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安全管理规定2013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规定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
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当爱惜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检查
和维修您驾驶的车辆、保养,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以确保
车辆的行车安全。
3、驾驶员经常检查其车辆的各种证书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
证证件齐全。
行车里程超过4小时,必须配2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
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
4、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职业适应性检查。
5、认真遵守驾驶员《安全行车十条禁令》1、严禁无驾照、无从
业资格证人员驾驶;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乘车‘3、严禁酒后驾车、
疲劳行车;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6、严禁
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行车;7、通过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时,严禁随
同列车冲刺;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9、严禁直流供油、
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0、严禁在雨雪路面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6、驾驶员职业行为准则:遵章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
竞争、优质服务、规范操作。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机动车辆行驶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包括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应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环境改善,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第二章车辆安全第四条机动车辆的制造、进口、销售、注册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五条机动车辆的车身、底盘、发动机、制动器、转向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车辆安全要求,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六条所有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正常。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负有维护和保养的责任,及时修理故障,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搭载超员,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违反交通信号,必须按照规定规范行驶。
第三章驾驶人安全第九条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必须持有符合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严格遵守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第十条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不得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应当服从交通信号,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距,保证安全行车。
第十二条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如实报案,保护现场,并配合交警的处理。
第十三条驾驶人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紧急制动、紧急避让等措施,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交通管理第十四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监管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十五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道路的维护,保障道路的通行条件,保障交通安全。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拥堵时,应当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交通畅通。
AC-61-2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61-FS-2013-20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3年 11月18日编制部门:FS批准人:万向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1、目的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遥控驾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快速增加。
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人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及其相关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的任务。
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成熟,因此多个国家推出了临时性管理规定。
鉴于此,本咨询通告也属于临时性管理规定,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措施。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
其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由地面人员或母机人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3、法规解释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地面或航空器上,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
由于无人机系统中可能没有机载驾驶员,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本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4、定义本咨询通告使用的术语定义:(1)无人驾驶航空器(UA: Unmanned Aircraft),是一架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2)无人机系统(UAS: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指一架无人机、相关的遥控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

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公司专职、非专职及分散车辆驾车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驾驶员身体健康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科室和基层单位的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作原则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基本原则,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科是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的归口科室。
负责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制(修)订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基层单位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负责公司驾驶员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驾驶员教育培训,根据各基层单位生产实际招聘符合任职条件的驾驶员。
第六条总调度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合理安排驾驶人员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任务。
做好驾驶员行车过程中GPS监督监控工作。
第七条各有驾驶员(专职、非专职)科室、单位对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负责实施落实公司、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各项要求,为驾驶员提供良好、安全工作环境。
第八条其他科室、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驾驶员业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驾驶员聘用管理第九条需聘用驾驶员的基层单位应向人事科提出聘用需求,人事科制定聘用需求计划。
第十条被选定为聘用的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23-55周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当年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效证照齐全(身份证、驾驶证、危险品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3.驾龄2年以上,具有3年无交通事故证明;4.无违法犯罪历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书面承诺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聘用驾驶员时,应由受聘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及岗位的特殊要求进行初选,由公司人事科牵头组织生产、安全、设备、综合治理等相关科室、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拟聘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的考核。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3篇)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中,为了保障驾驶员的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的顺畅和稳定,保护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针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关于驾驶员安全管理的详细规定,总计____字。
一、驾驶员资质要求1. 驾驶员申请驾驶执照时必须按照拟驾驶的车型分别申请相应的驾驶证。
2.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随身携带驾驶证在驾驶车辆时予以展示。
3. 驾驶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方可申请驾驶执照。
二、驾驶员健康状况和体检要求1. 驾驶员申请驾驶执照时,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体检报告。
2.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保证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3. 驾驶员患有严重疾病或毒瘾等情况,不得从事道路交通驾驶。
三、驾驶员道德素质要求1. 驾驶员必须具备安全文明驾驶意识,不得违法乱纪,不得酒后驾驶。
2. 驾驶员应尊重他人,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有意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3. 驾驶员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向乘客索要高价或进行其他不正当行为。
四、驾驶员技能和考试要求1. 驾驶员在申请驾驶执照前必须参加政府指定的驾驶技能培训。
2. 驾驶员必须通过道路交通法规考试和驾驶技能考试才能取得驾驶证。
3. 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定期的驾驶技能培训和考试,保持驾驶技能。
五、驾驶员安全意识培养1. 驾驶员在获得驾驶证后,必须参加驾驶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
2. 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的认识。
3. 驾驶员必须具备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和紧急预警意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六、驾驶员安全装备要求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要求乘客佩戴安全带。
2. 驾驶员应随车携带安全锤、灭火器等必要的急救工具和设备。
3. 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的安全装备是否完整有效,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七、驾驶员工作时间和休息安排1. 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
2013年新交规全文

2013年新交规全文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9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记分第二节审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2013年机动车驾照驾驶新规定

2013年机动车驾照驾驶新规定2013年1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
各位有车一族的朋友赶快看看吧,别到时候被扣分罚款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可就亏大了。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整理好的“驾照新规”扣分细则。
先给大家说说哪些违规是扣12分的,各位车友们仔细看哦:以下5种违规扣12分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害人害己、不负责任的恶劣行径。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图方便,抄近路做这些对自己和对别人生命都有危险的行为。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十次肇事九次快,我国绝大部分的车祸都因为车速过快造成的。
一秒钟的车祸是一辈子痛苦。
所以对超速驾驶的处罚加重。
3、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
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酒后驾车是在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赌博。
无数次的痛,千百次的爱,汇成这句温馨的告白: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这里重点解释一下什么是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
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以下4种违规扣6分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司机朋友们,驾驶证被暂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驾驶了。
否则会再次扣6分,整个处罚就是重上加重了。
到时候真就是得不偿失了。
2、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应急车道又叫生命通道,是当道路有事故发生,让救护车、清障车快速前往处理时预留的专用车道。
上路开车,堵车是难免的,望大家都好好地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这次的《驾照新规》增加了一条规定,校车拥有道路使用优先权,也就是说私家车要避让校车先行,否则扣6分。
驾驶人员及运输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驾驶人员及运输设施安全管理规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安全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更好的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一)综合部是公司安全及车辆配置的职能部门,具有统一调配使用公司所属车辆和安全管理的职责。
公司领导、会议、接待、机关业务用车均由综合部统一安排。
(二)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园南服务中心负责。
主要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车辆燃油、维修、年审、冬检、车辆保险、养路费购买、交通事故处理,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并协助计划财务部对各部门车辆发生的票据实行审核记录。
(三)计划财务部负责各部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报销,但未经公司车管人员核准的车辆费用票据,将不予报销。
(四)各部门必须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所配置的车辆按照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基础设施配置档案。
(五)公司投保的险种有:1、车辆损失险(含自然险)。
2、第三者责任险。
3、车辆盗抢险。
4、不计免赔特约条款4种。
(六)车辆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是第一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切实做好日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车辆损坏、被盗、人身伤亡和其他事故,除对当事人按照公司的车辆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外,并追究该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七)车辆驾驶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不准私自调人换车。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严禁将车辆借与外单位使用,否则发生事故及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均按私自用车处理。
(八)各部门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车辆管理要求认真填写随车加油及异地修车记录表(附表一),里程表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以便准确的统计行驶里程,使行驶里程与耗油数量比例相符。
公司发放统一的车辆长途运输单,请认真填写,以便备查,车辆长途运输单用后要及时交回,否则换单时造成罚款,由使用部门承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阳XXXXX有限公司
驾驶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驾驶人员考核录用
1)聘用驾驶人员时,须经公司经理办严格审查,各种资格证件齐全有效,公司复印
存档。
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方能上车。
2)被聘用的驾驶人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
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公司物流部报告。
3)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4)驾驶人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
序办理。
2.公司驾驶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
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
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驾驶人应每天选择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
清洁)。
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
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6.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具体
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7.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
危险地段停车。
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0.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11.驾驶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2.车内不准吸烟。
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
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3.驾驶人对物流中心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
见的,事后可向物流中心主任反映。
14.驾驶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部门领导,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驾驶人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6.驾驶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
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7.违章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a)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b)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c)酒后开车;
d)人工自流供油;
e)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f)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开车肇事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a)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b)将车交给实习驾驶人员单独驾驶;
c)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d)私自带学徒开车;
e)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f)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g)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a)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b)指使强迫驾驶人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c)严重超载、超速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a)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b)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c)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d)穿拖鞋开车的。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a)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b)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c)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d)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