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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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

第二章 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

第二章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是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它直接影响着银行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率性。

本章将重点介绍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信贷管理制度(一)信贷决策制度信贷决策制度是银行信贷管理的核心制度,其主要涉及信贷业务审批申请、审批流程、审批放款等关键流程。

通常,银行信贷决策制度分为几个环节,如评估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分析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评估担保物的价值等。

银行一般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资历搭配合理的利率和担保条件,并通过设立相应的审批权限、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不良贷款管理和违约处理等方面的控制,来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信贷审查制度信贷审查制度是银行制定的用于检查和审查信贷交易过程中信贷风险的制度。

主要包括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财务数据的认证、借款人信用调查、销售预测与风险预警、项目评估、审核担保抵押物等环节。

审查过程中,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以确保贷款用途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以及贷款的偿还性、安全性。

(三)信贷控制制度信贷控制制度是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归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信贷业务的授信量、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信用调查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

基于不同的业务类型和信贷风险,银行建立了不同的控制指标和措施,如审批流程、授信限额、不良贷款管理、风险预警等,以确保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监管合规。

(四)信贷管理制度信贷管理制度是指银行在信贷业务运营过程中,由总行或分行颁布,供各级银行员工遵循和实施的法规、制度和程序,针对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如客户认识、信贷管理、风控管理等方面细化操作程序,确保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有序、安全高效运行。

为有效执行信贷管理制度,银行一般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部门并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信贷合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保证信贷业务的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合同管理是公司信贷管理的根底,信贷合同管理应遵循"统一法人,分级管理,授权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合同〞,是指与公司信贷业务有关的借款合同、临时借款协议、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委托贷款合同、展期协议、变更协议等具有契约性质的文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部门〞,是指公司信贷管理、风险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信贷合同文本分为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和特殊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框架合同文本〞,是指由公司拟定合同必备条款和选择条款,由信贷人员根据具体工程需要选择使用并可增加条款的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格式合同文本〞,是指预先印制拟定、以印制文本或磁盘形式下发的信贷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特殊合同文本〞,是指除"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以外的其他信贷合同文本。

第六条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的需要,借款合同一律使用框架合同文本;其他信贷合同可以使用格式合同文本。

由于特殊原因不宜使用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的,可以使用特殊合同文本。

第二章信贷合同管理职责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贷合同的法律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信贷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二、负责框架合同文本和负责格式合同文本的拟定、修改、废止和解释;三、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的法律指导;四、必要时参与特殊、重大信贷合同的谈判;五、负责授权范围内负责信贷合同的法律审查;六、负责指导信贷业务部门办理信贷合同公证及抵〔质〕押物登记事宜;七、负责处理涉及信贷合同的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八、负责负责信贷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九、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合同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的业务指导;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三、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四、负责组织、指导、监视全行信贷合同管理中涉及的保险、监理工作;五、负责信贷合同的统计工作;六、负责信贷合同理的备案;七、负责监视、检查信贷合同的履行,协调信贷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八、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承担着向客户提供信贷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管理和控制信贷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建立有效的信贷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展开讨论,以强调其重要性及应遵循的原则和操作流程。

二、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保障资金安全和信贷质量的重要手段。

它有助于规范商业银行内部各个环节的信贷业务,确保风险控制和资金回收的有效性。

信贷管理制度还能提高商业银行对借贷客户的了解,减少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并增强客户对商业银行的信任。

三、信贷管理制度的原则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风险定价原则:商业银行应根据借贷客户的信用风险评级,合理定价信贷产品。

通过调整利率、抵押品要求等方式,确保贷款利率与借款客户的信用风险匹配。

2.信息披露原则:商业银行应主动向客户提供详尽、准确的信贷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要求等。

确保客户清楚了解贷款条件,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争议。

3.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应审慎评估借贷客户的还款能力和抵押物的价值。

在批准贷款之前,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确保贷款合理、风险可控。

4.分散风险原则:商业银行应采取措施分散信贷风险。

通过合理设置信贷投放限额、区域分布要求、行业限制等方式,避免将大量风险集中在个别客户或领域。

四、信贷管理制度的操作流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客户评估:商业银行在客户申请贷款后,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定价。

根据客户的个人或企业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评估其信用风险,并为其制定贷款利率和额度。

2.贷款审批: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评估的结果,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核贷款申请材料、了解抵押物情况,并进行风险评估。

3.贷款发放: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商业银行将贷款金额按合同约定发放给客户。

同时,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

信贷业务管理制度

信贷业务管理制度

信贷业务管理制度1. 引言信贷业务是银行业务的核心之一,它直接关系到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和收入来源。

为了规范和优化信贷业务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银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贷业务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对信贷业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和规范,确保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信贷业务管理原则2.1 风险导向原则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风险是无法避免的。

信贷业务管理应以风险导向为原则,通过风险定价、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合理确定信贷额度和利率,降低违约风险,保证借款人和银行的利益。

2.2 合规性原则信贷业务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性,防范信贷欺诈和洗钱等非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3 效益导向原则银行是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管理应以提高效益为导向。

通过优化信贷申请、审批、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和信贷风险,提高信贷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效率。

3. 信贷业务管理流程3.1 信贷业务申请借款人需要根据银行要求填写信贷申请表,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银行应确保申请流程简便、透明,并及时告知借款人审核进度和结果。

3.2 信贷申请审核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信贷申请审核。

审核应根据风险评估模型和审批权限进行,确保公正、客观和准确。

3.3 信贷额度审批根据信贷申请审核结果,银行决定是否批准信贷额度。

审批过程应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和授权权限进行,确保审批结果合规、及时。

3.4 信贷合同签订在信贷额度审批通过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信贷合同。

合同应包含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借款期限等相关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5 信贷管理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对借款人进行定期的还款跟踪和监控,确保借款人按时履约。

同时,银行应加强风险预警和风险分类管理,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的信贷风险。

3.6 信贷业务报告银行应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信贷业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信贷业务规模、风险分析、业务质量等。

银行信贷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信贷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信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及信贷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审慎审批原则;(四)高效服务原则;(五)责任追究原则。

第二章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第四条信贷业务流程分为以下环节:(一)客户营销;(二)客户调查;(三)信贷审批;(四)贷款发放;(五)贷款回收;(六)贷后管理。

第五条客户营销:(一)信贷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市场,挖掘客户需求,拓展信贷业务;(二)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条客户调查:(一)信贷工作人员应按照信贷调查规定,对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二)调查过程中,应注重风险识别,对发现的风险及时报告。

第七条信贷审批:(一)信贷审批人员应严格按照信贷审批规定,对客户申请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二)审批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还款能力、担保情况、风险程度等;(三)审批结果应明确、具体、合规。

第八条贷款发放:(一)信贷工作人员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将贷款发放给客户;(二)贷款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九条贷款回收:(一)信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贷款回收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按期回收;(二)对逾期贷款,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收回。

第十条贷后管理:(一)信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客户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十一条信贷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一)信用风险:指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或无法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风险;(二)市场风险:指市场波动导致贷款价值下降的风险;(三)操作风险:指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因人为或技术原因导致的风险。

信贷部门规章制度

信贷部门规章制度

信贷部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信贷业务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效率,保护客户利益,现制订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信贷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规行为。

任何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二、信贷审批1. 信贷审批应符合我公司的信贷政策,确保风险可控。

2. 信贷审批需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不得越权操作。

3. 客户的信用调查必须真实可靠,不得造假。

4. 在向客户提供信贷服务前,必须对客户的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客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5. 信贷审批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不得提供信贷服务。

三、风险控制1. 进行信贷业务时,必须对客户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2. 对于高风险客户,应当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资金安全。

3. 对于存在风险的信贷项目,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尽快解决风险。

4.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确保风险可控。

四、信息保密1. 所有涉及客户信息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2. 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3. 对于客户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必须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五、服务质量1. 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热情、耐心的为客户提供服务,确保客户满意。

2. 对于客户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 在处理客户投诉时,应当及时回复客户,解决问题,确保客户满意。

六、监督检查1. 对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2.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问题扩大。

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根据严重程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 对于严重违规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开除处分。

3. 对于导致公司或客户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为信贷部门规章制度,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加强自律,确保信贷业务的正常运转。

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它对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信贷业务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一、信贷管理组织体系(一)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二)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承担信贷业务的审议.(三)实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贷审会由本行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行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为副主任委员。

贷审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

实行逐级有限授权,各级行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对发生的信贷业务负全部责任。

(五)实行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制度.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各环节的有权决定人为主责任人,具体承办的信贷人员为经办责任人,相应承担各自责任.(六)实行信贷业务报备制度。

本级行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在有权审批后实施前,要按规定的范围向上一级行进行报备。

二、客户对象和基本条件(一)、资格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基本条件1、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应付利息和到期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经营行认可的还款计划.3、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尊敬的领导:我根据您的要求,整理了一份关于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报告,以下是具体内容: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规范信贷业务,防范信贷风险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性、风险可控性以及持续盈利能力。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信贷风险评估与分类。

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可行的信贷风险评估体系,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因素,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

通常来说,贷款的风险分类分为优质、良好、一般、次级和可疑五个级别,不同风险等级对应不同的审查和管理要求。

其次,信贷审查与审批。

在贷款审查与审批过程中,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抵押担保品质量、还款保障措施等进行全面评估。

审批过程应该明确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确保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第三,信贷业务信息管理。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贷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对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贷款合同和还款记录等进行科学存档和查询,以便及时获取、分析和应对信贷风险。

同时,机构应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及早发现和及时处理风险信号。

第四,信贷业务管控。

通过建立合理的信贷业务管控制度,金融机构可以实现对信贷业务全流程的有效管理。

这包括制定内部合规规定、完善业务流程、落实风控措施、加强内部监督与评估等。

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定期开展信贷业务审计,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最后,信贷风险监测与应对。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贷风险监测和应对体系,及时掌握、整理和分析各类风险信息。

通过对各类风险的分析和评估,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减少信贷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对于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和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谢谢您的关注,我会继续努力。

此致敬礼XXX。

信贷合作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合作机构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风险控制能力,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开展信贷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公司、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第三条公司与信贷合作机构合作,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信贷业务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第二章合作机构准入第四条合作机构准入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2.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专业能力;3.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稳定的经营状况;4. 具有良好的合作意愿和积极配合的态度。

第五条合作机构准入程序:1. 合作机构向公司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 公司对合作机构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其经营资质、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3. 公司对合作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业务开展情况;4. 公司召开评审会议,对合作机构进行综合评定;5. 公司与通过评审的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章合作机构管理第六条公司与信贷合作机构合作期间,应加强以下管理:1. 责任明确:明确双方在信贷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方利益;2. 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合作机构及时了解公司信贷政策、业务动态等;3. 风险控制:加强对合作机构的风险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评估、现场检查、业务合规性审查等;4.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合作机构积极配合公司开展信贷业务;5. 质量监控:对合作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质量监控,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四章合作机构退出第七条合作机构出现以下情况,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协议: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2. 经营不善,无法继续履行合作协议;3. 信用记录不良,存在欺诈、违规行为;4. 不配合公司开展信贷业务,严重影响公司利益。

第八条合作机构退出程序:1. 公司提前通知合作机构终止合作协议;2. 双方就退出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 公司与合作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合作协议;4. 公司对合作机构进行评估,妥善处理退出事宜。

公司信贷合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贷业务合规管理,确保信贷业务健康、有序开展,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贷合规,是指公司在信贷业务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信贷业务合法、合规、稳健运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信贷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及信贷业务合作机构。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信贷业务合规管理的总体决策,制定信贷合规战略,监督信贷合规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协调信贷合规管理工作,确保信贷业务合规经营。

第六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信贷合规管理制度,监督信贷业务合规操作,组织开展合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各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贷业务合规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信贷业务合规执行。

第八条信贷业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信贷合规管理制度,主动防范、发现和报告信贷风险。

第三章合规管理原则第九条全面覆盖原则:信贷合规管理应覆盖信贷业务的全流程,包括信贷政策制定、审批、发放、管理、回收等环节。

第十条风险防控原则:信贷合规管理应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加强信贷业务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信贷合规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持续改进原则:信贷合规管理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高信贷业务合规管理水平。

第四章合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信贷政策制定与审批:信贷政策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信贷审批程序:信贷审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信贷合同管理:信贷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信贷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第十七条信贷检查与监督:定期开展信贷业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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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合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保证信贷业务的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合同管理是公司信贷管理的基础,信贷合同管理应遵循“统一法人,分级管理,授权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合同”,是指与公司信贷业务有关的借款合同、临时借款协议、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委托贷款合同、展期协议、变更协议等具有契约性质的文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部门”,是指公司信贷管理、风险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信贷合同文本分为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和特殊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框架合同文本”,是指由公司拟定合同必备条款和选择条款,由信贷人员根据具体项目需要选择使用并可增加条款的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格式合同文本”,是指预先印制拟定、以印制文本或磁盘形式下发的信贷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特殊合同文本”,是指除“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以外的其他信贷合同文本。

第六条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的需要,借款合同一律使用框架合同文本;其他信贷合同可以使用格式合同文本。

由于特殊原因不宜使用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的,可以使用特殊合同文本。

第二章信贷合同管理职责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贷合同的法律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信贷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二、负责框架合同文本和负责格式合同文本的拟定、修改、废止和解释;三、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的法律指导;四、必要时参与特殊、重大信贷合同的谈判;五、负责授权范围内负责信贷合同的法律审查;六、负责指导信贷业务部门办理信贷合同公证及抵(质)押物登记事宜;七、负责处理涉及信贷合同的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八、负责负责信贷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九、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合同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的业务指导;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三、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四、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行信贷合同管理中涉及的保险、监理工作;五、负责信贷合同的统计工作;六、负责信贷合同理的备案;七、负责监督、检查信贷合同的履行,协调信贷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八、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总经理在信贷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信贷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三、监督、检查本单位信贷合同管理工作;四、负责本单位信贷合同的统计、分析工作;五、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信贷合同的谈判第十条信贷合同谈判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信贷业务管理的规定,以及正式的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开工报告及批复文件等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信贷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是对贷款条件和合同条款的讨论和确认,其重点是围绕贷款风险点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总经理负责信贷合同的具体谈判工作,风险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信贷合同的谈判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三条承办信贷人员接到贷款承诺函后,应对贷款条件进行在确认,即应开始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其他单位时,其他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谈判过程中如遇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内容不符的情况,应报信贷管理部门及风险管理协调;如协调未果,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决定。

第四章信贷合同的审批第十四条信贷合同的审批权限一、固定资产贷款1、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信贷合同,由信贷部门填报《信贷审批表》,由总经理自行审批;2、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信贷合同,由承办信贷员填报《信贷审批表》,报信贷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送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法律审查;风险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由信贷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其他种类贷款其他种类贷款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协议及质押协议)应按照《贷款保证管理制度》和其他规定进行审查。

信贷合同送审时,应随附以下材料:一、《信贷审批表》;二、借款申请书和借款申请书中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的有关材料;三、贷款条件评审报告或调查报告;四、信贷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五、其他审批时需要的材料。

第十六条信贷员应在《信贷审批表》中对以下问题作专门说明:一、贷款项目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二、合同内容是否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相符;如有调整,应说明调整内容;三、合同内容是否与框架合同文本条款原意有重大出入;四、框架合同文本中增加或删除的条款。

第十七条信贷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1、使用文本是否正确、规范;2、合同附件是否齐备;3、主、从合同相应内容是否一致;4、合同主体是否依法设立并年检合格;5、贷款项目是否超越对方法定经营范围;6、贷款项目是否已办妥相关的审批手续;7、借款人、保证人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条件;8、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9、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10、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11、合同内容、数字填写是否翔实、准确;12、有无损害公司权益的条款;13、违约处罚措施、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合法、有效;14、代理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书;15、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代理权限范围;信贷员应对信贷合同进行全面审查,保证信贷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信贷部门应从信贷业务管理的角度对报批的信贷合同进行审查;风险管理部门应对报审的信贷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第十八条信贷部门应分别制定本单位信贷合同审批制度,明确信贷合同主办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信贷合同审批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

信贷业务部门制定的信贷合同审批制度应报风险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信贷合同的签订第十九条公司发放贷款必须签订借款合同,不得发放无借款合同的贷款。

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签订借款合同,而又必须发放贷款的,可先签订临时借款协议。

借款合同应明确提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并约定具体日期。

个别项目无法确定具体提款时间和数额的,在借款合同中应规定各年度用款总额,并采用在年度内签订提款协议的方式明确具体提款时间和数额。

提款协议原则上由总经理自行审批。

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计划原则上应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相符。

如确需调整,应在合同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信贷合同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按本制度规定审批通过后,应方可签订。

第二十一条签订信贷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填写《信贷合同文本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报送风险管理部门备案。

各方应在合同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信贷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公司签订信贷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信贷员负责信贷合同的具体签订,风险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信贷合同的签订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信贷合同必须填写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方法按照统一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信贷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四条信贷管理部门应按照信贷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充分行使权力利,并负责督促对方当事人全面履行信贷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信贷员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如对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与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及时报信贷管理部门,必要时风险管理部门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第七章信贷合同的变更第二十六条信贷合同的变更包括信贷合同的当事人变更、贷款展期、借款合同提款计划或(和)还款计划的调整及其他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七条变更信贷合同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为原信贷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按行内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信贷合同文本的制订、修改和废止第二十九条框架合同文本的制订。

框架合同文本的制订,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初稿;初稿送信贷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后,由风险管理部门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送审稿报公司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颁布使用。

第三十条框架合同文本的修改已批准使用的框架合同文本如需统一修改,参照本制度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框架合同文本的废止已批准使用的框架合同文本,因各种原因已无法继续使用的,由风险管理部门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废止;第三十二条格式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与废止格式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与废止参照本制度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特殊合同文本的制订。

一、信贷管理部门如需使用特殊合同文本(包括对格式合同文本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将文本草案及相关材料送风险管理部门审查;二、特殊合同文本一事一订,未经风险管理审查同意,不得重复使用。

第九章信贷合同文本的印制和使用第三十四条信贷合同文本的印制信贷合同文本采用计算机输出方式印制。

信贷合同文本由风险管理部门统一确定。

第三十五条信贷合同文本的使用信贷合同文本的使用必须符合各类信贷合同使用说明的要求。

第十章信贷合同的档案管理第三十六条信贷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遵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信贷合同签订后5日内,签订部门应将信贷合同副本分送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需要备案留存的部门;信贷合同签订后10日内,签订信贷员应将信贷合同副本报信贷管理部门备案;信贷合同正本应根据行内有关规定归档。

第三十八条信贷合同的保密管理工作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信贷合同管理的检查第三十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检查信贷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检查信贷合同的谈判、审批、签订及履行。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负责定期检查本单位的信贷合同管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信贷员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的信贷合同管理情况报送风险管理部门,由风险管理部门汇总并结合全行信贷合同检查结果,形成年度报告,会签信贷管理部门后,报公司总经理。

第十二章违规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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