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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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

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

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3-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旨在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遵循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四条幼儿园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关爱幼儿,诚信办园,精心育人”。

第五条幼儿园主要任务是提供幼儿教育、照顾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条幼儿园管理层应当依法管理学校,保障教育质量,维护师生权益。

第二章幼儿园管理第七条幼儿园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园服从校长领导。

第八条幼儿园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和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幼儿园设立教研组织,负责研究教育教学方案,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第十条幼儿园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管理学校纪律,维护学校秩序。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立家长委员会,与家长沟通合作,促进家庭幼儿园教育共育。

第三章幼儿园师资队伍规范第十二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证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关爱幼儿,耐心教育,树立典范,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该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四章幼儿园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规范幼儿生活作息,制定合理的课程安排,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环境。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幼儿的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建立家庭园区互动平台,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幼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五章幼儿园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幼儿园严格执行学校管理规定,规范学校秩序。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禁止体罚幼儿,不得辱骂幼儿,尊重幼儿人格。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保护幼儿权益。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幼儿良好行为。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4篇)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4篇)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园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和学生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园务管理遵循法律法规,以幼儿的利益为核心,秉承开放、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园务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

园长负责全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幼儿园园务管理依托于园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具体事务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园务管理实行民主管理。

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征求相关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并经园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幼儿园教学管理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幼儿发展为中心。

第八条幼儿园教师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职业道德,承担起幼儿发展的重责。

第九条幼儿园教师要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因材施教,注重个别差异,关注每个幼儿的发展需求。

第十条幼儿园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行政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行政管理以规范秩序、提高效率为目标。

第十二条幼儿园行政管理依托于综合办公室,负责幼儿园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要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五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要进行绩效评估,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处罚或调整,对工作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安全管理以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中心。

第十七条幼儿园安全管理要制定详细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第十八条幼儿园安全管理要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九条幼儿园安全管理要严格控制进出园人员,确保幼儿的安全。

第二十条幼儿园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评估与监督第二十一条幼儿园评估与监督过程要公正、客观,确保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评估与监督要形成文件记录,为教职工和学校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爱爱幼儿活动站第三条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举办者:田娟女士,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兼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

)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第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规章制度全国

幼儿园规章制度全国

幼儿园规章制度全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育管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3-6岁幼儿提供教育、保育和管理服务的机构。

幼儿园的宗旨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培养幼儿的健全人格和良好习惯。

第三条幼儿园实行家园共育,家长与幼儿园共同育人,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第四条幼儿园实行尊重幼儿,关爱幼儿,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和创造潜力的原则。

第五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幼儿为主体,以游戏为载体,培养幼儿的探究欲望和动手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机构包括园长和副园长,实行幼儿园委员会领导下的幼儿园管理体制。

第七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幼儿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进行幼儿园教育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案和管理体制。

第二章入园与退园第九条家长带幼儿到幼儿园登记入学时,需提供幼儿的身体健康证明和接种疫苗证明。

第十条幼儿入园后,家长需按时将幼儿送到幼儿园,并在接送时遵守幼儿园规定。

第十一条家长需定期参加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活动,了解幼儿的学习、生活情况。

第十二条因故需要退园的家长需提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园手续。

第十三条退园的学生需及时清缴幼儿园欠费和物品,并领取相关证明。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四条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以游戏为主导,培养幼儿的兴趣和潜能。

第十五条幼儿园实行小班制教学,每班不超过25人。

第十六条幼儿园教师需具备相关教育专业背景和资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个性,关心幼儿的情感和需求,并用心呵护每个幼儿的成长。

第十八条幼儿园严格管理教师用脑和用眼,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幼儿园每天进行晨检,记录幼儿的体温和身体状况,确保幼儿健康入园。

第二十条幼儿园严格规范幼儿的生活作息,保障幼儿的饮食和休息。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严格控制幼儿减负,杜绝过重的学习负担和作业量。

幼儿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幼儿园行政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本园工作的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保育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应以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强调以爱心、关怀、耐心和责任心来开展工作。

第四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爱护、尊重和关心幼儿的原则,倡导积极、阳光的校园文化。

第五条幼儿园行政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幼儿为中心,全面发展幼儿的个性,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行政管理的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组织管理人员、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等。

第七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分为总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确。

第八条幼儿园行政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积极与家长、社区、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总务管理第九条幼儿园总务管理是指对幼儿园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幼儿园治安、环境、设施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幼儿园总务管理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和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

第十一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负责校内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幼儿园总务管理应与后勤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做好学校食品、水电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要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器材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幼儿园总务管理要加强与教师、家长等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人事管理是指对教职员工进行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幼儿园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激励的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校园建设。

第十七条幼儿园人事管理要做好员工的考勤、请假等工作,及时记录并处理各类人事事务。

第十八条幼儿园人事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幼儿园管理行为,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提出本《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幼儿园的设立和管理第一条:幼儿园的设立应符合教育部门的管理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条:幼儿园的名称、地址、办学类型应明确标示,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第三条:幼儿园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设立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幼儿园应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理念,并遵循幼儿发展规律进行课程设置。

第五条: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职工,具备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章幼儿园的办园原则第六条:幼儿园应坚持以儿童为本,促进其全面发展的原则。

第七条:幼儿园应保障幼儿的安全,确保学园环境卫生和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幼儿园应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培养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创造力。

第九条:幼儿园应强化家园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条:幼儿园应对特殊儿童给予充分关爱和支持,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第四章幼儿园的课程设置第十一条: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规划课程设置。

第十二条: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应注重知识与技能的结合,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语言、数学、科学等基础教育,培养幼儿的基本认知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注重审美教育,培养幼儿的艺术兴趣和审美能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组织安排体育、音乐、舞蹈等活动,促进幼儿的身体健康发展。

第五章幼儿园的管理要求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一切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制定学生管理规程,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演练,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严禁体罚、虐待、歧视等侵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公开招聘教职工,并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培训考核。

第六章幼儿园的考核与评估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定期对幼儿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做出个别化的教育计划。

幼儿园管理制度12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12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12篇幼儿园管理制度篇1全国教职工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岗位,确保幼儿身心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三、电器安全规定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规定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

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幼儿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通用15篇)幼儿园管理制度篇一1、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

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幼儿园管理制度篇二为确保幼儿园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所有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

、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

同时严禁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严禁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的资料;严禁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3.任何个人,未经网络中心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设备从事危害幼儿园网站及网站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服务器、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网络系统。

5.未经幼儿园领导及网络中心网管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发到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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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爱爱幼儿活动站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 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举办者:田娟女士,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兼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


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
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第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幼儿园的管理第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力和义务:(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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