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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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化妆品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化妆品销售和管理的员工,并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公司从事的化妆品包括但不限于护肤品、彩妆品、美容仪器等产品。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对化妆品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告知所有员工。

第二章产品管理第五条公司销售的所有化妆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公司应设置专门的产品存储间,对化妆品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七条产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每位员工都应熟知所销售化妆品的特点和用法,不得在销售过程中随意夸大产品功效。

第九条对于过期或者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严禁私自销售。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顾客服务第十一条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对顾客提供热情、贴心的服务,解答顾客的问题并提供专业建议。

第十二条顾客如对产品有任何疑问或者不满意,员工应耐心倾听并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对于退换货的问题,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保证顾客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严禁员工私自对顾客进行推销或者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要求员工工作认真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并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七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不得化妆过重。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在工作中发表不当言论。

第五章处罚条款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甚至开除。

第二十条对于涉嫌违法或者犯罪的员工,公司将立即报警处理,并进行再次培训。

第二十一条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或者顾客损失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化妆品店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店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店管理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店铺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能迟到或早退。

迟到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限制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服装要求: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合适的服装。

3.卫生要求:店内的卫生必须保持良好,所有员工需定期清洁工作区域,并保持店面的整洁。

不得在工作区域吃东西、抽烟或者乱丢垃圾。

4.销售要求:所有员工必须熟悉店铺的产品,并能够针对顾客的需求进行推荐和销售。

禁止以欺诈、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

5.客户服务:所有员工必须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顾客,解答顾客的疑惑并提供专业的建议。

不得对顾客进行不当的言语或行为。

6.保密要求:所有员工必须保守店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店铺的内部信息给外部人员。

不得利用店铺信息从事个人经营或与竞争店铺合作。

7.安全要求: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店铺的安全规定,如正确使用化妆品工具、防止窃听、偷拍等违法行为。

如有发生事故或安全问题,应立即向店铺负责人报告。

8.培训要求:店铺会不定期举办培训活动,员工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

9.奖惩措施: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店铺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优秀员工将得到奖励,不称职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被解雇。

10.其他规定:根据店铺的具体情况,还可增加其他一些必要的规定和要求,并向员工适时通知和解释。

化妆品工厂的规章制度

化妆品工厂的规章制度

化妆品工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妆品工厂的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化妆品工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厂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倡导以人为本,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

第四条工厂全体员工应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工厂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五条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第六条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如有特殊情况,需由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

第七条打卡时,严禁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第八条上班期间,员工应准时到达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按照工厂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请假、加班等事项,需提前书面申请,并由部门主管签名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按照工厂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

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第十一条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需提前书面申请,并由部门主管签名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按照工厂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全体员工在岗位上,不得吸烟、吃东西、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也不准乱堆放杂物,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安静。

第十三条生产、化验、检验人员进入岗位前要清洁、消毒双手,更换工作鞋,戴好工作帽与口罩。

第十四条直接与原料和半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得戴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手部外伤时不得接触半成品与原料。

第十六条全体员工不得穿戴生产车间的工作服、帽与鞋进入非生产场所(如厕所),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生产车间。

第十七条直接生产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继续从事该工作。

第十八条配料、灌装车间,化验室在下班前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消毒清洁并按规定放置,并开启紫外线灯杀菌。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4篇范文)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4篇范文)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4篇范文)第1篇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一个化妆品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方面,如考勤方面,绩效方面等如何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呢以下整理的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考勤管理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

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

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化妆品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化妆品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店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化妆品店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惩分明。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四条员工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在职培训等,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员工考勤与请假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九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章员工工资与福利第十条员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一条员工福利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制度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五章员工服务与销售第十二条员工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顾客疑问,维护顾客权益。

第十三条员工应熟悉产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

第十四条员工应积极推销产品,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销售政策,不得擅自降价、赠送商品等。

第六章员工纪律与奖惩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八条员工表现突出,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提高销售业绩,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二)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三)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的;(四)在公司活动中表现优秀的。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化妆品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化妆品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化妆品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研发、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第七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丢弃物品。

第八条员工应尊重同事,团结互助,共同维护公司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职责第十条生产部门应确保产品质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降低生产成本。

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应积极开拓市场,提高销售业绩,维护客户关系。

第十二条研发部门应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三条行政部门应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五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化妆品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完)。

化妆品员工制度

化妆品员工制度

化妆品员工制度是一个企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和工作要求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

它旨在帮助员工理解和遵守公司的政策,确保工作场所的秩序和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化妆品员工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1. 工作时间与考勤1.1 上班时间要求:化妆品公司要求员工按照固定的工作时间上班,准时到岗,不得早退或迟到。

1.2 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需要将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进行书面记录,以确保工作连续性和信息畅通。

1.3 考勤制度:员工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打卡,迟到、早退和旷工都会影响员工的绩效评估和奖惩。

2. 服装与形象2.1 服装要求:化妆品公司要求员工整洁干净,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严禁穿着太过暴露或不符合公司形象的服装。

2.2 妆容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维持整洁的妆容,并严禁使用不符合公司标准的化妆品。

2.3 个人形象要求: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包括发型整齐、面部清洁、指甲干净等。

3. 安全与保密3.1 安全意识:员工需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秩序与安全。

3.2 事故与紧急情况:员工需要熟悉应急预案,知道如何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3 保密要求:化妆品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必须保密,员工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并且在离职后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4. 工作态度与行为准则4.1 服务态度:员工必须保持积极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客户,解答他们的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建议。

4.2 语言与举止:员工需要使用得体的语言与举止与客户沟通,严禁使用粗俗语言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4.3 团队合作:员工需要积极参与团队工作,与同事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 培训与职业发展5.1 培训计划:化妆品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计划,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5.2 岗位晋升: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能力进行岗位晋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5.3 学习与成长: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行业新动态,参与内外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技能。

化妆品厂规章制度通用十三篇

化妆品厂规章制度通用十三篇

化妆品厂规章制度通用十三篇篇1: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不错的工作环境,推动本公司的发展,结合工程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条上班时间为:08:00―19:00 中午休息一小时,特殊原因临时调整时间的另行规定第四条全体员工,着装符合生产作业安全要求:女生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得着披肩散发,进入生产车间需束装整理;男生不得裸背、穿影响作业的奇装异服。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岗前准备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遇事要请假。

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

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管理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管理人员申请委托他人看守机台后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明确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

第九条车间内遇上公司来宾或公司管理层领导参观巡察时,车间主任应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其余人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不得纠缠领导。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零食、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由此而导致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第十三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六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配件工具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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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考勤制度(一)工作时间:第一条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

第二条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另行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二)考勤规定:第一条员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二条考勤违纪处分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5分钟后,30分钟内考勤的,视为迟到。

迟到两次以内部门负责人提出警告,一个月迟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一个月迟到超过五次,记旷工一天,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早退: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早退按旷工半日处分,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早退工资。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当日旷工,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旷工工资。

旷工扣款规定: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条全勤奖励规定1、凡是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即可获得月全勤奖,月内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行为者,不享受全勤奖,凡是公司正常的统一的放假如停水、停电,其他法定假日、带薪年假休假、婚假和丧假等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的考核。

2、当月提交《离职申请》者次月不计发放全勤奖。

3、全勤奖每人每月100元,每月同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条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应由部门负责人做好登记,以便换休。

第五条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事部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

员工事先未向人事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六条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外出登记表》向人事部进行登记。

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1、因公出差的;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上班的;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第八条培训管理1、对于新入职员工,培训前7天实行无底薪培训。

2、对于工作满3个月的员工,并且工作能力满足岗位需要的员工,奖励补足7天培训期工资。

第九条工服管理1、新入职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自行购买工服上岗。

2、对于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报销工服购买资金。

(三)加班管理1.定义第一条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第二条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时间,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第一条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第二条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申报加班半天,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员工加班应按规定由部门主管登记加班记录,无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加班登记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第四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

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个月内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四)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第一条《加班申请表》在人事部领取,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审核签字批准后有效,加班统计周期为当月加班时间。

第二条没有部门主管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加班申请表》进行保管及加班申报。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复核确认加班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汇总交人事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五)假期规定1.事假第一条定义:工作日内,员工办理除婚、丧、产之外的私人事务,所申请的假期。

第二条事假相关规定:1)员工需请事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事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2)员工一个月内请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3)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4)事假期间扣除当日的出勤工资。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日全额扣发工资。

6)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半个月,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2.病假第一条定义: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第二条员工休病假需提供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三条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每年有五天的带薪病假,需出据医生开出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3.婚假第一条定义: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第二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条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第四条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第五条婚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丧假第一条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第二条实际请假天数超过规定丧假天数的,按事假计算。

第三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第四条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5.产假第一条定义: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第二条除遵从请假规定外,产假相关规定:1.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三条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第四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

6.公司年假第一条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

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第二条休假期限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年休假 5 天;2.参加工作已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3.参加工作已满20 年的,年休假15 天;第三条休假安排1.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2.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四条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第五条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主管、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直接由总经理批准)。

7.法定假日公司规定的法定假日休假严格按国家法定假日执行。

六).请假流程第一条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案。

第二条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第五条请假的核决权限注: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人事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1.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必须在事后3天内补齐有效证明。

2.《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人事部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人事部保存并通知本人。

3.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回单位报到当日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事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4.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七)其他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事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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