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与讲义纳税调整
新准则下存货会计与新税法处理比较及纳税调整

所 得 额 I扣 除 。企 业 各项 存 货 的使 鹏 或 者 t 寸 销 售 ,其 实 际 成 本 的 计 算 方法 ,可 以在 先 进 先 出法 、加 权 平 均 法 、 个 别 计价 法 疗法 张 红娅 济 宁经纬会计 师事务所 有限公 司 2 2 0 0 7 2 中选 用 一种 。 计 价 方 法 一 经选 用 ,不得 随 买价款 、相 关税 费、运输费 、装卸费、保 意 改 变 。 【 文章 摘要 】 存货准则对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取消 险 费 以 及其 他 可 归 属 于 存 货 采 购成 本 的费 本 文对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纳 税 调整 处 后进先 出法 ,这 既与国际会计 准则趋 同 , 理 的差 别做 一 比 较 , 以期 对 初 学 《 业 用 。存 货 的 加 工 成 本 ,包 括直 接 人工 以 及 企 按 照 一 定 方 法 分 配 的 制 造 费 用 。 制 造 费 也 与 税 法 的原 理 趋 同 。 会 计 准则 第 1 号— — 存 贷》 的会 计人 员 用 ,是 指企 业 为 生产 产 品和 提 供 劳 务 而 发 有所帮助 。 生 的各 项 间接 费 用 。企 业 应 当根 据 制 造 费 二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 新税 法 不 同处 用 的性 质 , 合 理 地 选 择 制 造 费 用 分 配 方 理 的纳 税调 整 【 关键 词】 一 法 。在 同一 生 产 过程 中 ,同时 生 产 两 种 或 ( )存 货盘 盈的会计处理 与纳税调整 存 货 ;计 税 基 础 ; 纳税 调 整 《 业会 计 准 则 第 1 企 号— — 存 货 》 定 规 两种以上 的产 品,并且每 种产 品的加工成 盘 盈 的 存 货 按 重 置 完 全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价 企 业 会计 准则 第 1 一 存 货 》对 于 本 不能 直 接 区分 的 ,其归 集 的制 造 费 用 等 号 一 存 货 的 确认 、计 量 和 相 关 信 息 的 披露 等进 加工 成 本应 当 按 照 合理 的 方法 在 各 种 产 品 值 ,会 计 处理 上 冲减 当期 管 理 费 用 ;而 新 行 了 规 范 。 而新 《 业 所 得 税 法 》 则 对存 之 间进 行 分 配 。存 货 的 其 他 成 本 ,是 指 除 企业所得税 法在税务处理上则要求作为其 企 货 的 计税 基 础 、扣 除 、纳税 调 整 和损 失 的 采购成 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 他 收 入 处 理 ,计 入 应 税 收 入 。 二 税 务 处理 进 行 了调 整 。总 起 来 看 , 企 业 会 目前场 所 和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投 资 ( )存货盘亏或 毁损的会计处理 与税 务 , 《 计 准 则 第 l 一 一 存 货 与 新 《 业 所得 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应 当按照投资合 同或 处 理 号 企 《 业 会计 准 则 第 l - _ 货 》 规 企 号 _ 存 _ 税 法 对 存 货 的 处 理 角 度 不 同 ,二 者 既有 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 定 ,企 业 发生 的 存 货 毁 损 ,应 当将 处 置 收 相 同之处 ,也有差别。本文拟对新准则下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的 存货 会计 处 理 与 新 税 法税 务 处 理 作一 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施 入 扣 除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金 额 计 入 较 ,并 对 二 者 差 别之 处进 行 的纳 税 调 整 谈 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 存货按照 当 期损 益 。存 货 的账 面 价 值 是 指 存 货 成 本 “ 点 粗 浅之 见。 以下 方 法 确 定成 本:( ) 过 支付 现 金 方 扣 减累 计 跌 价准 备 后 的 金 额 。 存货 盘 亏 造 一 通 式 取 得 的 存 货 ,以购 买 价 款 和 支 付 的 相 关 成 的 净 损 失 ,应 当 列 作 当 期 损 益 ,计 入 营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 新 税 法税 务 处 税 费 为 成 本;( ) 过 支付 现 金 以外 的方 “ 业 外 支 出 ”账 户 。 二 通 在 税 务处理 上 , 业 存 货 发生 的 损 失 企 理 相 同之处 式 取 得 的 存 货 ,以该 存 货 的 公 允 价值 和 支 ( )存 货 的范 围 与确认 一 付 的相 关税 费为 成 本 ;( ) 三 生产 性 生 物 资 包括有关商品 、产成品、半成 品、在产品 如 前 所 述 ,存 货 是 指 企 业 在 日常 活动 产 收 获 的农 产 品 ,以 产 出 或 者采 收过 程 中 以及 各 类 材 料 、燃料 、包 装物 、低 值 易 耗 中持有以备出售 的产成品或商品 、处在生 发 生 的 材料 费 、人 工 费 和分 摊 的 问接 费用 品等发生的盘亏 、变质、淘汰 、毁损 、报 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 或提 供劳 等 必要 支 出为 成 本 ” 可 见 ,在 税 务 处 理 废 、被盗 等造成 的净损失 。各项存货发生 。 务过程 中耗 用 的材料 和物 料等 。 也就是 上 ,存货 按取得 时的实 际支 出作为计税基 的正常损耗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 当 说 , 业 的 存货 通常 包 括 原 材 料 、 产 品 、 础 。外购存货按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等作 期 申报 扣 除 。存 货 的盘 亏 、报 废 、毁 损 和 等 。 为计 税 基 础 。 资者 投 入 的 、 受 捐 赠 的 、 被盗损失 ,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 投 接 如果 将 一 项 资 源 确认 为 存货 ,只 有 该 资源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企 业所得税 时区别不同情 况进行处理 : 符合存货定义 ,同时满足 “ 与该存货有关 的 存 货 ,按 该 存 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对盘亏 的存货 ,扣除责任人赔偿后 的 的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入 企 业 ;该 存 货 的成 相 关 税 费 作 为计 税 基 础 。 余额部分 ,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存 货 盘 点 表 ; 中介机 构 的 经 济 鉴 证 证 明 ;存 货 本 能 够 可 靠地 计量 ”等 两个 条 件 的 ,才 能 ( )存货 的后续 计量与扣除 三 予 以确 认 ,并 在 报 表 中反 映 。 在 会 计 处 理 上 ,企 业 应 当 采 用 先 进 先 保管人对于盘亏 的情况说 明;盘亏存货 的 包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企 业所 得税 法 实施 条 出法 、加 权 平 均法 或者 个 别计 价 法 确 定 发 价 值 确 定 依 据 ( 括 相 关 入 库 手 续 、相 同 ; 例 第七 十 二条 规 定 ,“ 业 所得 税 法 第十 出 存 货 的 实 际成 本 。对 于性 质 和 用途 相 似 相 近 存 货 采 购 发 票价 格 或其 他 确 定 依 据 ) 企 五条 所称 存 货 ,是 指 企 业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的存 货 ,应 当 采用 相 同 的成 本计 算 方 法 确 企业 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 产 品或 者商 品 、 在 生产 过 程 中的在 产 品 、 定 发 出存 货 的成 本 。对 于 不 能替 代使 用 的 和 内部 核批文件 。 处 对 报废 、毁 损 的 存 货 ,其 账 面 价 值 扣 在生 产 或 者 提 供 劳 务过 程 中耗 用 的材 料 和 存货 、为特定 项 目专门购人或制造 的存货 物料 等 ” 可 见 , 于存 货 的 范 围与 确 认 , 。 对 存 以及 提 供 劳 务 的 成 本 ,通 常 采 用 个 别 计 价 除残值 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 货 的会计处理 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 法 确 定 发 出 存 货 的成 本 。 对 于 已售 存 货 , 分 ,依 据 下列 证 据 认 定 损 失 :单 项 或 批 量 (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应当将其成本结转 为当期损 益 ,相应的存 金 额 较 小 的 存货 ,由企 业 内部 有 关 技 术部 在会计处理上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货 跌 价 准备 也 应 当 予 以 结 转 。 门 出具 技 术 鉴 定 证 明 ;单 项 或 批 量 金 额 较 存货 》要 求 存 货 应 当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在 税 务处 理 上 , 业 所 得 税法 》 十 大 的存货 ,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 企 第 始 计 量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五条规定 ,企业领用或者销售存货 ,按照 有 技术 鉴 定 资格 的 中介 机 构 出 具 的 技 术鉴 本 和 其他 成 本 。存 货 的 采 购 成 本 ,包 括 购 规 定 计 算 的存 货成 本 ,可 以在 计 算 应 纳 税 》 转 2 8页 2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分析

一
0
C O N TE M PO R A R Y E C O N
O S● _ MC - I. ● 1
。
跌 价准备 ; 当已计提跌 价准备的存 货价值得 以恢复 的 , 恢复 按 增加 的金额 , 作相反的会 计分 录 , 即借记存 货跌 价准备 , 贷记资
产减 值损失 ,恢 复增 加的金额 以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 备金额 为
现 , 企业会计准 则中的 资产减值 准备的计 提 、 新 变动与转 回与
公允价值 、 企业 历史成本有着 密切的联 系 , 会计利润 的影响 对
也多种 多样 , 需要 的数据 资料 是资产的历 史成本 、 可变现 净值
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 旧额 ; 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不
得转 回 ,如果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 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 也
款项不能收回时 , 企业应确认坏账 , 计提坏账损失 , 而按照税法
规定 , 计提 的坏 账准备不得在 税前扣除 , 因此应纳税所得 额应
得利润增加时 , 应在年末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另外 , 对于 存货 发生霉烂变质或无转让价值时 , 应按流动 资产的盘亏毁损 处理 , 报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 准 , 方可在税 前扣除 。
2 固 定资 产 资 产 减值 的会 计 处 理 与 纳 税调 整分 析 、
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 增确 认的坏账损失 。同样 , 持有至到期
投资的减 值损 失的会计确 认和纳税调整与应收账款类似 , 计提
的减值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因会计准则 引入 “ 允价值 ” 公 之 后 , 定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利 用公允价值进 行计量 , 规 可供 出售 金融资产就有了资产减 值和公允价值变动两种情况 , 计算更为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纳税调整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纳税调整1. 引言会计和税法是企业在财务与税务方面重要的两个领域。
虽然它们都与财务相关,但会计和税法在目的、原则和处理方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探讨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并介绍纳税调整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2.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2.1 目的差异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提供财务信息,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会计通过准确记录和报告企业的交易和事件,帮助企业管理者和利益相关方做出决策。
而税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实现国家税收收入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2 原则差异会计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如会计准则)进行记录和报告,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比性。
而税法根据法律规定,制定具体的纳税规则和程序,以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和税收的合法性。
2.3 处理方式差异会计在处理财务信息时,通常采用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等核算方法。
会计对企业的收入、成本和负债进行分类和分析,以编制财务报表。
而税法在处理纳税事务时,根据纳税规则和税率制定纳税申报和缴纳的程序,对企业的收入、成本和减免所得税等进行调整。
3. 纳税调整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纳税调整是指在编制纳税申报时,根据税法的要求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纳税调整涉及到企业的收入、成本、资产和负债等重要项目,可能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有较大的影响。
3.1 收入调整税法根据企业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对企业的收入进行调整。
例如,税法规定一些收入项目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减免,或者对某些收入进行特定的计算方式。
这些调整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出现差异。
3.2 成本调整税法对企业的成本进行调整,以确保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能够合理地扣除成本。
例如,税法规定某些费用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全额扣除,而另一些费用则需要分摊或逐年摊销。
这些成本调整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存在差异。
3.3 资产和负债调整税法可能会对企业的资产价值和负债情况进行调整,以影响企业的纳税义务。
【老会计经验】新准则下“销售费用”的纳税调整

【老会计经验】新准则下“销售费用”的纳税调整新会计准则界定的“销售费用”科目,主要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进货费用,按照新准则规定计入采购成本,不属于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方面的纳税调整主要体现在广告费与宣传费、佣金和回扣等方面。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一般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进行的宣传推销费用。
会计上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应按实际支出列支。
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佣金和回扣会计上佣金和回扣支出一般按实际支出列支。
但按税法规定,佣金的扣除需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研究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研究摘要: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企业在计算净利润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以确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规和规定的研究,对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进行了深入研究。
主要包括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的计算方法、会计凭证的编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提、所得税费用的处理等。
1. 引言随着全球准则的趋同,我国于20XX年正式颁布了新的收入准则,替代了旧的准则。
新收入准则统一了各种不同行业的收入识别、计量和报告要求,使企业的财务报告更加准确和可比性更强。
新准则的实施也对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报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方面。
本文将对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进行深入研究,为企业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提供参考。
2.1 永久差异永久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在计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差异。
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收入和费用,在税法规定下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永久差异一旦发生,就不会产生税收影响,也就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永久差异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无纳税收入的项目、不得转回确认的费用项目、不满足确认条件的收入或费用项目等。
2.2 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在计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差,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产生税收影响,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暂时性差异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暂时性税前差异、暂时性税后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
3. 会计处理在纳税调整的基础上,企业需要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会计凭证的编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提、所得税费用的处理等。
3.1 会计凭证的编制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后,企业需要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将税前利润调整为税后利润,并明确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和性质。
3.2 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提根据会计要求,企业需要确认和计提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
运筹帷幄——解析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的纳税调整:会计目标观和公允价值观对“税会”关系和纳税调整的影响

体系下的 ” 税会 协作模式 以及具体 的纳 税调 整内客发 生变化 。为此笔 者试 图分
析 新 会 计 准 则体 系 下 税 会 ” 系模 式 以 关
及 新会计准则 的 出台 对纳税调 整的 具体
影 响 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并 提 出 加 强
维普资讯 ຫໍສະໝຸດ 特 别 策 划 SP Cl P 0GR E AL R AM
策
划 :刘丽 君
专业指 导 :王 建新
运筹帷幄
— —
解析新会计
纳税 调 整
维普资讯
策划人语 :
20 年 2 . 06 月 财政部发布 了 1 项基本会计准则 和 3 项 具 8
1 1
— 日 、 — 千 l i [ 备n壬 , r △L凡 《 一: 匕_JI = — { l l ‘ : 于 7 『] 蚪 8 :口 二 f : 吾 8
收 在 其 制 度 设 计 过 程 中 遵 循 不 【 目标 司 j
准则 ,标 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 要求.与国际惯例趋 同
会计准则体 系正 式建立 , 这是我 国会计规 范层 面的一项重大变 革 . 同
对也必然导致原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体系下的 税会”协作模式以
维普资讯
会计 目标观和公允价值观 对 “ 税会 "关系和纳税调整的影I
《 I
处理 原则 以及 业务规范 。从利 益关 系人
角度分析 , 会计是企 业在股东 债权 人和
国家 之间确定 、 形成 、 分配 经营成 果的工
具 而 税 务 制 度 则 成 了 企 业 的 资 金 投 资
者股 东与 国家这一公共投资者 股 东 之 论 的不 同 ,税 收法规与会计 制度 的关系 制度及相 关准则 就 收益 、费 F 问确 认 、分配利润 的规 则体 系。 主要 表现 为分 离和统 两种模式 。我 国 确认 、计量标 准与税 负规 定自 从世界 各国的税 会关 系的处理 实践 “ 税会 关 系的选择 更倾 向于分离模 式 , 处理原 则 为 :企 业在会计核 ¥ 看 按照其所 依据 的宏观与 微观经 济理 有 关税 务 法规 明确规 定 : 对于 因会计 按 照会 计 制度与相 关会计 准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首先,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之一是减税政策。
为了适应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我国税法也随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更加透明,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降低了企业逃税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了纳税信用度,纳税人的减税政策也将更加优惠。
减税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新会计准则对税收核算的影响也是显著的。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这就要求企业在计算及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公允价值计入考虑,而不再仅仅依靠企业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
这种新的税收核算方法,不仅提高了税收核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还使企业更加公平地纳税。
然而,由于公允价值的涉及,企业在进行税收核算时需要投入更大的成本和精力,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纳税成本。
第三,新会计准则对跨境税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传统上,企业在跨境业务中常常利用差异化的会计准则来进行避税。
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采用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告,减少了利用差异化的会计准则进行跨境避税的可能性。
这对于税收机构来说,有利于有效监管跨境企业的纳税情况,降低了税收漏税的风险,增加了税收收入。
最后,新会计准则还对企业的税务规划产生了一定影响。
会计准则对企业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和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规划时需要更加考虑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限制。
例如,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确定资产和负债,这就要求企业在税务规划时需要更加细致地估计和计算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确保税务规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这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加强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不合规的税务筹划行为。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纳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减税政策、税收核算、跨境税收和税务规划四个方面来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的纳税更加透明、公平和规范,提高了企业的纳税信用度,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新会计准则下成本费用的纳税调整

“
。
企 业 的成 本 费 用 损 失 和 税 金 进 行 了 划 分 和 范 围 的
确 定 在 损 益 类 科 目下 设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
”
、
“
其他
二
、
业 务成本
”
,
“
销 售 费用
”
”
”
、
“
管理 费用
”
、
“
财务费
新 会 计 准 则 界 定 的 销 售 费 用 科 目 主 要 核算
.
支 付 给 个 人 的佣金 除另有 规 定者 外 不 得
, ,
按 照 政 府 规 定 的 范 围和 标 准 缴 纳 的 五 险
、 、
“
一
超过 服 务金额 的
,
5%
。
纳 税 人 销售 货 物 给 购 货 方 的 回
,
税 法 上 的 成 本 比 会 计 上 的成 本 范 围 要 大
,
包括
准则与新税 收条例 的差 异 入 手 剖析 企 业 会计 准 则 与税 收 条 例 存 在 的 差 异
企 新 《 业 会计准则
—
纳 税 申报 期 问 已 经 申报 确 认 的 销 售 商 品
品 材 料 下 脚 料 废 料 和 废 旧 物 资等 )
国 务 院 财 政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另有 规 定 外 不 超 过 当 年
、
,
金 总额
2
.
1 4 %的部 分 准 予 扣 除
。
销 售 ( 营 业 ) 收入
1 5 %的部 分
,
准 予 扣 除 ;超 过 部 分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谨慎性原则与据实扣除原则和确 定性原则的比较
会计
税法
谨慎性原则是指既
一般坚持在有关损
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 失实际发生时再申报扣
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对 除,费用的金额必须能 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 够准备确定。
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 对于减值原则上都
会计上根据谨慎性 不承认,税法强调的是
原则提取各项资产减值 或跌价准备。
在有关资产真正发生永
久性或实质性损害时能 得到及时处理。
(6)重要性原则与法定性原则的比较
会计
税法
在选择会计方 法和程序时,要考 虑经济业务本身的 性质和规模,根据 特定的经济业务对 经济决策影响的大 小,来选择合适的 会计方法和程序。
对任何事项的确认都 必须依法行事,有据可依, 不能估计。
法定性原则要求纳税 人在记录、计算和缴纳税 款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 企业的税款计算正确与否, 纳税活动正确与否,均应 以税法为判断标准。
(2)在完成纳税义务时,必 须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如会计 账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不一致, 应按税法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方 法调整,完成纳税义务。
3.具体方法 (1)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
①企业涉及的流转税及附加 税按月计算;
②企业涉及的所得税按年结 算,在年终汇算清缴。
(2)根据具体差异的不同性质, 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合理的差异“度” (1)任何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不应该导致纳税人不得不为资产等 项目设置不同的账薄。如:
①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 差异,对于纳税人而言,只是增加 了价外税项或销售税金及附加。纳 税人只要设计专门的账薄反映进项、 销项税额或产品销售税金就可以了。
②所得税的差异
涉及资产计价、折旧等,如协 调不好,企业可能不得不设两本账。 差异控制在通过工作底稿、专门台 账可以从企业现有的会计账薄(总 账、明细帐)中分析取得。
应作为一个纳税单位自动汇总
纳税。
会计分期:双方的差异导 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 间产生差异—时间性差异和永 久性差异。
记账真实性上:纳税人在 规定的期限内如实自主申报,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依照税法规 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3.遵循的原则不同
为实现会计和税收目的而须遵 循的基本原则很多,主要原则对比 分析如下:
永久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
会计 核算 方法
应付税款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
(3)对相应进行所得税纳税调 整的有关业务建立相应备查账薄 或台账,对差异进行确认、计量 与记录,以确保纳税调整无误。
精品
新会计准则与纳税调整
一、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 影响
(一)为什么税法与会计制度存 在差异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目的不同,基 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有差别,为有利 于规范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税法与 会计制度的适度分离是必然的。
1.目的不同
会计制度
税法
让投资者或潜在 取得国家的财政
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 收入,对经济和社会
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 发展进行调解,保护
能性。
纳税人的权益。
如:视同销售行为,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而税法必须确认收入并纳税。
2.基本前提不同
会计制度
税法
会计主体:
纳税主体:指依法直接负
持续经营、 有纳税义务的基本纳税单位
会计分期、 (或自然人)。
货币计量、
如:总公司和其没有法人
资格的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历史成本原则的比较
会计
税法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 企业有关资 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 产背离历史成本 量,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 必须以有关资产 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 隐含的增值或损 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 失按税法规定的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适当方式反映或 计制度另有规定之外,企 确认为前提。 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 价值。
(1)客观性原则与真实性原则的比较:
会计 客观性原则
税法 真实性原则
如:捐赠支出
会计如实反映,税法在申报缴纳企 业所得税是要区分是否是公益救济性并且 有扣除比例的限制,既客观性原则在税收 中并未完全贯彻。
(2)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的 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 的需要。
③为保证财政收入,
税法也可能背离权责发 生制或配比原则
例如:
①利息收入或支出方面
②广告支出扣除时间 ③个人所得税选择收付实现制 ④营业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 售款征收 ⑤跨期的长期合同(包括工程或 劳务)
会计上在不能准确应用权责发 生制和配比原则时允许采取完成合 同法,而税法一般只允许采取完工 百分比法,不能准确运用上述两原 则时,主管税务根据历史情况或一 定的计划指标确定纳税额等。
(7)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用的比较
会计
税法
强调实质重于形
由于税收的法定
式原则是指:选择会 性在征税中运用实质
计核算方法和政策时,重于形式原则必须有
经济业务的实质内容 明确的税法条款规定,
重于其具体表现形式,以防滥用。有必要注包ຫໍສະໝຸດ 法律形式,如合 意在反避税和便于管
同等。
理之间取得平衡。
(二)如何进行税法与会计差异的 协调
会计
税法
强调的是会 强调的是满足征税目的
计信息的价值在 即:申报扣除的费用必
于满足会计核算 须与应税收入相关,那些
的目的
与免税收入直接相关的费
用不得申报扣除。
(3)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比较
会计
税法
强调收入与费 ①类似会计做法
用的因果配比和时 ②但更强调企业收入
间配比
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得提 前或滞后
2.处理原则
对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 额的差异,在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 规定计算纳税的同时,不应改变库 会计处理和账薄记录,但可以依税 法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是正常 的,但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1)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有 企业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 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 计量与记录,不得违反会计制度。
③对税法与会计在资产计价上的 差异
应控制在通过“纳税影响会 计法”,增加“递延税款”账户 就能反映差异,不需要对各项资 产设两本账。
(2)基本业务的政策应该尽可能 减少差异。如:
税法与会计对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等基本业务确认收入的时间规定应 尽可能保持一致,只就视同销售、非 货币性交易、长期工程和企业改组等 特殊情况下的收入确认时间,根据税 法要求与会计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