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闭会期间村委会与全体村民沟通、联系、监督并协助村委会开展日常工作的例会。
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召集。
三、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四、村民委员会有责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形势;教育村民代表遵纪守法做村民中的模范和榜样。
村民委员会也有义务向村民小组长汇报工作;听取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五、村民代表应将会议精神向村民传达,并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
六、村民代表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对村代表在会上反映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书面反映给有关方面。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内容提要:村民代表会议是在村民自治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村民会议作为一种直接XX的理念在中国广大农村具有不可操作性,所以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各地纷纷产生了各种形式和名称不一的村民代表会议。
它较村民会议更容易举行或运作,也有较大的实际影响力和作用。
然而村民代表会议并不是“代议制XX模式”。
关键词: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制度;村民自治;中国村级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制度是村级XX的关键部分。
没有选举,就不可能谈论任何XX,因为选举赋予每个选民以投票权并以一套程序选出尊重民意的村领导人。
但是,只有村民选举,没有其他一系列配套的XX制度,那么村级XX是有限的,不完善的,而且潜含着滥用权力的危险。
因此,需要一套监督机制或权力平衡机制来防止权力的滥用。
本文旨在描述、讨论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这两种制度的结构和运作,探究其与村级XX 理念的关系。
一、村民代表会议的缘起用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是地方上自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法,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实际中执行起来很难。
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很难按照法定人数召开村民大会。
第一,规模上的问题。
中国的行政村是在原来生产大队的基础上设立的,规模较大,人口较多,一般在1000—3000 人,多的村达到8,000 人,甚至10,000 人,这样规模的人口是很难召开村民会议的。
第二,区域分布上的问题。
主要指一些山区农村,这些农村的行政村往往由几个自然村组成,村民居住分散,这就增加了召开村民会议的难度。
第三,农业生产上的特点。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的土地分到每家每户经营,其劳动和闲暇时间不统一,召开全体村民会议的时间难以保证。
第四,社会流动的增加,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或经商,这就给经常性召开村民会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①。
由于以上原因,所以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制定了各种形式或名称不一的村民代表会议,如XX省雷州市松竹镇西山管理区菜园村在1997 年8 月成立的“菜园村村民代表议政会”,这是村的最高权力机构②。
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第一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一)村民代表会议的设立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和任期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三)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篇: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碧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本村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不是本届村民代表的村“两委会”成员和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村民代表会议,但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三、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下列职权:1、审查和批准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生产计划和村庄建设规划;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3、审议村财务收支情况,讨论决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4、讨论决定涉及全村利益的重要工作措施和重大工作安排;5、讨论通过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监督实施;建立和修订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6、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情况和管理本村自治事务活动。
xx村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

xx镇xxx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条根据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第三条凡属于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均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村民委员会会议:㈠村民委员会委员三人以上提议的;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召开的;㈢30名以上村民联名书面提请召开的;㈣上级部门要求召开的;㈤村党支部提议的;㈥村民委员会主任提议的。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会议必须有村委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举行会议时,应邀请村党支部书记出席。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的村民应知事项,应当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的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但村民委员会主任对通过的事项有异议的,有权提请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对涉及村民利益重大事项的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地听取村民代表及各界人士的意见,提出方案,并提请村党支部通过,报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执行。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的内容要由参加会议的人员校对并签名。
第十二条记录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要详细清楚,内容要实事求是。
第十三条建立村民委员会会议档案制度,每次会议的记录、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等均要列入档案,安排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议事规则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xxx村民委员会2010年1月1日。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由村民推选的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代行村民会议的部分职权,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下列事项:1、村干部报酬标准;2、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及劳务补贴标准;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4、除尘滤布村内举办其他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的使用;5、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及五保对象的确定;9、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和村务公开方案;10、讨论决定下届村民委员会组成职数、人数和村民代表人数;11、推选村会计、出纳、村民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12、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有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在10日内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集和主持。
四、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所做决定应当获得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程序:(一)清点参加会议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宣布会议有效和会议开始;(二)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和讨论事项;压滤机滤布厂家(三)与会村民代表就会议议题及讨论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在讨论中,与会人员应就讨论的议题和事项提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明确意见;(四)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后,主持人宣布对议题和事项进行表决,表决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如意见已基本达成共识的,也可以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参加,其成员为村委会成员,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和各村民小组推选的代表,其名额不能少于30人。
代表任期与村委会成员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应由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1)讨论和决定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具体事项;(2)审议决定村委会发生重大分歧的事项和村委会提出的其他事项;(3)撤换和补选村委会的个别成员,接受个别成员的辞职;(4)审查村委会收支账目;(5)监督村委会工作;(6)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7)讨论决定需要由村民代表会议的其他事项。
三、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和主持,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应及时召开。
1、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委会主任代表村委会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
党支部对村委会汇报的工作要及时进行研究,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2、村委会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如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村两委联系会议的重要内容,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村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部署本村工作;研究确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研究决定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并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4、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前,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相互通气,商定会议内容。
如党支部书记认为有必要,可先召开总支委会议(或支委扩大会议)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后再召开两委联席会议。
出席两委联席会的干部必须超过两委干部的半数,会议方可举行。
5、需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研的事项,经两委会研究同意后,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两委联席会议的决定应由超过两委干部数的半数通过。
决定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并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落实。
执行过程中须改变原决定的,应重新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两委联席会议要有专门会议记录簿,指定专人纪录并妥善保管。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碧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本村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不是本届村民代表的村“两委会”成员和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村民代表会议,但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三、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下列职权:1、审查和批准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生产计划和村庄建设规划;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3、审议村财务收支情况,讨论决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4、讨论决定涉及全村利益的重要工作措施和重大工作安排;5、讨论通过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监督实施;建立和修订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6、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情况和管理本村自治事务活动。
7、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接受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停止履行职务,并受权他人代理其职务。
8、授权履行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主席认为需要召开时,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
村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填写议题表,报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列入议题。
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议题。
六、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提前两天把会议内容告诉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征求村民的意见。
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
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一种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旨在通过选举村民代表,代表村民履行
行政、管理、监督等职责。
以下是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
1. 村民代表选举:村民代表由村民普遍参与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通常采取公开、平等、直接、秘密的原则。
选举周期一般为3年,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构成村民代表会议。
2. 村民代表会议组织:村民代表会议通常由村民代表组成,按照规定人数、比例组成
会议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等机构。
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负责村民代表会议的日常组
织和决策工作。
3. 功能权限:村民代表会议具有决策权、监督权和代表权。
决策权包括制定和修改村
民自治规定、村务事项的决策等;监督权包括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村务经济进行审计等;代表权包括代表村民参与镇、乡、县人大、政府的工作。
4. 会议程序: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一般有一个年度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会议需
要提前通知和公开公告,以确保村民代表的参与和决策公开透明。
会议一般由主席团
或常务委员会组织召开,按照议程进行讨论、表决等。
5. 权责约束:村民代表会议的村民代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规定履行职责,
代表村民的利益和意见,不能滥用权力,否则可以通过罢免等方式进行制度约束。
6. 社会参与: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鼓励村民广泛参与,包括对村务工作的建议、意见反
映等,也鼓励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对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提出建议。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推动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品课件
XX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XX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是在村民会议不便召
开或不能召开的情况下依照村民会议的授权事项进行民主决策的一
种形式。但不能以村民代表会议完全代替村民会议。 第一节 村民
代表会议的设立 第二条 在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
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
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不得少于二十
人。原则上二百户以下的村不设村民代表。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
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
第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是经村民会议授权确定的有关事项。
第五条 要建立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真实反映所代表的村民的意
见。 第六条 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议题权、投票(举手)表决权、
监督评议权、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权。 第七条 村民代表具有联
系村民的义务,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义务,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决定的义务,协助
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义务。 第二节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内容
第八条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村民会议议事
内容中的第一至第十一项涉及的事项。 第三节 村民代表会议的召
集和议事程序 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委
员会主任主持。 第十条 村民代表开会应当有三之二以上的村民
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所作决定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至
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
集村民代表开会。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村党支
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群众组织提出或者由十分之
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第十三条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前将要讨论决
定的事项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当及时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
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映。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
议参照村民会议的议事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结束后,
优品课件
村民委员会应对本次会议的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存档,以便备查。
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村民委员会要利用公开
栏、广播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应及时把会议的决
议或决定传达到所联系的农户。
优品课件,意犹未尽,知识共享,共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