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1. 引言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制定本规定。
2. 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驾驶员,无论从业时间长短、驾龄多少,都应严格遵守。
3. 安全意识3.1 驾驶员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对驾驶过程中的风险做出正确判断。
3.2 驾驶员应了解道路交通法规,熟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含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法驾驶。
3.3 驾驶员应关注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驾驶。
4. 驾驶技能4.1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包括熟练掌握各种驾驶操作手法、灵活运用车辆控制技巧等。
4.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驾驶水平。
4.3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5. 车辆维护5.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检查机油、刹车油、轮胎气压等关键部件。
5.2 驾驶员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包括车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等正常工作。
5.3 驾驶员应随车携带急救箱、灭火器等应急工具,以备不时之需。
6. 驾驶员安全教育6.1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
6.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了解安全驾驶技巧和应对突发状况的方法。
6.3 驾驶员应加强自我安全教育,定期检查自身身体状况,避免驾驶过程中发生身体不适。
7. 安全事故处理7.1 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2 驾驶员应主动承担事故责任,积极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不得逃逸或拒绝赔偿。
7.3 驾驶员应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处理事故。
8. 处罚和奖励8.1 驾驶员违反本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
安全行车管理规定(4篇)

安全行车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驾驶员、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管理道路交通行为而制定的法规和条例。
以下是2000字的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鼓励文明驾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行为,保护驾驶员、乘员、行人等道路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行为是指道路使用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步行、携带或者牵引动物以及进行道路交通管理、救援、施工和养护活动等行为。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行为实施管理。
第四条道路交通行为应当遵循安全、文明、合法、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交通行为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驾驶要求。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七条驾驶员应当熟悉道路交通规则,正确行驶,提高安全驾驶技能。
第八条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九条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依法行驶,保证行人通行安全。
第十条道路交通参与者对道路交通安全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章驾驶员的义务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依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合格的考试和培训后方可驾驶机动车。
第十二条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在驾驶之前应当经过一定程度的驾驶培训和全面的考试。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提供给交通管理人员查验。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并确保乘客也正确使用安全带。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驾驶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服用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行驶。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驾驶时应当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追尾、超速、变道频繁。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注意行人的安全,让行人优先通行。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超车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在没有明确标示的地方超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行驶过程中不得擅自使用手机、录音设备、电视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3篇)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第一节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第一条全司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二条全司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各自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章守纪,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第三条全司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交通规则的规定行驶,不准乱穿道路、占道行驶等违章作业。
第四条全司职工和驾驶人员上班不准穿拖鞋、打赤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五条全司驾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学习,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在日常行为中认真履行遵守。
第六条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针对驾驶员的安全行为和管理措施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1. 合法驾驶: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驾驶合法登记和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2. 守法驾驶: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遵守交通信号,限速要求,不酒驾、毒驾等。
3. 安全驾驶:驾驶员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自己和乘客的安全,包括系好安全带、按规定使用手机等。
4. 驾驶时间管理:驾驶员必须遵守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确保驾驶过程中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良好。
5. 心理素质管理:驾驶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紧急情况和应变能力。
6. 持续培训: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7. 事故报告和记录: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并在必要时提供事故报告和记录。
注意:以上规定是一般性的参考,实际的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所以,驾驶员应该熟悉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规定行驶。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3)是为了保障驾驶员安全驾驶和交通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驾驶员的资质要求: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且通过相关的考试和培训。
驾驶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驾驶技术。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5篇)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安全行车规定1.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1.1.1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3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1.1.4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11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 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1.13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
1.1.14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024年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____年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驾驶员。
第三条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驾驶安全意识,确保驾驶安全。
第四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做到文明驾驶,按规定时速行驶,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第五条驾驶员应随车携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在遇到交通事故或交通管理人员检查时主动出示。
第六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驾驶证管理第七条驾驶员应在符合法定年龄要求后,具备相应的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方可驾驶车辆。
第八条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驾车,特殊人群如高龄驾驶员、身体有缺陷者应定期接受专项检查。
第九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学时参加初领、增驾、驾驶乘用车、货车等不同类别的培训。
第十条驾驶员应定期进行科目考试,以确保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达到要求。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按规定的年限办理驾驶证换证手续,同时更新个人信息。
第三章驾驶技能培训第十二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学时参加相关的驾驶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学习和掌握车辆实际驾驶操作技能,包括但不限于起步、停车、变道、掉头等。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学习和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驾驶技能,包括但不限于避让、刹车等。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学习和掌握车辆维护保养知识,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行驶。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信号,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和信号的含义和操作方法。
第四章驾驶安全意识培养第十七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了解并遵守交通标识、标线等规定,做到有礼让、守法行驶。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驾、不毒驾。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学习和掌握遇到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促进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指挥,保证安全、文明、合法的行车。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司将设立安全监督员,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驾驶员在行车前应当自检车辆的安全状态,确保车辆完好、无故障。
第七条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禁止在行车过程中接听电话或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保持车距,注意行车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应当避免疲劳驾驶,确保在良好的精神状态下行车。
第十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保持冷静,避免发生过度疑惑或愤怒的情绪。
第三章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的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行车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车辆定期检测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公司将设立安全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促进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监督员制度,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行车。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进行严格处理,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公司负责解释本制度,并有权对其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以上就是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所有驾驶员严格遵守,确保安全行车。
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制定本《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2. 驾驶员的基本要求2.1 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2.2 驾驶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3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熟悉和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操作要领。
3. 驾驶员的安全意识3.1 驾驶员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认识。
3.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保证行车安全。
3.3 驾驶员应随时关注交通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驾驶措施。
4. 驾驶员的安全技巧4.1 驾驶员应合理使用安全带,保持正确的坐姿,确保驾驶过程中的安全。
4.2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安全距离,避免前车紧急刹车时发生追尾事故。
4.3 驾驶员应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行驶。
5. 驾驶员的防御驾驶5.1 驾驶员应学会防御驾驶,提前预判其他驾驶员的行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5.2 驾驶员应遵守超车规则,选择安全的超车点和时间,避免超车时发生事故。
5.3 驾驶员应保持冷静,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6. 驾驶员的应急处理6.1 驾驶员应学会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冷静应对。
6.2 驾驶员应随时保持与车辆前后的通讯联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3 驾驶员应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遇到伤员能够及时施救,并及时报告医疗机构。
7. 驾驶员的违章处理7.1 驾驶员应对自身的违章行为负责,及时接受处罚。
7.2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7.3 驾驶员应及时整改违章行为,避免再次发生。
8. 驾驶员的奖惩措施8.1 对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员,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8.2 对于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未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相关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保护驾驶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常见的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1. 驾驶员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证,并按照规定的年龄、健康状况和考试合格等条件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2. 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驾驶车辆,并牢记交通信号及标志,遵守交通规则。
3. 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遵守限速规定、保持车距、不超车、不携带过量乘客或货物等。
4. 驾驶员应当严格禁止酒后驾驶,不得在饮酒、服用药物或其他精神状态不良的情况下开车。
5. 驾驶员应当随时保持专注,不使用手机、不看电子屏幕或其他可能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6. 驾驶员应当定期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
7. 驾驶员应尽量避免疲劳驾驶,每行驶2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保证驾驶过程中的身心放松。
8. 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冷静处理,保持稳定,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9. 驾驶员应及时了解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更新,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试。
10. 驾驶员应当具备先进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水平,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驾驶员在日常驾驶中应当严格遵守,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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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为尽量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营运安全正常有序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办法》,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出车前检查,发现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的请及时报修。
1、检查车辆外观有无破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3、检查车内扶手、拉环、座椅有无松动。
4、检查车内安全锤、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5、检查方向有无松旷,行车制动、驻车制动是否有效。
6、检查仪表各项显示是否正常。
7、检查门泵开闭是否有效,有无漏气现象。
8、检查灯光、雨刮器、内外后视镜是否齐全有效。
9、检查车载监控器、GPS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二、行车中的注意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相关规定。
10、车辆行驶中,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速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
11、车辆行驶中,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12、在划有双向四车道或六车道上,车辆必须在右侧(慢)车道上行驶,严禁在左侧(靠近中心线的快车道)车道内行驶,严禁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行驶。
13、在划有公交专用和优先车道的道路上,必须在车道内行驶。
14、车辆行经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在导向车道内等候信号灯,严禁穿插、占道、闯红灯和黄色闪烁信号灯。
15、严禁压、越道路中心实线强行超车或行驶,严禁超越同线前车。
16、车辆调头或者左转弯时应当提前进入导向车道或者提前100米至50米处驶入最左侧车道。
17、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遇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道路应当减速让行;遇行人行经人行横道必须停车让行。
18、车辆进站必须提前100米至50米减速至20公里/小时,同时开启右转向灯。
19、车辆进站必须按顺行方向单排停靠,严禁向右插队进站。
20、车辆进站停靠,前头于站牌平齐,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
21、车辆出站必须开启左转向灯,并依次按顺序出站,严禁向左强行甩头出站。
22、车辆在站内上下客必须停稳,拉好驻车制动后方可开门上下客,严禁从后门上客,前门下客(高峰期:上午7时至8时,下午5时至6时除外)23、车辆起步,先观看车门监控器或车内后视镜,确认车内外无人上下车后,先关好后门再关好前门方可起步。
24、第三台车不得上下乘客,遵守二次进站规定。
25、车辆运营过程中不得甩站丢客或赖站等客。
26、夜间行驶必须按规定使用灯光(包括车厢内部灯光)。
27、按规定执行始末站点停靠,人离车必须抽走钥匙,关好车门。
三、收车后注意事项28、车辆收班后,应当按规定线路、规定地点完成交钞、加油、停车程序,严格遵守交钞管理、洗车管理、停车管理等有关规定,严禁带钞加油及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内。
29、车辆停驶后,应关闭电源、车门、车窗。
30、车辆收班后,驾驶员要督促将车辆卫生清洗干净,检查车内设施的摆放是否达到要求,驾驶室的卫生是否清洁,窗帘布是否整理好。
31、冲洗车身时,注意不得弄湿仪表和其他电器设备,用扫帚、拖把清洁车内;发动机仓则用压缩空气吹净灰尘;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32、检查车辆前后轮胎气压和轮胎是否有磨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保修和更换。
3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冬季必须将发动机的冷却水及暖风机的水放干净。
四、雨天行车注意事项1、及时检查雨刮器是否完好,如有故障未修复禁止出车。
2、行驶中应当降低车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3、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禁止抢道行驶。
4、行驶中遇道路积水较深时,禁止强行通过;涉水后应当多踩刹车,摩擦刹车片恢复刹车功能。
五、冰、雪天行车注意事项1、发动车辆前必须先清除挡风玻璃、反光镜、大灯上的积雪,保证良好的行车视线。
2、行驶中提高警惕,时刻注意车辆周围的其他动态,保持足够的横向、纵向距离,禁止提速超车。
3、车辆上下坡道必须使用低速档行驶,下坡绝对禁止空挡滑行。
4、行驶中应当降低车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5、如遇路面冰冻厉害,应及时安装防滑链,否则禁止出车。
六、雾天行车注意事项1、严格控制车速,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车辆行驶、停靠必须遵守灯光使用规定,打开前后雾灯、尾灯、示宽灯和近光灯,利用灯光提高能见度(应注意避免使用远光灯)。
3、低速行驶,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禁止抢道、超车。
4、遵守各行其道原则,禁止长时间占用两条车道行驶;杜绝压、越中心线行驶。
七、夏季行车注意事项1、当班驾驶员需调整好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杜绝疲劳驾驶。
2、驾驶员当班期间端正心态,防止由于情绪不稳定等因素造成服务投诉、开赌气车、霸王车等现象发生。
3、加强车辆安全“三检”及“三不漏”(即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的检查工作,保证车况良好,严防因高温造成车辆性能衰减、爆胎及自燃事故的发生。
4、严禁穿拖鞋及不按规定穿着凉鞋驾车。
5、空调车驾驶员严格执行空调开启相关规定,普车驾驶员应保持车内通风,防止中暑事件发生。
6、严禁将易爆物品置于仪表台,防止高温爆炸造成事故。
8、注意饮食,杜绝酒后驾驶车辆。
9、严格执行乘车管理规定,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罚则一、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贰拾元罚款:1、不带驾驶证、上岗证、司机卡、服务监督卡等资格证上岗的;2、车辆在首末站点停靠,不及时移动车辆,造成后车不能按规定停靠的;3、车辆不按规定进出站、停靠和上下乘客的;4、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符合安检要求的;5、进出站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6、未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电脑报站器;7、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学习的;二、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伍拾元罚款:1、不按标志、标线、标速行驶的;2、未进站随意停车上下客的;3、赖站等客、喊客的;4、车辆未停稳开门上下客或未关门起步的;5、不按规定营运间隔时间行车的;6、下陡坡或下桥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7、驾驶室坐人或与他人聊天闲谈的;8、穿拖鞋、背心、光膀子等驾驶车辆,损害企业形象的;9、下班后不洗车的;10、下班后不按规定完成交钞、洗车和车辆停放工作的;11、未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后门监视器和其他车载设备的;12、恶劣天气(雨、雾、雪、风等)和车辆肇事后及早晚能见度低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13、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吸烟、观看电视和带耳机听音乐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三、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壹佰元罚款:1、营运过程中追抢,超速行驶的;2、超越同线路前车的;3、带人交钞或加油的;4、甩站丢客的;5、越道路中心实线,强行超车的;6、车辆行驶中未关车门的;7、当班时间内,人离车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关好车门或抽离钥匙等);8、强行插队或突然甩头进出站的;9、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驾驶员师傅、教练员擅离职守的;10、车辆通过有信号灯等控制的路口,不按规定等候信号灯或服从交警指挥的。
四、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贰佰元罚款:1、酒后驾车的;2、擅自串线破坏营运秩序的;3、营运车辆无故中途掉头的;4、造成恶劣影响的有责服务质量投诉查实的;5、当班驾驶员未经允许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6、明知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强行驾驶肇事的;7、不按规定首末班车时间行车的;8、擅离岗位,造成投币箱损坏或票款被盗的。
(另外必须赔偿投币箱损失和当日收入,情节严重的按票务违纪不履行职责行为处罚。
)五、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伍佰元至壹仟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1、酒后驾车肇事的;2、参与、组织和煽动驾驶员停车闹事的;3、严重损毁公司形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4、将车辆交与无证或准驾车型不符人员驾驶的;5、未经允许擅自出城从事长途营运的;6、不服从或侮辱、伤害公司管理人员的。
六、凡违反上述各项条款,情节严重者将视情扣除当月星级并予以停班学习,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线路服务标准一、营运车辆外表应符合下列要求:1)营运车辆蒙皮无明显凹坑、漆色光亮一致,无剥落、锈斑,色彩条纹清晰连贯,车顶完好不漏水,车门开关灵活;2)风窗、侧窗、后窗玻璃无缺损,密封良好;3)车辆号牌位置准确、安装牢靠、字迹清晰;4)所有灯具玻璃罩齐全无缺损;5)车辆喷贴的企业名称、服务警示用语、监督电话等应清晰可辩;车身广告、车内广告、挡风玻璃广告等要求内容健康,图案美观;广告不得覆盖车辆运营标志,不得阻碍行车安全视线;6)车辆的线路牌齐全规范、清晰、醒目。
7)同车型车辆的三牌、标示、标志及服务用语必须统一尺寸、统一字体颜色、统一张贴位置。
二、营运车辆内部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车厢内壁、顶板及压条应完整、无缺损;车厢地板、地板革及压条应完整,无破洞、破损和翻卷;2)车厢内有爱心提示,老、弱、病、残、孕专座标示明显;有禁止与驾驶员谈话、禁止吸烟等标志;3)车内座凳、靠背、扶手、护栏、拉手等装置安装牢固,无凸出尖锐部分;4)报站器、监视器、无人售票投币箱,安装可靠,齐全有效;5)车内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使用方便。
三、驾驶员服务规程1、营运服务1)每日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符合营运、安全的要求才能投入营运;2)驾驶员准点发车,做到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
3)按线路运行时间,做到准点营运;4)行驶途中不得擅自越站甩客;5)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驾驶员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乘客转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的驾驶员应积极协助换乘;6)站台外非故障停车不得开门上下客。
7)停车时车身与道路平行,右轮外侧离站台30cm以内,前车门应对正站牌,但避开积雪或积水;8)三辆车以上(含三辆)同时进站,第三辆应等前车驶离后进站内停靠,再开门上下客;9)前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后车必须帮助转运乘客,不得再售票;10)严格执行停稳车开门,关好门起步的规定。
2、车厢服务1)使用普通话服务;2)语言应规范,吐字清楚,不说忌语和粗话;3)规范使用电脑报站器;4)驾驶员不得接触钱币,礼貌监督乘客投币、刷卡;5)车厢内备有车票。
6)统一着装、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7);驾驶员在条件许可范围内解答乘客询问;8)尊重乘客,态度和蔼,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乘客;9)积极疏导车内乘客,方便乘客上、下车。
10)捡拾乘客遗失物品应及时上交;11)文明服务,以理服人,得理让人。
3、线路营运安全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和规定,文明待客,准点营运,做到安全驾驶。
2)驾车时必须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
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行驶中应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正确使用电脑报站器,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尽量避免急加速或急减速及紧急制动,避免车厢事故发生。
4)车辆进站时须提前靠边,打右转向灯,余速进站,进站前30米内不准超越非机动车,避免发生站台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