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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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4篇)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4篇)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包括储罐的设计、建造、维修和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炼油轻质油储罐,是指专用于储存炼油轻质油产品,采用密闭、固定的钢质构造的容器。

第四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设计和建造要求第五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必须经过专业设计、监理和验收。

第六条储罐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储罐的配置、容量和尺寸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需求确定。

(二)储罐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和材料,确保其强度和稳定性。

(三)储罐应具备泄漏和爆炸的防护措施。

(四)储罐应设置密封措施,保证油品的质量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储罐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二)施工应有专业监理,并按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三)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和施工质量。

(四)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第三章操作和管理要求第八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操作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操作规程和规范。

(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岗位培训。

(三)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做好油品的记录和储罐的检查。

(四)定期进行储罐的维护和检修,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方案。

第九条储罐操作和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一)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储罐周围的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操作正常。

(二)定期进行泄漏和防爆设备的测试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三)储罐保温材料和防腐层应定期检查和维修。

(四)储罐内部油品的沉积物应定期清理。

第四章安全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第十条储罐的安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储罐的油位和压力,确保其正常工作。

精选范文--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精选范文--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1总1.1目的为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1.2原则标本兼治、防治结合,完善工艺措施,提高设备防护能力,精心操作和维护,加大检修维护力度,避免事故发生。

1.3范围储存终馏点不大于220℃轻质油品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储罐。

主要包括石脑油储罐、焦化汽油储罐(含焦化汽柴油混装储罐,下同)、催化汽油(未加氢、精制,下同)储罐等中间原料轻质油储罐,以及含有轻质油组分的轻污油储罐、含硫污水储罐等。

1.4方案除指导意见中特别规定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增加储罐全面清罐检查频次或增设氮封设施等方案,落实实施细则,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

1.5其它指导意见是以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基础,补充了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氮封措施和内浮顶储罐铝制浮顶的制造安装等内容,适用于本意见规定范围内新建和现有储罐的整改等。

2一般要求2.1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制造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

(详见附件-1)2.2应高度重视工艺管理,精心操作,严禁储罐超温、超压运行。

2.3应针对不同工艺介质特性,落实好储罐防腐蚀措施。

2.4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建立储罐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制度,增加储罐清罐检查频次,及时掌握储罐运行状况,消除隐患。

2.5氮封设施是保障内浮顶储罐安全运行的措施之一。

氮封设计应本着安全、节约和便于操作维护的原则,实现储罐安全、经济运行。

3罐区工艺3.1储罐选型3.1.1石脑油在储存温度下(不大于40℃,下同)的蒸汽压超过88KPa时,储罐应选用压力储罐、低压储罐。

不超过88KPa时,应选用内浮顶储罐或外浮顶储罐。

3.1.2焦化汽油、催化汽油、轻污油的储罐宜采用内浮顶型式.3.1.3石脑油低压立式储罐应设置防止空气进入的措施,储罐补充气体应使用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脱硫后的燃料气等。

采用脱硫后的燃料气时,排放气应密闭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向大气。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模版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模版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安全运行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并适用于所有炼油厂使用的轻质油储罐。

二、术语定义1. 轻质油:指炼油过程中所得到的石油产品,具有较低的密度和较高的挥发性。

2. 储罐:指用于存储轻质油的容器,通常为圆筒形式。

3. 安全运行:指储罐在存储、输送、和处理轻质油的过程中,以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为首要任务。

三、安全要求1. 储罐设计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储罐周围必须设有合适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通道和灭火系统。

3. 储罐内部的液位、压力和温度必须定期检查,并记录在案。

4. 储罐必须配备可靠的液位和压力传感器,并与报警系统相连。

5. 储罐周围必须进行定期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储罐必须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7. 储罐的进出口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阀和泄压装置。

8. 储罐必须按规定进行普通维护、定期检修和技术改造。

9. 储罐周围必须设置周界围墙,并保持围墙的完整性。

四、操作要求1. 管理人员必须对储罐的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规操作。

3. 操作人员在进行储罐操作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4.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储罐的结构和工作原理,且能够熟练操作储罐的输入输出设备。

5. 操作人员在进行储罐操作时,必须保持专注,并随时关注储罐的运行状态。

6. 管理人员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7.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具备工作能力。

五、安全措施1. 储罐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等。

2. 储罐周围必须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易燃物品。

3. 储罐的维护和清洁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通过安全程序控制。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1总则1.1目的为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1.2原则标本兼治、防治结合,完善工艺措施,提高设备防护能力,精心操作和维护,加大检修维护力度,避免事故发生。

1.3范围储存终馏点不大于220℃轻质油品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储罐。

主要包括石脑油储罐、焦化汽油储罐(含焦化汽柴油混装储罐,下同)、催化汽油(未加氢、精制,下同)储罐等中间原料轻质油储罐,以及含有轻质油组分的轻污油储罐、含硫污水储罐等。

1.4方案除指导意见中特别规定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增加储罐全面清罐检查频次或增设氮封设施等方案,落实实施细则,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

1.5其它指导意见是以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基础,补充了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氮封措施和内浮顶储罐铝制浮顶的制造安装等内容,适用于本意见规定范围内新建和现有储罐的整改等。

2一般要求2.1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制造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

(详见附件-1)2.2应高度重视工艺管理,精心操作,严禁储罐超温、超压运行。

2.3应针对不同工艺介质特性,落实好储罐防腐蚀措施。

2.4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建立储罐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制度,增加储罐清罐检查频次,及时掌握储罐运行状况,消除隐患。

2.5氮封设施是保障内浮顶储罐安全运行的措施之一。

氮封设计应本着安全、节约和便于操作维护的原则,实现储罐安全、经济运行。

3罐区工艺3.1储罐选型3.2轻质油设计储存温度不应大于40℃。

3.3需要罐底切水作业的储罐应采用自动切水设施。

切水口处应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监测仪表,信号远传至控制室。

3.4储罐应配置罐下采样设施。

3.5现场应设置储罐温度、液位等检测仪表,信号远传至控制室。

3.6储运能力3.7氮封措施·4设备及防腐4.1内浮顶储罐a)铝制内浮顶的上升浮力(设计介质比重700Kg/m3)不应小于内浮顶总重的两倍和浮顶上升时产生的摩擦力之和,且浮筒的浸液深度不宜小于100mm;b)铝制内浮顶浮筒宜选用卷焊式浮筒。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炼油行业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而在炼油过程中,轻质油的储存成为不可避免的环节。

炼油轻质油储罐是储存轻油的主要设备,为了确保轻油安全储存,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石油储罐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储罐液位监测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液位监测至关重要。

首先,对液位的监控能够及时发现液位异常变化,避免因液位异常造成罐体爆炸、油气泄漏等事故。

其次,液位监控还可以根据罐内液位井的高低,计算出储罐内液体的数量,防范因计算误差而导致的事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液位监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储罐设计标准进行监测,进行定期检查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储罐防火措施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油品易燃易爆,因此在运行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防火措施。

首先是对储罐进行防火隔离,禁止在储罐周围进行火种、明火的操作。

其次,制定相应的防火应急预案,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同时,在储罐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还应考虑到防火问题,合理设置储罐间距,采取防火结构和装置等措施来确保储罐的安全。

罐区安全管理针对炼油轻质油储罐,还需要进行罐区安全管理。

罐区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罐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照明设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进行罐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制定响应预案,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理等。

储罐维护保养在储罐的运行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

首先是罐体进行焊接和检查,对罐体表面进行清洗,防止腐蚀;其次是对防火结构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最后是定期进行罐内清洗,清除污物和异物,防止产生“危险溶液”等现象。

维护保养工作的完成,不仅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还能减少因设备老化或者故障而引发的事故风险。

总结综上所述,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关系到企业生产和工人安全,因此必须非常重视。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范文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范文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三条炼油轻质油储罐是指用于储存炼油轻质油的容器设备,其设计容量不得大于5000m3。

第四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以人员安全为首要目标,同时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炼油轻质油的质量。

第五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技术检查。

第二章设备及设施要求第六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具备以下设备和设施:防火设施、泄漏报警设备、消防设备、静电接地装置、泄漏控制装置等。

第七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设置在宽敞、平坦的场地上,距离其他设备和建筑物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蚀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九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配备完善的通风设备,确保罐内气体排放和通风畅通。

第十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设置防雷设备,确保在雷电天气时罐内安全。

第三章操作管理要求第十一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相关岗位操作证书。

第十二条炼油轻质油储罐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和紧急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第十四条炼油轻质油储罐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操作和违章操作。

第十五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六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入口和出口应配备防过压和防减压装置,防止设备压力过高或过低。

第十七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设置泄压阀和安全阀,当设备内部压力达到安全极限时,及时泄压以保证设备的安全。

第十八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配备泄漏控制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泄漏。

第十九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当设备泄漏时,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炼油轻质油储罐应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等。

轻质油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

轻质油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试行)1总 则1.1 目的为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1.2 原则标本兼治、防治结合,落实源头治理措施,加大检修维护力度,提高设备防护能力,精心操作和维护,避免事故发生。

1.3 范围石脑油(重整、乙烯原料)、焦化汽油(含焦化汽柴油储罐,下同)、催化汽油中间原料储罐和轻污油、含硫污水等储罐。

1.4 方案除意见中特别规定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增加储罐全面清罐检查频次或增设氮封设施等方案,落实实施细则,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

1.5 其它指导意见是以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为基础,重点对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氮封措施和内浮顶储罐铝制浮盘的制造安装等内容做了规定和补充。

除特殊说明外,意见中储罐均指立式圆筒钢制焊接常压储罐。

2 一般要求2.1 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施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包括:《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2007)《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200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05)《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1999)《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50393-2008)《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技术管理规定》等。

2.2 储罐设计、制造、施工及安装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切实履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确保储罐建造质量。

2.3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措施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设施完整并完好投用。

2.4 要高度重视储罐工艺源头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好进入储罐的工艺介质蒸汽压和活性硫、氯离子含量,精心操作,实现本质安全。

2.5 应加强对轻质油储罐的防腐蚀管理工作,根据储存介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腐蚀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范做好防腐工作。

2.6 应建立内、外浮顶储罐的可燃气体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储罐运行状况。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炼油轻质油储罐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包括储罐的设计、建造、维修和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炼油轻质油储罐,是指专用于储存炼油轻质油产品,采用密闭、固定的钢质构造的容器。

第四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设计和建造要求第五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必须经过专业设计、监理和验收。

第六条储罐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储罐的配置、容量和尺寸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需求确定。

(二)储罐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和材料,确保其强度和稳定性。

(三)储罐应具备泄漏和爆炸的防护措施。

(四)储罐应设置密封措施,保证油品的质量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储罐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二)施工应有专业监理,并按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三)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和施工质量。

(四)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第三章操作和管理要求第八条炼油轻质油储罐的操作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操作规程和规范。

(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岗位培训。

(三)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做好油品的记录和储罐的检查。

(四)定期进行储罐的维护和检修,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方案。

第九条储罐操作和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一)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储罐周围的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操作正常。

(二)定期进行泄漏和防爆设备的测试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三)储罐保温材料和防腐层应定期检查和维修。

(四)储罐内部油品的沉积物应定期清理。

第四章安全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第十条储罐的安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储罐的油位和压力,确保其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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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固定顶储罐正常操作时液位不得低于进油线顶部610mm,浮顶储罐浮盘处于浮起状态。
3.2.6轻质油品储罐当液面低于低低液位时,储罐收油流速不应高于1.0m/s,高于低低液位时最高流速不应高于4.0m/s。储罐的收油流速宜在操作控制系统内显示。
3.3储罐结构
3.3.1轻质油品储罐应考虑弱顶结构设计。
3.2.1储存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88kPa的油品不应进入常压储罐单独储存。
3.2.2 溶解氢气的油品必须经过脱气处理之后方可进入储罐。
3.2.3石脑油、汽油、航煤及相应馏分油储罐收油温度≤40℃;其它轻质油品最高收油温度应低于油品闪点5℃,并保证混合后的储存温度低于闪点5℃。
3.2.4有加热设施的储罐最低储存温度应能满足油品流动性要求,最高储存温度应低于闪点5℃。
《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编制小组
2012年6月
《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试行)》编制小组
组长:沈钢 戴监 何盛宝
成员:刘杰 邢颖春 丁立海 王强 周敏 于建宁 章龙江 黄阜生
张鸿 宋晓江 刘军 陈为民 温铁民
主编单位:工程建设公司大连设计分公司
参编单位:寰球工程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
安全环保研究院、大庆石化、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大连石化、
3.1.2储存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宜选用压力或低压储罐。
3.1.3甲B类液体固定顶罐或低压储罐应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
3.1.4石脑油或汽油及其组分油在储存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88kPa时,应选用低压储罐;饱和蒸汽压≤88kPa时,宜选用内浮顶储罐。
3.1.5轻污油储罐宜采用低压储罐。
3.2 工艺指标
4罐壁用钢板的超声检测要求应满足GB50341,检测方法和质量标准应符合JB/T4730的规定。
3.3.3罐底
1罐壁内表面至边缘板与中幅板之间的连接焊缝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且不得小于600mm。
tb:罐底环形边缘板的最小公称厚度mm(不包括腐蚀裕量);
Hw:设计最高液位m;
ρ:储液相对密度(取储液与水密度之比)。
《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试行)》适用于各生产企业从设计、施工、运行、检修等方面排查在役轻质油品储罐的安全隐患;适用于制订、修订、完善轻质油品储运罐区工艺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检维修作业规程和相关的管理制度;也是新建和改扩建轻质油品储运系统的设计依据之一。
由于轻质油品储罐弱顶结构、进油口型式、防静电技术等研究工作尚未完成,编制时间仓促,本导则还存在不足之处,有待通过工程技术研究和生产实践进一步补充,希望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以便修改完善。
2底圈罐壁外表面沿径向至边缘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3罐底内径小于12.5m时,罐底可不设环形边缘板;内径大于或等于12.5m时,罐底宜设环形边缘板结构。
4 与罐壁连接处的罐底板需采用对接结构。厚度不大于6mm的罐底边缘板对接焊缝可不开设坡口,焊缝间隙不宜小于6mm;厚度大于6mm的罐底边缘板对接焊缝应采用V形坡口;对接长度不小于700mm。边缘板与底圈壁板相焊的部位应做成平滑支撑面。
《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试行)》力求规范运行管理,促进本质安全。体现了四个创新点:一是研究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形成轻质油品储罐相关的安全设计要点;二是深入剖析储运系统典型事故案例,从设计到运行全过程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三是总结炼化企业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方法,纳入技术导则并进一步规范推广;四是分析油品储运系统操作和作业的安全风险,识别危险源,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和细化各个环节的技术指标和操作要求。
兰州石化、锦州石化
主要起草人:杜云散 王笑静 田孝伟 王涵 张学恭 刘博
安玉亮 白跃华 娄仁杰 吴秀敏 王春明 董树新
李忠超 贺兆伟关海若周才江 吴宇朱爽
邹政 刘海燕 阎安
目次
1总则
1.0.1为加强轻质油品储罐的生产技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储存石脑油、煤油、汽油、柴油、轻污油以及相应馏分等轻质油品钢制储罐的相关设计、生产、技术及安全管理。
1.0.3轻质油品储罐的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油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0.4本文件中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
术语
2.0.1常压储罐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罐顶表压)的储罐。
2.0.2低压储罐
设计压力大于且小于100kPa(罐顶表压)的储罐。
2.0.3压力储罐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0kPa(罐顶表压)的储罐。
2.0.4固定顶罐
罐顶周边与罐壁顶端固定连接的储罐。其主要包括以下形式:自支撑式拱顶,自支撑式锥顶和支撑式锥顶。
2.0.5浮顶罐
在敞口的储罐内安装浮舱顶的储罐,又称浮顶罐。
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
(试行)
二○一二年六月
前 言
为加强轻质油品储罐管理,保证安全生产,2011年9月股份公司专题科技立项,组织设计、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了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编制小组认真分析相关设计和运行规范,开展现场调研,组织研讨交流,于2012年2月17日下发了《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2012年3月召开了专题研讨交流会,进一步宣贯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结合储运系统安全隐患治理,深入研讨了现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经过补充、完善,形成了《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试行)》。
2.0.6内浮顶罐
在固定顶罐内设有浮盘的储罐。
2.0.7弱顶结构
在超压状态下,罐顶与罐壁间的连接结构先于罐壁与罐底间的连接结构破坏,这样的罐顶被认为是弱顶。
2.0.8高高液位
生产时不允许超过的液位高度。
2.0.9低低液位
正常生产时允许达到的最低液位。
3
安全要点
3.1储罐选型
3.1.1储存甲B、乙A类的液体应选用金属浮舱式的浮顶或内浮顶罐。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可选用其他型式的储罐。
3.3.2材料
1选用钢材和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性能应符合所选标准规范的最新版本。
2罐壁钢板的使用厚度,应符合所选规范要求,且不得大于45mm。
3储罐设计温度低于0℃时,储罐钢板应按GB50341要求进行夏比V型缺口低温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温度不应高于最低设计温度,储罐钢板的低温冲击试验取样频次应按GB50341要求,并横向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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