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样本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11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是省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是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12工作原则12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122预防为主。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3资源整合。
充分利用我省现有应急资源,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
124依法规范。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体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
12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处置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不能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本辖区内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19日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1 总则1.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1.2 编制目的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持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等,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是我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5 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危害。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2)建立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2)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开展。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组织管理1、成立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设立专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建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应急处置网络,明确各级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5、加强部门间协作,与公安、交通、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篇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选3篇(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与措施的总体框架。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概要:1. 总体原则与目标:- 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优先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 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确保社会秩序不受严重干扰,维护社会稳定。
- 快速应对与响应: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 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协调,及时共享信息,确保应急处置的连续性和效果。
2. 预警与监测:- 建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预警相关的突发事件。
- 监测与情报收集:加强监测与情报收集工作,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与影响范围。
3. 应急处置:- 快速反应与调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调动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
- 信息发布与广播通知: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向公众传递准确、明确的信息。
- 人员疏散与安置: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组织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 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 现场安全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现场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和二次灾害发生。
4. 评估与恢复:- 事件评估与报告: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 事后调查与归档:对突发事件进行事后调查与归档,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 恢复与重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与生活。
以上仅为一个概要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实际的应急预案需要根据具体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地区情况进行完善和细化。
此外,重点还应注重事前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选3篇(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3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34号)
无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11
【摘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1日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总页数】13页(P26-38)
【作者】无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 10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 25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
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2〕27号)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河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22〕49号)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通用机场中长期布局规划(2022—2035年)和河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52号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3•【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施行日期】2021.06.1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已经2021年4月7日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
代省长王凯2021年4月23日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实行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保障制度,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物资保障等体系以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事件报告、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有关工作。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严重性和复杂性,给社会的正常运转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河南省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同时,本预案也适用于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外发生但对河南省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领导机构成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作为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省应急委主任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办事机构省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应急办”),作为省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省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
(三)工作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设立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相关领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地方机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专家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预警按照突发事件的可能性、紧急程度和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四、应急响应(一)响应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定义与分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省政府认定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应对工作。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农业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1.5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6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我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与我省其他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其下级预案包括各级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指挥体系2.1省级组织指挥机构省政府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超出事发地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政府处置能力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 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是省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 是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依据。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最大限
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122预防为主。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 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23资源整合。
充分利用我省现有应急资源, 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 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
124依法规范。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与有关政策相衔接, 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 体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
12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工作, 负责处理省辖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不能独立处理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各省辖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理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负责先期处理需要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 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1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及设施, 充分发挥专
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 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森林防火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等。
132地方性法规、规章: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等。
133河南应急工作实际
( 1) 全省易发季节性多种气象灾害, 降水量的月、季节分布严重不均, 全年50%以上的降水量集中在6、7、8三个月。
年平均水旱受灾面积达3544
万亩; 境内黄河郑州花园口以下河道汛期易出现重大险情, 豫南淮河流域汛期易发洪水灾害。
我省豫西、豫南、豫北被列为全国重点森林火险地区,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很大。
豫西、豫北是全国和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 有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
豫南、豫西南、豫北山地和豫西黄土区、矿区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
( 2)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公路、铁路交通枢纽, 人流、车流、物流量大, 交通事故频发, 近年来, 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 境内矿产资源丰富, 中小型煤矿数量较多, 煤矿瓦斯爆炸、透水等事故防范任务较重; 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安全事故、重大污染事故等也有发生。
( 3) 我省曾发生鼠疫、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 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经常发生;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
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情有发生或流行的可能性。
( 4) 河南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 农村富余劳动力、城市新增就业人员、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各级、各部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工作量较大, 群体性事件因素有增无减。
重大刑事案件、经济社会安全事件防范任务重。
14突发公共事件类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 1) 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河流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险情或垮坝等洪涝灾害, 干旱灾害, 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 地震灾害, 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 2) 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事故,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