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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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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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计划,明确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加强医疗废物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全程监控体系,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合规的处理和处置。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的源头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与环境保护、卫生、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联动机制。

第二章分类与收集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可能引起感染性疾病的废物。

(二)损伤性废物:含有尖锐物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废物。

(三)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特性的废物。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失效、变质、被污染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五)其他废物:除上述四类废物外的其他废物。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采取相应的收集措施,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和包装物配备明显标识,便于识别和分类。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分类收集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场所,确保医疗废物储存安全、合规。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储存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定期称重、登记和记录,确保医疗废物的去向可追溯。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

盛装医疗废物至包装物的3/4时应及时封口,废弃锐器盒满3/4时必须更换。

科室负责废物袋的扎口和贴标签,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护士负责监督。

2.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专人负责。

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须有防护措施,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规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

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及时清洁和消毒;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3.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处理案》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进行考核。

4.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可能性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处理方法:①感染性废物产生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内,由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②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是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垃圾废物使用双层包装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医学锐器废物,包括医用枕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的针头部分等。

注: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减少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禁止直接弃置。

第四条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制度。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第五条医疗废物按照其危害程度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普通医疗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或被病原体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废液、固体废物、制备废物以及输液器等。

第七条化学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危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电池以及荧光灯管等。

第八条放射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仪器等。

第九条普通医疗废物指的是无害废弃物或处于治疗过程中且未受过污染的医疗废物,包括一般诊疗用的牙签、纱布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和包装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收集和包装方案,明确收集和包装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进行清理和收集,确保医疗废物不外泄。

第十三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进行收集和包装,包装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接触。

第十四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密闭的特种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标示名称、危险性等信息。

第十五条放射性医疗废物应使用特种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并进行严格标示。

第十六条普通医疗废物应收集并放入一般垃圾袋内,并分类投放。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置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包括高温高压、微波辐射等。

第十九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根据不同化学成分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包括化学法、生物法等。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80 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加强医院对医疗废物的妥善处理,针对目前医院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规定。

一、医疗废物分类(一)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①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⑧废弃的被服及病员服。

2、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及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等。

(三)病理性废物:指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直接从人体上切除下来的组织、脏器、胚胎、残肢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等。

(四)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和污染的药品。

(五)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消毒剂。

1、废弃的消毒剂如甲醛、戊二醛等。

2、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试剂、胶片冲洗液等。

(六)其他废弃物:指口腔专科使用后废弃的印膜材料、石膏、石英砂等医疗废弃物。

二、医疗废物管理(一)医疗废物贮存设施的管理要求 1、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居民区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区,并有明显统一式样警示牌。

2、医疗废物贮存建筑设施及污水处理系统应当按照温州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规行。

3、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应设有防止蚊蝇、老鼠及无关人员进入的设施。

(二)医疗废物专用收集容器、专用包装的管理要求 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暂定为两种规格:(1)专用黄色包装袋。

(2)专用白色硬塑料盒。

2、医疗废物专用容器使用要求:(1)医疗废物应当按规定作相应处置后将其分别投置于不同专用容器内。

(2)各类锐器、利器、硬物等必须放置于医疗废物专用白色硬塑料盒内,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

(3)其他医疗废物投置于专用黄色塑料袋内。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肯定的专业学问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燃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需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行自行处理和随便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输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燃烧。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育皿、采血针等,各试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燃烧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部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活动,包含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毒性或其他特殊危害性的固体、液体或气体废弃物。

2.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指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指特地用于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

4.医疗废物运输工具:指特地用于运输医疗废物的工具,如车辆、容器等。

5.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指具备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和收集第四条医疗废物分类依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 1.感染性医疗废物:包含手术废物、病理、血液及其制品等传染性废物。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包含药品废品、化学试剂及其容器、药品包装废弃物等。

3. 有害性医疗废物:包含废弃药品、废弃破损的玻璃制品、废弃的注射器及其容器等。

4. 其他医疗废物:包含废弃纸张、废弃塑料制品、废弃食品等非传染性、非化学性、非有害性的废物。

第五条医疗废物收集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密闭性、防漏性、耐腐蚀性等特点,并标明收集日期和相关警示标识。

2.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分别放入对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混装。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特地的集中存放区,严禁将收集容器放入一般垃圾桶。

4.收集容器装满后,应即时加盖,并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

第三章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理第六条医疗废物运输1.医疗废物运输应由本单位布置专人或委托专业医疗废物运输单位进行,保证运输安全和环境卫生。

2.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密闭、防漏、耐腐蚀等特点,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定,避开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或散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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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洁污分流;人物分流;分类收集;分类存放;统一管理;无害化处理。

二、分类办法: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分类标准参见下表
医疗废物分类表
类别特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医
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
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如硫唑嘌呤、
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嶙酰胺、苯丙胺酸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
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
爆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
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
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
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
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处置流程:医疗废物产生科室负责分类、收集、包装,临时存放于本科室,由各科室清洁员定时、定点运送至本院垃圾场临时存放,并交付国家指定机构处理。

四、包装要求: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进行分类包装、粘贴标签。

锐器和玻璃制品用硬质容器包装,其他医疗废物可用塑料袋包装。

垃圾包装袋、容器均应粘贴标签,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签式样:
XX医院
科室
种类
数量
交付人
接收人
日期
(二)标签填写:种类一栏分别填写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感染性及病理性废物。

交付人接收人由责任人手工填写,其余内容可盖条形章。

(三)垃圾数量按估计量填写公斤数或只数或个数。

(四)使用方法:不干胶粘贴,每包一个标签。

(五)行政后勤统一负责装袋、包装容器和标签的提供。

所提供的包装袋、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

五、临时存放:各科室应根据本地自身产生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准备相应的包装,并划出医疗废物的临时存放地点,医疗废物的临时存放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造成对人群和环境的二次污染。

六、院内处置:后勤负责统一将收集的医疗废物移交给国家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任何人不得重复使用医疗废物,不得倒买倒卖、私自处置医疗废物;垃圾袋不得重复使用;垃圾桶定期清洁消毒,发生严重污染时应及时消毒清洗。

七、处理记录:所有医疗废物实行痕迹管理。

院内及医院与外单位实行医疗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即:每件医疗废物,均应有明确的来源、责任人、时间、地点、种类,并标识明确,责任到科到人。

八、安全转运: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不得有泄漏、抛撒、流失等危害行为,若发生医疗废物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应及时对污染对象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若发生意外事
故,应及时按本单位《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处理预案》要求,积极采取处置措施,努力降低其危害。

九、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采取必要的接触隔离、血液隔离和呼吸道隔离防护措施,如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等。

十、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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