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保荐意见 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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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平安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者“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平安银行拟给予关联方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平安银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安科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AN K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安科技术”)综合授信额度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敞口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AN REAL ESTATE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不动产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表决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亿元美元,约合21亿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平安银行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129.83亿元人民币,资本净额为3,681.93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占平安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67%,占平安银行资本净额0.57%。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平安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一般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

平安银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相关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平安银行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对前述一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正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会员单位: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定于2014年6月13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2203”,证券简称“14北农债”,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7.240%,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结束——。

60128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

60128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业银行”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农业银行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经2018年6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6号)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户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88,916,873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

农业银行已于2018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登记及限售手续,股份总数由324,794,117,000股变为349,983,033,873股,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计5,229,244,330股,锁定期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神农大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1-04-26

神农大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1-04-2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大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要求,平安证券对神农大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一、神农大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64号文批准,神农大丰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8,311,49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71,688,510.00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451,382,210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年3月 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中准验字(2011)50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神农大丰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并组织实施运用和管理。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以杂交水稻种子的选育、制种、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主,具备“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产品为农作物种子,主要有杂交水稻种子、玉米种子、蔬菜瓜果种子、棉花种子等,种子的生产和收购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周转。

随着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规模的不断扩大,种子的生产、收购和库存等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往年增幅较大,加之种业生产的各项成本费用不断上涨,预计公司2011 年度种子的生产需要支付更高的成本费用,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需要公司保持较多的流动资金。

大北农: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3

大北农: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3

证券简称:大北农证券代码:002385 编号:2010-072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本次监事会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文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部分新建项目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4,122万元用于五个新建项目。

监事会认为,投资的五个项目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22日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吴文,男,1966年2月出生,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饲料加工专业,历任江西泰和大北农饲料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信息中心主任、天津大北农水产公司总经理,北京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基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投资建设部总经理。

吴文先生持有本公司2,720,9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大北农: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大北农: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公告编号:2020-020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继续授权漳州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下属子公司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客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为向客户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其他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8,5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现做补充公告如下:一、目前为客户融资担保的逾期情况1、在为客户提供担保工作中,被授权子公司成立了以财务人员和市场服务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严格控制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安排专人做好持续服务并跟踪客户的经营情况。

2、2018年以来,受非洲猪瘟的影响,部分养殖户经营遇到暂时困难,资金暂时周转不开导致公司对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的逾期金额为9,007.10万元。

各被授权子公司对客户融资担保的逾期情况具体如下:3、逾期情况出现前后,子公司人员均与逾期客户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跟进客户经营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客户改善经营,随着行情的回暖,客户经营情况向好,预计部分客户将陆续还款。

4、公司为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部分客户虽然存在还款逾期的风险,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二、本次继续授权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补充说明本次继续授权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8,550万元,包含继续授权公司及漳州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客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为向客户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其他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荐人名单2011-4

保荐人名单2011-4

序号机构名称注册时间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
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4月4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5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4月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7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004年4月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4月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4月1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1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14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1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月16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1月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4月。

证监会7年处罚43名保荐代表人

证监会7年处罚43名保荐代表人

证监会7年处罚43名保荐代表人作者陈冉和讯股票消息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对失职违规保荐代表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仅今年上半年,就有来自中投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的10位保荐人受到了处罚。

自2004年推出保荐制度以来,加上今年上半年处罚的10人,迄今共有43名保荐代表人受到出具警示函、谈话提醒等处罚,其中,平安证券王志妮、东方证券林霖因注册登记申请文件造假,被撤销了保荐代表人资格。

处罚信息显示,2008年6月,首创证券的保荐人刘晓山、雷茂保荐的湘潭电化,因自2007年4月上市以来,经营业绩呈现出大幅下滑的态势,而被证监会处以3个月不受理其推荐的处罚。

相比上述两人,平安证券王裕明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处罚实属侥幸。

其保荐的恒信移动 ,2010年5月20日上市之后,14个月来的业绩一直在走下坡路,2010年半年报净利润同比下滑23.82%,2010年净利润同比下滑45.18%,2011年上半年业绩预报则首次预告亏损。

2011年6月底,为了进一步提高保荐机构执业能力和制度建设水平,中国证监会公布《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督促保荐机构完善保荐业务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好尽职推荐和审慎核查责任。

附:2004年以来证监会处罚保荐人名单监管对象所属券商监管措施违规事项生效时间在保荐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过程中,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5号)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2011-6-27赵渊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警示函保荐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过程中,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5号)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2011-6-27王韬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警示函在保荐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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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保荐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大北农股东邱玉文等197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大北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262号文核准,大北农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80万股,并于2010年4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后,大北农总股本为40,080万股。

自大北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大北农控股股东邵根伙先生承诺:自大北农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大北农股份,也不由大北农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邱玉文、李绍明、甄国振、赵雁青、徐信兵、薛素文、吴文、谈松林、张国平、徐新寅、宋维平、陈忠恒)承诺:“自大北农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大北农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大北农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大北农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
卖出大北农股份。

上述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大北农其他股东承诺:自大北农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大北农股份,也不由大北农收购该部分股份。

经核查,以上限售股份自大北农上市之日起未发生变化,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均遵守了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情况单位:股
经核查,持有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大北农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大北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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