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调整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调整办法一、背景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然而,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公用经费的支出调整不够规范和透明,导致经费利用效率低下,无法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因此,制定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调整办法是迫切需要的。
二、目的本办法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调整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有效,提升学校的运行效率,促进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三、原则根据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以下原则:1. 确保公平公正:调整经费支出应基于客观需求和公正原则,避免偏向或歧视性的分配。
2. 科学合理:调整经费支出要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和教育发展规划,以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和教学质量。
3. 透明公开:调整经费支出要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应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相关部门公布调整的具体原因和内容。
四、程序经费支出调整的程序如下:1. 学校提出调整申请:学校应先对经费支出的需要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申请。
2. 相关部门审批:学校的调整申请将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述原则进行评估。
3. 审批结果公布:经审批后,学校应将审批结果公布于众,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4. 经费调整执行:学校根据审批结果进行经费的调整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要求进行核算和报账。
五、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调整办法的有效实施和经费的合理利用,应设立监督机制,包括:1. 监督部门的设立: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经费支出调整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监督流程的确立:明确监督的流程和标准,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3. 监督结果的反馈:监督部门应定期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馈监督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办法经学校教职员工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样本管理必须遵循民主管理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体,相关领导参与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正式任命。
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执行情况,对资金使用、预算执行及决算编制进行检查,以及对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进行审查。
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与决策。
会计报表制度要求年初向学校提交收支预算表,年终提交收支决算总表,并且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财务公开制度旨在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
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应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若本制度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应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为适应教育经费机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和加强我校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民主化,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我校经全体教师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成员由会议选举产生。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职责包括全面、详细、真实地搜集自己所熟悉领域中的各项收入与支出信息。
编制预算时必须有各部门相关人员的参与,确保资金分配和使用体现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思想。
广泛参与不仅是民主理财的需要,也是编制预算和体现办学理念的需要。
民主理财小组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共同讨论研究预算年度学校收支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并对预算建议数和预算批复进行公示公开。
监督学校预算的实施情况,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减少资金使用中的主观性。
校长负责审签本校预算,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定期审查学校财务账目,实现经济民主,账目公开,去除不合理的开支。
学校经费预算制度旨在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确保校内财务公开。
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核算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核算办法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核算办法,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转和各项支出,如设备购置、维护费用、课外活动等。
支出核算办法1.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理性原则:支出项目必须符合中小学的实际需求和教育发展目标,不能超出经费预算范围。
- 公开透明原则:支出核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合规。
- 效益原则:支出项目应追求最大化的教育效益,确保经费的有效利用。
- 记账准确原则:支出应有准确的账目记录,包括支出金额、用途、时间等详细信息。
2. 支出核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预算编制:各中小学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公用经费预算,包括各项支出项目的金额和时间安排。
- 审批程序:公用经费预算需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 支出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支出申请,并附上相关的支出依据和资料。
- 核算审核:学校财务部门对支出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 支出执行:经过审核的支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执行支出,并做好详细的账目记录。
- 经费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和财务部门对支出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其他事项1. 经费使用的优先级应按照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安排。
2. 支出核算应定期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需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4.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用经费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以上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核算办法,希望能够为各中小学的经费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和规范。
大家要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理使用经费,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参考资料:-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相关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3号](https://img.taocdn.com/s3/m/b02e72eb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cd.png)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2014年4月21日以粤财教〔2014〕83号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06〕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补助的、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其来源主要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补助的生均公用经费、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用于公用经费性质用途的专项、其他收入返还用于补充公用经费等。
各地应建立健全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地方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
第四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生健康体检费等。
第五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要求使用,优先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最急需、最紧迫的方面,重点安排保障教学业务费(包括实验实习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印刷资料费、体育耗材文体活动费等)、日常维持维修维护费(包括学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房屋建筑物、道路、运动场地、设备、课桌椅、门窗的维修维护更新,校园花草树木维护费等)、教师培训和仪器设备图书购置等方面。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XXXX小学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和谐、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公用经费使用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公用经费的定义、开支范围
1、公用经费定义
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预算内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分类支出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划分为三类:一类是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保证的支出项目,直接用于学生素质提高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支出。
该类支出不得低于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5%,包括:教师培训费5%、教师书报杂。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5篇)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生均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二、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
发放教师津补贴、偿还学校债务、基建项目;教职工家庭生活、独立核算的食堂及独立核算的基建项目的水电支出、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发生的各项公用支出、学校出租门面、摊点发生的各项开支、乡镇教辅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用开支等;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开支。
用于学生的钱不能用于教师,用于基建的钱不能用于运转。
三、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艺体育活动(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四、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活动费、学生体检、学校办理校方责任保险、接待费、车费等支出。
五、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____%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六、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七、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其它不能支出的项目开支。
八、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九、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十、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十一、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十二、学校购置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按规定由政府统一采购,与相关单位完善所需手续。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镇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镇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四条上级财政、教育部门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应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中心校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五条全镇中小学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六条全镇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全镇中小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七条全镇中小学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第八条全镇中小学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中心校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一保运转、二保教学、三保安全、四保维护、五保积极性。
二、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三、使用比例:学校日常校舍维修、仪器、文体设备及图书的购置水电、通讯等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不得少于45%.教师继续教育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不得少于5%。
教学业务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实习、宣传费等支出,不得少于40%.学校交通和租车费不得高于5%。
其他费用不得高于5%。
四、管理办法:1、期初编制好经费使用计划,每季度可微调。
2、严格按使用比例安排资金,不突破,不挤占,力求每期略有节余。
3、凡购置的商品在政府采购目录上的大额办公用品(价值在1万及以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获得;一次性购买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必须报中心校批准;应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的物品不论价值多少必须报教育局批准、采购中心备案方可购置。
在设施设备购置中,要指派两人以上一同采购,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物品先由保管人员登记.入库后再领取使用,归还要登记,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严格遵守《昆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认真参加各类教师培训,由学校安排的培训教师报销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住宿费。
6、水电要厉行节约,安排专人管水电,专线管照明,确保用电安全。
7、不报手机费,学校办公室只设一部有线电话,不准用于办私事.8、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由中心校领导具体安排,教师代表参与管理、议价、验收,详细清单要公示,并实行报告制度。
小学一万元以下、中学二万元以下维修项目由中心学校审批;小学一万元以上、中学二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商县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为县松院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
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
《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
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
行办法 》、《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
细则》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根据上级
有关规定经我县批准设立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小
学、初中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
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
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
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第五条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
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中心学校对学区内的
各中小学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公用经费管
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
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各项资金。
第七条 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
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
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
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
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
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属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 中心校要根据本学区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
学合理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证较小规模学校、教学点
及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基本需求。各学区可在年度公用经费总
额的10%以内进行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各中心校要制定具体的经费统筹分配使用方
案,方案需经学区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
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
应实行政府采购。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
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资料印刷、
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通迅、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
屋建筑和构建物、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
预算。各项资金必须按序时进度、支出标准和预算用途规范
使用,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任意突破预算指标或改变资金
用途。
1、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
排,用于教师按照中小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
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开支。对未
经批准或借培训之名进行旅游等开支的任何费用,一律不得
报销。
2、规范公务出差行为,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的差
旅费标准执行,严禁公款旅游。
3、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执行
中不得突破。
4、建立公务招待用餐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招待费标准
及开支范围执行,从严从紧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用经费内部
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
规范经费审批、实物管理等程序,实行物品采购并登记台帐,
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明确
管理责任。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在校长统一
领导下的分管负责人、总务、教务、财务人员组成的财务管
理体系,明确各自权限和职责,建立相互牵制机制。各项费
用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严格执
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会计科目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
度》和《中小学校事业支出明细表》规范设置,支出按现行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准确反映学校经济活动。
第十五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政策调整变化和
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确需调整预算的,由中小学校按规定
程序报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审核,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成立由
学校负责人、教务和总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
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财务进行全面审核,同时对公用经费
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每季度在固定公示栏公示公用经费
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中心校对所属
学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学校财务管理按规范
程序实施,强化民主理财工作。
第十七条 中心校要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按时填报在
校生学生学籍,保证在校生与学籍一致。同时各校要严格审
核把关,杜绝出现“双重学籍”、“在籍不在校”、“在校
不在籍”等情况,确保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十八条 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义务教育管理
“以县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财务会计管理机
制,加强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核管理,确保经费支
出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乡
镇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财务管理负有主体管理责任,财政局、
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绩效评价,同时按照《无为
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内部审计。
对骗取、截留、挪用、挤占上级资金,或因管理不善给国家
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无为县教育局义务教育经费管理
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无教监〔2011〕6号)规定,追究相关
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细则
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财政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0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
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
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
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