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经委、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延政办函〔2020〕65号•【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分组审议和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对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提出了73条意见和建议,其中人大代表提出44条,政协委员提出29条。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任务分解,请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一、加快工业经济发展1.加快推进延安新动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2×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浩吉铁路建华站物流园、华能延安电厂、延长石油富县电厂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2.促进企业完成原油开采任务。
加强与延长石油集团协调对接,清缴所欠石油开发费。
调整石油开发费收缴机制,把石油开发费由按年、按季度缴纳改为按月缴纳。
协调长庆油田增加志丹工业集中区用气指标,协调延长集团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3.持续加大新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快发展煤电转化项目,推动煤炭产业向更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以打造上市公司为目标,由市属国有煤炭企业统一主导全市煤炭资源勘探开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4.增加资源税和增值税县级占比,缓解县区财政收支矛盾。
解决富县工业集中区排污问题,推进园区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富县政府)二、做好农业农村工作5. 加强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智能选果线利用率,构建功能完善、体系健全的苹果产业后整理园区。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的
实施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年(卷),期】2010(000)010
【摘要】<正>延政办发[2010]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各直属机构:为推动和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0年"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1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字(2010)1号)精神,现就落实政府工
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总页数】2页(P29-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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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火灾延伸调查和处理规定》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火灾延伸调查和处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5•【字号】延政办发〔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火灾延伸调查和处理规定》的通知延政办发〔202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火灾延伸调查和处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5日延安市火灾延伸调查和处理规定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依法依规做好火灾延伸调查和处理工作,切实增强操作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延伸调查和处理。
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全力配合上级政府调查组做好调查处理。
第三条火灾延伸调查是指在查明起火原因基础上,对火灾发生的诱因、灾害成因以及防火灭火技术等相关因素开展深入调查,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发现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
第四条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266号)有关规定,我市火灾延伸调查处理范围,以省消防救援总队明确的我省火灾延伸调查具体范围为准。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不适用本规定。
(一)因放火、自杀、自焚等故意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案件处理的火灾;(二)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井地下部分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火灾;(三)机动车在通行过程中,因车辆碰撞、刮擦、翻覆直接导致燃烧的火灾;(四)军事设施火灾;(五)森林火灾;(六)其他不适用火灾延伸调查处理的情形。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4•【字号】延政办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延规〔2020〕008-市政办00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14日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延政发〔2020〕1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国家拨款、灾后重建、接受馈赠、凭借国家权力等)取得,由政府、财政或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且具备经营性质的各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财政委托运营”的管理体制,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效益优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经营性资产范围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国有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经营性资产:(一)所属资产整体或部分用于出租、出借、合作或承包经营的;(二)因机构改革等因素造成办公用房闲置并具备经营性资产条件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转为经营性资产;(三)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资金、物资等资产投入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形成的国有股份、股权等;(四)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机关依法认定并上缴的经营性资产;(五)市政府或财政部门依法确定为经营性资产的其它市级行政事业性资产。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延政办发[2010]192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延政办发〔2010〕1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延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10〕6号),设立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工作。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五)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向省政府、市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六)负责督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及有关领导指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并向上级报送处置情况。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九)协助市政府领导指导协调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案件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巩固保持去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跟踪督办,每月向市政府上报进展情况。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25日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一、第一产业方面(一)去冬今春以来,全市降水较常年明显偏少,对农作物和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异常气候多发,晚霜冻害、冰雹、大风等发生几率较大,影响苹果产量质量。
工作任务: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极端气候预测预警。
全面开展苹果花期抗旱、冻害防御和夏季防雹工作,积极推进防雹网建设,新建防雹网2万亩。
责任领导:孙矿玲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二)农产品后整理滞后,畜禽生产和屠宰加工等产业链不完善,附加值不高,三产融合不深,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能充分显现。
工作任务:大力发展肉驴、中蜂等养殖业,鼓励支持林下养殖和特色养殖,支持富县、宝塔、安塞驴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宝塔槐蜜之都和延安林草蜂业等一批蜂业企业发展,积极引进一批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效益。
责任领导:孙矿玲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三)设施瓜菜生产规模不大,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2•【字号】延政办函〔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调度管理新要求,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计划管理(一)按照“谋划论证一批、前期推进一批、重点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要求,由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四张清单”,逐项目明确投资规模、建设主体、资金来源及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特别是谋划转前期、前期转建设、建设转建成、建成转达效的时限,将工作、投资、工程、产值等任务按月、按季细化、量化、精准化,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形成全市重点项目月度、季度计划任务,确保计划可衡量、过程可管控、结果可预期。
(二)“四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符合中省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和环境承载的项目及时纳入谋划论证项目清单;建设主体、资金来源、土地等核心要素基本落实的项目转入前期推进项目清单;完成立项、土地、林业、环评等关键手续办理的项目转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竣工验收的项目转入建成投产项目清单。
全年谋划论证项目清单总投资要达到在建项目总投资的2倍以上,前期转建设的转化率达到50%以上,在建转建成的转化率达到60%以上。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及时调出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主体变更等因素无法开工项目,同时补充数量和投资相当的项目。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延政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延安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2日延安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陕政发〔2020〕11号)要求,建立健全延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延安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应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延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省级“三线一单”框架下,以“优先保护单元不减少、重点管控单元面积相对稳定”为原则,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及发展需求,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优化提升全市区域“三线一单”布局,编制延安市“三线一单”,并于2021年底前发布实施。
三、主要任务(一)制定技术方案(2021年4月-6月底)落实工作经费,组建技术团队,编制完成延安市“三线一单”技术方案,6月底前报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领导小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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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经委、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年)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9]121号
【发布部门】延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12
【实施日期】2009.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经委、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9〕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经委、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年)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主管领域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我市产业集群健康快速发展。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年)》的实施意见
(延安市经济委员会、延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9〕2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年)〉的通知》(陕政发〔2009〕24号)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现就贯彻落实《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立足市情,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产业集群是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重要的经济形态。
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有效集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有利于形成城乡之间、不同产业之间和大中小企业之间的科学布局,实现产业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
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已在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高新技术和传统产业四大领域发展形成了石油化工、煤化工、电力、盐化工、航空、输变电设备、汽车、纺织等20个产业集群,2008年20个产业集群完成工业总产值达6500多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700亿元,占到全省工业的90%以上,成为拉动全省工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引擎。
近年来,延安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尤其是石油采炼、原煤开采两大产业已成为全省产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与全省工业和西安、宝鸡、榆林等兄弟地市相比,我市产业集群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整体规模偏小,支撑体系不健全,龙头企业不强,产业配套和园区化水平不高,产业链短,结构不合理,发展依然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立足我市实际,以高度的责任
感和使命感,尽快把全省《纲要》精神实质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全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增长做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工业发展战略,把发展产业集群作为主导模式和重要抓手,以优势资源、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为支撑,突出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坚持“三抓一上”(抓龙头、抓配套、抓园区、上水平),着力扶持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提高产业发展带动能力;着力延伸产业链,提高配套能力;着力推进企业间的联合与协作,提高产品的集成和成套能力;着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和水平,使产业集群整体发展再上一个新水平,实现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加大产业集群培育和推进力度,使龙头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链不断完善,园区承载力和园区化水平提高,集群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体形态,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打造石油及油化工、煤及煤化工、天然气及气化工、盐及盐化工、电力、装备制造、物流服务、轻工及其他8个产业集群。
其中:石油及油化工要培育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产业集群,煤及煤化工成为国内知名的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和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25%和18%左右。
2010年,8个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达到1800亿元,增加值9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