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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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绿色通道”入学手续办理指南

新生“绿色通道”入学手续办理指南

新生“绿色通道”入学手续办理指南第一篇:新生“绿色通道”入学手续办理指南新生“绿色通道”入学手续办理指南一、办理条件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河南大学新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新生入学当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2、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的新生,在开学后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3、“绿色通道”入学手续的办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新生总数的20%。

二、办理流程1、报到当日,新生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领取并填写《河南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迎新现场“绿色通道”办理处复核,并加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后,一份留办理处,一份交学院辅导员。

2、9月5日前,各学院通过QQ工作群上传《2014级新生“绿色通道”信息统计表》。

第二篇:4.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证每年考取我院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色通道制度,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通过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经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因其他特殊事由报到时无法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

第五条绿色通道办理程序1.申请:经济困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材料,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核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初步确定缓交学费金额,发放绿色通道入学申请表格,由学生本人现场填写。

小学特殊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小学特殊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小学特殊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绿色通道”是确保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

为确保每年考取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申请对象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新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新生入学报到,无法一次性交清学杂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一)父母年老体弱或家处边远山区,家庭经济来源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二)父母双方下岗且就业能力弱,父母一方下岗或父母双方收入很低,无其它经济来源;
(三)孤儿、单亲家庭;
(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学生;
(五)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
(六)正在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资金还未到位。

第三条办理程序
(一)咨询。

新生入学报到时,迎新咨询处负责老师接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有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咨询。

(二)登记。

新生凭《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在学校报到处登记,领取《益阳医专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

(三)手续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益阳医专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于报到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及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绿色通道”是我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予以缓交学费、住宿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结合实际情况,对申请“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的政策。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一)低保家庭学生;(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三)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七)其他原因导致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第四条办理程序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在新生报到地点开辟“绿色通道”专区,接受咨询并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绿色通道”申请,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如实说明家庭经济情况、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二)填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查,并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核,经批准、签字,方可缓交学费;(四)学生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各系(院)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并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生资助体系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相应资助。

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通知学生补交学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对弄虚作假学生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XX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XX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XX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正常入学,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X政发(2007)4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X教财字(2012)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三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绿色通道”的申报、审批工作,学生资助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绿色通道”的办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学院初审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条件(一)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二)家庭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三)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四)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四章申请及审批程序第六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入学通知书》、盖有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及《富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第七条审批程序(一)学院严格审核确认后,填写《XX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二)由学院将学生所有证明材料报学校绿色通道服务站(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三)审批通过后,新生持《审批表》到财务处和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章教育与管理第八条绿色通道只办理学费缓缴手续,缓缴期不得超过一个学期;办理入学“绿色通道”的新生,在通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途径补齐全部学费、住宿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资格。

湖南女子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湖南女子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湖南女子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绿色通道”是确保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

为确保每年考取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应于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清费用的新生。

第二条学生工作部(处)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办理处,各系部指派专人负责“绿色通道”工作。

工作人员要态度诚恳、热情,给前来咨询的家长和新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三条办理程序及说明
1、咨询。

新生到系部报到点后,迎新点负责老师接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有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咨询。

2、审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持加盖相关部门行政公章予以确认的《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在系部领取《湖南女子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填写好相关资料并经系部审核后,持表到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办理处,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报校领导批示。

3、缴费。

学生将审核完毕的两份《湖南女子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分别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和系部辅导员处,另一份申请表交财务处办理相关入学缴费手续。

第四条入学后,学生将《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交到辅导员处,参与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辅导员要进一步核实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做好相关认定工作,建立贫困生档案,学院将视情况根据有关资助政策给予资助。

第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哈尔滨师范大学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不使我校任何一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定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3、军烈属子女、一等伤残军人家属及孤儿。

4、因其他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具备以上任何一条并持有县(团)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的新生既可申请入学“绿色通道”。

二、审批程序:
1、由特困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绿色通道”申请书,申请书中须注明详细家庭状况以及暂能缴纳的学费数目。

2、经院、系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哈师大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

3、学工处审核同意后,学生持此单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4、学生持财务处交费收据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应入学手续。

三、几点要求:
1、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认真考察,严格程序,作到不让一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及时建档,规范管理,为加强特困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
.。

科技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模板】

科技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模板】

XX科技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工作方案(修订)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使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以确保“应助尽助”、“应助得助”,特制定新生“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部)、招生与就业处、财务处、教务处、校团委、后勤与基建管理处、龙源公寓负责人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校“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新生“绿色通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务组织管理工作。

2.学院成立以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院级“绿色通道”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办理程序1.新生申请办理“绿色通道”须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到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2.院“绿色通道”工作小组对申请新生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暂时无法缴齐学费的新生,须由本人填写《XX科技大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在审批表上注明能交纳学费金额、缓交金额及最终缴费时间。

3.院“绿色通道”工作小组组长须在《XX科技大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审批表》上签字并加注意见后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须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绿色通道”学生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报校“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绿色通道”新生的学费缓交期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应助尽助”“应助得助”。

同时积极主动向学生讲明有关资助政策,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劝其尽量最大限度缴纳学费。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一般只能缓交学费,其它费用在入学时必须一次性交清。

如学生生源地贷款包含学宿费,可缓交学宿费,但必须缴纳杂费;如因家庭极特殊困难而确实交纳不上其它费用,学院须先报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缓交手续。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新生“绿色通道”注意事项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新生“绿色通道”注意事项

关于新生“绿色通道”注意事项一、关于“绿色通道”的线上填报线上填报流程:绿色通道是指允许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件后,经审核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以确保每一位家庭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新生绿色通道线上办理入口与新生线上报到入口相同。

所有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必须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新生填写完前面的基本信息后,最后一项为新生绿色通道(若新生不需要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可略过此步骤),点击绿色通道选项弹出以下界面:新生在仔细阅读绿色通道的相关介绍,确定自己属于以上情况后,点击我已阅读进入下一步骤,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需注意:(1)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贷款金额回执校验码必须要与贷款凭证一致,否则后台审核不通过,将会驳回申请。

(2)第一项为必填选项,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金额填0,贷款受理证明回执码不填,贷款凭证无需上传,但需要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见文件第二部分),即,1、3项为必填选项。

未办理助学贷款且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各新生负责人要与新生本人积极联系,尽量在家办理好贷款。

(3)受理证明如下图(只需要将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拍照上传即可),需注意,该证明虚线以下部分为个人支付宝账号和密码不需要拍照上传且个人应保存好不要随意泄露。

(4)总结:a.办理了助学贷款且需要学校资助的新生填写1、2、3、4项。

b.办理了助学贷款但不需要学校资助的新生填写1、2、4项,并由新生负责人询问清楚本人的意愿,确定新生本人不需要资助。

c.未办理助学贷款且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填写1、3项,并需要新生负责人积极与新生联系,尽量在家办理助学贷款。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的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到新生手中。

一般认为,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同学。

但也存在极少数办理助学贷款,但是并不申请资助(加入贫困体系)的同学,这类同学可不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但是需要由新生负责人询问清楚新生本人的意愿,讲清楚这张表的作用(后期申请加入贫困体系需收取纸质版),并由新生负责人做好记录,核实好新生本人入学后确实不需要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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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开放分类: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地措施。

针对经济困难的新生,将开辟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审核对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进入学校学习,然后学校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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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在教育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大局,保障广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巨大困难和严峻挑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生活受到直接影响;10月,我国将迎来国庆60周年庆典,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同时,今年也是我国历史上普通高校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将有大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高校就读。

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使200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任务更加繁重。

但是,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不会改变,扶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不会改变,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会改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神圣的使命感,扎实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新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二、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今年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掌握生源地为汶川等地震灾区、南方洪涝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

要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要进一步完善“绿色
通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程序;要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领导,校内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以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各项资助工作做细做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2009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要求,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大力推进、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争在贷款学生人数和贷款金额上有大的突破;高校要继真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新生“应贷尽贷”。

新生和在校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高校要按照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其他各项资助工作:要总结经验、完善办法,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努力增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引导、合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严格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继续认真做好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其他各项资助工作。

四、突出重点,密切关注特别困难学生群体的学习和生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在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资助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密切关注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今年和南方洪涝灾区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这些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积极协调经办银行为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别困难学生,要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对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更多地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

通过采取上述资助措施,确保他们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五、加大宣传力度,务求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创新形式,加大力度,扎实做好高校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当地宣传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当地受众广、影响大的报纸、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不要报道负面甚至是极端事例;要重点把握高校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在高校招生录取高峰期,要全面宣传各项高校资助政策和措施,在新生入学时,要重点宣传“绿色通道”制度,使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其家长
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到校报到;要选派专人组成资助政策宣讲团,在行政区域内分片开展资助政策宣讲活动,使国家资助政策进村入户;有条件的地方,可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利用手机短信或手机报等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务求做到人人皆知。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按照要求同时寄送《简介》宣传手册,务必做到人手一册;要充分利用招生简章、校园网、新生热线电话等形式,宣传本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助工作取得实效
8月15日至9月15日,我部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也要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处理。

对于影响面大、敏感程度高的投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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