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信托的种类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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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种类

信托产品种类

信托产品种类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可以用来将受托人的资金投资到特定的资产中,以实现受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目前市场上提供的信托产品形式多样,以下将详细阐述其中的各种类型。

一、可转让信托产品可转让信托产品也叫可转换信托产品,是一种可以在相应的指定市场转让的信托产品。

可转让信托产品的特点是,可以把资金转让给他人,但被转让者并不知道其具体投资对象,也不受其金融协议的影响,仅限于表达想法而已,适合短期投资者。

二、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把受托人拥有的资金投资到固定期限以内,收益可预知、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中,新受托人在购买时即可知道期限、投资利率和投资收益等,是比较受投资者欢迎的投资产品。

三、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是信托投资公司为了获得超额收益或者发展机会,把受托人拥有的资金投资到私募股权中,这种投资行为可以缩短上市时间、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还能节约投资成本,在私募投资方面收获最大化。

四、基金信托产品基金信托产品是指将受托人拥有的资金投资到证券基金、资本保值或现金等证券投资组合中的信托产品,该产品组合的投资决策由信托公司代表受托人进行,受托人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准备对应的组合,是一种非常安全的投资产品。

五、信托贷款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拥有的资金,向受托人指定的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期间受托人及借款人会签订相关合同,受托人只负责贷款发放,而借款人需要按时还款,在缴纳利息的同时还会有相应的违约金,是一种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产品。

总而言之,信托产品种类繁多,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及投资时机,选择合适的信托产品,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效果。

但是,在投资信托产品之前,投资者也应该加强对信托产品及市场的了解,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投资安全。

信托三分类表

信托三分类表

信托三分类表摘要:一、信托概述二、信托分类1.按信托财产性质分类2.按信托目的分类3.按信托设立方式分类三、各类信托特点及应用场景1.按信托财产性质分类1.货币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2.按信托目的分类1.理财信托2.公益信托3.特定目的信托3.按信托设立方式分类1.法定信托2.合同信托3.遗嘱信托四、我国信托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五、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信托产品六、信托投资风险与防范正文:一、信托概述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起源于英国,现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种金融工具。

它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权移转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和处分财产,以实现受益人的利益。

信托制度具有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灵活配置和专业化管理等特点。

二、信托分类1.按信托财产性质分类(1)货币信托:指以货币资金为主要信托财产的信托。

货币信托具有流动性强、投资风险低的特点,适合短期投资和闲置资金管理。

(2)动产信托:指以动产(如设备、股票、债券等)为主要信托财产的信托。

动产信托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3)不动产信托:指以不动产(如土地、房产等)为主要信托财产的信托。

不动产信托具有投资稳定、收益较高的特点,适合长期投资和财富传承。

2.按信托目的分类(1)理财信托:以实现财产增值为主要目的的信托。

理财信托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灵活配置各类资产,实现资产组合收益。

(2)公益信托:以公益事业为主要目的的信托。

公益信托有助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实现社会责任投资。

(3)特定目的信托:为实现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如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

特定目的信托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高效性。

3.按信托设立方式分类(1)法定信托:根据法律法规设立的信托。

法定信托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2)合同信托: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的信托合同设立的信托。

合同信托具有自愿性和灵活性。

(3)遗嘱信托:通过遗嘱设立的无争议信托。

遗嘱信托具有遗产规划和税收优势。

信托的定义和特点

信托的定义和特点
以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受益人
受益人是信托的受益者,享有信托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受 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人指定的其他人。
信托与相似制度比较
代理
行纪
代理是一种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 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代理关系中, 被代理人仍然保留财产权,而代理人 只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与信托相比,代理关系中的财产权 并未发生转移。
须遵循信托文件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意愿。
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监管要求及措施介绍
市场准入
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 度,包括注册资本、股东资格、公司治理等 方面的要求。
业务范围
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限制,必 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从事未经批 准的业务。
风险管理
监管部门要求信托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 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报告等 方面,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VS
灵活性与长期性
慈善信托具有灵活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可 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公益需求进行调整 和变更。例如,某慈善组织设立了一个长 期慈善信托,用于支持环保事业和可持续 发展项目,通过灵活的信托安排实现了对 公益事业的持续支持。
06
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核心内容解读
01 02
信托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 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 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当事人
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信托法中都有 明确规定。
03
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其管理和处分必

什么是信托

什么是信托

一.什么是信托信托(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在我国,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二.信托在中国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

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据统计,2010年共发行2212只集合信托计划,发行规模达到3996.07亿元。

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目前,信托业务因为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到租赁、担保,信托公司能够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

几乎涵盖了储蓄、证券经纪、保险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行业务。

三.什么是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产品。

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

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

四.信托产品的种类1. 贷款信托类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

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目前数量最多的一种。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篇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篇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本概念及特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Collective Investment Trust,CIT)是一种投资工具,它由一个托管银行管理,由多个投资人的资金汇集而成,以一种共同的投资目标作为出发点。

CIT 通常被视为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组成的投资计划。

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工具,CIT的特点是规模大、成本低。

CIT的规模通常非常大,这意味着其可以获得更有利的交易条件,包括低廉的交易费用。

CIT的管理成本通常也比其他基金要低,因为它没有为股东提供红利支付和其他一些费用。

这可以使更多的资金流向CIT持有的投资产品,从而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

CIT的投资策略通常比较保守,这是因为CIT通常面向的是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这些投资人通常对资本保值和收益稳定性更加重视,而不是过分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策略。

CIT的另一个特点是其与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要求相对较少。

CIT通常只需要遵守ERISA(美国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案)的要求,而不需要遵守像公开交易基金(ETF)这样的投资工具所需遵守的更加严格的法规。

总的来说,CIT作为一种相对保守的投资工具,以其规模大、成本低的特点吸引了众多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的关注。

第二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缺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工具,具有其优缺点。

以下是CIT的优缺点分析:优点:1.规模大、成本低:CIT的规模通常非常大,这意味着它可以获得更有利的交易条件,并在管理上降低成本。

这可以使更多的资金流向CIT持有的投资产品中。

2.对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具有吸引力:CIT通常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这些投资人通常对资本保值和收益稳定性更加重视,而不是过分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策略。

3.监管要求相对较少:CIT通常只需要遵守ERISA(美国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案)的要求,而不需要遵守像公开交易基金(ETF)这样的投资工具所需遵守的更加严格的法规。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信托是指个人、法人或组织将其财产或财产的部分转移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依照受托人责任进行管理、运作,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有关财产的运用和处分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信托的种类众多,每种信托都有其特定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信托的种类与特点:1.慈善信托慈善信托是指用于慈善事业的信托,并以慈善事业为受益人。

它的特点是委托人的财产在设立信托时就被永久转移,委托人不再享有财产的支配权,该财产只能用于慈善事业,不能撤回或转移给继承人。

2.生态环保信托生态环保信托是指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托。

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信托公司,并要求信托公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该信托的特点是既能保护环境,又能保障委托人的利益。

3.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是指将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其特点是委托人将自己的房地产转移给信托公司,并由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和运作。

该信托的特点是可以为房地产拥有者提供长期收益,并有效地规避房地产的管理和处置问题。

4.企业兼并重组信托企业兼并重组信托是指用于企业兼并重组的信托,其特点是委托人将自己的股权或企业资产转移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负责进行企业兼并重组操作。

该信托的特点是能够降低兼并重组过程中的风险,提供资金和专业管理经验,促进企业合并后的可持续发展。

5.高净值个人财富管理信托高净值个人财富管理信托是指针对高净值个人的财富管理需求而设立的信托。

该信托的特点是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信托公司,并要求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需要进行专业的财富管理和投资运作,以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目标。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信托的种类和特点,每种信托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优势。

通过将财产转移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委托人可以实现更好的财产保值增值,并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财产的运用和处分,同时也能规避财产管理和继承问题带来的风险。

推定信托的概念及种类

推定信托的概念及种类

推定信托的概念及种类
信托是指个人或组织将其财产或权益委托给受托人管理、保管和处置的一种法律关系。

在信托中,委托人将财产或权益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或法律规定管理和处置这些财产或权益,最终将收益或财产交还给受益人。

信托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慈善信托:旨在促进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委托人将财产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或法律规定,将收益或财产用于慈善、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

2. 个人信托:委托人将个人财产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管理和处置财产,可以为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提供经济利益。

3. 企业信托:委托人将企业财产或权益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管理和处置财产,可以为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提供经济利益。

4. 房地产信托:委托人将房地产财产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管理和处置房地产,可以为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提供经济利益。

5. 投资信托:委托人将资金或其他投资品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投资,将投资收益或资产增值返回给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6. 公司信托:委托人将公司股权或其他权益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管理和处置股权或权益,可以为
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提供经济利益。

以上是常见的几种信托种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需求,信
托的种类还有很多其他变种。

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了解信托财产的种类与特点

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了解信托财产的种类与特点

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了解信托财产的种类与特点信托公司作为金融行业中的重要主体,承担着信托财产管理的重要职责。

了解信托财产的种类和特点对于信托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信托财产的几种主要类型,并探讨它们的特点。

一、动产信托财产动产信托财产是指以货币、有价证券、可移动资产等形式存在的财产。

它具有以下特点:1. 高度流动性:动产信托财产通常是可以随时变现的,易于进行交易和转移。

2. 标准化管理:由于动产信托财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可交易性,信托公司可以进行标准化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 风险分散:由于动产信托财产种类多样,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并提高投资回报率。

二、不动产信托财产不动产信托财产是指以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形式存在的财产。

不动产信托财产具有以下特点:1. 长期性:不动产信托财产通常是长期投资,其价值在较长时期内稳定增长。

2. 高价值:不动产信托财产往往具有较高的价值,可以作为信托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和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3. 风险稳定:不动产信托财产相对较为稳定,经济环境的波动对其影响相对较小。

三、股权信托财产股权信托财产是以公司股份、股票等形式存在的财产。

股权信托财产的特点如下:1. 高风险高收益:股权信托财产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但也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

2. 控制权分散:信托公司作为股权信托财产的管理人,可以将股权进行分散投资,减少风险,但与此同时也可能导致控制权分散。

3. 信息披露透明:股权信托财产投资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相对透明,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决策。

四、知识产权信托财产知识产权信托财产是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形式存在的财产。

知识产权信托财产的特点如下:1. 无形价值:知识产权信托财产具有无形的价值,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创新、研发和市场竞争中。

2.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信托财产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信托公司需要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确保财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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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托的基本特点
(三)信托方式的灵活性
信托与其他信用活动相比,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体现在: 1.信托的委托人范围广泛,可要是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 2.信托财产的形式多样,可以是有形的,也可是是无形的。只 要委托人拥有这种财产的产权,可以计算价值,且不与法律 相抵触,都可以采用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管理。 3.信托目的的多样性。委托人可以有着不同的目的,可以要求 监护,可以仅仅保护自己的财产,也可以以财产增值为目的。 4.信托设计灵活。当事人可通过信托文件进行灵活多变的设计, 实现多样化的利益分配要求。 5.运用方式多样化,信托业务既可以投资也可以贷款;信托财 产既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信托机构既可以与客户建立信托 关系,也可以建立代理关系。
信托按业务是否跨国划分为国内信托与国际 信托两大类。 1.国内信托:信托关系人及信托行为都在国 内进行。 2.国际信托:当信托关系人及信托行为跨越 国界时称为国际信托。
(九)按信托资金的处分方式划分
1.单一信托:信托机构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 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 的行为。 这种信托对于每个委托人的财产,从受托到运用 都是个别进行的,所以可以较好地贯彻账户不同、 运用效益也不同的收益分配原则。 单一信托对于委托人之外的其他人没有信息披露 义务,但必须被委托人指明的用途使用资金。
一、信托业务的种类
• (二)按信托目的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民事商事 通用信托) 1.民事信托:受托人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也称为 非营业信托。 这类信托业务中,受托人大多办理的是与个人财产有关的 各类事务,如财产管理、执行遗嘱、代理买卖、代为保管 等。 民事信托在英国最早出现,目前在英国也得到广泛应用。 民事信托一般涉及民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继承 法和其他民事法律。 民事信托出于自发的需要,完全基于信誉,承办者一般不 收取酬劳。
(九)按信托资金的处分方式划分
2.集合资金信托:信托机构接受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 理方式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 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信托机构把许 多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中起来加以运用, 然后将实现的收益根据各人的金额比例分 给受益人。
二、我国目前信托业务分类
• 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1月24日下发了新的《信托公司管理 办法》,并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明确了信托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六条规定: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 (4)有价证券信托 (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6)作为投资基金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 基金业务 (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
一、信托的基本特点
(四)信托服务的多样性 信托机构为社会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包括信托投 资和贷款、租赁、证券发行、财务管理、并购、 代理业务、经济咨询等,既为企业服务,又为个 人服务,既为公益服务,也为私益服务,对经济 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五)信托收益与风险的他主性 信托财产的损益与受托人无必然的直接关系,信托 收益和风险的承担主体不是受托人,而是受益人。
(七)按信托的标的划分
3.债券信托:以债权凭证为信托标的的信托 业务。比如企业委托受托人代为收取或支 取款项、代收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款等。 4.经济事务信托:它是以委托凭证为标的而 建立起的信托业务。委托人要求受托人代 办各种经济事务,比如委托设计、专利转 让、委托代理会计事务等。
(八)按信托是否跨国划分
(三)按信托关系发生的基础划分
1.自由信托:也称为任意信托,是指信托当事人依 照信托法规,按自己的意愿通过自由协商设立的 信托。 • 自由信托不受外力干预,是信托业务中最为普遍 的一种。 • 自由信托又分为契约信托和遗嘱信托。契约信托 是通过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契约而设立的;遗嘱 信托是按照个人遗嘱而设立的。 • 由于当事人
(五)按信托收益对象划分
• 信托按收益对象划分为私益信托与公益信托。 1.私益信托:委托人为了特定人(自己或指定受益 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其受益人是具体指定 的,一般为自己、亲属、朋友或者其他特定个人。 如受益人为子女的遗产信托。 2.公益信托:委托人为学校、慈善、宗教及其他社 会公共利益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设定的目的不 是为特定受益人谋利,而是为促进社会公共的利 益,故而受益人是社会公众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人, 是不特定的。如诺贝尔奖,邵逸夫奖。
(七)按信托的标的划分
• 按照信托的标的不同,信托可分为资金信托、实物财产信 托、债权信托与经济事务信托。 1.资金信托:资金信托也称为金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 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机构 进行管理与处分的信托业务。它以货币资金作为标的,如 单位资金信托、公益资金信托、劳保基金信托、个人特约 信托等。资金信托在日本特别发达,被称为“金钱的信 托”。 2.实物财产信托:委托人将自己拥有的实物财产(动产或不 动产)作为信托标的,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 件和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信托业务。其中动产是指原 材料。设备、物资、交通工具等可以移动或移动后性质不 发生较大变化的财产;不动产指厂房、仓库和土地等不能 随便移动或移动后性质会有较大改变的财产。
二、信托与其他一些经济活动的区 别
(一)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1.本质不同:信托起源于遗嘱的执行,其本质是“受入之托, 代人理财”,由受托人接受委托,代委托人管理与处分信托 财产,为他人谋利;而银行信贷则起源于货币兑换业务,是 一种以偿还与付息为条件的资金借贷活动。 2.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作为一种为他人进行的财产管 理制度,涉及受托人、委托人和受益人三个当事人,体现的 是多边的信用关系;而银行信贷作为一种资金融通活动,主 要体现的是银行与存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双边信用关系。 3.基本职能不同:信托最基本的职能是财务管理职能,是受托 人在忠诚的前提下对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处分,实现受益人的 利益最大化。而银行信贷最基本的职能则是融通资金,银行 作为信用中介,通过负债业务来筹集资金,再通过贷款等业 务来调剂社会资金的余缺。
二、我国目前信托业务分类
(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10)代为保管及保险箱业务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可见,我国信托机构目前办理的信托业务可分为四大类: ① 资金信托业务 ② 财产信托业务:包括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 信托与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③ 投行信托业务:包括投资基金、并购重组、公司理财、 证券承销等业务。 ④ 其他类信托业务:包括代理、咨询、担保等业务。
(三)按信托关系发生的基础划分
2.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是由司法机关依其权力指派而确定信托关系建立起 来的信托。 法定信托又分为鉴定信托和强制信托。 鉴定信托是当无明确的信托文件作为信托关系形成的依据 时,由司法机关对信托财产或经济事务以及信托关系进行 鉴定认可,推测当事人的意思从而建立起的信托。 强制信托则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强制性建立 的信托。它不考虑信托关系人的意愿,而由司法机关依公 平、公正的原则,用法律上强制的解释权强制建立。这种 信托的意义在于免除用不正当手段谋取他人的财产。如, 在欺诈、错误、不行为等情况下,不法人员取得他人财产, 法院为保护原受益人的利益,强制取得受托权力,代原产 权人掌管原受益人谋利。
(一)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4.业务范围不同:信托的业务对象多种多样,可以是资金形态 也可以是实物形态,其业务方式也灵活多样,除了包括信托 存贷款外,还有投资、投行等许多其他业务。而银行信贷的 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聚集社会闲置资金并转给 需求者运用,以融通资金,银行的业务对象一般以资金为主。 5.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的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替委 托人进行资金的管理与处分,体现了委托人向社会经济主体 的直接授信,是直接融资;银行作为信用中介,起间接融资 作用,在存款人和贷款人之间搭起一座桥梁。 6.收益分配不同:信托的收益是按照实际运用的效果来计算的, 对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所获得的收益均归受益人所有, 受托人按协议规定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直接获得经营信托 财产所产生的收益。而银行信贷则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银行获得经营存、贷款的利差,存款人只能按事先约定的利 率获得利息。
第二节 信托的特点
一、信托的基本特点 (一)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财产 管理制度。 a. 信托活动中,委托人将财产交由受托人管理,受托人获 得财产的法律上的所有权,有权对财产进行一定的管理 与处分,而受益人则享有财产的收益权,这充分体现以 信任为基础的财产委托关系。 b. 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信托一经设立又具有相对的稳 定性。信托财产的管理不受各种情况变化的影响,具有 一定的延续性。 (二)信托具有融通长期资金的特征 a. 与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类似,信托作为一种独立的信用 方式,可以为社会资金的余缺提供调剂的来源。 b. 委托人的信托资产多为长期可以运用的资金或财产,通 过受托人转移给社会上缺乏资金的主体使用。信托体现 了委托人向社会经济主体的直接授信,是一种融通长期 资金的直接信用形式。
按信托目的划分
• 2.商事信托:受托人以营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也称为营业

信托。 这类信托业务以商法为依据建立信托关系,受托人按商业的原 则办理信托,通过经营信托业务以获得盈利。 美国是世界上最高完成从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转变的国家。 3.民事商事通用信托 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有些信托事项两 者之间可以通用,既可以划分为商事信托也可以划分为民事信 托。 例如:“担保公司债信托”。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商法规范的范 畴,而把抵押财产交给受托人又涉及民法中有关保证的内容, 所以它可被称为民事商事通用信托。 按照设定该信托的动机来区分它到底归于哪一类信托:如果该 信托的动机是为了保证债券的发行为目的,可以看作是商事信 托;如果设定信托的动机偏重于抵押品的安全,则可以归为民 事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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