合适的坡度,以方便轮椅用户上下。
7.无障碍座椅: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内应提供无障碍座椅,以供行动不便的人休息使用。
这些座椅应稳固、宽敞,并配备扶手和足部支撑。
8.紧急疏散设计:建筑物应具备紧急疏散设施和计划,以确保残疾人在紧急情况下也能安全疏散。
这可能包括无障碍出口、紧急疏散电梯和紧急广播系统。
9.无障碍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不仅局限于建筑物内部,还包括户外的交通设施和道路。
无障碍交通设施可能包括无障碍人行道、信号灯和盲道等。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1.可达性:无障碍设施应该能够方便残障人士进入和离开,能够满足多种残障人士的需求。
对于轮椅用户来说,楼梯、台阶是无法克服的障碍,需要提供无障碍斜坡或者电梯等设施;对于视力障碍的人士来说,需要提供盲道以及合理的导向标识;对于听力障碍的人士来说,需要提供辅助听觉设备。
2.空间设计:无障碍设施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残障人士的移动能力以及轮椅等辅助器具的使用。
例如,在公共交通站点、商场、餐厅等场所,需要保证通道宽度足够,便于轮椅用户通过;电梯、洗手间等空间也需要考虑足够的转弯半径和通道宽度,以便于残障人士的使用。
3.设备设施的便利性:无障碍设施应该提供简单易用的设备和设施,以方便残障人士使用。
例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需要提供辅助器具和座位给残障人士使用;在公共洗手间,需要提供辅助杆、坐便器等设施。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设备的高度和位置是否适合残障人士的使用。
4.建筑材料的选择:无障碍设施的建筑材料应该能够符合残障人士的需求。
例如,在建造无障碍斜坡时,需要选择防滑和平整的材料,以方便轮椅用户上下坡;在地面设计中,需要选择不易碎、耐用的材料,以便残障人士的移动和使用。
5.细节设计: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细节,以提高使用的便利性。
例如,在轮椅通道中,需要注意地面的起伏和坑洼,以免造成轮椅用户的摔倒;在公共交通站点的候车区域,可以设置座位和等候标识牌,以方便残障人士的使用。
6.安全性: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也需要考虑到使用者的安全性。
例如,在无障碍斜坡和电梯等设施中,需要安装防护栏和手扶梯,以防止意外摔倒或其他伤害。
总之,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是为了确保残障人士能够通过和使用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通过充分考虑到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合理设计和改造公共空间和设施,能够使他们获得更好的出行体验和使用体验。
这不仅是对人权的尊重,也是建设一个包容和平等的社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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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
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
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
应设高0.85m 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 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80m。
B 走道的两侧必须设高0.85m的扶手。
C 走道的地面必须平整,并选用防滑和遇水也不滑的地面材料。
D 在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0.35m的护墙板。
E 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设计成圆弧墙面或45度切角墙面。
F 在走道一侧的地面,应设宽0.40m至0.60m的盲道,盲道内边线距墙面0.30m。
G 走道内不应设置障碍物,走道的照度应达到200LX。
3、扶手
1)在坡道、楼梯及超过两极台阶的两侧及电梯的周边三面应设扶手,扶手宜保持连贯。
2)设一层扶手的高度为0.85m至0.90m,设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的高度为0.65m。
3)坡道、楼梯、台阶的扶手在起点及终点处,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4)扶手的形状、规格及颜色要易于识别和抓握,扶手截面的尺寸应为35mm至50mm,扶手内侧距墙面的净空为40mm。
5)扶手应选用优质木料或其他较好的材料,扶手必须要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二、洗手间
1、公用洗手间入口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洗手间内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50m。
2、男洗手间供残疾人使用的小便器下口的高度不应大于0.50m,在小便器的上方和两侧,应安装高1.20m和宽0.60m的安全抓杆。
3、公用洗手间的残疾人厕位
1)男女洗手间的隔间应设残疾人使用的厕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2.00m X 1.00m或1.60m X 1.40m。
2)残疾人厕位的门扇应向外开启,门扇开启后通行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在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3)开门执手应采用横执把手,门锁应安装门内外均可使用的门插销。
4)厕为内射高0.475m的坐式便器,在坐便器两侧应设高0.70m的水平抓杆和高1.45m 的垂直抓杆。
5)抓杆的直径为32mm至40mm,内侧距墙面40mm,抓杆要安装牢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6)厕位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没有高低差。
在厕位内应设高1.20m的挂衣钩。
4、残疾人专用洗手间
1)在公用洗手间旁或在适当位置宜设残疾人专用的洗手间。
设专用洗手间后可取代在公用洗手间的残疾人厕位。
2)专用洗手间采用平开门时,门扇应向外开启,门扇开启后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开门执手应采用横执把手,门锁应安装门内外均可使用的门插销,在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3)洗手间的面积不应小于2.00 X 1.30m或1.80m X 1.80m。
4)洗手间内设高0.45m的坐式便器,在坐便器两侧设高0.70m的水平抓杆,在靠墙壁的一侧设高1.45m的垂直抓杆。
5)洗手间内应设高0.60m的放物架和高1.20m的挂衣钩。
沿洗手盆的三面宜设抓杆,洗手盆高0.80m,抓杆高0.85m,相互间距为50mm。
6)抓杆直径为32mm至40mm,内侧距墙面40mm,抓杆要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7)洗手间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没有高低差,应采用遇水也不滑的地面材料。
8)专用洗手间必须设置应急呼叫按钮。
三、饭店客房
1、在市、区、县及旅游点范围的各类旅馆、饭店,应设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客房,客房应设在客房层的底部和进出方便及安全疏散的地段。
2、大中型旅馆、饭店应按每50间标准客房设一套残疾人使用的客房。
小型旅馆、饭店应设不少于两套可供残疾人使用的客房。
3、供残疾人使用的客房出入口及门,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一部分第4条和第5条的有关规定。
4、在客房的通道及床位之间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旋空间。
5、卫生间的门开启后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轮椅进入后应能回旋。
盆浴或淋浴、坐便器及抓杆的设计,应符合:
1)淋浴间内应设高0.45m的洗浴坐椅,深度不应小于0.45m。
在淋浴间周边应设高0.70m 水平抓杆和高1.45m的垂直抓杆。
2)盆浴内应设洗浴坐台。
洗浴坐台的深度不应小于0.45m。
在浴盆内侧应设高0.60m和0.90m二层水平抓杆,长度为0.80m至1.00m。
在洗浴坐台内侧宜设高0.60m的水平抓杆。
3)抓杆的直径为32mm至40mm,内侧距墙面40mm,抓杆要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6、客房的床面高度和大便器及浴盆的高度应统一为0.45m。
7、客房的应急呼叫按钮及电灯、电视、空调等开关的位置,应安装在方便乘轮椅者伸手可及的地方。
8、客房的壁柜、桌子等家具的高度及深度,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
当残疾人的客房在空闲时,可为老年人及健全人提供服务。
四、停车车位
1、在建筑物出入口最近的地段和在停车场(楼)出入最方便的地段,应设残疾人的小汽车和三轮机动车专用的停车车位(一辆小汽车的停车位置可停放两辆三轮机动车)。
2、在专用停车车位的一侧,应留有宽度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道,轮椅通道应与人行通道衔接。
3、停车车位的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度差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4、在停车车位的地面上,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轮椅标志,在停车车位的尽端宜设轮椅标志牌。
五、无障碍标志
1、无障碍轮椅标志是国际康复协会制定的全世界一致公认的国际通用标志。
它指引残疾人行进的方向和告知可进入的建筑物及可使用的服务设施。
2、反符合本实施细则标准的建筑物和服务设施及室外通论,应在显著的位置安装轮椅标志牌。
3、轮椅标志牌为残疾人提供以下信息
1)为乘轮椅者指引建筑物的位置和建筑物的入口。
2)为乘轮椅者指引可行进的室外通路和建筑物的室内走向。
3)告知残疾人可使用的坡道、服务台、电梯、电话、轮椅席、厕所、浴室、客房及停车车位等服务设施。
4、轮椅标志牌的规格尺寸应根据使用不同的地点和位置,分别为0.10m至0.45m的正方形。
轮椅图案和边缘为黑色时衬底则为白色,轮椅图案为白色时衬底则为黑色。
5、在轮椅标志牌上加文字说明或加指示方向时,其颜色与衬底应形成明显对比。
指引的方向为左行时,轮椅面则应朝向左侧。
6、轮椅标志牌的位置和高度要适中,制作要精细,安装要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