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简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提高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保持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转。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构成、组织机构以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措施等。
2. 构成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2.1 目标和原则•目标: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及恢复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原则:科学统一、依法应急、综合施策、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动态调整。
2.2 组织机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包括: - 一级响应机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 二级响应机构:省级、自治区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三级响应机构:地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 四级响应机构: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2.3 应急响应措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和等级,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 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 恐怖袭击应急响应措施 - 交通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 公共设施故障应急响应措施3. 应急流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应急流程分为预警、发布、启动、组织、处置和恢复六个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3.1 预警预警阶段是指通过各类监测手段,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及时发现和预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3.2 发布发布阶段是指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发布,通知各级应急机构和相关单位。
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措施和注意事项。
3.3 启动启动阶段是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和等级,各级应急机构按照相应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调度和集结。
3.4 组织组织阶段是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各级应急机构按照指挥体制和工作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包括指挥调度、资源调配、救援和救助等。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19日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1 总则1.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1.2 编制目的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持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等,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是我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5 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危害。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统一、综合协调有力、联动机制有序、决策科学正确、系统保障周密、应急行为高效、部门资源共享、社会参与广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领导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2.2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设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3.1预防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3.2预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4.1信息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4.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3指挥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五、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5.1善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抚恤、恢复生产等。
5.2恢复重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恢复重建机制,确保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保障措施6.1人力资源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短时间内控制疫情,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管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常备不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依法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确保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运转高效。
三、组织管理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成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3、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加强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能力。
6、建立健全考核与问责机制。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问责。
2024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信息报告与通报流程
初始报告
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接报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 向上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进程报告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 关部门报告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结果。
适用范围与对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 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等。
适用对象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等。 其中,重点强调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事业单位 的主体责任。
02
组织体系与职责
Chapter
领导机构及职责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 构。
运转枢纽作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 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
的应急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 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 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
关决定事项。
专家组及职责
01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 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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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 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公众的应急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 案,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和配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 作性。
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 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认知度和应对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考试试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考试试卷1.《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自()起施行。
[单选题] *A.2022年12月25日B. 2022 年4月11日(正确答案)C. 2022 年7月1日D. 2022年1月1日2.《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目的除了()。
[单选题] *A.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B.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造成的危害C.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D.行业日常行为规范(正确答案)3.《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编制依据除了() [单选题] *A.《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正确答案)4.《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单选题] *A.中国B.河南省(正确答案)C.郑州市D.洛阳市5.《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不包括() [单选题] *A.行业为主,政府监督(正确答案)B.以人为本,生命至上C.预防为主,常备不懈D.统一领导,分级负责E.依法规范,措施果断6.《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责任报告单位及其他单位发现事件,要在()内上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单选题] *A.12小时。
B.8小时。
C.2小时。
(正确答案)D.24小时。
7.《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对以下几种情况,要立即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详细信息要于事件发生12小时内上报() *A.能够判定为较大以上等级事件的(正确答案)B.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场所、特殊时期,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正确答案)C.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可能造成较大以上等级事件的(正确答案)8.《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初次报告内容包括() *A.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正确答案)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的地域范围(正确答案)C、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临床症状(正确答案)D. 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正确答案)9.《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进程报告内容包括()同时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与措施的总体框架。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概要:1. 总体原则与目标:- 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优先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 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确保社会秩序不受严重干扰,维护社会稳定。
- 快速应对与响应: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 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协调,及时共享信息,确保应急处置的连续性和效果。
2. 预警与监测:- 建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预警相关的突发事件。
- 监测与情报收集:加强监测与情报收集工作,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与影响范围。
3. 应急处置:- 快速反应与调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调动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
- 信息发布与广播通知: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向公众传递准确、明确的信息。
- 人员疏散与安置: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组织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 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 现场安全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现场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和二次灾害发生。
4. 评估与恢复:- 事件评估与报告: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 事后调查与归档:对突发事件进行事后调查与归档,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 恢复与重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与生活。
以上仅为一个概要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实际的应急预案需要根据具体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地区情况进行完善和细化。
此外,重点还应注重事前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2)建立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2)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开展。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组织管理1、成立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设立专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建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应急处置网络,明确各级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5、加强部门间协作,与公安、交通、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预防工作,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加强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
(2)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发布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2)优化应急资源调配,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人员迅速到位。
(3)加强应急联动,形成部门协同、区域协作、社会参与的应急救援格局。
三、组织管理1、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4、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卫生监管,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
(3)加强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等环节的卫生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
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有效、有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有效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应当结合各自应急管理实际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
第六条鼓励利用现代先进科学技术,提升应急预案制定、管理和信息化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库。
第二章应急预案分类和内容第七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总体应急预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部门建议或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部门应急预案。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九条应急预案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各部门职责,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
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内容。
第十条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由同级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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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11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是省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是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12工作原则12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122预防为主。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3资源整合。
充分利用我省现有应急资源,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
124依法规范。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体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
12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处置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不能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本辖区内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131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森林防火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等。
132地方性法规、规章:《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等。
133河南应急工作实际(1)全省易发季节性多种气象灾害,降水量的月、季节分布严重不均,全年50%以上的降水量集中在6、7、8三个月。
年平均水旱受灾面积达3544万亩;境内黄河郑州花园口以下河道汛期易出现重大险情,豫南淮河流域汛期易发洪水灾害。
我省豫西、豫南、豫北被列为全国重点森林火险地区,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很大。
豫西、豫北是全国和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有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
豫南、豫西南、豫北山地和豫西黄土区、矿区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
(2)我省是全国重要的公路、铁路交通枢纽,人流、车流、物流量大,交通事故频发,近年来,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中小型煤矿数量较多,煤矿瓦斯爆炸、透水等事故防范任务较重;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安全事故、重大污染事故等也有发生。
(3)我省曾发生鼠疫、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经常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情有发生或流行的可能性。
(4)河南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城市新增就业人员、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各级、各部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工作量较大,群体性事件因素有增无减。
重大刑事案件、经济社会安全事件防范任务重。
14突发公共事件类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河流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险情或垮坝等洪涝灾害,干旱灾害,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和在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城乡居民区发生重大火灾,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化学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国家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15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执行。
法律、法规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分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省直部门、中央驻豫单位行业系统性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各省辖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领导机构211省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省长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主任,省军区、武警河南总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省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省军区、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国防科工委、民委(宗教局)、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外侨办、信访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工业局、畜牧局、人防办、郑州铁路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省通信管理局、地震局、气象局、河南银监局、武警河南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等。
212省应急委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决定启动和终止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领导省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工作。
(5)承担国务院和国家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213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会应急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任主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任副主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省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中央驻郑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为省会应急委成员,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省会应急委日常工作。
22指挥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省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省人民政府、省应急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对全省各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协调。
主要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防震抗震指挥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省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等。
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23日常工作机构231省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应急办),设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省应急委日常工作,具体事务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处室承担。
232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和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
233省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作为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报警、接警、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和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和参与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任务。
自然灾害由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地震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等部门牵头处置;事故灾难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交通厅、公安厅、建设厅、国防科工委、郑州铁路局等部门牵头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等部门负责牵头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由省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外侨办、信防局、河南银监局等部门负责牵头处置。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省应急委的要求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24专家组省应急委设立专家组,由各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1)对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