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培训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双向转诊工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双向转诊,是指医院之间以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相互转移患者的一种医疗协作模式。
第三条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分级诊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双向转诊工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急诊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双向转诊工作,包括制定双向转诊流程、建立转诊网络、协调转诊事宜等。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应积极配合双向转诊工作,按照医院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患者的转诊和治疗。
第三章转诊标准第七条上转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1. 疑难危重病例,需要上级医院提供更高水平的技术支持;2. 患者所患疾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的诊疗范围;3. 需要上级医院进行特殊检查或治疗。
第八条下转标准:上级医院在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1. 患者病情稳定,不需要上级医院的高级医疗资源;2. 患者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章转诊流程第九条双向转诊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向上级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并附上患者的病历资料;2. 上级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接收患者;3. 上级医院接收患者后,应及时进行治疗,并在患者病情稳定后,通知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做好下转准备;4. 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接到上级医院的下转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接诊,并做好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康复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对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转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双向转诊制度及操作流程解读

双向转诊制度及操作流程解读一、双向转诊制度概述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之间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通过预约或协商的方式将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转诊至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或专科治疗的医疗服务安排。
该制度旨在提高患者就医的便利性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率,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二、双向转诊操作流程1. 患者选择转诊:患者在初诊医疗机构就诊后,根据病情需要和医生建议,决定是否需要双向转诊。
患者需提供相关病历和检查报告等资料。
2. 初诊医生协商:初诊医生与目标医疗机构的专家进行协商,讨论患者的病情和诊治方案,确定是否适宜转诊至目标医疗机构,并约定转诊时间和相关事宜。
3. 初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初诊医疗机构根据协商结果,办理转诊手续,开具转诊病历,并告知患者有关手续和注意事项。
4. 目标医疗机构接收:目标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转诊病历和相关资料,安排专家或医生对患者进行进一步的诊治或专科治疗。
5. 目标医疗机构诊疗完成:目标医疗机构将诊疗结果记录于患者病历,同时将诊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初诊医疗机构,以便后续的病情跟踪和治疗。
6. 初诊医疗机构跟进:初诊医疗机构根据目标医疗机构的诊疗结果和建议,为患者进行后续的治疗、康复或其他必要的医疗服务。
三、双向转诊的注意事项1. 患者应充分了解和理解双向转诊的目的、流程和风险,并主动参与决策过程。
2. 初诊医生和目标医疗机构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诊疗的顺利进行。
3. 医疗机构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转诊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4. 双向转诊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及时归档,以备后续参考和审计。
四、结语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地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整体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1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
医院患者下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转以省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1)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5、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l)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一、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是指患者由一家医院向另一家医院转诊,目的是为了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优化,还可以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双向转诊制度一般由医院管理部门或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
制度中应包括转诊的条件、流程、责任和监督机制等要素。
1.转诊条件:医院应明确规定哪些病患可以进行双向转诊,并制定统一的转诊标准,如病情严重、医院无相应专科或设备等。
2.转诊流程:医院应规定整个转诊流程,包括转诊申请、审核、受理、安排、通知、接诊等环节。
一般来说,患者需要通过医生的申请,经过医院专家组的评估和审核后才能进行转诊。
3.转诊责任:医院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转诊过程的顺利进行。
包括发起转诊的医生需要提供转诊原因、既往病史、治疗过程等详细资料,接诊医院需要给予及时的反馈和治疗。
4.监督机制: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工作小组,负责对双向转诊制度和流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解决转诊中的问题和难点。
二、双向转诊工作流程双向转诊工作流程是具体执行医院双向转诊制度的流程。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双向转诊工作流程:1.转诊提起:患者向目前就诊的医院医生提出需要转诊的要求,并提供患者病历、检查报告和治疗记录等资料。
2.转诊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向医院的专家会诊组提起转诊申请,提交患者资料,并解释转诊的原因和目的。
3.转诊评估:专家会诊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讨论,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转诊,并确定目标医院和科室。
4.转诊安排:医院安排转诊患者到目标医院就诊,病历和其他相关资料需随患者一同送到目标医院。
5.转诊通知:源医院将转诊患者的资料和相关情况通知目标医院,确保目标医院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背景。
6.接诊和治疗:目标医院接诊转诊患者,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和措施。
7.返程复诊:患者在目标医院治疗完成后,由目标医院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源医院,患者返程后继续在源医院复诊。
双向转诊规范培训资料

双向转诊单位之间领导和专家的经常沟通,加强信息交流
,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
7、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时,要帮助病
人选择适宜的转诊医院、科室和接诊的专科医生,并向病
人解释转诊原因,介绍转诊医院和接诊医生情况,以取得
病人合作;上级医疗机构对符合下转条件的病人应适时建 议并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
•
8、各级医疗机构接诊合作医疗病人时,要科学、合
理、规范检查和用药,切实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谢谢
结束语
谢谢大家聆听!!!
12
5、县级医疗机构遇有自己无能力处理的患者时,要及时请 省、市级以上专家进行会诊,必要时转送至省、市或国家级医 疗机构就诊。
•
6、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
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
7、各医疗机构对转上、县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横向转诊,使患者能够在中
三、双向转诊要求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对接 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 情。
4、基层医疗机构要熟悉上级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专家特 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 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减少患者不必 要的奔波和医疗开支。
一、双向转诊原则 二、双向转诊条件 三、双向转诊程序 四、双向转诊要求 五、双向转诊的保障措施
三、双向转诊要求
1、乡、镇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成立双向转诊服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 电话,24小时连续服务。
2、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要填写医疗机构双向转诊上 转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 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双向转诊专用章);上级医疗机构下 转病人时上转病人时要详细填写医疗机构双向转诊下转记录单, 并注明患者的诊断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康复建议, 加盖公章(或双向转诊专用章)后转回原经治医疗机构,进行 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一、概述1.1 目的该文档旨在规范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更专业、更及时的医疗服务。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立和私立医疗机构。
1.3 术语定义(1)转入医疗机构:接受患者双向转诊的医疗机构。
(2)转出医疗机构:将患者安排双向转诊的医疗机构。
(3)双向转诊:指将已确诊或怀疑存在严重疾病的患者,由转出医疗机构引荐至转入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诊断、治疗等,同时转入医疗机构也可以将有需要的患者转出至其他医疗机构。
(4)紧急双向转诊:指因患者病情危急而需要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双向转诊的情况。
二、双向转诊原则2.1 双向转诊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医学必要性原则:双向转诊必须经过医师的判断,并明确转诊目的和内容。
(2)患者自主选择原则:患者有权自主选择转诊的医疗机构。
(3)连续性原则:转出医疗机构应向转入医疗机构提供完整的病史记录和治疗情况,以便进行连续的医疗服务。
(4)合理性原则:双向转诊必须在严格控制医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医学必要性和患者需要合理安排。
2.2 信息共享转出医疗机构应向转入医疗机构提供完整的病史记录、检查结果、影像学资料等,并按照规定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
2.3 双向转介协议签署转出医疗机构与转入医疗机构应当签署双向转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双向转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三、紧急双向转诊3.1 紧急双向转诊定义紧急双向转诊是指因患者病情危急而需要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双向转诊的情况。
3.2 紧急双向转诊程序(1)转出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紧急双向转诊患者送往转入医疗机构,并向转入医疗机构提供完整的病史记录、检查结果、治疗情况等信息。
(2)转入医疗机构应协调好相应专业科室,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四、转出医疗机构的责任4.1 评估患者的病情和转诊需要,并根据医学必要性发出双向转诊申请。
4.2 向转入医疗机构提供完整的病史记录、检查结果、影像学资料等,并按规定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制定日期:年月日修订日期:年月日一、总则1.1为促进基层医疗与专科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双向转诊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科室、人员。
二、双向转诊的定义2.1 本制度中,双向转诊指患者在基层医院就诊后需要到专科医院进一步诊治时,由基层医院向专科医院进行转诊;患者在专科医院诊治后需要回基层医院随访或继续治疗时,由专科医院向基层医院进行返诊。
三、双向转诊的申请流程3.1 基层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生应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转诊,并向专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
3.2 专科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接受转诊,并及时通知基层医院和患者本次转诊的具体安排。
3.3 患者在转诊时应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并于专科医院完成挂号手续。
四、双向转诊的实施4.1 基层医院应根据患者情况安排合适的专科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专业的治疗。
4.2 专科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现有资源,提供符合患者需求的医疗服务。
4.3 双向转诊过程中,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交流患者的病情信息与治疗方案。
五、双向转诊的收费标准5.1 双向转诊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5.2 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在转诊时告知患者相关的费用标准。
六、双向转诊的评估与反馈6.1 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定期进行转诊工作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以优化转诊制度。
6.2 患者和家属可以通过意见反馈、投诉等途径反映双向转诊过程中的问题和不满意情况。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基层医院: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等。
- 专科医院:指具备较高医疗技术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医院,如大型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等。
- 转诊申请书:医生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填写的书面申请。
- 沟通协作:指基层医院与专科医院进行信息共享、病例讨论、治疗方案制定等方面的密切合作。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基层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
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引导病人向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流,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双向转诊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是指通过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实现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需要在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向上转诊,需要在下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向下转诊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患者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二)分级诊治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就近转诊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四)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到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五)无缝式管理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负责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监督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设立双向转诊服务部,负责医院双向转诊的具体实施工作。
双向转诊服务部设在急诊科,由急诊科负责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职能科室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双向转诊工作。
第三章双向转诊范围与标准第七条双向转诊范围:(一)上转标准:基层医疗机构难以诊断或治疗的病例,需要转至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治疗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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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二)转下级医院 1. 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
期; 2. 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
病患者; 3. 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 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5. 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
性治疗的患者; 6. 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
康复治疗者。
全院各部门密切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 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 登记。医务部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 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查指导。
谢谢各位!
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除. 急诊抢救外)
1. 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 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 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 杂病例;
3. 需要住院治疗的甲、乙、丙类传染病人及新 发的传染病人中,病情较重需要送南宁市第四 人民医院的;
4. 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 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
二、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 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 意愿,宣传、鼓励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双向转诊制度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 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 救绿色通道。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区科主任或诊 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 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在转出过 程中病人的安全。
就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 接;需住院者优先安 排。
就诊程序
(二)转出病人 1.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 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 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 急诊科急救电话(120),或直接将病人转入 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 推诿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培训
横县人民医院 卢安庭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 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 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体 现分级诊治的原则,特制定“双向转诊”管理 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一、医院由医务部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加强与上 级医院、城乡对口支援医院和县乡一体化协作医院信息交 流,医院各临床科室密切配合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