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工厂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厂内部行车作业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所有行车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叉车、吊车、输送带等机械设备的操作。
第三条厂内行车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厂长对本工厂行车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负责日常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包括安全检查、教育培训、事故处理等。
第六条行车作业人员负责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作业安全。
第三章行车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行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九条行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集中注意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条行车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行车作业过程中,应保持车辆与周边设施、人员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
第十二条行车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十三条行车作业结束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行车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行车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行车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行车作业人员应每天进行自检,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
第十九条对发现的隐患,应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原则进行整改。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二十条行车作业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所有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以及使用公司车辆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行车前的准备工作1. 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每辆公司车辆在上路前需进行机油检查、轮胎和刹车检查等常规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安全出行检查:员工在行车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因人因车因路因天检查。
包括检查自身是否适宜驾驶、是否疲劳,以及检查车辆是否完好、车辆灯光是否正常等。
3. 路线规划:员工在行车前需明确行车路线,选择较为安全和畅通的道路。
三、行车期间的安全要求1. 严禁违反交通规则:员工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遵守限速、不超车、不闯红灯、不违反规定车道等。
2. 疲劳驾驶禁止:员工在疲劳状态下严禁驾驶车辆,如果出现疲劳症状应及时停车休息。
3. 注意车速:员工在行车期间应根据路况合理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4. 保持车距:员工在行车过程中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5. 禁止酒驾:员工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严禁饮酒。
四、紧急情况处理1. 遇到交通事故:如果员工在行车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应立即按照交通规则停车,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
2. 路边故障: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员工应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 人身受伤:如果员工在行车过程中出现人身受伤情况,应立即寻求医疗救治,并通知公司相关人员。
五、行车记录和培训1. 行车记录:公司将对每辆公司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行车记录,包括里程、维修情况等。
2. 安全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六、违纪处理1. 违反交通规则:对于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分、罚款等。
2. 严重违纪:对于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起吊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起吊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起吊行车的部门、岗位及操作人员。
三、安全责任1. 起吊行车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2. 起吊行车管理人员负责对起吊行车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起吊行车设备供应商负责提供合格的起吊行车设备,并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4.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起吊行车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起吊行车操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状态,确认设备完好,无异常情况。
2. 起吊行车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3. 起吊行车操作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与信号员密切配合,确保操作安全。
4. 起吊行车设备供应商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 起吊行车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6. 起吊行车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7. 起吊行车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禁止超载起吊,不得擅自改变起吊行车的起重量。
(2)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站在吊物下方,确保安全距离。
(3)吊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避免发生意外。
(4)起吊过程中,严禁设备移动位置或旋转。
(5)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
五、事故处理1. 起吊行车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保护现场。
2. 起吊行车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3. 根据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铁路行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铁路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铁路行车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铁路行车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3)铁路行车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2. 设备管理(1)铁路行车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2)铁路行车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
(3)铁路行车设备更新改造,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行车组织管理(1)铁路行车组织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行车顺畅。
(2)铁路行车组织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确保行车安全。
(3)铁路行车组织应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行车中的安全隐患。
4. 铁路安全保护区管理(1)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2)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3)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5. 行车安全检查(1)铁路行车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行车安全。
(2)行车安全检查应包括设备检查、人员检查、现场检查等。
(3)行车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6. 事故处理(1)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2)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应依法依规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铁路行车事故处理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责任追究1. 铁路行车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铁路行车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铁路行车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为了保障员工的行车安全,确保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车辆的驾驶员和管理人员。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购置、报废、保险以及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3. 驾驶员负责自身的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严守公司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
三、驾驶员要求1. 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2. 驾驶员禁止饮酒后驾驶,禁止超速、疲劳驾驶,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进行驾驶。
3. 驾驶员必须熟悉公司行车路线,合理安排行车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路线或违规载客。
四、车辆检查与维护1. 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外观检查、防火检查、安全设备检查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车辆使用中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修,不得违规使用出现故障的车辆。
3. 公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按照保养计划进行维护,并记录保养情况,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及时报警。
2. 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处理。
3. 完成事故处理后,驾驶员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交事故报告,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制度1. 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并达到优异成绩的,将获得相应的奖励与表彰。
2. 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或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除奖金、停职、解雇等。
七、安全宣传教育1.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2. 驾驶员在参加培训期间必须积极学习,并及时应用到实际的驾驶中,不得忽视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炼钢行车负责炼钢工艺的起重整个过程,涉及操作和维修。
为了确保行车的正常运行,保证生产。
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行车操作安全要求:1) 每台起重机必须有持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 行车工必须年满____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行车工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行车。
3) 没有行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行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行车。
4) 行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1.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行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行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特别注意“十不吊”。
4.指挥者的指挥信号。
6)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者密切合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7)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
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执行操作。
必须和维修人员充分交流、配合。
8)认真执行行车交接班制度、点检制度。
认真执行行车的应急预案.二.行车维修的安全要求:1) 行车维修工必须年满____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行车维修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由安技、劳动部门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维修操作证,方可独立维修操作行车。
2)行车维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知识:1.电工的维修知识,钳工的维修知识。
2.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3.行车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行车维修的监护制度。
挂牌制度。
3)行车维修认真执行点检制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高空维修监护制度。
维修值班的交接制度4)认真作好维修记录,备品备件的保管工作。
校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内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行人,包括教职工、学生、访客等。
三、行车规定1. 行车证管理(1)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办理校内行车证,未经许可,严禁车辆进入校园。
(2)校内行车证由校园保卫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
2. 行车速度(1)校园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非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2)在校园内限速路段,必须严格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3. 行车路线(1)机动车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车、占用人行道。
(2)非机动车应靠右行驶,不得逆行、占用机动车道。
4. 行车停车(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规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2)校园内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影响交通秩序。
5. 行车注意事项(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接打电话、玩手机等。
(3)遇行人横过马路时,必须停车让行。
四、行人安全1.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信号,按交通规则行走。
2.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不得随意穿越马路。
3. 行人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翻越隔离设施。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校园保卫部门定期对校内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的教职工、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人人掌握交通安全知识。
六、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校园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冶金企业行车安全制度范本

冶金企业行车安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冶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冶金企业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行车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冶金企业应加强员工行车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行车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行车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冶金企业应设立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行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监督行车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四)组织行车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定期组织行车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接受行车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行车安全规定第八条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驾驶资格符合要求。
第九条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的路线、速度、信号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遵守交通信号灯,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行为。
第十条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一条冶金企业内部道路应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确保道路畅通,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冶金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
第四章行车安全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行车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冶金企业应建立行车安全考核制度,对违反行车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对在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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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41846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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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
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
专用的安全楼梯。
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
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
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
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
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
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
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
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
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十三、指挥行车时,指挥者应站在行车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
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十四、行车操作前必须先响铃,后送电,并确认大车轨道和小车平台上无人或障碍物后,方可开车。
十五、行车工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时进行,以免吊物摇摆伤人。
十六、严禁吊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经过,严禁人员从吊物下面经过。
十七、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
十八、违反以上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罚:
1、凡违章指挥行车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安
委会成员、车间主任、作业长级人员违章指挥,加倍处罚。
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加倍处罚,若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除紧急停止以外,指挥行车必须戴好棒线厂行车指挥员标志,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2)多人指挥一台行车吊物件的,每人处罚50元。
因指挥混乱而造成事故时,加倍处罚。
2、无证驾驶行车的,罚1000元/次。
3、饮酒上班驾驶行车的,勒令回家休息,当日作事假处理,并罚款500元。
4、上下行车不戴安全帽或穿高鞋的,罚100元/次。
5、行车开车过程中打手机的,罚200元/次。
6、行车工进班未检查行车,或发现行车隐患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1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
的,加倍处罚。
7、行车检修,不按设备检修挂牌规定断开电源,未挂警示牌,未写好检修内容,就直接作业的或非挂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每人次处罚500元。
检修完毕,不及时摘取警示牌的,罚款200元。
行车检修时,行车工未在检修记录本上登记签字的,罚100元/次。
8、其他一般违章行为,罚100元/次。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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