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综合报告
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汇报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国家、省、徐州市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开展历时三年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各项前期调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基本农田专项规划、二调基本农田上图等工作。
目前我市正处于市、镇两级规划成果编制的关键阶段。
为了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开展了深入调研、征询意见、组织培训、方案拟定等重点工作,为新一轮规划修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修编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为加快推进修编工作,市政府调整了原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处理修编过程中遇到困难。
为了保证具体业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还成立了修编业务组,抽调相关科室的骨干及国土所人员,承担了具体的业务工作。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对规划修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对修编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规划修编工作。
为了推进修编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规划修编工作调度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局立即组织了专业工作组,分别对全市16个镇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新戴运河产业带、规建局、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局、旅游局,水利局、电力等10多个部门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深入调研。
针对各镇的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基本农田划定等内容,通过座谈交流、方案分析、现场勘查等方式,了解各镇对新一轮规划的需求,为新一轮规划修编进一步贴近近期远景发展掌握第一手资料。
特别是在旅游、交通等方面获取了一些重要的新信息。
调研结束后,我们对收集到的新情况,迅速组织进行落实完善。
如针对山水大道、古镇大道、环湖大道等公路项目及新戴运河产业带,我们迅速对所涉及的马陵山、棋盘、窑湾、港头等镇的土地利用规划中进行了落实,确保在基本农田调整中留出走廊通道。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1•【字号】密政发〔2014〕49号•【施行日期】2014.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14〕4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委第76次常委会议、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1.密云县“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目录及责任单位2.密云县“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责任单位3.密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2014年11月21日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为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时期,是北京市落实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的突破时期,更是我县落实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的关键时期。
科学谋划和研究编制我县“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启动密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以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为指导,以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为发展定位,以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为总目标,立足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凝聚各方智慧,全面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准确把握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更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突出规划重点,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实现全县经济建设走在生态涵养发展区前列,生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社会建设走在全市郊区前列。
密云县集体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研究

在2013年城镇化会议上,中央指出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而在农村会议上,中央除了提到7年内解决3亿人城镇化问题,还强调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
长期以来,在搞好城镇化工作与农村工作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分歧,“进城”还是“种地”面临两难的境地,但简单以土地扩张和人为造城为主导的城镇化道路逐渐难以为继。
北京市城镇化率已经达到86.2%,建成区规模基本饱和,城市边界一再被挑战,广大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愈显珍贵,更被觊觎为城镇化的最后一块肥肉。
该文调查研究以底数清、情况明为前提,在为北京市启动新一轮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提供基本数据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密云县集体建设用地总量大、增速快、违建多、效益差的特点,结合中央和北京市最新的政策导向,提出策略对密云县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优化调整,在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条件,集约用地,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步入依法、规范、科学发展的轨道,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 密云县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分析本文所研究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用地。
1.1 建设用地规模分析根据国土部门土地二调成果,2010年,密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约92k m2,其中集体产业用地约46k m2(集体产业用地指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工业用地、矿业用地、仓储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其余为农民住宅、配套设施等用地;城镇建设用地约为80k m2(不包括交通、水利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中包括未实现城镇化的现状集体建设用地。
现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量大于城镇建设用地,其中一半为集体产业用地,是未来密云县空间布局拓展需要重点考虑的资源要素(表1)。
1.2 集体建设用地布局分析在全县集体建设用地中,溪翁庄、西田各庄、穆家峪、巨各庄、太师屯、古北口6个重点镇占全县集体建设用的58%;新城及周边的7个镇所包含的集体建设用地占全县集体建设用地的55%;23%的全县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在新城地区和城镇建设组团范围内。
密云县水源地土地利用规划研究

密 云 县 水 源 地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研 究
祁 黄 雄 , 运 龙 , 松2 蔡 刘
(. 1 北京 大学 城市 与环境 学 系土 地科学 中心 , 北京 10 7 ; . 08 12 I N+资 源部 土地 整理 中心 , 北京 10 3 ) 0 0 5
摘 要 : 文通 过 分析 密 云县 土 地利 用 的 自然和 社会 条 件 , 该 在此 基础 上 围绕水 源地水 源环 境 保 护 的 目标 , 该 区域 进 对 行土 地利用 规 划 , 即县城 密 云镇 为 增长 极 以及 为 密云 水 库 生 态 区 、 南 粮 油 菜 生 产 区、 南 果 粮 生产 和生 态 建 设 西 东 区、 西北 林牧 生 态 区 以及东 北 生态 保护 和 林果 生产 区。
维普资讯
第 l 8卷 第 3期 20 0 2年 8月
地 理 学 与 国 土 研 究
Ge g a h n r i r lRe e r h o r p y a d Te rt i s a c o a
vo. 8 No 3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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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与 蒙 古 高 原 过 渡 地 带 , “ 北 ” 护 林 华 北 北 部 流失 等 自然 灾 害 , 耕 地 被 毁 的 现 象 。 全 县 土 壤 类 是 三 防 有 的一 部 分 。县 域 总 面 积 2,2 . m21。现 辖 1 2 7 6k [ J 9个 型 以褐 土 为 主 , 布 面 积 占全 县 总 面 积 7 . % , 要 分 75 主 乡镇 ( 中 一 个 满 族 乡 ) 含 3 7个 行 政 村 。 常 驻 人 分 布 于 低 山 、 陵 和 平 原 地 区 ; 壤 占全 县 总 面 积 其 , 4 丘 棕 口为 4 . 1 5万 人 , 口密 度 1 6人 / m2 密 云 县 距 3.% , 布 在 海 拔 8 0m 以 上 的 林 地 ; 土 仅 占 总 人 8 k 。 5 分 0 潮 北 京 城 区 6 m, 首 都 国 际 机 场 4 m , 天 津 塘 面 积 0.% , 布 于 冲积 平 原 下 部 潮 白河 沿 岸 。 密 云 5k 距 0k 距 3 分 沽 港 1 0k 2。 有 京 密 专 线 公 交 车 直 达 市 区 东 直 县 为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 内 大 中 小 河 流 2 0多 条 。 大 6 m[ J 境 0 f 。 1 1国道 穿 境 而 过 , 承 和 京 通 两 条 铁 路 横 穿 本 中小 型水 库 2 - 0 j 京 4座 , 云 水 库 座 落 在 县 域 的 中 部 , 密 库 县, 有 1 设 4个 客 ( ) 。 主 要 公 路 有 京 承 ( 德 ) 容 4 .5亿 m3水 面 1 7万 h , 占全 县 面 积 的 十 货 站 承 37 , . m 约 分 之一[ 。 路 、 顺 ( 义 ) 、 平 ( 谷 ) 、 墙 ( 子路 ) 密 顺 路 密 平 路 密 墙 路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北京市密云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20年4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第三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机制第四章耕地保护补偿奖励机制第五章耕地保护补偿费等费用管理制度第六章附则北京市密云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机制,促进密云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京发〔2017〕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的方式,增强用地主体与各镇政府耕地保护意识,规范各类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程序及补偿费用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是指将建设用地或者未利用地,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且经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自委”)验收的新增耕地。
第二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第四条新增耕地土地整治项目是指在密云区行政区域内由区财政投资,区管国有企业出资组织实施或者镇政府组织实施,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纳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的土地整治项目。
第五条对镇政府或者区管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产生新增耕地的土地整治项目,经市规自委验收合格的新增耕地指标,纳入全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由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控且有偿使用,可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项目所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9.13•【字号】密政办字〔2012〕44号•【施行日期】201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办字〔2012〕4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委、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北京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暂行)(1)2.密云县村庄分类情况表3.密云县村庄规划联合审查小组联系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密云县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方案为更好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的规范性、合法性,依据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印发的《2006-2007年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指导意见》(京新农办发〔2006〕4号)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要求,现制定密云县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依据,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完善乡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土地出让、整理、储备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土地出让、整理、储备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4•【字号】密政发〔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土地出让、整理、储备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密政发〔2012〕3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密云县土地出让、整理、储备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密云县土地出让、整理、储备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整理、储备开发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理顺管理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二〔2007〕1011号)、《关于加强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的通知》(京国土耕〔2009〕384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前期成本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土财〔2011〕4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密云县境内土地出让、整理、储备开发及资金使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上市交易、招拍挂底价的核定、土地储备项目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以及新增耕地指标的管理等事项,须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县政府审批,各镇街(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运作。
第四条建立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机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
第二章土地出让收入管理第五条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价款,包括政府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政府土地收益和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收购及储备土地的前期成本等收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0•【字号】密政发〔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密政发〔2014〕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密云县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2014年7月10日密云县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开发管理,严格控制开发成本,保证土地储备开发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土市〔2005〕540号)、《北京市政府审改办、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优化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京审改办函〔20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简称土地储备开发),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具备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凡密云县境内的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程序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程序(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需上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查通过,征得属地镇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所在村(居)2/3以上村(居)民代表同意后,方可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二)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后,报市级联审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市政府批准,启动土地一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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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综合报告2006年6月一、密云县的功能定位及其对土地利用的要求1、北京市对密云县的功能定位及其对土地利用的要求新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密云县的功能定位是:北京东部发展带上的重要结点,是北京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和西部生态涵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交往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北京市的次区域规划中,密云县的平原地区被划到东部次区域内,山区和水库被划到山区次区域中。
“山区次区域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屏障,以生态维持、水源保护、适度旅游和生态农业开发为主。
严格控制浅山区开发建设,加强绿化建设和生态恢复”。
“平原地区建设为首都国际交往服务的重要外事活动基地,开发旅游休闲、会议培训和生态农业,可适当发展无污染的都市型工业,应与生态环境充分协调,防止高密度连片发展。
”(1) 作为北京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地,要求密云县特别是水库上游地区的土地利用必须以生态维持和水源保护为核心,对土地利用的类型、方式、强度和布局有极为严格的环境要求和限制。
必须严格控制对土地环境的污染和建设用地的扩展,并加强土地的生态环境的整治和建设。
(2) 同时,作为北京东部发展带上的重要结点,它肩负密云县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重任,要求水库下游地区要适度拓展和预留建设用地空间,以引导山区人口向城镇集聚,发展科技含量高、无污染的都市型工业和强化旅游度假、会议培训等功能。
密云县独特的功能定位,要求其土地利用要协调处理好与生态环境保护及城镇建设及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2、生态县建设及其对土地利用的要求2005年,密云县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战略决策,并编制和颁布了《北京市密云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05-2020)》,其主要任务是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营造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塑造生态文化,打造“生态密云、休闲之都”品牌,高标准履行保护首都水源职责。
从2005年开始,通过全县上下4-6年的努力,力争2008年、确保2010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标准,把密云建成生态环境优美、城乡结构合理、经济实力增强、人民富裕安康、社会全面进步的和谐社会。
为了达到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必须合理规划和利用每寸土地。
(1) 要转变土地利用观念,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由“吃资源饭”转变为“吃生态饭”;(2) 要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其向生态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3) 要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和集约化水平,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特别是建设用地由以外延扩展为主向以内涵挖潜为主的方向转变;(4)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也要求密云县在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快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需要适度扩大产业用地城镇用地规模。
3、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及其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密云水库位于县域中心地带,库区总面积224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1%,总库容为43.75亿立方米,最大水面面积188平方公里。
自1989年以来,密云水库年均向首都城市供水约10亿立方米,占北京城市总用水量的三分之一,是北京市重要的饮用水源。
由于密云水库水质好、位势好、运行费用低等比较优势,密云县作为首都水源区的战略地位不会动摇。
保护水源从根本上讲,能创造出独特的环境优势,但近期仍然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并对土地利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的限制。
为了提高水体质量,1995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保护管理条例》,把密云县水源保护区划为三级,并对各级保护区内的生产建设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1) 密云县境内80%以上的用地为各级水源保护区,由于水源保护的严格要求,使县城在工业项目的引进、工业性质的选择和用地方面都受到了严格的制约。
(2) 密云水库的建设改变了全县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为了确保密云水库的水质清洁,上游地区土地利用方式逐步改变为以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为主地土地利用结构,林草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人均耕地不断减少,工业用地受到严格限制,特别是在一、二级水库保护区内的几个城镇,其城镇建设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3) 迁移人口中(特别是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安置和就业压力大。
(4) 不过,由于密云水库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水库上游生态涵养林的建设,使这些旅游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完善,促进了旅游业、生态工业的发展。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面临的突出矛盾1、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 土地利用结构以林地为主,约占土地总面积49%。
密云县土地总面积为2229.45平方公里,占北京市土地面积的13.59%,居北京市各区县之首。
如图2所示,密云县的土地利用结构以林地为主。
2004年,全县的农用地面积为154272.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2%;建设用地面积为3226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未利用地面积为3640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
其中,林地面积为11000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9.34%。
(2)土地利用的区域差异显著,水库上游地区以林地为绝对主导,下游地区以耕地和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主。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上、下游具有明显差异。
上游地区林地占总土地面积的66%,其次是未利用土地,占16%,其余各类用地面积都在8%以下。
而平原地区则以林地和耕地为主,二者合计占总土地面积的52%,未利用土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园地比重也较高,分别占土地面积的16%、15%和12%。
从各类用地占全县的比重来看,下游地区的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耕地在全县占有重要地位,所占比重均在65%以上,是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人口聚集区;上游地区的林地、其他土地、未利用地和园地在全县占有重要地位,比重均在60%以上,是重点的生态保护区和果品主产区。
(3) 耕地面积少,开发补充的难度大,人地矛盾极为突出。
密云县地处华北平原与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属燕山山脉,海拔高度在45—1730米之间,地貌类型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占总面积的79.5%,平原面积仅占总面积的11.8%。
特别是由于修建密云水库时又淹没了大量优质耕地,从而导致耕地面积锐减,人地矛盾突出。
200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22213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9.96%,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9公顷。
其次,后备土地资源以裸岩石砾地为主,开发利用难度大。
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3640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是除林地外最主要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分布在新城子镇、大城子镇、东邵渠镇、石城镇和冯家峪镇,土地资源后备潜力大,但是土地以裸岩石砾地为主,开发利用难度大。
另外,密云县保护优质耕地也面临着极大的压力。
全县土壤条件好、肥力高的一级地主要分布在县域西南部的平原地区,包括密云镇、西田各庄镇、河南寨镇、十里堡镇等,约占耕地总面积的22%,而这一区域恰好是密云新城规划的未来新城建设范围所在。
未来的密云新城建设必定要占用一定量的耕地,耕地保护难度极大。
(4) 仍然存在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土地生态环境问题。
密云县具有极为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密云人长期坚守和保护的结果。
但是由于受山高坡陡等自然因素和无序采矿、坡耕、污染等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人为因素)的影响,密云县目前仍然存在着水土流失、风沙危害、土地污染和地质灾害等一些不容忽视的土地生态环境问题。
为了实现建设国家生态县为目标,必须对这些土地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其次,密云县是北京地区地质灾害重灾区之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泥石流。
其中石城子、冯家峪、不老屯等三镇和高岭镇的西部属于较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另外,密云县风沙危害比较严重,是北京市五大风沙危害区之一,全县平原地区沙质土地总面积约10万亩,主要集中分布在潮白河下游流域的十里堡镇、河南寨的西南,以及大沙河流域内的西田各庄镇。
2、土地利用所面临的突出矛盾(1)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从密云县的区域使命与自身需求来看,作为北京市重要的生态屏障与水源保护地之一,密云县肩负着保障与维系首都生存和发展的重大区域使命。
在密云特别是保护区范围内必须首要倡导生态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如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
这也就意味着在很多区域范围内不能够大强度的开发利用土地,包括开发耕地、建设用地等。
但是库南平原区在这些年的开发中已经达到了较高的利用程度,而未来一方面密云县保障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建设用地空间,另一方面为保护耕地还需要开垦农田。
这样一来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就凸现出来。
如何提高可发展区域的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以提高有限空间的人口经济承载力,如何在其他区域合理适度开发而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任何负面影响,这都是在这个尖锐的矛盾下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研究分析和解决的问题。
(2) 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之间的矛盾与2001年相比,2004年密云县建设用地总量已经达到32268.59公顷(包括密云水库),净增了443.89公顷。
而在很大程度上,建设用地的增加是建立在耕地减少的基础之上的,城镇的发展都以牺牲耕地为代价。
而随着新城建设在库南平原区的启动,未来密云县耕地保护与城镇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更为尖锐。
将现有耕地分布与未来密云新城规划范围的叠加显示未来的城市发展方向也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存在诸多冲突。
受城市发展用地的胁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仅要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而且还得要核减保护的数量,这就需要在规划中重点解决这一矛盾。
(3) 城乡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受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用地指标等种因素的制约,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规模和新增规模均极为有限。
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均需要土地,在城乡土地利用二元分割的体制下,由于缺乏城乡的统筹分析和考虑,城乡用地需求容易顾此失彼,并且还存在两栖人口的双重占地现象,城乡之间的土地利用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
因此本轮规划所必须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和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等原则,探寻如何通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调整空间布局,来提高城乡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充分满足和保障城乡经济和人民生活的用地需求。
(4) 规划与实施管理之间的矛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了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了土地利用的规模和布局,提出了一系列土地利用指标。
如果不抓好实施管理,就不能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就不能落实规模和布局,规划指标就不能得到遵守,也就不能起到规划应有的宏观调控作用。
正是因为上述矛盾的存在使得这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而同时也就更加要求规划与实施管理之间能够很好的协调,让规划成果最终都能够落实下去。
以往的规划实施管理可以说一直是规划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些是由于规划制定本身的问题,有些则是实施管理操作中的问题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