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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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单位简称:单位名称被社会认同的且约定俗成的简称( 不多于八个汉字) ,为必录项。

3.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同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为必录项。

4.单位电话:指单位的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5.单位经营(办公)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经营与办公地址不同的以办公地址为主,为必录项。

6.邮政编码:指单位经营(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7.工商登记执照信息(1)执照种类(代码项):按工商执照的类别选择填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营业执照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9其它(2)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工商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的内容填写,若单位类别为“企业”时,工商注册地址为必录项。

8.批准成立信息:不属于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必录项。

应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填写,其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

9.单位缴费业务与支付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10.单位类型(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

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10 企业80社会保险代理处(单位不能填)20事业(单位不能填) 81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21全额事业82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2差额事业83人才交流中心23自收自支事业89其他社会保险代理处30机关90其它(单位不能填)40社会团体91乡镇企业50民办非企业单位92城镇集体60城镇个体工商户9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0再就业服务中心94基金会11.单位类别(代码项):是指按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含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含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填报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本人目前确属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现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的要求本人已如实填写了上述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为参保单位职工专用。

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1.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2.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3.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4.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5.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它)6.文化程度: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7.户口性质: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城镇 ( 非农业户口 ) 农村( 农业户口 )8.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9.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0.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1.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12.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3.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可选择所在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联系)地址的任意一个做为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的地址,为必录项。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填报说明一、使用说明社会保险登记表用于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建立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库时填报。

此表一式两份,经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核准后,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二、指标解释➢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由区县自行编码)。

➢单位名称: 指单位全称(同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街道编码:填写单位地址所在街道编码。

➢单位简称:最多八个汉字。

➢单位办公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指单位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执照种类(代码项)按工商执照的类别选择填写。

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0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06-企业营业执照07-临时营业执照09-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0-特种行业执照90-其他批准证件类别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工商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的内容填写。

➢批准成立信息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填写。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号码:如实填写。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实填写。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移动电话:如实填写。

➢单位缴费业务与支付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必录指标):如实填写。

➢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其他缴费户、社会保险支出户的开户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专户按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回执填写):包括开户全称、开户银行与行号(代码项)、帐号,由缴费单位如实填写。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全称。

➢所属行政区县名称(代码项):填写单位经营地或办公地所属行政区县名称,按照类别选择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所需材料一、填表说明1. 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时,需严格按照表格中的项目和要求进行填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表格中的项目分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联系人信息三个部分。

3. 单位基本信息部分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所在地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4. 单位银行账户信息部分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所在地等。

5. 联系人信息部分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6. 填写完毕后,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二、所需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7. 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 填写完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1. 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3. 用人单位需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及相关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 用人单位如需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信息,需重新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并携带相关材料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登记。

5. 用人单位如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需携带相关材料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重点和难点解析1. 单位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所在地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准确性是填写表格时的重点。

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单位性质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性质一致,单位所在地区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一致,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应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能有效联系到单位。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医院护理质量控制指标是衡量医院护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护理质量的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基础护理质量指标是衡量医院护理服务最基本的质量指标,包括患者床单位的清洁、消毒和铺床法,患者的身体约束和口腔护理,以及患者的头发清洁和梳理等。

这些基础护理质量指标的合格率是保障患者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重要保障。

专科护理质量指标是衡量医院各专科护理服务质量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科领域的护理服务质量。

这些指标涵盖了各专科领域的护理操作规范、技能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

危重患者护理质量指标是衡量医院对危重患者护理服务质量的指标,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监测、基本生活护理、专科护理措施等方面。

这些指标是保障危重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恢复的重要保障。

医院感染控制质量指标是衡量医院感染控制水平的指标,包括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手卫生规范、隔离防护措施等方面。

这些指标是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通过对护理质量的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通过对基础护理质量指标、专科护理质量指标、危重患者护理质量指标和医院感染控制质量指标的监测和控制,可以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对护理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可以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同时,通过对护理质量的监测和分析,可以为医院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

医院护理质量控制指标是衡量医院护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基础护理质量指标、专科护理质量指标、危重患者护理质量指标和医院感染控制质量指标的监测和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范本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范本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范本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1、基本信息1.1 单位名称:1.2 单位所在地:1.3 法定代表人姓名:1.4 经济性质:1.5 组织机构代码:1.6 注册资本:1.7 单位类型:1.8联系方式:1.9号码:1.10 邮政编码:1.11 电子邮箱:1.12 单位网址:1.13 成立日期:2、单位人员信息2.1 员工总数:2.2 单位负责人:2.2.1 姓名:2.2.2 职务:2.2.3 联系方式:2.3 人力资源负责人:2.3.1 姓名:2.3.2 职务:2.3.3 联系方式:2.4 务工人员:2.4.1 管理人员数量: 2.4.2 技术人员数量: 2.4.3 行政人员数量: 2.4.4 生产人员数量:2.4.5 其他人员数量:3、社会保险登记信息3.1 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名称:3.2 登记日期:3.3 参保单位类型:3.3.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3.3.2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3.3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4 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3.5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财务信息4.1 财务年度:4.2 营业收入:4.3 净利润:4.4 纳税金额:4.5 资产总额:4.6 负债总额:4.7 所有者权益:4.8财务报表:附件:相关凭证、证明文件等法律名词及注释:1、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代表人员。

2、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用于标识组织、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等法人单位的唯一标识码。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决定的股东出资总额。

4、单位类型:单位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不同形式的组织。

5、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在职工退休时提供基本养老金的保险制度。

7、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失业救济和促进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基本信息1、单位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单位类型:4、经营范围:5、注册资本:6、实缴资本:7、法定代表人:8、联系方式:9、电子邮箱:10、单位地质:11、邮政编码:二、组织机构信息1、组织机构代码:2、负责人:3、部门名称:三、员工信息1、员工总数:2、各类员工人数: - 管理人员: - 技术人员: - 行政人员: - 生产工人: - 其他:3、员工年龄分布: - 20岁以下: - 20-30岁:- 30-40岁:- 40-50岁:- 50岁以上:4、员工学历分布:-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 大专:- 高中及以下:5、员工职称分布: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无职称:四、社会保险信息1、参保人数:2、参保类型:-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4、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5、社会保险缴费月份:五、劳动合同相关信息1、合同类型:2、合同期限:3、合同续签情况:4、工资计算方式:5、薪资结构:6、工作时间:7、休假制度:附件: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联系复印件4、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依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条例》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的18位数字和字母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指依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单位的基本信息的9位数字和字母的代码。

- 社会保险: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雇员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五险合一

五险合一

6、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 (表六) 7、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 (表七)(京劳社统保险29表) 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表八) (京劳社统保险30表) 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表九) (京劳社统保险31表)三、新旧报表的对照•来自新旧报表对照表四、注意事项
• 1、本次报表统一只涉及四险与医疗部分公
北京市“五险合一” 新报表培训会
一、本次统一的新表样及指标解释
• 本次五险统一的新表自2009年5月1日开始
启用,总共八张,主要涉及单位信息登记 及变更、个人信息登记及变更、人员增加 和基数采集。新报表明细如下:
•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 2、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 4、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职介、
人才专用) • 5、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 6、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 7、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 8、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二、停止使用的旧报表
• 自新报表启用开始,与之相关的四险与医疗保险 •
使用的旧报表停止使用,具体停止使用的报表明 细如下: 四险: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表一)(京劳社统保险5表) 2、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京劳社统保险35表)
3、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 (表一-1) 4、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表二)(京劳社统保险6表) 5、参加社 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京劳社统保险34表) 6、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京劳社统保险36表) 7、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 表(表二-1) 8、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 (表六) (京劳社统保险1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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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
代码,为必录项。

2.单位简称:单位名称被社会认同的且约定俗成的简称 (不多于八个汉字) ,为必录项。

3.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同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为必录项。

4.单位电话:指单位的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5.单位经营(办公)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经营与办公地址不同的以办公地址为主,
为必录项。

6.邮政编码:指单位经营(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7.工商登记执照信息
(1)执照种类(代码项):按工商执照的类别选择填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 9其它
(2)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工商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的内容填写,若单位类别为“企业”时,工商注册地址为必录项。

8.批准成立信息:不属于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必录项。

应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准
文件进行填写,其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

9.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相关信息与单位缴费业务与支付业务经办人的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为必录项;缴费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手机为必录项。

当参加险种选择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中的任一险种时,支付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10.单位类型(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

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
项。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0 企业 91 乡镇企业
21 全额事业 92 城镇集体
22 差额事业 9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3 自收自支事业 94 基金会
30 机关 95 律师事务所
40 社会团体 96 会计师事务所
50 民办非企业单位
60 城镇个体工商户
11.单位类别(代码项):是指按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名称
1 法人单位
2 非法人单位
12.经济类型(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标准进行的分类。

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10国有全资 170 私有(单位不填) 230 港、澳、台独资
120集体全资 171私有独资 240 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股份合作 172私有合伙 290 其它港、澳、台投资
141国有联营 173私营有限责任 300 国外投资(单位不填)
142集体联营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75个体经营 320 中外合作
149其它联营 179其它私有 330 外资
150有限责任(公司) 190其它内资 340 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1国有独资(公司) 210内地和港、澳、台合资 390 其它国外投资
159其它有限责任公司220内地和港、澳、台合作 900 其它
160 股份有限(公司) 999 无
13.隶属关系(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

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
填写“其他”,为必录项。

14.行业代码(代码项):是行业性质的具体分类。

参照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主营项目填写,为必录项。

15.行业性质(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

参照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主营项目填写,为必
录项。

16.行业系统(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

按单位目前的具体行业分类选择填写。

17.参统方式(代码项):根据单位情况选择“新成立”、“新扩面”、“新范围”、“转制”。

18.特殊标识(代码项):单位根据情况选择填写,“民政福利企业”选择此项标识。

19.所属行政区县名称(代码项):是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划分的中文名称。

填写单位经营地或办公地所属行政区名称。

20.四险缴费所属经(代)办机构(代码项):填写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名称的代码,
为必录项。

21.医疗缴费地区(代码项):是指对缴费地域进行分类的中文名称。

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单位按照参保所
属地区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22.报销地区(代码项):专指单位参保人员发生医药费进行申报的地区,为必录项。

23.缴费户、支出户的开户信息:包括开户全称、开户银行与行号(代码项)、帐号,由缴费单位如实填写,社会保
险缴费户相关信息为必录项。

2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 总 )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 )机构的
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 总 )机构的单位无需填写。

25.农转非类别(代码项):是指对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的分类。

26.依法批准征地日期:是指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日期,依据批准文件填写。

27.参加险种情况:按单位应参加险种选择填写,单位类型为企业的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
保险和医疗保险五项保险;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城镇集体的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时,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五项保险;单位类型为机关,至少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其中一项保险;单位类型为城镇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至少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其中一项保险;
28.险种:根据政策规定,依照“参加险种情况”对所要参加的险种进行勾选,为必录项。

29.登记时间:单位登记参加险种的时间,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登记后补填该项,为必录项。

30.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名称:如实填写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

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登记后补填该项,为必录项。

31.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凡首次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的单位登记后补填该项,为必录项。

32.社保登记证发证日期:与社会保险登记证上的发证日期一致。

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登记后补填该项,为
必录项。

33.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单位应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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