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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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二七章原文

道德经第二七章原文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
【作者】老子【朝代】春秋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

是谓要妙。

译文
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辙迹;善于言谈的,不会发生病疵;善于计数的,用不着竹码子;善于关闭的,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打开;善于捆缚的,不用绳索而使人不能解开。

因此,圣人经常挽救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经常善于物尽其用,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

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

所以善人可以做为恶人们的老师,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

不尊重自己的老师,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虽然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大大的糊涂。

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原文、译文及注释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原文、译文及注释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原文、译文及注释原文: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是谓袭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译文: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辙迹;善于言谈的,不会发生病疵;善于计数的,用不着竹码子;善于关闭的,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打开;善于捆缚的,不用绳索而使人不能解开。

因此,圣人经常挽救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经常善于物尽其用,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

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

所以善人可以做为恶人们的老师,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

不尊重自己的老师,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虽然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大大的糊涂。

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注释:1、撤迹:轨迹,行车时车轮留下的痕迹。

2、善言:指善于采用不言之教。

3、瑕谪:过失、缺点、疵病。

4、数:计算。

5、筹策:古时人们用作计算的器具。

6、关楗:栓梢。

古代家户里的门有关,即栓;有楗,即梢,是木制的。

7、绳约:绳索。

约,指用绳捆物。

8、袭明:内藏智慧聪明。

袭,覆盖之意。

9、资:取资、借鉴的意思10、要妙:精要玄妙,深远奥秘。

道德经简介:《道德经》是春秋时期老子(李耳)的哲学作品,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名著之一,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道德经分上下两篇。

对传统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产生了深刻影响。

文本以哲学意义之“道德”为纲宗,论述修身、治国、用兵、养生之道,而多以政治为旨归,乃所谓“内圣外王”之学,文意深奥,包涵广博,被誉为万经之王。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道德经》是除了《圣经》以外被译成外国文字发布量最多的文化名著。

《道经-第二十七章》(老子)简介、原文全文及翻译白话译文

《道经-第二十七章》(老子)简介、原文全文及翻译白话译文

《老子》道经·第二十七章
关于老子
《老子》,又称《道德真经》《道德经》《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为其时诸子所共仰,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李耳(似是作者、注释者、传抄者的集合体)所撰写,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从38章开始为《德经》,并分为81章。

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

第二十七章原文
善行,无辙跡;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是谓袭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

是谓要妙。

第二十七章译文
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痕迹;善于言谈的,不会在言语上留下任何破绽;善于计数的,不用筹码也能计算;善于闭守的人,没有门闩别人也无法把它打开;善于捆缚的人,不用绳结别人也无法解开。

因此,圣人经常挽救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经常善于物尽其用,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

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

所以善良的人是不善的人的老师,不善良的人又是善良人的尺度。

不尊重自己的老师,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虽然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大大的糊涂。

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道德经》注音版第二十七章原文及译文

《道德经》注音版第二十七章原文及译文

【导语】《道德经》⽂本以哲学意义之“道德”为纲宗,论述修⾝、治国、⽤兵、养⽣之道,⽽多以政治为旨归,乃所谓“内圣外王”之学,⽂意深奥,包涵⼴博,被誉为万经。

下⾯是⽆忧考分享的《道德经》注⾳版第⼆⼗七章原⽂及译⽂。

欢迎阅读参考! 【原⽂】 善⾏⽆辙迹,善⾔⽆瑕谪;善数不⽤筹策;善闭⽆关楗⽽不可开,善结⽆绳约⽽不可解。

是以圣⼈常善救⼈,故⽆弃⼈;常善救物,故⽆弃物。

是谓袭明。

故善⼈者,不善⼈之师;不善⼈者,善⼈之资。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迷,是谓要妙。

【注⾳版】 善(shàn)⾏(xíng)⽆(wú)辙(zhé)迹(jì), 善(shàn)⾔(yán)⽆(wú)瑕(xiá)谪(zhé); 善(shàn)数(shǔ)不(bù)⽤(yòng)筹(chóu)策(cè); 善(shàn)闭(bì)⽆(wú)关(guān)楗(jiàn)⽽(ér)不(bù)可(kě)开(kāi), 善(shàn)结(jié)⽆(wú)绳(shéng)约(yuē)⽽(ér)不(bù)可(kě)解(jiě)。

是(shì)以(yǐ)圣(shèng)⼈(rén)常(cháng)善(shàn)救(jiù)⼈(rén), 故(gù)⽆(wú)弃(qì)⼈(rén);常(cháng)善(shàn)救(jiù)物(wù), 故(gù)⽆(wú)弃(qì)物(wù)。

是(shì)谓(wèi)袭(xí)明(míng)。

《中庸》第二十七章明哲保身,进退自如—原文、注释及译文

《中庸》第二十七章明哲保身,进退自如—原文、注释及译文

《中庸》第二十七章明哲保身,进退自如—原文、注释及译文原文: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①!发育万物,峻极于天。

优优②大哉!礼仪③三百,威仪④三千。

待其人⑤而后行。

故曰苟不至德⑥,至道不凝焉⑦。

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⑧,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

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

是故居上不骄,为下不倍⑨。

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⑩。

《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⑪其此之谓与?注释:①洋洋:盛大,浩翰无边。

②优忧:充足有余。

③礼仪:古代礼节的主要规则,又称经礼。

④威仪:古代典礼中的动作规范及待人接物的礼节,又称曲礼。

⑤其人:指圣人。

⑥苟不至德:如果没有极高的德行。

苟,如果。

⑦凝聚,引申为成功。

⑧问学:询问,学习。

⑨倍:通”背”,背弃,背叛。

⑩容:容身,指保全自己。

⑪“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引自《诗经·人雅.烝民》,哲,智慧,指通达事理。

译文:伟大啊,圣人的道!浩瀚无边,生养万物,与天一样崇高;充足有余,礼仪三百条,威仪三千条。

这些都有侍于圣人来实行。

所以说,如果没有极高的德行,就不能成功极高的道。

因此,君子尊崇道德修养而追求知识学问;达到广博境界而又钻研精微之处;洞察一切而又奉行中庸之道;温习已有的知识从而获得新知识;诚心诚意地崇奉礼节。

所以身居高位不骄傲,身居低位不自弃,国家政治清明时,他的言论足以振兴国家;国家政治黑暗时,他的沉默足以保全自己。

《诗经》说:“既明智又通达事理,可以保全自身。

”大概就是说的这个意思吧?题解:这一章在继续盛赞圣人之道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层次的重要问题。

首先是修养德行以适应圣人之道的问题。

因为没有极高的德行,就不能成功极高的道,所以君于应该“尊崇道德修养而追求知识学问;达到广博境界而又钻研精微之处;洞察一切而又奉行中庸之道;温习已有的知识从而获得新知识;诚心诚意地崇奉礼节。

”朱熹认为,这五句“大小相资,首尾相应”,最得圣贤精神,要求学者尽心尽意研习。

其实,五句所论不外乎尊崇道德修养和追求知识学问这两个方面,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也就是“德育”和“智育”的问题,“又红又专”的问题。

道德经27章全文及译文

道德经27章全文及译文

道德经27章全文及译文第二十七章善行无迹善行无辙迹①,善言无瑕谪②,善计不用筹策③,善闭无关楗④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⑤而不可解。

是以圣人常善救⑥人,故无弃人⑦;常善救物,故无弃物⑧,是谓袭⑨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⑩。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⑩。

【语译】①辙迹:车轮转动时留下的痕迹。

②瑕谪:玉石上的斑痕,引申为瑕疵、缺点、毛病。

③筹策:古人计算时使用的工具。

④关楗(jiàn):关门的木闩(shuān)。

横的叫关,竖的叫楗。

⑤绳约:用绳索捆绑,亦比喻拘束、约束。

⑥救:阻止,制止;挽救,帮助。

⑦弃人:无用之人。

⑧弃物:无用之物。

⑨袭:承袭,含藏,保持。

⑩资:取资、借鉴之意。

译文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痕迹;长于言谈的,没有任何瑕疵;善于计算的,不必借助于筹码;善于关闭门户的,不用木闩别人也打不开;善于打结的,不用绳索别人也解不开。

因此,圣人总是善于使人尽其才,因而没有无用之人;总是善于物尽其用,因而也就没有无用之物。

这叫做藏而不露的智慧。

所以善人是不善人的老师,不善人则是善人的借鉴。

不重视自己的老师,不珍惜自己的借鉴,即使是聪明人,也会变糊涂。

这叫做精微玄妙的道理。

名家注解河上公:善行道者,求之于身,不下堂,不出门,故无辙迹。

善言,谓择言而出,则无瑕疵谪过于天下。

善以道计事者,则守一不移,所计不多,则不用筹策而可知也。

王弼:因物自然,不设不施,故不用关楗绳约而不可开解也。

圣人不立形名,以检于物;不造进向,以殊弃不肖;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故曰无弃人也。

虽有其智,自任其智,不因物,于其道必失,故曰虽智大迷。

朱元璋:君子之道,行人不能知,以其无夸己之言。

其又不自矜,既不自矜,何有妄言?妄言既无,安有瑕谪?经典解读本章中,老子把自然无为的道理,应用到更加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

他以善行、善言、善数、善闭、善结等为喻,说明人只要善于行不言之教、处无为之政,能够按自然规律办事,则无需多费周折,就能得到无可挑剔的结果。

《道德经》注音版第二十七章原文及译文

《道德经》注音版第二十七章原文及译文

《道德经》注音版第二十七章原文及译文【原文】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是谓袭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注音版】善(shàn)行(xíng)无(wú)辙(zhé)迹(jì),善(shàn)言(yán)无(wú)瑕(xiá)谪(zhé);善(shàn)数(shǔ)不(bù)用(yòng)筹(chóu)策(cè);善(shàn)闭(bì)无(wú)关(guān)楗(jiàn)而(ér)不(bù)可(k ě)开(kāi),善(shàn)结(jié)无(wú)绳(shéng)约(yuē)而(ér)不(bù)可(kě)解(jiě)。

是(shì)以(yǐ)圣(shèng)人(rén)常(cháng)善(shàn)救(jiù)人(rén),故(gù)无(wú)弃(qì)人(rén);常(cháng)善(shàn)救(jiù)物(wù),故(gù)无(wú)弃(qì)物(wù)。

是(shì)谓(wèi)袭(xí)明(míng)。

故(gù)善(shàn)人(rén)者(zhě),不(bù)善(shàn)人(rén)之(zhī)师(shī);不(bù)善(shàn)人(rén)者(zhě),善(shàn)人(rén)之(zhī)资(zī)。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原文及翻译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原文及翻译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原文及翻译《道德经》不仅是一部有着丰厚内涵和深刻哲理的道家经典,而且是一部用语精炼、辞意隽永的哲理诗。

其中体现的老子的思想智慧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思想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大家整理了《道德经;第二十七章》的原文及翻译,希望大家喜欢。

善行,无辙跡;善言,无瑕謫;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是谓神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

是谓要妙。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注释:1、撤迹:轨迹,行车时车轮留下的痕迹。

2、善言:指善于采用不言之教。

3、瑕谪:过失、缺点、疵病。

4、数:计算。

5、筹策:古时人们用作计算的器具。

6、关楗:栓梢。

古代家户里的门有关,即栓;有楗,即梢,是木制的。

7、绳约:绳索。

约,指用绳捆物。

8、袭明:内藏智慧聪明。

袭,覆盖之意。

9、资:取资、借鉴的意思10、要妙:精要玄妙,深远奥秘。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翻译: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辙迹;善于言谈的,不会发生病疵;善于计数的,用不着竹码子;善于关闭的,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打开;善于捆缚的,不用绳索而使人不能解开。

因此,圣人经常挽救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经常善于物尽其用,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

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

所以善人可以做为恶人们的老师,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

不尊重自己的老师,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虽然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大大的糊涂。

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解读:本章所讲的内容,重在要求人们尤其是圣人要恪守“无为而治”的原则,说明有道者顺任自然以待人接物,更表达了有道者无弃人无弃物的心怀。

人无弃人,物无弃物,天下的善人不善人,善物不善物,都是有用处的。

善者为师,恶者为资,一律加以善待,特别是对于不善的人,并不因其不善而鄙弃他,一方要劝勉他,诱导他,另一方面也给他一个成为善人借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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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 贪污罪:
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 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 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 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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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要件
刑法学(下册) 刑法学(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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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 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
客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 入,差额巨大,在有关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行 为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 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故意
4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 行为会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以及侵害公共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 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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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司法认定
(1)正确区分贪污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2)正确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盗窃罪及 诈骗罪的界限. (3)正确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4)贪污罪共犯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396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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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贿赂型犯罪
一,受贿罪 二,单位受贿罪 三,行贿罪 四,对单位行贿罪 五,介绍贿赂罪 六,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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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受贿罪:
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 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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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本罪既侵犯了国 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也侵犯公 共财产的所有权. 其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 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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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犯罪构成
2犯罪客观要件
主体 要件 主观 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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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认定和刑事处罚
1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认定 (1)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2)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3)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 限. (4)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 的界限. 2挪用公款罪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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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的类型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的规定,贪污贿 赂罪共有12个具体罪名. 贪污贿赂罪可以分为两大类:
1贪污型犯罪,包括本章除贿赂犯罪以外的 其他犯罪,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 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 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2贿赂型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 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 行贿罪.
根据刑法第395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 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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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境外存款罪
外的存款,违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申报的规定 而隐瞒不报,数额较大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在境 隐瞒境外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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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
客体 要件 客观 要件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公共财物的占有权, 使用权以及收益权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是挪 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 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 动以外的活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 国家工作人员 故意.但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将公款占为己有的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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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受贿罪的行为较为复杂,理解上有很多难 点:
第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第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索取或者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受贿罪的两种基本表现形 式,即索取贿赂和收受贿赂. 第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谓为他人谋取利益, 是指受贿人为他人实际谋取某种利益或者许诺 给予他人某种利益. 第四,贿赂范围的界定.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 点:财物说,物质利益说和不正当利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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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挪用公款罪:
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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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第二节 贪污型犯罪 第三节 贿赂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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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 二,贪污贿赂罪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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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贪污,挪用公共财物,收受贿赂,不履行法定 义务,私分国有资产,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不可收买性的行为. 在旧刑法时代,贪污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贿 赂罪属于渎职罪.由于贪污贿赂犯罪具有严重 的社会危害性,新刑法为了突出对贪污贿赂犯 罪的打击,将其规定为独立的一类犯罪,并增 设对单位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 财物罪等罪名. 贪污贿赂罪还包括一般主体与单位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 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 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 以上的,应予立案.因此,数额较大的标准可 以参照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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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私分国有资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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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5 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 下有期徒刑.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 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 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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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应注意委派和委托的区别. 第二,离退休人员是否能够成为受贿罪的主 体. 第三,特定关系人在何种情况下成为受贿罪 共犯的问题.根据司法解释,特定关系人是 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 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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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洁 副主编:张旭 徐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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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
导读: 导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序言中指出:"关注 腐败对社会稳定与安全所造成的问题和构成的威胁的 严重性,它破坏民主体制和价值观,道德观和正义并 危害着可持续发展和法治".贪污贿赂罪是腐败的最 主要表现形式,在我国刑法中,贪污贿赂罪就是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共财物,收受 贿赂,不履行法定义务,私分国有资产等侵犯职务行 为的廉洁性,不可收买性的行为,可以分为贪污型犯 罪和贿赂型犯罪两种类型.计12个罪名.具体而言, 贪污型犯罪包括本章除贿赂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即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 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贿赂 型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 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 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客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又侵犯国有资产的所有 权. 客观方面: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 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国有单位. 主观方面:故意.
客体 要件 客观 要件 主体 要件 主观 要件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或称不可交 易性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 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行为会 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却希望 或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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