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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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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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保护
为保障债权实现,通过限 制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 物的处分来保护担保物权 人的利益。
物权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
当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或侵夺时,物权 人可请求返还原物。
当物的支配受到他人不法妨碍时,物 权人可请求排除该妨碍。
Hale Waihona Puke 消除危险请求权当物权面临侵害危险时,物权人可请 求消除该危险。
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 失地取得该财产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请求返还的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受让人善意、无重大过失、支付合理对 价、完成法定公示方式等。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
善意取得制度主要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但不适用于法律禁止流通的 财产。
详细描述:物权法的发展经历了古代物权法、近代物权法和现代物权法三个阶段,逐步从简单的财产归属规定发展到完善的 法律体系。
物权法的原则
总结词: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等,是物权法实施的 重要指导思想。
02
物权的种类与内容
所有权
总结词
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物权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止和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法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或因提起诉讼、提 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后果
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 受诉讼时效限制。
05

《物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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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9日
乙1
乙2
乙 地(需役)
甲 地(供役)
(2)地役权的种类
以其功能为标准,有通行地役权、眺望地役 权、通用地役权、采光地役权、取水地役权、引 入地役权等等。
地役权是一种很古老的物权,在现代又有了 新的发展,一与环境保护有关,二与商业竞争有 关。
(1)公法上的限制:内容上的限制;行使 上的限制;保护上的限制。
(2)私法上的限制:内容上的限制;行使 上的限制;保护上的限制。
2、所有权概念及其在社会生活中意义的变化
所有权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中的含义并 不相同,传统所有权在社会生活中意义也在 改变。
(二)所有权的内容:四大权能
所有权的内容就是指所有权的权能。所谓所有权的权 能,是指所有权的作用,或者说是所有权为实现其利益在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手段,即占有权、使用权、 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和使用的关系; 用益物权的出发点:
——“所有权人使用”和“非所有权人”使用。
《民法通则》第81条,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 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 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2019年6月19日
3、收 益
收益权能是指收取所有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或者 物质利益的权能。经济利益,包括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 息,还包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劳动收益和利润。
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特的自然属性或由当事人的意思具 体指定的物。
不特定物是指当事人仅依抽象的种类、品质、数量予 以限定的物。
2019年6月19日
2007年3月 16日,十届人 大五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物权 法》(形式意 义的物权法)。
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法全部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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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物的利用关系,即民事主体在生产、生活中对物的使 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进行利用而发生的财产关系。
物权法 Real Right Law
第一章>>第一节
二、物权法的特征
1. 强行法性
➢ 所谓强行法,是指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改变的法 律规则。
2. 固定法性
➢ 所谓固有法,是指保留了较多的国家、民族和历史的传 统的法律。
第一章>>第四节
一、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物权法的整体规则,具有 知道意义的一般原则。其在物权整体立法中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一)纲领性作用 (二)适用性作用 (三)法条解释的准据作用
物权法 Real Right Law
第一章>>第四节
二、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在一个同意的法律效力地域内的 物权,其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则。 其主要内容包括:
优先性、排他性、 追及力 法定主义、公示
无期限性
债权 (如合同之债)
动态
相对权、请求权
对人权(义务主体 特定) 给付行为
不具优先性、排他 性、追及力 约定、无须公示
有期限性
二、物权法与担保法的关系
担保法是指调整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学理上讲,抵押权制度、质权制度和留置
权制度属于物权法,保证和定金制度属于债 权法。
(二)构建市场交易的法律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建设
➢ 1. 确认物权形态,为市场交易提供前提。 ➢ 2. 确立物权变动规则,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
(三)增进财产的利用效益,确保人的全面发展
物权法 R;>第二节
物权法 Real Right Law

02物权法--新53页PPT

02物权法--新53页PPT
2019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有关议案,决 定将物权法草案提请2019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 议。
2019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 法》,并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 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债权 和物权时,无论物权在债权之前或之后成立,都有优先 于债权的效力。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 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 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 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 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 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 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 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 权人追偿。 第一百零八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 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 际控制。
• 【例题】物权是基于物而产生的权利,下 列属于民法上物的是( )。
A.冬天里的第一场雪 B.镶在嘴里的金牙 C.注册的商标 D.点是物的概念。雪
在物理上是物,在民法上因为它不能为人 所控制、利用,因此不是民法上的物。金 牙本身是物,但是镶在嘴里的金牙已与人 体连为一体,不是物题。自身不具备物质 性的精神产品不是民法上的物。

物权法全部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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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争议,探讨其存在的法律风险。
小产权房的解决途径
提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政策建议,如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农 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
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的原则和标准
介绍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如公平补偿、合理安置等,以及具体 的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的实践问题
分析拆迁补偿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补偿标准不合理、安置不到 位等。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对所有市场主体的 物权实行平等保护,不论 其所有制性质、经济实力 和身份地位如何。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 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 设。
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进行公示,以维护交易安 全和市场秩序。
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03
物权的设立、变更与消灭
物权设立的方式与条件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设立
01
通过合同等法律行为设立物权,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
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条件。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设立
02
包括因继承、受遗赠、法院判决、政府征收等原因设立物权,
无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物权设立的公示方法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定义和种类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 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
担保物权的设立和实现
担保物权需通过合同等方式设立,并需登记或交付占有方可生效。在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物权消灭的公示方法

《物权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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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看
责任。
行政投诉
当物权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时 ,权利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纠正。
刑事报案
如果物权的侵害行为构成犯罪,权 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 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物权保护的方法
01
02
03
确认物权
通过法律手段确认物权的 存在,明确物权的归属和 内容,防止他人侵犯。
的现象。
标的物灭失
指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自然死 亡或毁灭。
抛弃
指权利人放弃其享有的物权。
法定时效取得
指因一定期间内持续占有而不 为返还请求,而取得其所占有
的他人所有物的所有权。
04
物权的保护
物权保护的途径
民事诉讼
当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 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法律保 护,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
指权利人对其享有的物权的内 容进行改变。如所有权的各项 权பைடு நூலகம்的分离或组合。
物权性质的变更
指物权由一种权利变更为另一 种权利,如将所有权变更为抵 押权。
物权主体的变更
指物权由一个民事主体变更为 另一个民事主体,如因继承或 遗赠而发生的所有权主体的变
更。
物权的消灭
01
02
03
04
混同
指两个无并存必要的同一物上 的物权因同一主体而归于消灭
担保物权
总结词
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详细描述
担保物权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人通过担保物 权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从而降低债权风险。常见的担保物 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占有权
总结词

2024版年度物权法课件

2024版年度物权法课件
区别
物权法主要调整静态的财产关系,即确认和保护物权人对其财产享有的直接支配权 利;而合同法主要调整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即规范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障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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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关系
联系
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都涉及对权利的保护。当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来追究侵权人 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议折价、拍卖、变卖 抵押财产等方式实现抵押权。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 偿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未受清偿部分向债务人 追偿。
2024/2/3
法律问题
抵押权如何实现?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如 何处理?
法院判决
确认乙对甲的房屋享有抵押权,可就拍卖、变卖该 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甲将 房屋转卖给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
确认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甲应协助乙办理过户手续,并承 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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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担保物权实现纠纷
案情简介
甲向乙借款,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 登记。后甲未能按期还款,乙起诉要求实现抵押权。
物权特定原则
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的物,只 有特定的物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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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的方式
2024/2/3
物权确认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自力救济
当物权归属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 物权的归属。
当物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可以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
现代物权法
现代物权法更加注重对物权人利益的保护,同时加强了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形成了更加完善 的物权法律制度。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现代物权法还涉及到了一些新的领域 和问题,如知识产权的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等。

物权法ppt课件共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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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权的类型
(一)物权的法定种类 (二)物权的学理分类
(一)物权的法定种类
1、所有权 权利人对物所享有的全面支配的权利。 2、用益物权 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 3、担保物权 为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
上设定的物权。 4、占有 对物的控制、占领。
三方争执不下,刘朝和杜晓均诉至法院,提起确权之诉。
[分析图解]
几经易手的手表归谁所有案
法律关系图解:
杜晓




手表



有关部门
袁 平
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 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 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 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 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 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1)买卖不破(不动产)租赁
(2)纳入预告登记的债权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 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物上请求权
案例:借用的房屋何时应交还 1、物上请求权的含义 2、物上请求权的类型 3、物上请求权的行使
2、物权为支配权(绝对权)直接支配特定物并 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4、物权具有排他性(对世权)
第二节 物权的效力
(一)物权的优先效力 (二)物上请求权 (三)排他效力 (四)追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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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义:包括物权的相对消灭,即物权主体的变更; 绝对消灭,物权与特定主体分离,但他人又未取 得其权利。
• 狭义:仅指物权的绝对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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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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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 ①法律行为。例合同、单独行为。(最
主要的原因) • ②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例时效、先占、
添附等 • 《物权法》第29、30条 • ③某些公法上的原因。例没收、征收等。 • 《物权法》第28条
• ③折衷主义,瑞士。
• 我国《物权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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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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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买 卖全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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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分析日常买卖的全过 程:
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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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主要模式
• 1、物权形式主义

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按照这种主义,买卖标的物的
所有权的移转,除需要有买卖契约、登记或交付外,还需要当
• (1)物权的种类必须由法律设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 设。
• (2)物权的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 议设定。
• (3)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 (4)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随意 确定。
• 《物权法》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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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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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谁的权利应优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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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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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追及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又称物权追及权,是指物
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论辗转至何人之手,物权
的权利人均可以追及标的物,而直接支配该标的 物。

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受到善意取
得、取得时效等制度的限制。
• 例:A将相机交给B保管,B又将相机借给C使用, C谎称相机是自己的低价卖给了D。
2019/二)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
• 1、物权的对内效力-物权间的优先效力
• ①“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原则
• ②“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例外
• A、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 B、法律规定了特殊顺序的;
• 例如:《物权法》,《担保法解释》D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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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物权物权法—庞欢
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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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19/9/26
以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意思
意定物权
法定物权
以物权取得是否登记
登记物权
非登记物权
以是否具有物权的实质性内容
本物权
占有
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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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的效力
• (一)排他效力 • 所谓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物
之上不得设立两个所有权或成立两个在 内容上相互矛盾的物权。 • 1、同一物上不得有两个所有权。(一物 一权主义) • 2、物权之间不得相互冲突。
国民法一般规定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即
“从随主”。《物权法》第1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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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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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物的认定: • A、非主物的构成部分 • B、与主物同属于一个人 • C、须经常辅助主物的使用 • D、关于从物的范围是否限于动产,各
国民法有肯定与否定两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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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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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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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以下属于孳息的是?
• 1、树上的苹果 • 2、刚生下的小羊 • 3、房租 • 4、羊身上的羊毛 • 5、配套的眼镜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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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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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的种类
以权利主体是否是所有人
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以标的物种类
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
权利物权
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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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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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的取得
指物权与特定主体相结合,以是否基 于他人权利与意思为标准,分为原始取得 与继受取得。
①原始取得(非依他人既存权利取得物权)
②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权利而取得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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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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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物权的变更 • 广义:指主体的变更、客体的变更和内容的变更。 • 狭义:仅指物权的客体、内容的变更。 • 3、物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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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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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 1、鱼塘是否是不动产? • 2、在建的房屋是否属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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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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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主物和从物

以物的相互关系为标准,物可以区分为
主物和从物。

相互关联而同属于一人的两个相互独立
的物,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主物,起辅助作
用的是从物。

将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的意义在于,各
• 《物权法》第2条:本法所称物权,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 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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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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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特征
• 1、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 2、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独立的物的权利。
(参见物权客体的内容)
• 3、物权是直接支配物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 4、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 • 5、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具有保护的绝对性。
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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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物权的对外效力-物权优先债权 • ①物权优先于债权 • 典型例子:一物二卖 • ②例外: • A、买卖不破租赁; • 《民通意见》D119,《物权法》190 • B、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
某些物权不享有优先的次序。
• 案例:谁更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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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在民法上,区分原物和孳息的意义,在于决定原物所生的
利益的归属。
• A、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照物的用法
而收获的物。

天然孳息与原物未分离前,是原物的构成部分,不是独立
的物。
• B、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
• 相关规定:《物权法》第116条
• 2、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又称物权客体
特定主义,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
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特定
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上不得设立两
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物权,尤
其不能设立两个所有权。
• 一物一权原则主要具有以下内容: • ①物权的客体仅为独立的特定物。
• ②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 物。
• B、不动产和动产的具体区分

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方法是先确定
不动产,不动产以外的物都属于动产。

我国《担保法》D92规定:本法所称的
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
物。
• 2019/9/26
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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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土地、(矿藏、水流、 海域 D46)
地上定着物
房屋等建筑物
林木等附着物
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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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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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和物权的客体
•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 1、概念 • ①着重于对物的直接支配性的
定义。 • ②着重于直接支配与享受利益
的定义。 • ③着重于直接支配与排他性的
定义。 • ④着重于直接支配,享受利益
与排他性的定义。
• 生活解释:物权,通俗地说,一头 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 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 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排他 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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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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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物上请求权(亦称物权请求权)
• 1、狭义:物上请求权仅指基于物权所产生的请求权, 也就是说当物权人在其物权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 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
• 广义:物上请求权还包括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 • 2、特点: • ①物上请求权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 • ②物上请求权是与有体物的保护联系在一起的。 • ③物上请求权原则上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
• 1、不动产登记:第一节 • 2、动产交付:第二节 • 3、其他规定: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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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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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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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方法
不动产:登记
动产:占有和交付
登记的效力
登记的种类
总登记
初始登记
移转登记
变更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物权法—庞欢
注销登记(消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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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方法
不动产:登记 《物权法》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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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更优先?
张某以其汽车作为抵押担保在某银行贷款10 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张某因车祸是汽车 撞毁,汽车毁损严重。汽车在维修中心大修,花 去5万元修理费。因张某无钱支付,维修中心将汽 车留置。张某因此和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将汽 车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李某支付了货款, 要求取走汽车。此时贷款到期,因张某不能还款, 银行主张实现抵押权。维修中心拒绝交出汽车, 要求先支付修理款。
为代表。依此主义,物权因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除了需要当
事人之间有债权合意外,还需要履行登记或交付的形式,才发
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 《瑞士民法典》对于物权变动,采介于《德国民法典》的物 权形式主义和《法国民法典》意思主义之间的折衷主义。
2019/9/26
物权法—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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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规定:《物权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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