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指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

合集下载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在整合过程中,将省发改委承担的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卫生计生委; 将组织实施药品法典职责、申报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划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将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提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口中长期规划及人口 政策规定的职责,划给省发改委。感谢观看Fra bibliotek执政为民
《规定》明确,省卫生计生委承担的18项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 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 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 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组 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 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我省基本药物价格的政策建议;组织推进 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 策的建议。
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 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 导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 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 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以及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 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等。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12.31
•【字号】黑卫法制发〔2015〕218号
•【施行日期】2015.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行政处罚
正文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

黑卫法制发〔2015〕218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省卫生监督局,委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针对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母婴保健、食品安全、医政等监督管理部分,制定了《黑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行署)、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参考此基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裁量基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后实行。

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传染病防治监督部分。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8.17•【字号】•【施行日期】2012.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行署)、县(市、区)卫生局,省疾病控制中心、省结核病防治所、省精神病防治所: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和《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卫疾控发〔2012〕42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厅2012年8月17日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确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卫生部和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为指导,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双重网底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防治结合、重心下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城乡兼顾、因地制宜;增加投入、提高效益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专业防治机构,特别是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专业防治机构要对基层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实施实用性培训,推行实效性考核,将指导基层落实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重要力量,使城乡居民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文字号】黑卫流管发[2014]3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03
【实施日期】2014.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试点工作的通知
(黑卫流管发〔2014〕35号)
哈尔滨市、大庆市、黑河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发﹝2013﹞35号)和全省推进卫生计生体制改革暨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的整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积累经验,结合我省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我委决定在哈尔滨市开展国家级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
作的基础上,在大庆市和黑河市启动省级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

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

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特别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注重卫生计生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大庆市、黑河市的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1)要求,借鉴《哈尔滨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3)。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开展“四零”服务的通知-黑卫指导发〔2017〕84号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开展“四零”服务的通知-黑卫指导发〔2017〕84号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开展“四零”服务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开展“四零”服务的通知黑卫指导发〔2017〕84号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计生委):为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就开展“四零”服务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要求,按照“服务态度、服务语言、服务行为、服务效能、服务设施、服务纪律”六个规范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标准,不断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服务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一)优质服务。

以“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为重点,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努力打造卫生计生“高效便捷、务实为民”的形象。

(二)精细管理。

落实岗位责任、公开服务承诺、严格纪律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强化考核监督,全面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效能提升。

坚持“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工作原则,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再造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对象对服务环境、质量和结果的满意度。

(四)监督问责。

强化监督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内外监督,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冬季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冬季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黑卫办发[2015]202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12.05【实施日期】2015.12.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办发〔2015〕202号)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计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解决影响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省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黑消安发〔2015〕14号)的要求,从2015年12月1O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集中一百天时间,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

现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12月5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解决影响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消防委印发的《全省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黑消安发〔2015〕14号)的要求,从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集中一百天时间,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

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省政府消防委《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消安发〔2015〕12号)文件要求,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奋战一百天,全面排查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级明确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消除影响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坚决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保持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2.28•【字号】黑卫宣传函〔2015〕48号•【施行日期】2015.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卫宣传函〔2015〕48号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近日,通过网络搜索、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全省市级和部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门户网站运行情况进行了即时调查。

全省13个市(行署)中,鹤岗市整合了卫生和计生门户网站且运行情况较好,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和计生门户网站虽已整合但基本没有卫生方面的内容,齐齐哈尔和鸡西市链接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哈尔滨、佳木斯、大庆、双鸭山和伊春市仍以卫生局门户网站名称独立运行,其他市级卫生局门户网站没有搜索到。

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仍在独立运行的有牡丹江和大庆市,除鹤岗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外其他市级门户网站没有搜索到。

28个县级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门户网站搜索的结果为,有1个市辖区的门户网站进行了整合,有1个卫生局和3个人口计生局门户网站在独立运行,其他县级单位没有搜索到门户网站。

从调查的结果看,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没有得到高度重视。

绝大多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没有认识到卫生计生工作在新常态下新媒体的重要作用,没有将门户网站作为一个官方信息和科学知识等传播渠道去看待,市级或没有门户网站,或链接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单独建了也没有发挥作用;县级绝大多数没有建立门户网站。

二是信息发布不及时。

多数门户网站内容更新较慢,从一定意义上说,该门户网站已经失去存在的价值。

三是形式设计过于单调。

在已建的门户网站中,设置的栏目普遍简单,多为领导介绍、部门职责、文件发布、工作动态等,涉及全民服务的内容太少,有的栏目里面为空白,等同虚设。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医学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医学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医学装备摸底调查和调拨处置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30
【实施日期】2015.0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医学装备摸底调查和调
拨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局):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学装备条件,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个别地区出现设备长期闲置等问题。

为提高财政资金和医学装备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基层群众健康服务,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摸底调查和调拨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4〕1220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医学装备摸底调查和调拨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范围
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所属县(区)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结核病防治所等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二、工作方法
从1月中旬至6月中旬,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开展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医学装备摸底调查和调拨处置工作,市(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县、区级具体落实,省卫生计生委随机进行实地抽查。

具体方法和时间安排:
2月5日开始,由市(地)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摸底调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指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卫党委发[2014]47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21
【实施日期】2014.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指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黑卫党委发〔2014〕47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计生局:
按照省委关于“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委领导、系统指导”的工作原则,结合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为了切实发挥系统指导作用,在整改问题、专项治理上实行上下联动,真正把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提出如下通知要求。

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
求和方法步骤,认真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为主旨,紧紧围绕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深化医改任务目标,充分借鉴运用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加强上下协力、衔接带动,强化领导带头、层层示范,确保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龙江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服务保障全省人民健康的强大力量。

二、明确重点任务
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卫生、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同时,着眼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一)以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牵带,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根据省政府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今年,各地要全部完成卫生计生机构改革。

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这一工作任务,着眼解决四风问题,重点解决3个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

卫生工作的宗旨是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卫生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病有所医”。

一些干部对坚持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根本方向和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工作原则,坚持的不够好;对恪守宗旨、救死扶伤,尊重生命、崇尚医德,尊重科学、精益求精的当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坚守的不够好。

要切实解决好政绩观不正确、
不敢担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以优良的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最直接的服务窗口,就是卫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