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如何应对突发性公共[2]..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事件概述在现代社会,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
如灾害、事故、恐怖袭击等,它们都可能对社会、个人和物质造成极大伤害。
在这些事件中,我们需要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是一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此预案包含一个突发公共事件的简单描述,相关应急预案及操作流程。
2. 事件描述突发事件可能有多种形式,本文将以一次自然灾害为例。
2019年7月,江西省南昌市出现特大洪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严重,道路交通中断,经济损失巨大。
预计灾害将持续一段时间,为此,我们需要迅速组织应急工作,减少损失。
3. 应急预案3.1 应急响应当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并启动应急响应系统,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针对不同的应急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事件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
例如,在江西南昌市的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时,应急响应级别应设为一级,以便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工作。
3.2 应急组织在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调集和进驻。
记录应急人员的名单以及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应急救援为保障被困人员的安全,我们需要精心组织救援活动。
救援工作的流程和机制应与事件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包括设备配置、地理特点、人员状态和交通状态等。
救援人员在进入灾区时需要着装,佩戴合适的防护工具,以最大程度保障个人安全。
同时,应明确救援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以及应急救援的时间和流程。
3.4 医疗救护在灾害发生后,我们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的安全健康。
医疗救护能力是救援工作的核心之一。
为此,应急管理机构应尽快调动医疗资源,为灾区的伤员和病患提供医疗服务。
医疗工作应分阶段进行,建立军民联合的现场伤员救治机制,以确保救治效率和抢救质量。
3.5 安全维护安全维护是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目标是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和正常工作运转。
如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如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加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在过去的几年中,世界各地相继爆发了SARS、甲型流感、埃博拉等公共卫生事件,给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很大威胁。
为了能够应对这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需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在2023年,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基础,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就无法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未来,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明确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的职责和义务,并加强法律的宣传和落实。
同时,还要加强卫生应急机制的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启动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卫生应急救援制度等,以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
二、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公共卫生服务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如何扩大服务范围已经成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未来,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基层卫生机构水平,增加卫生人员数量,以便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规模和覆盖范围。
同时,还要加强卫生教育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以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要想有效应对,必须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在未来,我们应该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预警、疫情监测、卫生救治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和卫生救援力量储备等进行充分准备。
同时,还要提高公众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卫生应急演练,以便更好地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强化国际合作公共卫生事件超越国界,需要全球合作与共同努力。
在未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扩大与国际卫生组织的合作,积极开展疾病信息交流,促进技术和资源的共享,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打击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人类的健康与安全。
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具有突发性、危险性、不可预见性和不可抗性的事件。
面对突发事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和机智,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有效化解危机。
本文将就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一、提前做好准备1.了解突发事件:学习有关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包括地震、火灾、洪水、恐怖袭击等。
了解其特点、发生原因、预警信号等,有助于我们及时做出反应。
2.建立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需要包括应急处置流程、人员分工、装备配备等方面的内容。
3.组织演练:定期组织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在演练中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正,以便在实际事件发生时能够更好地应对。
二、灵活应对突发事件1.保持冷静:突发事件往往带有紧张和危险的气氛,但我们必须要保持冷静、镇定。
冷静的头脑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和判断,做出正确的决策。
2.迅速评估形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对形势进行评估。
了解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可能的后果,有助于我们制定应对策略。
3.及时报警和求助:在面对严重突发事件时,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和求助。
与此同时,尽量保持与他人的联系,让其他人也能知道事件发生的情况。
4.采取适当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
比如在地震发生时,我们应该迅速找到安全的避难地点,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5.服从指挥和安排:在突发事件处置的过程中,要服从相关单位的指挥和安排。
遵守有关规定和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三、后续处理和防范措施1.伤员救治:在突发事件中受伤的人员需要及时救治。
组织专业人员展开救援行动,尽可能减少伤亡人数和减轻伤势。
2.进行事故调查:对突发事件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和防范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常常给社会和个人带来巨大的冲击,对于如何应对这些突发事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我们有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探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方法和策略,以确保我们能够应对并度过这些困难时刻。
一、认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突发性、传染性、扩散性和不确定性。
突发性意味着这些事件常常突然发生,给人们留下很少的准备时间;传染性是指这类事件往往可以迅速传播并导致大规模感染;扩散性表示一旦事件发生,其影响范围可能会迅速扩大;而不确定性则体现在我们很难准确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结果。
二、加强个人卫生意识和习惯个人卫生是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首要措施。
以下是一些有效的做法:1.勤洗手:经常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并注意正确的洗手方法,特别是在接触公共场所后、饭前、用完厕所后应该大力洗手,确保手部清洁。
2.咳嗽和打喷嚏时遮住口鼻:使用纸巾或手肘遮住口鼻,以防止飞沫传播。
同时还要避免触摸眼睛、鼻子和嘴巴,以减少病菌进入体内的风险。
3.定期通风和消毒:保持室内通风,可以有效降低病毒在空气中的传播。
此外,经常清洁和消毒常接触的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也是重要的预防措施。
4.戴口罩:在公共场所或与他人密切接触时,佩戴口罩可以有效阻止飞沫传播和吸入病毒。
三、遵循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牢记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建议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
权威的卫生部门会发布相关信息和建议,包括疫情最新动态、预防措施和就诊指南等。
我们应该密切关注并遵循这些指导,以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群拥挤的场所,减少病毒传播的机会。
2.避免非必要的旅行:减少前往疫情严重地区或高风险地点的旅行,以减少被感染的风险。
3.在家工作和学习:尽量避免去公司或学校,选择在家工作或学习,以减少人员聚集。
如何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如何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全,并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综合性医院除了完成辖区人民身体保健预防及疾病的医疗工作外。
同时还需要参加突发的意想不到的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的卫生救援等紧急救护保障任务。
如参与抗洪、地震及传染病疫情救援等,并在其中得到锻炼。
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平时必须制订应急策略、建立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紧急控制措施。
确保及时、迅速、高效及有序地应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
1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无论是重大传染病疫情、各类中毒事件、生活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各类恐怖事件,还是其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常都会出现大批量伤病员。
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往往会超出医院抢救承受能力,如果医院事先没有准备或准备不充分,必然会顾此失彼,应接不暇。
因此,综合性医院应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制订综合性、针对性的各项应急预案,对提高应急抢救能力极为重要。
1.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医院要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予应急处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明确各自责任。
只有在高度统一指挥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各方面力量,调集所有资源对事件及时予以控制。
1.2预案要科学合理医院要查阅收集掌握本区域各种卫生信息(如传染病、自然疫源疫病)、地质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等)及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本地区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各种紧急措施及抢救预案。
预案必须系统地反映在不同情况下的指挥程序和内容,主要包括向各执行任务单位发出号令的顺序,准备行动的要求、人员、装备数量及编组方式,指挥员分工及指挥位置等,各种保障活动必须在上级统一指挥下协调进行。
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赣州市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赣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始终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合力。
5、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作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市应急委主任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审议批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协调与驻市部队、武警部队及其他有关方面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关系;发布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指示和信息等。
(二)办事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作为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
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应对预案(完整篇)

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应对预案(完整篇)突发性公公卫生危机应对预案一、预案目的为了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此预案。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优先: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控制卫生事件,防止其发展扩大。
预防优先: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控制卫生事件,防止其发展扩大。
2. 科学应对:基于科学分析,制定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
科学应对:基于科学分析,制定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
3. 严格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严格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4. 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事件防控格局。
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事件防控格局。
三、应对流程1. 卫生事件发现和报告:接到卫生事件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评估事件等级。
卫生事件发现和报告:接到卫生事件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评估事件等级。
2. 应急响应启动:对于重大卫生事件,应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对于重大卫生事件,应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3. 应急资源调配:根据卫生事件的需要,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应急资源调配:根据卫生事件的需要,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卫生事件防控: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控制卫生事件的发展和扩大。
卫生事件防控: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控制卫生事件的发展和扩大。
5. 公众沟通和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播正确的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公众沟通和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播正确的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6. 应急响应结束和评估: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结束应急响应,对应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应急响应结束和评估: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结束应急响应,对应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3•【字号】赣府厅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运)》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3日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权威、统一的预警信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预警信息的制作、审签、发送、接收、传播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
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预案,划分拟发布的预警信息级别。
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对外统一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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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江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陈洪生1凌学武2案例:(一)瓮安事件(真相篇)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一名叫李树芬的女生跳河,请求出警。
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瓮安县城所在地雍阳镇派出所民警出警。
派出所值班民警田丰、张险峰接到指令后,驱车赶往现场。
途中遇到闻讯赶来的李树芬哥哥李树勇及李树芬表舅刘金学,将二人一同带到现场。
到达现场后,由于没带打捞工具,田丰安排家属拨打119通知消防队员前来施救。
约20分钟后,十多名消防队员赶到现场。
消防队员在河岸借助工具打捞半个多小时未果,便提出等天亮后再打捞。
期间,李树芬叔叔李秀忠等陆续赶到。
凌晨2时许,消防队员撤离,民警田丰、张险峰交待家属继续打捞,并按家属请求,将在场人员刘言超、陈光权、王某带回雍阳镇派出所询问,但未做笔录。
凌晨3时40分左右,死者家属将李树芬尸体打捞上岸,停放在桥头七星村村民张友忠家的玉米地边上。
7时23分,民警向110指挥中心回复,死者家属怀疑死者系他杀,请求转刑侦处理。
110指挥中心指令刑侦二中队负责人唐仕平出警,并按刑侦队队长倪兴云指示,把刘言超等三人带回刑侦队做了笔录,并联系技术科科长周方沁一起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调查走访。
根据死者家属要求,当天下午,县公安局法医胡仁强对死者尸检,鉴定死者系溺水死亡。
23日,李树芬父亲李秀华、母亲罗平碧等人提出再次尸检等要求。
6月24日,瓮安县公安局调查认定死者溺水死亡系自杀,于当天下午向死者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尸体处理通知书》。
死者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不服,未将尸体领回处理。
当晚,县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黄亚华参与继续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再次失败。
6月25日上午9时许,唐仕平等人带李秀忠到现场指认打捞地点,然后回刑侦队做笔录。
回到县公安局,唐仕平安排李秀忠先去县公安局大楼后的刑侦队办公楼等候。
李秀忠上到刑侦队办公楼三楼,走进第一间办公室,干警张明问他:“有什么事?”李秀忠连日来心里有气,回了句:“来玩的。
”随后双方发生冲突,办公室另外两名干警见状上来拉开,李秀忠边下楼边喊“警察打人了”,并到前楼找到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反映。
周国祥安排倪兴云将李秀忠带回刑侦队查明情况,倪兴云安排唐仕平带李秀忠去医院检查,然后找到张明询问,并要求其写出事件经过交局纪委。
之后,闻讯赶来的李秀忠妻子兰明菊和其妹李秀菊找到正在写经过的张明,双方发生抓扯,兰明菊用高跟鞋打了张明。
倪兴云等人闻讯赶来制止,并报告周国祥和局长申贵荣,申贵荣指示将兰明菊和李秀菊带到看守所关押。
此时,在去医院路上,唐仕平接到倪兴云电话,说李秀忠妻子打了张明,便与李秀忠一起返回公安局。
当天中午,县教育局副局长严军将李秀忠从县公安局带回县教育局。
下午17时40分,李秀忠到雍阳镇派出所做笔录结束后返回县教育局。
18时许,李秀忠离开县教育局,经县1陈洪生,男,(1967.—),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
2凌学武,男,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讲师。
保险公司门口,正在给亲属打电话时,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从后面冲上来追打,致使其轻微脑震荡、头皮损伤、胸腹部软组织损伤、鼻骨骨折。
县公安局党委得知此事后,立即召开会议,并通知张明到会,张明矢口否认李秀忠被打是其所为,局党委当场决定,没收张明佩枪,停止其执行职务15天,同时安排法制科、巡警大队工作人员将兰明菊、李秀菊二人释放。
事后调查表明,李秀忠被打确系张明在幕后指使。
此时,关于李树芬之死,瓮安县城正谣言四起。
中间发生的这一节外生枝的插曲,无疑火上浇油,使得更多市民对李树芬死因产生了怀疑,对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性也产生了怀疑。
事后看来,可以说这场冲突对整个事件急转直下的变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6月26日凌晨1时左右,州公安局指派的法医王代兴对李树芬尸体再次进行尸检,仍维持溺水死亡的结论,家属则坚持有奸杀嫌疑。
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政委罗来平等人继续做家属工作至凌晨4时40分,调解最终失败。
27日零时左右,死者表舅刘金学打电话给副县长肖松,说死者家属已同意调解方案,并约定28日上午9时签订协议,下午安葬。
6月28日9时30分,刘金学突然又给肖松打电话,称家属反悔,他代表不了死者家属意见。
肖松要刘金学继续做死者家属工作,并要求当天下午必须把尸体抬走处理。
当天上午,公安局再次向死者家属送达了《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限死者家属必须于当天下午17时前把尸体抬走处理。
谣言与事实混杂从李树芬22日凌晨溺水身亡起,一些“小道消息”就在瓮安县城内传播:最初说王某是县委书记王勤的侄女,因为中考时李树芬不把试卷给王某抄,王某找了两个社会青年来报复;之后又说凶犯被公安机关放走,是因为其中某人是县里某个副县长的儿子,李树芬叔叔被打,也是这些人叫黑社会的人打的;最后出现了李树芬尸体被打捞上来时一丝不挂等等说法。
这些传言中,有的是事实,如李树芬在班上平时学习成绩确实比较好,王某则较差;李树芬死亡后,其叔叔在大街曾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也确有其事。
但王某是王勤侄女、给李树芬要试卷抄、李树芬被打捞上来时一丝不挂等,则完全不符合事实。
这些事实与谣言混杂,激起了不少群众对死者的同情。
此时,公安局再次给死者家属下发了《催办通知书》。
6月28日下午大约4点钟,大堰桥头的围观群众买了一块白布,现场签名写字制作成横幅,让两个学生在前面举着,从西门河边上出发,到县政府请愿。
据当时去河边看热闹,后来举着横幅参加了游行的瓮安三中初一年级学生张少华(化名)说,游行开始时,现场学生只有十多人。
一路上,人越来越多,游行队伍从瓮安县城西门河边出发,经环城路文峰大道到瓮安三中门口,再前往县政府。
七星村是瓮安县城边上水库移民居住比较集中的村,游行队伍出发时,部分移民跟在后面看热闹。
从当时在场的人了解到,游行队伍一路上边走边有人加入,在经过李树芬生前所在的瓮安三中时,加入学生较多,队伍规模已在200人以上。
另外,游行的消息传开后,瓮安县城此前在政府征地、城市拆迁等行为中利益受损的一些失地农民和市民等,也纷纷跟在后面一起往县政府走。
最终游行队伍抵达县政府时,已达上千人的规模。
当天是星期六,县政府没人上班,请愿者在县政府门前表达诉求后,又转到距县政府100米左右的公安局大楼。
到16时30分左右县公安局民警与请愿者发生冲突时,围观人群已有上万人。
据当时在场的群众讲,6月28日,这件事在县城里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听说有人喊冤,不少人都以为是死者家属真把李树芬尸体抬到公安局来了,聚集到公安局门前围观,其中绝大多数人还是想去看热闹。
层层开会当天下午14时50分,事件发生前,肖松、县委书记王勤、县政府办主任宋辉等人正在县电信局参加“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电视电话会议。
16时许,游行队伍从李树芬死亡的大堰桥出发。
收到消息的玉华乡政法委书记李安平、派出所所长陈甚学立即向肖松、周国祥等人报告了这一情况。
16时30分左右,周国祥分别向肖松、罗来平、申贵荣作了汇报,肖松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会场内的王勤作了汇报,并按王勤安排赶赴现场,王勤继续参加会议。
期间,宋辉接到县政府值班人员电话后,离开会场赶到县政府大楼劝说学生离开,并于16时40分左右电话报告了县长王海平。
肖松率黄亚平等人驱车赶到县公安局后,向王勤汇报现场小青年比较多,王勤立即打电话给县教育局局长张世德,要求其通知各校校长带教师到现场去劝散学生。
接到指示的张世德立即通知城区各校校长安排老师到现场疏散学生。
但此时聚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警戒线已开始受到冲击,并有人冲进一楼开始打砸。
此时,肖松将情况向王勤汇报,同时上楼召开会议,研究对策。
17时50分左右,结束了电视电话会议的王勤再次接到肖松报告后,安排工作人员通知县四家班子领导到电信局集中商量对策。
18时20分左右,县长王海平从都匀赶到瓮安县电信局临时指挥部。
罗来平也从都匀赶到瓮安,并组织外围民警到县武警中队集中,由于没有防暴装备,无法开展工作,后接到州公安局负责人指示,要求由州里统一指挥。
申贵荣赶回瓮安后,要求公安干警全部穿警服,并让35岁以下干警穿上防暴服后,由州统一指挥。
18时30分左右,电信局工作人员担心遭受围攻,临时指挥部转移到离现场更远的县武装部。
19时许,黔南州公安局负责人赶到现场,在外围转了一圈,未采取措施。
20时许,“等不来一个领导说话”的人群向县政府转移。
与此同时,黔南州委组织召开了处置瓮安事件专题会议。
会后,原州委一位负责人赶往瓮安县城,在外围“转了又转”,等候从省里赶来的领导。
23时左右,与县政府大楼相邻的县委大楼被点燃,并因是木结构,最后全被烧毁。
据当晚一直在县政府大楼上坚守的瓮安县副县长郑毅说,晚上20时10分左右,瓮安县政府才开始被打、砸、抢、烧,但当时实际冲入县政府楼内的真正暴徒只有十多人,并且已基本没有学生。
当时集结待命的公安和武警已有200多名,如果处置得当,至少县委大楼是完全可以不被烧毁的。
惯性思维的超前结论有关部门统计,瓮安事件中,直接参与打砸烧的人员超过300人,现场围观群众在2万人以上,事件持续时间7个小时以上。
这一事件中,瓮安县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被烧毁办公室160多间,被烧毁警车等交通工具42辆,不同程度受伤150余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受访的有关专家认为,无论从事件参与人数、持续时间、冲突剧烈程度、在国内国际上造成的影响上看,瓮安事件在近年来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都堪称“标本性事件”。
6月29日凌晨,数千群众继续到县政府、县公安局门前围观,甚至用石块等攻击部分值勤的公安干警、武警官兵。
当天下午事件基本平息后,瓮安县委有关负责人在与黔南州有关部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一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事件起因是死者家属对公安部门的鉴定结果不服,组织了一些人员拉着横幅在街上游行,围观人员跟随聚集到县政府上访。
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抢烧。
贵州当地媒体一位资深记者说,当地政府在尚未展开充分调查的情况下,就作出这一结论,稍显匆忙。
有关部门依照惯性思维急于寻找幕后“黑手”的做法,也很难令人信服。
随后,当地媒体即开始大规模地刊登和播放“瓮安群众愤怒谴责不法分子”等新闻,引起了更多群众的反感和猜疑,引发了广泛的争论。
6月30日,事件初步平息的第二天一早,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赶到瓮安查看现场,走进老百姓家里倾听群众的想法,并召开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座谈会,他三次鞠躬向百姓道歉,并一针见血地指出,这起事件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干部作风和工作方法上还存在很多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