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会《税法》讲义_007_0202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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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

(二)税法的适用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原则(6 个)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 来的混乱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效力高于一般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规定的效力
(2)应用: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 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税法资料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二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 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
第三节 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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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法(一)本章考情分析消费税是CPA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章。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消费税一章的平均分值约为9分。

消费税可以命制各种题型,而计算问答(分析)题一直是消费税分值中比重最大的题型,消费税与增值税、关税的混合计算是本章命题的常见考点。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明确2014年12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化妆品等15个税目;2.取消酒精消费税;3.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4.明确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5.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6.增加“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的规定;7.删除汽车轮胎税目及其相关规定;8.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9.添加电池和涂料的税目和税目注释;10.修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范围及相关规定。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1)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说法,符合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的是()。

A.金首饰的进口应纳消费税B.银首饰的出厂销售应纳消费税C.钻石饰品的批发应纳消费税D.金基合金镶嵌首饰的零售应纳消费税【答案】D第二节税目与税率一、消费税的税目(掌握,能力等级2)2014年12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推荐】2016年度CPA课程消费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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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81
1.地位:《税法》考试的比较重要的税种之一。

2.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特别是计算问答题)。

3.分值:15分左右,预计2016年分值在15分以上。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第二节税目与税率(熟悉)
第三节计税依据(掌握)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第五节征收管理
2016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P131.修订了卷烟批发环节最新的税率。

P145.新增了国内购进和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葡萄酒的消费税的扣税规定。

1.消费税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2.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差异方面增值税消费税
征税范围有形动产特定消费品
计税依据从价定率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纳税环节道道课征,在进口、
生产、批发、零售环
节征收
在进口、生产、委托加工
环节一次征收(金银在零
售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

与价格关系价外税价内税
3.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区别(增值税只针对销售货物)。

2016年注会《税法》讲义_034_0701_j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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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一)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包含《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的内容,这两个税种可以命制各种题型。

在最近三年的考试中,资源税法的平均分值为2分,资源税计税规则比较简单,考点清晰,与其他税种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的关系也易成为考点。

土地增值税法最近三年平均分值为4分,属于CPA税法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税种,计算有一定的难度。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明确了自2011年11月1日起,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油气资源或海洋油气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的具体政策衔接规定;2.按照新政策修改了煤炭资源税的征税范围;3.将煤炭资源税税率由定额税率改为2%-10%的幅度比例税率,另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作了修订;4.增加细化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5.增加了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差额计税的规定;6.增加和细化关联方销售应税产品征收资源税的具体规定;7.增加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税额计算规定;8.增加资源税税收优惠的规定;9.修改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第一节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解释】能否成为资源税的纳税人要受开采地点、组织形式和开采品目限制。

【归纳】关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四点理解:1.开采地点——进口不征、出口不退2.纳税人范围广泛【提示】自2011年11月1日起,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油气资源或海洋油气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3.应税与非应税4.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含个体户)【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2005年)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例题2·多选题】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2016注会《税法》知识点:消费税的组价公式

2016注会《税法》知识点:消费税的组价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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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税法》知识点:消费税的组价公式知识点:消费税的组价公式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016CPA《税法》精选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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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国际重复征税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强调被重复征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则在狭义基础上还包括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时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类型产生原因征税主体纳税人税源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原则不同相同相同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不同不同相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复合税制度不同相同相同2.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形式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考点:增值税低税率1.低税率13%的适用范围(1)粮食、食用植物油;农业初级产品。

注意区分:属于13%税率范畴属于17%税率范畴干姜、姜黄、橄榄油、花椒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巴氏灭菌乳、动物骨粒等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淀粉、调制乳等(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提示】①自2015年9月1日起,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符合规定范围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②农机整机适用低税率;农机零件适用基本税率。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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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祝每位考生在2016司法考试中能取得喜人成绩。

基本信息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第1版 (2016年1月1日)外文书名: Accouting丛书名: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用教材平装: 424页教材特色:1.有重点:重点考的,就是重点讲的。

知识点的讲解,不止全面,更有侧重。

2.有分析:涉及具体知识点的每一节,均有“考情分析”,说明该节的历年考查情况,剖析其命题特点,指出考查重点,并提供学习建议。

3.有题目:经典例题——配合知识点学习,有利于理解与掌握知识点;新考真题——很有价值的题目,全部精解精析;同步习题——强化巩固所学知识的好帮手。

教材目录:第0章考纲分析与应试策略第一节考试简介一、考试科目二、考试形式三、考试题型与答题时间第二节考试大纲专家解读一、考查要点概览二、命题趋势分析第三节应试经验与技巧一、客观题二、计算分析题三、综合题第四节学习方法与建议第1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的目标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二、税法的概念三、税法的目标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一、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二、税法的其他基本原则三、税法的适用原则四、税收法律关系第四节税法要素一、总则二、纳税义务人三、征税对象和税目四、税率五、纳税环节六、纳税期限七、纳税地点八、减税免税九、罚则十、附则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二、税收立法原则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四、税收立法机关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六节税收执法一、税法的实施二、税务机构设置三、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四、税收收入划分五、税务检查权六、税务稽查权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八、其他税收执法权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二、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促进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三、税务筹划对纳税人和完善税法的意义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一、国际重复课税与国际税收协定二、国际避税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过关测试题一、单选题二、多选题第2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一、征税范围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一、基本税率二、低税率三、零税率四、征收率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项税额的计算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规定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第七节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一、混业经营二、混合销售行为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第八节进口货物征税一、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二、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第九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三、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四、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征税政策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第十节税收优惠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税项目三、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四、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五、其他有关减免税规定第十一节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二、纳税期限三、纳税地点四、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征收机关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第十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一、专用发票的联次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三、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四、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六、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七、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八、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过关测试题一、单选题二、多选题三、计算题四、阅读理解计算题第3章消费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二、征税范围第二节税目与税率一、税目二、税率第三节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二、从量计征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消费税税率形式与计算税公式二、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三、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四、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五、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六、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第五节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期限三、纳税地点过关测试题一、单选题二、多选题三、判断题四、计算题五、综合题第4章营业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二、扣缴义务人一、税目二、税率第三节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一、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第五节税收优惠一、起征点二、税收优惠规定第六节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期限三、纳税地点过关测试题一、单选题二、多选题三、计算题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一、纳税义务人二、税率三、计税依据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税收优惠六、纳税环节七、纳税地点八、纳税期限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第三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税依据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征比率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规定过关测试题一、单选题二、多选题第6章关税法第一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对象二、纳税义务人第二节进出口税则一、进出口税则概况二、税则归类三、税率第三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原产地规定二、关税的完税价格三、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关税减免规定一、法定减免税二、特定减免税三、临时减免税第五节征收管理一、关税缴纳二、关税的强制执行三、关税退还四、关税补征和追征五、关税纳税争议第六节船舶吨税一、征税范围、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税收优惠四、征收管理。

2016年注会《税法》讲义_006_0201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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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一)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增值税一章的平均分值约为18分,考虑有英文答题加分的因素,本章的分数经常突破20分,在《税法》科目中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章。

2015年教材调整的内容较多,知识点增加且细碎。

本章可命制各种题型,既可能单独出题,也可能与其他税种混合出题,尤其是计算分析、综合题型,在复习中应对此特别重视。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电信业的征税范围;2.增加“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3.增加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4.增加“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的规定;5.细化承包承租纳税人的规定;6.细化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规定;7.明确部分货物增值税适用税率;8.增加国际运输服务的解释;9.明确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10.增加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11.明确融资租赁增值税政策;12.增加“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13.增加扣减进项税额计算依据的规定;14.增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税务处理;15.增加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16.明确企业出口给外商的新造集装箱符合规定的,准予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17.增加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办法;18.调整出口退税实耗法与购进法的计算公式;19.增加和调整税收优惠政策;20.增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红票规则。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本章分为十二节: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第八节进口货物征税第九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第十节税收优惠第十一节征收管理第十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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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二)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掌握,能力等级1)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P43)
考生要了解货物期货交割、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典当业死当物品的销售、寄售业代销寄售物品、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过网费等,都属于缴纳增值税的范围。

这部分内容比较多和杂,容易命制客观题。

学习时注意以下几个易考点:
(1)矿产资源、矿山劳务(P43下方)
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劳务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A.矿产资源分拣劳务
B.矿产资源切割劳务
C.矿山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
D.矿山爆破、穿孔劳务
【答案】AB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征收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将一幢办公楼连同办公楼里的家具、分体式空调转让给乙企业,针对甲企业的转让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转让办公楼和办公楼里的家具、分体式空调一并征收增值税
B.转让办公楼和办公楼里的家具、分体式空调一并征收营业税
C.转让办公楼征收营业税,但办公楼里的家具、分体式空调转让征收增值税
D.转让办公楼征收增值税,但办公楼里的家具、分体式空调转让征收营业税
【答案】C
(3)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4)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对上述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5)销售电梯并维修、保养
行为适用税种
对企业销售电梯(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
维修取得的收入
征收增值税
企业销售自产的电梯并负责安装,属于纳税人销
售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要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
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
修取得的收入
征收营业税
【例题·单选题】某电梯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购进5部电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68万元;当月销售5部电梯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26.5万元、安装费29.25万元、保养费11.7万元、维修费5.85万元。

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14年)
A.8.5万元
B.12.75万元
C.14.45万元
D.15.3万元
【答案】D
【解析】(526.5+29.25+11.7+5.85)/(1+17%)×17%-68=15.3(万元)。

(6)二手车经销业务
行为具体规定适用税种
经销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
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
征收增值税
代理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1)
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2)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
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3)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
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
征收营业税
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不充分
不同时具备代理的三项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代理
(7)执罚拍卖(P44)
看收入归属确定征免。

(8)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性劳务缴纳增值税。

(9)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归纳与解释】十项视同销售的规定及运用是税法必考的知识点。

考生要理解视同销售行为的几类典型特点:
第一类特点:所有权转移。

或服务已对外实施并被接受。

第二类特点:脱离增值税链条。

所有权没有变化,但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从生产领域转移到增值税范围以外或者转移到消费领域。

第三类特点:基于堵塞管理漏洞的需要,而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集体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不动产的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答案】A
(2)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举例】建材厂生产销售玻璃幕墙,并负责安装。

(3)兼营行为
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举例】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出租办公室。

(4)混业经营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有关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举例】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并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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