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河源市油富风光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风光船闸运行方案的批复(2021)
新丰江水电站简介

新丰江水电站简介新丰江水电站,是万绿湖的大坝,位于中国广东省河源市境内、珠江水系东江支流新丰江下游亚婆山峡谷出口处,距河源市约6km ,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效益。
万绿湖和新丰江水电站是两个不同的景区,但两者却有共同的由来:万绿湖是因坝而成湖,新丰江水电站是因坝而成电站,因电站而成风景的。
两者可以说是一母同胞的两兄弟,但因为定位和环境的不同,两者的境况却有很大的不同:万绿湖名声在外,有名与无名的景点数不胜数。
与云南的西双版纳、肇庆的鼎湖山一起,号称北回归线上“沙漠腰带上的东三奇”。
后两者都是大自然的恩赐,万绿湖却是人利用自然创造的人工伟绩,据说集“水域壮美、水质纯美、水性恬美、水色秀美”于一湖。
相比之下,新丰江水电站却近似于“养在深闺人未识”,至少识得的人不多,但她景色之秀丽其实并不在万绿湖之下。
整个旅游区占地面积平方公里,包括了大坝、水库、电站厂房、园林及取景观光等景点。
景区以大坝、厂房为主线,突出工业旅游特色,以生态保护、绿色环保为主题。
从大坝、水库厂房、园林等路线展开了一系列休闲旅游项目,把工业水利、山水观光、亲水度假、休闲娱乐融为一体。
电站装机万kW ,保证出力万kW ,多年平均发电量亿kW ·h 。
淹没耕地11933hm 2 ,迁移人口万人。
工程于1958 年7 月开工,1960 年8 月第一台机组发电,1962 年土建工程竣工,1976 年完成第4 台装机。
坝址以上集水面积5740km 2 。
坝址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亿m 3 ,多年平均流量192m 3 /s 。
水库正常蓄水位116m ,死水位93m ,总库容亿m 3 ,其中调洪库容亿m 3 ,有效库容亿m 3 ,死库容亿m 3 ,为多年调节水库。
大坝按千年一遇洪水设计,流量10300m 3 /s ,相应库水位;按万年一遇洪水校核,流量12700m 3 /s ,相应库水位。
电站最大工作水头81m ,最小工作水头58m ,设计水头73m 。
南雄航道规划

南雄航道规划一、工程选址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拟在韶关市南雄三枫水电站上游约46千米处、蔡屋场河段跨越浈江,桥位上距Y643乡道浈江桥约3.4千米,距上游弯道约200米,距下游弯道约80米,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约4°。
拟建桥梁所处河段河道微弯,河面宽约60米,水流条件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拟建桥梁与上下游弯道间距较小,虽不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以下简称《通航标准》)5.1.1第2条规定要求,但综合考虑选址的相关因素,并按《通航标准》有关要求,通过采取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等措施,桥梁选址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较小。
二、通航技术要求(一)代表船型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桥梁所处浈江(周田大桥~三枫水电站)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近期按Ⅲ级控制,远期按国家规划的粤赣运河线路开发。
《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跨浈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1000吨级货船(49.9米×15.6米×2.8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驳船(68.0米×10.8米×2.6米)等作为代表船型,选用的代表船型合理。
(二)设计通航水位《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
桥位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45.2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三)通航净空尺度《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桥梁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通航净宽应不小于60米、净高应不小于10米的结论。
设计方案提出拟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80米,左右桥墩承台顶面高程均为142.00米,一孔跨过通航水域,实际通航净宽70米,净高10米。
上述尺度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
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通航孔桥墩应按不低于代表船型撞击力的大值考虑防撞标准。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剂省航道事务中心有关结余指标用于老隆船闸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剂省航道事务中心有关结余指标用于老隆船闸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8.11.14
•【字号】粤财工〔2018〕220号
•【施行日期】2018.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剂省航道事务中心有关结余指标用于老
隆船闸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
省交通运输厅:
转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航道结余结转资金再安排用于航道维护项目的函》(粤交规函〔2018〕249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调剂省航道系统有关项目结余资金615万元用于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本部老隆船闸维修改造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减指标相应收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和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额度等详见附件。
二、老隆船闸维修改造项目615万元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列“2140123航道维护”,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列“50209维修(护)费”,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13维修(护)费”。
三、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调减指标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14日。
小水电站报废退出指引编制说明

《小水电站报废退出指弓I》(送审稿)编制说明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9月一、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1)2.承担单位简介 (1)3.主要工作过程 (3)二、立项的必要性 (3)三、标准框架和主要内容 (5)1.标准框架 (5)2主要内容 (5)四、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上位标准关系 (6)五、标准有何先进性或特色性 (7)六、标准调研、研讨情况 (7)七、技术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8)八、与国际、国家、行业、其他省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 (9)九、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 (9)十、标准名称变更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单独拟文申请 (9)十一、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9)十二、贯彻地方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等建议 (9)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20年6月,广东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林业局、能源局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9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先行部署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摸清小水电开发与运行管理情况,为全面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打牢基础。
截至2022年底,广东省在分类整改工作中,摸查到全省有近千宗小水电站处于停产或报废状态。
随着国家生态文明的建设以及小水电高质量发展,部分老旧的小水电站(存在不安全、不经济、不生态等问题)如何安全有序的退出,顺利完成其服役期限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规范小水电站报废退出要求,保障小水电站安全有效退出,广东省水利厅于2022年提出《小水电报废退出指引》编制计划,并于2022年8月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批准,确定标准主编单位为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
其中立项文件名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2年第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379号)o2.承担单位简介本标准由广东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并由广东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39)归口。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河源市区河道非法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船舶的通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河源市区河道非法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船舶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河源市区河道非法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船舶的通告为保障河道安全和防洪安全,保护市区河道水环境,维护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东江、新丰江市区河段非法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清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
二、清理范围(一)东江市区河段:上至木京水电站大坝,下至风光枢纽水电站大坝;(二)新丰江市区河段:上至新丰江水电站大坝,下至新丰江与东江交汇处。
三、清理对象停泊在东江、新丰江市区河道范围内的非法经营船舶及存在安全隐患船舶。
四、自查期限非法经营船舶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全部撤离整治区域,逾期未撤船舶将依法强行拖离,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所有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河源市区河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堤路47号河源海事局办公楼二楼)办理拆船申请,整治办将逐户对申请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再由双方签订《船舶拆解协议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后,船舶所有人把船舶交由整治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期限内不申请拆船且不迁出整治河段的存在安全隐患船舶,将按有关规定强制拖离或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船主自行负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船主相互转告周知,密切配合本次清理整治工作。
特此通告河源市人民政府2011年4月12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0]50号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0]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299f932d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8d.png)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0〕50号)源城区、东源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区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市区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区的用水量急剧增长,原有的取水规模无法满足需求,供水和用水矛盾日益凸现。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尽快启动建设水源工程,切实解决市区用水紧张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政三民”的执政理念,高度关注民生,围绕打造“首善之区”、建设宜居城乡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水资源开发思路,彻底解决市区用水紧张局面,为我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二、工作原则以政府主导、公司经营、保本微利为原则,做到四个统筹,即:统筹市区水源工程同直饮水项目和“万绿水城”项目的有机结合;统筹新水源工程和原有市区供水取水口的关系;统筹新水源工程与市区两家供水企业新水厂建设规划;统筹近期用水规模和远期用水规划。
三、建设时限市区水源工程从2010年3月20日正式启动,2010年11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竣工通水。
四、工作任务(一)确定运营模式及项目法人单位。
采用成立国有公司独资经营的模式。
按“政府主导”的原则,在“四个统筹”的基础上,由市政府批准成立河源市万绿湖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市区水源工程和下一步万绿湖直饮水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市区水源工程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并代表河源市人民政府参与下一步万绿湖直饮水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源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河府〔2019〕9号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源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源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河府〔2019〕9号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整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粤办函〔2017〕471号)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方案》(粤环〔2018〕2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我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用于非道路上的机械,即:(一)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二)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具体类型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水泵、园林机械、其他机械等。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界定本通告所称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发动机在出厂设计时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即:国0、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和时段(一)第一时段:从2019年3月1日起将源城区全域(包括市高新区),江东新区的临江圩镇、古竹圩镇、城东街道办事处,东源县城建成区(含仙塘圩镇)、新港圩镇、安源村、新源村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全天候禁止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航道、通航建筑物及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航道、通航建筑物及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试
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3.12.16
•【文号】交办水函〔2023〕1941号
•【施行日期】2023.12.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航道、通航建筑物及航运
枢纽大坝
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交办水函〔2023〕19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北海、东海、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航道、通航建筑物及航运枢纽大坝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航道、通航建筑物及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水运局张俊勇,联系电话:************,传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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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河源市油富风光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风光船闸运行方案的批复(2021)
你单位关于风光船闸运行方案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已收悉。
根据交通运输部《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船闸基本情况:风光船闸位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由河源市油富风光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船闸2012年建成通过验收。
船闸按内河Ⅴ级航道、通航300吨级船舶标准设计,设计年通过能力442万吨。
闸室有效尺度为:120.0×16.0×2.5(长×宽×门槛最小水深,单位米),设计最大通航300吨级船舶。
二、同意上报的船闸运行方案。
(一)通航水位
表1 船闸通航水位(珠基)
(二)通航代表船型标准
表2 船闸通航代表船型标准
(三)运行时间
风光船闸日运行时间8小时,每天9:00-17:00。
如确有必要可根据船舶实际过闸需求延长运行时间。
(四)船闸养护停航时间安排
表3 船闸养护停航时间安排
原则上船闸修理时间不得超过上表时间安排。
船闸修理期间应优化船闸修理方案,尽量缩短停航时间,减小对通航的影响。
(五)运行调度
加强过闸船舶现场调度管理,组织船舶严格遵守各项船舶过闸管理规定,有序过闸。
(六)运行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方案预案,落实船闸运行和维修经费,保障船闸运行安全。
船闸应保持24小时值班,确保应急情况船舶通行。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应采用及时向航道部门申请发布航道通告、在船闸管理范围内张贴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船闸运行方案,并告知当地水利、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
(二)船闸运行期间,应规范船舶过闸管理,缩短船舶过闸时间,充分发挥船闸通过能力。
(三)要加强船闸日常养护和修理,加强与上下游船闸沟通,统一协调安排好修理时间,积极接受航道部门监管,按照要求做好船闸管理,确保船闸安全、畅通。
每月月底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内河船闸过闸船舶信息表和内河船闸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详见附件1、2),并在第二年的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整理报送(详见附件3)。
(四)航道通航条件发生变化,船闸运行条件、开放时间、调度规则、养护停航安排等内容需要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编制运行方案报批。
附件:
1.内河船闸过闸船舶信息表.xls
2.内河船闸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xls
3.船闸运行情况统计表.xls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河源市油富风光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风光船闸运行方案的批复.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10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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