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11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 (最新版)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财产信托基本协议财托字第号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需货单位(简称乙方)受托单位(简称丙方)承兑单位(简称丁方)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
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
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
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
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
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
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
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有关信托合同文本格式4篇

有关信托合同文本格式4篇篇1信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达成的一种以信托财产为内容的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特定意愿。
在制定信托合同时,文本格式的规范性和清晰性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托合同的文本格式及其相关要素。
一、信托合同的格式1. 标题:信托合同的标题应当明确表达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一般可以取为“信托合同”或“信托委托合同”。
2. 主体部分:信托合同的主体部分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应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主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主要义务内容。
3. 条款编号:信托合同中的条款应当进行编号,例如“第一条、第二条”等,以便清晰地区分各项内容。
4. 条款内容:信托合同的条款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言简意赅,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含糊语言,以免引起争议。
5. 签署:信托合同应当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进行签署,并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其他必要的签署方。
二、信托合同的要素1. 委托人信息: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地等基本信息。
2. 受托人信息: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地等基本信息。
3. 信托财产: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信托财产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
4. 信托目的: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信托的目的、用途等信息。
5. 受益人信息: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受益人的身份信息、受益份额等信息。
6. 信托期限: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信托的期限、起止时间等信息。
7. 信托管理费用: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信托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等信息。
三、信托合同的注意事项1. 信托合同的文本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合同的格式和要素,避免引起争议。
2. 在签署信托合同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义务,确保达成一致意见。
3. 在起草信托合同时,应当注意用简练、明了的语言表达,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以便当事人理解。
4. 当信托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清或有疑问之处时,应及时与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联系,进行咨询和解决。
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12

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12一、信托业务文件的概念及意义《信托法》使用的“信托文件”一词,是指使信托得以设置的书面文件,包括信托合同、遗嘱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在中国第一个标准意义上的信托产品上海爱建信托推出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中,爱建信托拟制的格式信托合同所称的“信托文件”的涵义区不于《信托法》中的“信托文件”。
我们认为,有必要将信托公司为开展信托业务而使信托成立并生效所必须备置签署的各类文件另起一个名称,我们将其称之为“信托业务文件”。
我们认为“信托业务文件”与“信托文件”的区分,不但有形式上的意义,而且具有实质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治理办理》第四条规定,“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酬劳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将信托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备置的各类文件以“信托业务文件”概而称之,能够明确这类文件的性质,并将其与遗嘱信托的遗嘱及其它非营业性信托的信托文件予以明确区分。
信托业务文件要紧包括: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招募讲明书(非资金信托业务品种称之为信托产品推介讲明书,下同);信托财产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业务文件关于信托的设置、生效是必备要件。
《信托法》规定:信托的设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从《信托法》和人民银行的两个“方法”的有关条款来看,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书面的信托合同是必须具备的信托业务文件之一。
除信托合同之外,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还须拟制和备置《信托财产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治理暂行方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于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托付人签定信托资金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由于《暂行方法》是为规范资金信托业务而颁行,因此风险申明书被冠之以“信托资金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名称。
由于信托公司开展的信托业务不限于资金信托业务,因此,“风险申明书”应通称为“信托财产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6篇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6篇篇1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信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履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信托受益人有权依法要求信托财产的保全和增值,信托受益人不得以其个人的权益干涉信托管理人的决策。
第三条本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如有违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信托目的结束。
第二章信托的设立第五条信托的设立应按照法律规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信托的财产属于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管理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信托管理人有义务妥善管理信托财产。
第七条信托的设立应明确信托财产的来源和用途,如有新增的信托财产,应在本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章信托的管理第八条信托管理人有义务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管理信托财产,不得违反信托合同约定或滥用信托财产。
第九条信托管理人应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和需求,合理投资和管理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第十条信托管理人应及时向信托受益人披露信托财产的状况和投资收益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信托的终止第十一条信托管理人应在信托目的实现后,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财产交付给信托受益人。
第十二条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管理人不再对信托财产承担管理责任,信托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的完全支配权。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篇2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第一条緣起甲方(委托人)因〇〇事由,特委托乙方(受托人)托管其〇〇财产,甲方同意按照本信托合同的约定行使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条信托财产1. 甲方应将信托财产交与乙方保管、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支配信托财产,且只能用于特定目的,不得擅自挪用。
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 11页)

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 11页)③信托目的;④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属资金信托的,应载明信托资金的币种及金额。
属其他形态信托财产的,应载明其数量、价值、购置成本、帐面价值、市场价值、评估价值或信托当事人认可的其他公允价值;⑤信托期限;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⑦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者安排;⑧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⑨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⑩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及方法;⑾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处分方式;⑿信托事务的报告;⒀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⒁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风险揭示;除在信托合同中进行风险揭示之外,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信托业务时,还应当另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⒂信托财产损失后的损失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⒃受托人辞任事项及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⒄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⒅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或信托产品推介说明书)与信托合同的关系。
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为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构成对信托合同相关条款的补充;⒆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3、格式合同与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保护信托合同大多属于格式合同,即为顺利开展信托业务,方便重复使用而由信托投资公司预先拟定并在拟定合同条款时未与委托人协商,委托人被动接受全部合同条款的合同。
对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而言,信托合同均为格式合同。
由于格式信托合同系由信托投资公司单方面拟定,因此容易出现信托公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厚己薄彼损害受益人利益的问题。
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主要有:①免除或减轻受托人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和限制对方权利;②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的具体方式、范围及对象语焉不详,使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权限实际不受限制或难以被委托人限制;③信托报酬的获取被置于优先于受益人利益的地位;④使用笼统、含糊的言词进行风险提示,使委托人未能充分注意风险;或诱导委托人忽视、低估风险。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精编】.doc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财产信托基本协议财托字第号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需货单位(简称乙方)受托单位(简称丙方)承兑单位(简称丁方)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
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
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
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
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
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
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
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通用版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通用版一、合同背景信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将一定的财产或权益交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受托人按照约定的目的和方式进行管理和运用,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的一种合同。
为了规范信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特制定本通用版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供各方参考和使用。
二、合同条款1. 合同主体委托人:受托人:2.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特定目标,保护委托人的权益,并确保受托人按照约定的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
3. 委托财产委托人将以下财产交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详细列出委托财产的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4. 受托人的义务4.1 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指示,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
4.2 受托人应以诚实、勤勉和谨慎的态度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4.3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财产,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4.4 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供有关委托财产的情况和运作情况的报告。
5.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5.1 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委托财产的情况和运作情况。
5.2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的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
5.3 委托人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文件。
5.4 委托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6. 信托期限本信托合同的期限为(具体期限)。
7. 合同解除7.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列举可能的解除情况,如双方协商解除、达到约定目标等)7.2 合同解除后,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返还委托财产。
8.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事项)三、合同生效与变更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四、合同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五、合同附件(列举附件,如财产清单、授权书等)六、合同签字委托人(签字/盖章):日期:受托人(签字/盖章):日期:以上为信托合同文本格式通用版,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doc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doc信托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财产委托人):地址:联系:号码:乙方(信托公司):地址:联系:公司注册号码:一、前言本合同旨在规定甲方将其财产委托给乙方作为信托资产,并规定信托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涉及以下附件:1. 委托财产清单2. 信托计划书3. 报告和账目记录二、定义和表示以下是本合同中使用的一些定义和表示:1. “委托财产清单”是指一份详细说明委托财产的清单,应当包括资产的性质、数量、价值、持有人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 “受益人”是指信托计划中受益的人或群体,包括甲方(如果甲方也是信托计划的受益人)。
3. “本合同”是指本信托合同,包括附件和任何修改或补充。
三、委托财产甲方将其下列财产作为委托财产:(此处可列出清单或描述具体财产种类及数量等信息)四、信托计划甲方可以通过签署本合同,成为一个受益人,以享受信托计划的经济利益。
具体的信托计划信息将在信托计划书中详细说明。
本文档所涉及的信托计划书已纳入附件。
五、信托管理和费用1. 信托管理(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授权指令,代表甲方管理委托财产,并遵守所有有关法律法规和提供其他必要服务。
(2)乙方应当在保管财产的同时,投资管理。
2. 信托费用(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有关规定支付信托管理费用。
(2)乙方应当在管理期间合理收取管理费用。
六、委托和解委托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提出书面委托并在信托计划期间对其财产进行管理的情况下解除委托。
七、保密双方应对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信息和事项保密并互相尽可能地保密。
但是,如果根据法律或法院命令需要披露,双方应必须遵守。
八、违反和争议解决如果本合同在任何方面被视为不可执行或在任何方面违反了任何法律,其余的约定仍应在最大可行程度上有效。
本合同涉及的任何争议应提交到有关颁布管辖权,独立仲裁机构或其他双方同意的管辖权下解决。
九、通知双方应向对方发出通知,并遵守通知方式和交付规则。
通知应该书面,并按以下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或由交付人亲自递交:甲方地址:乙方地址:十、其他条款(此处可列举其他双方另外协商并达成的协议条款)十一、附件1. 委托财产清单2. 信托计划书3. 报告和账目记录十二、法律名词及注释(此处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十三、执行难点及解决办法在执行这份合同时,可能会出现下列难点:(此处列举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并进行详细阐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11一、信托业务文件的概念及意义《信托法》使用的“信托文件”一词,是指使信托得以设立的书面文件,包括信托合同、遗嘱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在中国第一个标准意义上的信托产品上海爱建信托推出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中,爱建信托拟制的格式信托合同所称的“信托文件”的涵义区别于《信托法》中的“信托文件”。
我们认为,有必要将信托公司为开展信托业务而使信托成立并生效所必须备置签署的各类文件另起一个名称,我们将其称之为“信托业务文件”。
我们认为“信托业务文件”与“信托文件”的区分,不但有形式上的意义,而且具有实质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治理办理》第四条规定,“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酬劳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将信托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备置的各类文件以“信托业务文件”概而称之,能够明确这类文件的性质,并将其与遗嘱信托的遗嘱及其它非营业性信托的信托文件予以明确区分。
信托业务文件要紧包括: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非资金信托业务品种称之为信托产品推介说明书,下同);信托财产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业务文件关于信托的设立、生效是必备要件。
《信托法》规定:信托的设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从《信托法》和人民银行的两个“方法”的有关条款来看,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书面的信托合同是必须具备的信托业务文件之一。
除信托合同之外,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还须拟制和备置《信托财产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治理暂行方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于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托付人签定信托资金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由于《暂行方法》是为规范资金信托业务而颁行,因此风险申明书被冠之以“信托资金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名称。
由于信托公司开展的信托业务不限于资金信托业务,因此,“风险申明书”应通称为“信托财产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除信托合同、信托财产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之外,法律、法规对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还须备置何种信托文件没有明确规定。
但关于信托公司预先设计信托产品并通过集合资金信托的设立筹集资金的,我们认为,必须拟制“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并通过法律或法规认可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法律或法规有必要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我们将在另文“信托产品的推介与集合资金信托的公布信息披露”中对此进一步论述这一问题)。
即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从其法律性质和作用的角度仍能够证明是必备的信托业务文件。
就“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法律性质和作用而言,“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在信托合同签定之前应该被视为一种“信托要约邀请”,其作用类似于股份的“招股说明书”。
而在信托合同签定之后,“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应具有与信托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关于信托合同未尽事宜,“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应视为对信托合同的补充条款。
因此,从这一角度分析推断,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是必备的信托业务文件之一。
值得指出的是,只有信托公司主动设计并推介的集合资金信托项目,才须由信托公司预备“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这种信托业务文件并在推介信托产品时使用。
二、信托合同1、信托合同的概念信托合同是由信托法律关系中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的托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和规定信托关系当事人(包括托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益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信托合同调整的信托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信托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信托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信托合同涉及三个当事人:托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但信托合同只需托付人与受托人两个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订立,不需受益人的同意或认可。
这是信托合同与其他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
签定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益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就受托人而言,营业性信托的受托人只能是信托公司(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托付人则既能够是自然人,也能够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机构。
托付人能够托付代理人订立信托合同,但代理人必须出具托付人签署的托付代理授权书。
信托合同只能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而且,我们认为信托合同的书面形式目前只能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不能采取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
今后监管机关承诺信托公司推出信托受益权凭证化的产品、且信托受益权能够在信托受益权市场流通转让的情形下,信托合同应当能够采纳电子数据的方式。
2、信托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1)《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法》第九条规定:“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信托目的;②托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宅;③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畴;④信托财产的范畴、种类及状况;⑤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上述必须载明的事项之外,《信托法》第九条还规定了“能够载明”的事项:除前款所列事项外,能够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治理方法、受托人的酬劳、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从上述规定来看,一方面,《信托法》并未专门就信托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相应规定,《信托法》第9条的规定是针对信托文件而作出的,而不是仅限于信托合同而言的。
另一方面,《信托法》的规定是宽泛的,许多必备事项被列入为“能够载明”的事项,因此仅依据《信托法》的规定订立信托合同是专门不完善的。
(2)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治理方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治理暂行方法》对信托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均有规定,两个《方法》的规定有所差别。
应该指出的是,《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治理暂行方法》所称的信托合同是专指资金信托业务的信托合同,因此其使用的概念自然与《信托投资公司治理方法》有所不同。
综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信托合同必须载明的事项应包括:①托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宅;②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畴;③信托目的;④信托财产的范畴、种类及状况。
属资金信托的,应载明信托资金的币种及金额。
属其他形状信托财产的,应载明其数量、价值、购置成本、帐面价值、市场价值、评估价值或信托当事人认可的其他公允价值;⑤信托期限;⑥信托财产的治理方式和受托人的治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⑦信托财产治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者安排;⑧信托利益的运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刻和方法;⑨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⑩受托人酬劳的运算方法、支付时刻及方法;⑾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处分方式;⑿信托事务的报告;⒀信托当事人的权益、义务;⒁信托财产治理、运用的风险揭示;除在信托合同中进行风险揭示之外,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信托业务时,还应当另与托付人签定信托资产治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⒂信托财产缺失后的缺失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⒃受托人辞任事项及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⒄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⒅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或信托产品推介说明书)与信托合同的关系。
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为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构成对信托合同相关条款的补充;⒆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3、格式合同与托付人、受益人利益的爱护信托合同大多属于格式合同,即为顺利开展信托业务,方便重复使用而由信托投资公司预先拟定并在拟定合同条款时未与托付人协商,托付人被动同意全部合同条款的合同。
对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而言,信托合同均为格式合同。
由于格式信托合同系由信托投资公司单方面拟定,因此容易显现信托公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厚己薄彼损害受益人利益的问题。
这些可能显现的问题要紧有:①免除或减轻受托人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和限制对方权益;②对信托财产的治理、运用、处分的具体方式、范畴及对象语焉不详,使受托人治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权限实际不受限制或难以被托付人限制;③信托酬劳的猎取被置于优先于受益人利益的地位;④使用笼统、模糊的言词进行风险提示,使托付人未能充分注意风险;或诱导托付人忽视、低估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监督治理机关应当拟订颁行相关治理方法,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必须按照监管机关要求的格式、差不多内容等拟定信托合同,并将各类格式合同向监督治理机关备案。
发觉格式合同中存在有损害受益人利益条款和内容的,监督治理机关应责令信托投资公司改正并予以必要的行政、经济处罚。
同时,托付人、受益人也能够就格式合同的公平性提出置疑,并向监督治理机关举报或投诉。
在建立信托业务的公布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形下,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将作为必须披露的信托业务信息之一,同意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1、“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法律效力《信托法》及两个行政法规均未有涉及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任何规定。
然而,我们认为,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是信托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必备的信托业务文件,其法律性质为:在信托合同签订之前,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为要约邀请。
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向潜在客户推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作用及法律属性类似于股份发行股票时公布刊登的投股说明书。
信托合同达成,意味着托付人同意信托公司的要约,因此,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法律效力与信托合同并无不同。
而在信托合同签订时,关于拟进行的信托资金治理运用、处分的具体方式和安排、项目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回报率推测、对各种风险及防范措施的分析、信息披露的承诺等等内容,不可能也不宜全面表达在信托合同的条款中。
这些没有表达在信托合同中而表达在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中的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视为信托合同的补充部分。
为了赢得投资者,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对信托产品的介绍通常会专门全面。
实际上为了爱护信托市场的秩序,防范信托公司借信托之名行融资之实,确保托付人与受益人的利益,法律、法规也应当强制性地要求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必须具体、详实、准确。
在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中,信托公司往往为了吸引客户而做出大量的承诺。
这些承诺在信托合同中未明确表达为信托公司义务条款的,并不表示信托公司就此免于承担责任或不须履行在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因承诺而产生的义务。
由于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应视为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合同,因此信托公司在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中的承诺构成自己的法定义务,而不论这些承诺是否写进信托合同。
当信托合同与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彼此矛盾时,若不涉及到受益人的利益或受托人的义务,应以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准,若涉及受益人的利益或受托人的义务时,应当以有利于受益人利益者为准。
对此,监管机关应当通过法规予以明确规定。
2、正名:“信托打算”应当更名为“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1979年中国信托业复原后第一个真正的信托产品“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是由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于2002年9月推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