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造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造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高层建造的火灾预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造的消防设计和施工的管理,合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造,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高层民用建造,包括 10 层及 10 层以上的住宅等居住建造和建造高度超过 24 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造。
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高层建造消防工作应当全面落实业主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防范统一服务体系,坚持以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
第四条业主是高层建造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高层建造(或者其部份)由使用人实际使用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内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由使用人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相关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享有高层建造(或者其部份)所有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租、承包、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造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加强高层建造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个人及其家庭应当了解所在高层建造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学习消防常识和必要的灭火逃生技能。
倡导家庭配备手电筒、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应急逃生消防器材。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高层建造消防安全的行为:(一)超负荷用电;(二)违反规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四)创造、储存易燃易爆危(wei)险品;(五)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六)占用、阻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七)占用、阻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八)拒绝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义务,或者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九)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居住建筑在我国的各个城市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由于高层居住建筑存在着较大的人员密度和建筑高度,消防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保障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对于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内容。
下面我将从建筑设计、设备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消防演练等方面,对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合理建筑设计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从建筑设计入手。
合理的建筑设计是保障消防安全的基础。
首先,建筑物的结构要牢固稳定,能够抵御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的冲击。
其次,建筑物的消防分区、防火分隔等策略要合理,确保火灾发生时延缓火势蔓延速度。
然后,应设置足够的避难层和安全通道,保证人员在火灾时的疏散通道。
另外,建筑物的外立面材料也应做到阻燃、隔热。
二、完备的设备设施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还需要配备完备的设备设施。
首先,消防水源是保障消防安全的基础,因此每栋高层建筑都应设有消防水池或消防用水管网,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及时供水。
其次,应配备消防自动报警设备、消防水泵、消防水枪、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装备设施,以提供火灾初期扑救的能力。
同时,还应设置烟感、温感、火灾声光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此外,还要配备逃生装置,如逃生楼梯、疏散通道、滑梯等,以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
三、畅通的消防通道为了保证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消防通道至关重要。
消防通道应保证通畅,不被堵塞。
首先,消防通道的设置要合理,保证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其次,通道的宽度、高度要符合标准规范,保证人员可以顺利通过。
另外,还要及时对消防通道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经常畅通无阻。
四、齐全的消防器材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还需要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
在每层楼的消防设施区域应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栓,以备火灾发生时的扑救使用。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有哪些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有哪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
这些高层建筑在为人们提供更多居住和工作空间的同时,也给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
一、建筑结构复杂高层建筑通常具有复杂的结构设计,包括多个楼层、电梯井、楼梯间、风道、管道井等。
这些复杂的结构为火灾的蔓延提供了便利通道。
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容易在竖向和横向迅速蔓延,增加了灭火和救援的难度。
例如,电梯井就像一个巨大的烟囱,在火灾中会产生“烟囱效应”,使火势和烟雾迅速向上蔓延。
而楼梯间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也会成为火灾蔓延的通道,威胁到人员的疏散安全。
二、人员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内人员众多,且疏散距离长。
在紧急情况下,人们容易恐慌,导致疏散秩序混乱。
而且,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行动能力有限,增加了疏散的难度。
另外,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通常较为狭窄,容纳人员有限。
在人员集中疏散时,容易出现拥挤和堵塞,延缓疏散速度。
同时,烟雾的弥漫会降低能见度,使人迷失方向,进一步影响疏散效率。
三、消防设施维护难度大高层建筑配备了大量的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然而,这些设施分布广泛,维护管理难度较大。
一些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不够重视,缺乏专业的维护人员和技术,导致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或失效。
例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可能被堵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可能出现故障,这些都会影响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时的正常运行。
四、消防供水不足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需要大量的水,而消防供水不足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一方面,市政供水管网的压力可能无法满足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需求;另一方面,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水池、水箱容量有限,如果没有及时补充水,在火灾发生时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灭火用水。
此外,消防水泵的启动和运行也可能存在问题。
如果消防水泵故障或无法及时启动,将严重影响消防供水的可靠性。
高层居民楼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高层居民楼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居民楼日益增多。
然而,由于高层居民楼人员密集、结构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高层居民楼的消防安全水平,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消除高层居民楼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高层居民楼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高层居民楼,包括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和在建的高层居民楼。
三、整治内容(一)消防设施设备方面1、检查消防栓系统是否完好,包括消防栓箱、水枪、水带等设备是否齐全,水压是否正常。
2、查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喷头是否被遮挡或损坏。
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灵敏有效,探测器、报警器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4、查验防烟排烟系统是否畅通,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风道是否有堵塞。
5、核实消防电梯是否能正常运行,通话设备是否完好。
(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方面1、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有无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情况。
2、查看安全出口是否上锁、堵塞,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3、核实楼梯间的防火门是否能正常关闭,是否存在损坏或敞开的情况。
(三)电气燃气方面1、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等情况。
2、查看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查验燃气管道是否存在泄漏,阀门是否完好。
4、检查居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楼道内充电等行为。
(四)消防管理方面1、检查物业管理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2、查看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
3、核实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居民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
(五)其他方面1、检查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2、查看屋顶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的设施。
3、核实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情况。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本文整理于网络,仅供阅读参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第三条做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是每个职工和居住人员应尽的责任。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宾馆、饭店、医院以及办公楼、广播楼、电信楼、商业楼、教学楼、科研楼等。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可由房产部门参照本规则实施消防管理。
本规则不适用于高层工业建筑。
第五条本规则由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经营或使用单位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实施监督。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六条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领导。
各单位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七条高层建筑的施工、经营或使用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本文整理于网络,仅供阅读参考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
多家谋划或使用的高层建筑,由本地公安消防监视机关与各方协商确定一家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消防工作。
第八条高层建筑的谋划或使用单位,应设置消防安全机构,或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和从事消防办法管理、维护的工程技术职员。
第九条高层建筑的施工、经营或使用单位,应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训练,定期考核。
第十条防火负责人的职责:(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二)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三)组织部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四)构造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五)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六)构造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七)构造管理和维修消防办法、东西;(八)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九)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十)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视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二篇)

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也相对日益缺乏,特别是在苏南等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地区,高层建筑已成为城市建筑的主要选择。
但是,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也在随之升级。
从年初至今,我区接连发生了两起高层住宅火灾,2月28日凌晨3时54分,新区某花园第27层住户客厅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0平米,烧毁客厅部分家具,造成2人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5万元。
3月2日18时50分,新区某大厦18层公共走道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到场时发现有6名人员被困,其中有3名韩国人(1名妇女、2名小孩),情况非常危急。
火势扑灭后,人员被全部救出,火灾原因为遗留火种引燃堆放的可燃物所致。
针对这两起火灾事故,笔者组织人员对全区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分析所得和工作对策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两起高层住宅建筑火灾暴露出的安全隐患。
(一)物业管理成为最大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发商重建轻管。
楼房建成后,物业管理对于开发商来说就成了次要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小型开发商,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自己招聘几个人员就组成了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不规范给社区安全留下了隐患。
例如,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无证上岗、小区消防通道划线停车收费成为显性问题。
二是私自关停消防设施。
一些物业为了节约管理成本,私自关闭消防电梯电源,关闭消防供水阀门,埋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在这两起火灾中,两幢高层建筑给水管网均没水,大大影响了火灾的扑救。
三是从业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主要是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导致发生火灾后惊慌失措,不懂如何处置。
(二)消防电梯设计施工的缺陷。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3.11条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据调查,因规范没有强制规定,目前投入使用的几乎所有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均未设置挡水设施。
在两起火灾扑救过程中电梯井均大量进水,其中一幢建筑消防电梯因进水引起电气短路而罢工,另一幢建筑则是物业主动关闭了电源,于是消防队员只能费力地爬上高楼进行灭火,对灭火救援行动造成了诸多的不便。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确保居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高层居民住宅楼”是指建筑高度超过24米并用于居住的多层建筑物。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所有业主、住户以及管理人员。
第四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提高居民的火灾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二章防火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五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配备合适的防火设施和器材,确保平时正常运转和火灾发生时的有效使用。
第六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配备消防水源,保证消防车辆能够接近并提供足够的水源。
第七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疏散系统、室内火灾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八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运作。
第九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明确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第十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治。
第十一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电气线路、燃气设施和使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楼道、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房等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三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住户不得违规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和违禁电器设备。
第四章灭火器具和逃生器具管理第十四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具和逃生器具,满足居民的灭火和逃生需求。
第十五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灭火器具和逃生器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明确专人负责灭火器具和逃生器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章居民消防安全教育第十七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业主和住户应加强对火灾防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火灾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引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防火和逃生能力,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1)全员参与原则:高层建筑的业主、管理人员以及住户都应该对消防安全管理负起责任,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层层负责原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应分层负责,建立起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3)科学防火原则:通过科学的防火设计、建材选择和设备配置,提高高层建筑的整体防火能力。
(4)综合治理原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与其他安全管理相结合,形成综合治理的体系。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根据建筑高度和用途,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防烟排烟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
(2)消防组织和人员配备:设立专门的消防组织,明确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3)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和自救逃生能力。
(4)火灾风险评估和管理:对高层建筑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验,确保应急处置能力的有效性。
(5)消防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消防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业主责任:负有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的义务,包括设立消防组织、配备消防人员、维护消防设施等。
(2)管理人责任:高层建筑的管理人员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并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3)住户责任:住户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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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也相对日益缺乏,特别是在苏南等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地区,高层建筑已成为城市建筑的主要选择。
但是,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也在随之升级。
从年初至今,我区接连发生了两起高层住宅火灾,2月28日凌晨3时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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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物业管理对于开发商来说就成了次要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小型开发商,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自己招聘几个人员就组成了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不规范给社区安全留下了隐患。
例如,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无证上岗、小区消防通道划线停车收费成为显性问题。
二是私自关停消防设施。
一些物业为了节约管理成本,私自关闭消防电梯电源,关闭消防供水阀门,埋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在这两起火灾中,两幢高层建筑给水管网均没水,大大影响了火灾的扑救。
三是从业人员
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主要是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导致发生火灾后惊慌失措,不懂如何处置。
场,甚至消防设施关闭或报废也视而不见。
二是自防自救能力低。
有些住户缺乏消防知识,个别连灭火器都不会使用,更谈不上科学灭火自救逃生了。
前文提到的2.28亡人火灾就是明显的例子,在只有客厅过火的情况下烧死2人,就是属于小火酿大灾。
而3.2火灾中被困的韩国妇女和两个小孩均能用湿毛巾保护呼吸并在阳台用手电向消防人员呼救的正确应对措施,成为明显的对比。
(五)救援人员对利用高层建筑自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的技术掌握不够理想。
高层建筑火灾中,利用自身的消防设施灭火应该是最便捷的手段,但是目前中队官兵并不擅长用这些消防设施。
一是习惯使然。
高层等特殊火灾较少,大部分的火灾中队官兵用消防车和随车装备扑救非常方便,所以形成了依赖消防车的习惯;二是不会用。
许多中队干部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没有实际的工作经验,不掌握工作原理、
设置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水泵接合器。
可规定每幢高层住宅建筑单独设置水泵接合器,并设置醒目的标志,特别是分层供水的标志。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要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消防专业培训,
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
二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
消防监督部门应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
三是统一维护保养技术标准。
借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物业公司也要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状况。
第67
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收取须由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所以,通过地方立法或制定政府法规文件的方式,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更新及接入城市远程报警监控系统的费用纳入大修基金和物业费支出的项目内,解决资金来源的最大的问题。
(四)提高消防中队应对高层建筑火灾的处置能力。
一是强化针对高层建设火灾扑救的预案和演练。
中队要建立并完善辖区内高层建筑灾害事故处置类型预案,强化对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援演练。
可明确设立高层民用建筑利用室内消防系统灭火和快速疏散及搜救被困人员的演练科目。
二是强化应对高层建筑火灾的器材装备建设。
中队除了应配齐配强各类特勤器材和特种防护装备外,还要配备针对破拆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