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考研答题技巧分享

合集下载

贸大法硕考研初复试详细心得交流

贸大法硕考研初复试详细心得交流

贸大法硕考研初复试详细心得交流内容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今年报考对外经贸大学,考了393分,是初试总分第一名。

真的非常高兴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聊聊我的一些考研体会。

看到你们我就想起去年的现在,我跟你们一样,以非常渴求的心态奔波于各个考研讲座,规划着自己的考研之路,这一年的时间非常快就会过去,我相信明年的现在,你们中一定有人和我一样坐在这里,回顾自己的考研历程,帮助又一批立志于考法硕的朋友们。

所以,从现在起就要给自己一个坚定的必胜的信念,有一个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今天,我主要和大家谈4个方面的话题,所有的话都是我自己的亲身感受,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你们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思考这些问题。

第一,为什么选择考研和法硕这条路?现在考研很热,而要想最终成功,必须付出辛苦。

所以想坚持就必须给自己一个非常坚定的考研理由,如果你只是以随波逐流的心态来开始,你可能走不到最后,做出了决定,就不要更改,坚定地走下去。

选择法硕,首先你对法律要很感兴趣,我觉得还有一点也很重要,这样你才能接受的快。

国家设置法律硕士这个专业学位,给我们这些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的同学铺设了一条进入法律殿堂的捷径。

就我自己来说吧,我很喜欢法律,我在自学法律课本的时候,理解的非常快,所以我觉得自己能把法律专业课学好。

在考虑选法硕的时候,我想它不考数学,这是我最大的弱项,而我的英语向来不错,不会成为拦路虎,这样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我的本科专业是国际贸易,如果他能和法律结合起来,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所以我当时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硕,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具体到在座的每一位朋友,也都要做一个成熟的思考。

不管怎么说,如果你决心考研,喜欢法律,那就考虑选择法硕。

第二,法硕的就业前景。

我们国家现在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量还是相当大的,所以法硕生毕业后绝对是有用武之地的。

据我了解,有很多人进了国家机关,或是各种企业作法律顾问,或是律师事务所,或是继续读博士,留校当老师等等,我觉得不管怎么样,至少在读完研究生以后,我们能够站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更从容的去规划自己的未来。

法硕答题技巧大全

法硕答题技巧大全

法硕答题技巧大全以下是一些法硕答题技巧:1. 仔细阅读题目:在回答问题之前,务必仔细阅读题目,理解问题的要求和背景。

2. 明确答案要点:在回答问题时,要明确答案的要点,尽量简洁明了地回答问题。

3. 使用法律术语:在回答问题时,要使用准确的法律术语,避免使用模糊或不准确的语言。

4. 结合案例分析:在回答问题时,要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说明法律规则的适用情况。

5. 注意逻辑结构:在回答问题时,要注意逻辑结构,使答案具有连贯性和条理性。

6. 多做练习:多做练习可以帮助你熟悉考试形式和题目类型,提高答题技巧和速度。

7. 注意时间管理:在考试中,要注意时间管理,合理分配时间,确保每个问题都有足够的时间回答。

法律术语是指在法律领域中使用的特定词汇和短语,它们具有特定的法律含义和用法。

在法硕考试中,正确理解和使用法律术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是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的基础。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术语:1. 自然人:指具有自然生命的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2. 法人:指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组织,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

3. 物权:指对特定物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 债权:指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5. 犯罪:指违反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6. 民法: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 刑法:指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 行政法:指调整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术语,法硕考试中还会涉及到更多的法律术语。

2020-202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科目、复试分数线、参考书目、报录比、复习规划

2020-202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科目、复试分数线、参考书目、报录比、复习规划

第一部分: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简介及专业特色:第二部分: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复习专业指导: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方向: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研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研复试分数线情况一览(近三年):2018年:2017年:2016年: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研报录比情况一览(近三年):2018年:2017年:2016年: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拟录取情况(2018年名单):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研专业课复习参考书目:《新祥旭对外经贸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应试宝典》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研辅导授课计划:第一阶段,专业课基础巩固,基础知识部分全面提升,讲解书本上的难点与重点。

第二阶段,讲解近年考研真题,熟悉出题的真实情况,以做出复习计划的适当调整。

第三阶段,结合学科前沿热点,出题模拟,检测基础知识以及灵活应对能力。

第四阶段,复习串讲所有知识点,形成系统知识,能灵活运用,同时讲解答题技巧。

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研辅导资料提供清单:历年真题:贸大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复试历年真题(电子版、word版<可以打印>)、JPG版);内部资料:教材PPT课件、重点难点及常考知识点笔记、答题技巧方法等补充拓展材料;其它资料: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研真题合集、贸大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复试押题卷;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研辅导附加服务内容:【1】免费提供考前应试指导诸如答题策略与技巧以及平时的心理疏导;【2】免费提供复试全程咨询与指导;【3】协助联系相关导师或者提供导师联系方式;【4】提供考研公共课复习指导及必备的资料清单;。

研究生考试法学科答题技巧与注意事项

研究生考试法学科答题技巧与注意事项

研究生考试法学科答题技巧与注意事项研究生法学考试对于即将投身法律领域的学子们来说,是进入职业生涯的重要一步。

然而,面对考试中的大量法学知识和复杂的案例分析,许多人可能感到无所适从。

因此,在前往考场之前,了解一些考试技巧和注意事项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研究生法学考试的答题技巧和注意事项,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考试。

一、充分理解题目要求在开始解答法学题目之前,首先应仔细阅读题目并充分理解题目要求。

法学科目涉及范围广泛,可能要求你分析案例、发表意见、解释法律条文或比较不同的法律制度等等。

因此,在解题之前,一定要确定自己对题目要求的理解是否准确。

只有理解了题目要求,才能准确答题,避免在偏离题意的方向上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掌握基础法学知识研究生法学考试需要对法学基础知识有全面的了解。

掌握常见的法律概念、法条解释和典型案例,是积极备考的必备条件。

同时,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对于更好地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也大有裨益。

因此,在备考过程中,合理规划时间,将基础知识的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才能在考试中游刃有余。

三、注重案例分析和论证能力研究生法学考试中,除了要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案例分析和论证能力。

许多题目都会提供一个具体的案例或情景,要求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

在备考过程中,不妨多进行案例分析训练,熟悉不同类型和难度的案例,培养自己的分析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在解答问题时,应注重论证过程和结论的合理性,避免片面主观的判断,使答案更具说服力和科学性。

四、注意答题的逻辑结构与语言表达在答题过程中,清晰的逻辑结构和流畅的语言表达是必不可少的。

切记将自己的思路与观点清晰地呈现给阅卷老师,不要流于表面,也不要过度罗嗦。

应将自己的答案分成不同的段落,每一段主题清晰,中间过渡自然。

在语言表达上,避免过度使用法律术语,尽量用简洁、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

合理运用适当的引用和说明,能够给阅卷老师留下较好的印象。

法硕联考的应试技巧有哪些?

法硕联考的应试技巧有哪些?

2、在试卷分发下来之后,我们首先要浏览一遍试卷,对试卷中的试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对于我们该填的信息要尽早填写,避免因为考试过于投入而忘记。在做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分清轻重、主次。对于自己没有印象的试题就先暂时性的放弃。尽早把自己会的题目拿下,然后再来攻克那些有难度的考题。在做题的时候我们还应当认真审题。多留意题目中细微的东西。在答题的时候尽量做到全面准确。
对于考试来说,我们是并不陌生的。考试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的。因此我们在考试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技巧可言的。那么法硕联考的时候都有那些应试技巧需要我们掌握的呢?
1、调整状态。一些考生在考试的时候,往往是会应为自己的状态不好导致发挥失常。这种情况我们在现实中是常常会见到的。我们在临考前应将自己的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树立信心,充分相信自己,消除疑虑精神上放松,注意饮食休息。轻装上阵,从容应考。
3、在考场的时候,我们有时候是会遇到一些突发性事件的,这些时间往往是会令人措手不及的。如果考生不能保持镇定,从容面对的话,往往是会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很大的影响的。因此我们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保持镇定,从容面对,尽量减少这些状况给自己带来的影响。
Hale Waihona Puke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考研经验分享-新祥旭考研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考研经验分享-新祥旭考研

新祥旭.贸硕堂 / 大家好,我已被贸大国际法学专业拟录取了。

我本科既不是英语专业也不是法学专业,在准备司考之前也几乎没有接触过法学,所以各位不用为自己感到没有信心。

个人感觉司考还是蛮有用的,无论是初试还是复试,有些题目是参考书没有涉及而司考却涉及了的。

我大概7月开始准备司考,一开始是自己看讲义发现自己没有法学基础实在是在瞎理解,然后开始听新祥旭音频慢慢开始有感觉了。

然后一边听音频一边做分类真题做到了九月初。

由于时间紧迫我直接把音频的速度加到了 2.2倍,并做了四年的真题就傻乎乎地去考试了,可能今年改卷比较水幸运地飘上了400,总之司考跟着新祥旭家的音频走就没错。

11月1号开始准备考研,由于时间紧迫我直接放弃了英语,幸好研友给了我一些资料,说是她认真总结的,于是我除了法理和宪法之外的参考书都没有怎么看(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然后对着笔记听音频,同时在看宪法、经济法、缔约法的中英文法条,感觉宪法和法理的参考书比较薄,于是很认真的把这两本教材看了一遍。

真题的话搜集到07年到15的真题的电子版打印了两次做了两遍,真题还是蛮重要的感觉会重复考, 我把历年的简答题抄在笔记本上研究规律。

专业课大概就是这样,因为初试不会考的太深,简答和论述考的都是音频里面有的。

考试的时候因为怕做不完一直在疯狂的写,可悲的是每道题写着还不留空隙…后来发现写完还有40分钟却发现没有办法补充前面的答案…只能默默等了10分钟交卷了,其实时间没有那么紧,教训就是每道题的答案尽量单独占一面…考完之后发现感觉蛮好买了一本复试的国际经济法,寒假在家根本看不进去。

3月19全国专八考试,3月22号要去北京,本来想放弃的但是想想辅修交了那么多钱…当时出了大纲于是找了个研友分工用书上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敲进电脑把大纲补全了打印出来直接背,但是后来发现复试不会直接考书上的内容…两道问答题都是书上没有涉及的。

复试比较注重热点问题。

在法律英语上的话我也还是比较认真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硕状元考研经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硕状元考研经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硕状元考研经验今年报考对外经贸大学,考了393分,是初试总分第一名。

确实专门快乐今天能有那个机会在那个地点和大伙儿一起聊聊我的一些考研体会。

看到你们我就想起去年的现在,我跟你们一样,以专门渴求的心态奔波于各个考研讲座,规划着自己的考研之路,这一年的时刻专门快就会过去,我相信明年的现在,你们中一定有人和我一样坐在那个地点,回忆自己的考研历程,关心又一批立志于考法硕的朋友们。

因此,从现在起就要给自己一个坚决的必胜的信念,有一个好的开始,确实是成功的一半!今天,我要紧和大伙儿谈5个方面的话题,所有的话差不多上我自己的亲身感受,每个人的具体情形都不同,你们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形去摸索这些问题。

第一,什么缘故选择考研和法硕这条路?现在考研专门热,而要想最终成功,必须付出辛劳。

因此想坚持就必须给自己一个专门坚决的考研理由,假如你只是以随波逐流的心态来开始,你可能走不到最后,做出了决定,就不要更换,坚决地走下去。

选择法硕,第一你对法律要专门感爱好,我觉得还有一点也专门重要,如此你才能同意的快。

国家设置法律硕士那个专业学位,给我们这些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的同学铺设了一条进入法律殿堂的捷径。

就我自己来说吧,我专门喜爱法律,我在自学法律课本的时候,明白得的专门快,因此我觉得自己能把法律专业课学好。

在考虑选法硕的时候,我想它不考数学,这是我最大的弱项,而我的英语一直不错,可不能成为拦路虎,如此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我的本科专业是国际贸易,假如他能和法律结合起来,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此我当时就毫不犹疑地选择了法硕,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具体到在座的每一位朋友,也都要做一个成熟的摸索。

不管如何说,假如你决心考研,喜爱法律,那就考虑选择法硕。

第二,法硕的就业前景。

我们国家现在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量依旧相当大的,因此法硕生毕业后绝对是有用武之地的。

据我了解,有专门多人进了国家机关,或是各种企业作法律顾问,或是律师事务所,或是连续读博士,留校当老师等等,我觉得不管如何样,至少在读完研究生以后,我们能够站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更镇定的去规划自己的以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考研英语学习方法分类汇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考研英语学习方法分类汇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考研英语学习方法分类汇总人在身处逆境时,适应环境的能力实在惊人。

凯程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考研遇到的问题,凯程就是王牌的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机构!一、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指导及综合复习建议下面是凯程老师介绍的各科的具体学习方法:英语部分:凯程考研老师介绍一下英语的分值分布,10分完形填空,40分阅读理解,10分新题型,10分翻译,10分小作文,20分大作文。

其中分值最大的阅读理解和写作一共有70分,占据了大部分的分数,理所当然成为同学们学习英语最值得重视的部分。

首先说一下怎么快速背单词。

在这里凯程老师推荐几种:1.读音法。

用单词的读音联想汉语意思;2.词根词缀法。

很多单词的词根词缀都有特殊的含义3.词源法,有的简单的单词往往是很多复杂单词的词源等。

根据每个人的基础不同,建议每天背单词不少于1小时,而且背诵的同时一定不能忽略复习的重要性,其往往要比背诵新单词更重要。

再说一下真题,凯程老师提醒同学们一定是真题而不是模拟题,所有模拟题的价值都要远远低于真题,在研究真题的过程中往往会有比题目本身更多的收获,凯程老师在辅导同学复习的过程中重点教授同学们如何去探究出题的角度,揣摩出题者的意图等等。

在平时复习过程中凯程老师会带领同学们重点复习历年真题,对同学严格要求,一定要把真题吃透。

凯程老师教授同学们在做阅读理解时要先看题目,可以先看前两个,这样有助于明白文章大致的内容,一般来说题目与在文章内容的定位顺序是一样的,这样可以有助于定位问题在文章中的位置,并且在阅读的过程中要不断根据上下文去掌握文章的中心思想以此来选出正确的选项,这一点很重要。

最后说一下写作部分。

凯程老师要求同学们复习写作不能仅仅靠模版,因为标准模版的作文分数往往不会很高,所以凯程老师特别注重通过反复模拟写作来提高同学们的写作能力,并且凯程老师会批改同学们的作文,让同学们知道自己的缺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 5人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9人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历年复试分数线
2013年复试分数线
2012
年复试分数线
2011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南方网讯昨天(26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而形成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公布,并将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共29条,重点放在夫妻财产分割及夫妻债权债务问题处理方面。

关于彩礼应否返还的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编辑:邹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更新时间:2004-1-29
遗弃行为造成了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行为人有遗弃行为屡教不改;遗弃行为的手段、具体情节特别恶劣等等。

当事人受到本条规定的犯罪的侵害,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对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十、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
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

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会涉及人身伤害,还可能发生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请求赔偿。

(汤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266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三章收养的效力
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