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高中)
苏州市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

上限不超过165元 高一新生40元
社会实践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130元 苏教财[2007]32号、苏财综 [2007]53号、苏价费[2007]247 号,苏教财[2007]30号、苏价费字 [2007]154号、苏财综字[2007]32 号。
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 蒸饭及伙食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每生每学期为20元
三、普通高中收费
学费
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 费
择校费
标准为每生不超过3万元
教材(含磁带) 讲义
每生每学期300元 高一、高二40元,高三70元
多退少补 每生每学期 高一新生一套长、一套短, 农村中学不作要求,实行多 退少不补。 实行多退少不补 指门票费、交通费、食宿 费,实行多退少不补
代办费
校服费 军训服装费
苏州市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
2009.8
一、幼儿园(托儿所)收费 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园(托儿所)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 幼儿园(托儿所) 省示范幼儿园 市现代化幼儿园 一类幼儿园 二类幼儿园 合格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 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 作业本费 小学:一、二年级11元,三至六年级14元; 苏教财[2004]61号、苏价费 初中:一至三年级均11元。 [2004]338号、苏财综[2004]111 号,苏教财[2004]48号、苏价费字 [2004]294号、苏财综字[2004]100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号,苏价费[2008]288号。 小学100元/生学期;初中120元/生学期。 指门票费、交通费、食宿 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农村 学校不得收取) 苏教财[2004]48号、苏价费字 [2004]294号、苏财综字[2004]100 号,苏价费字[2007]228号 每三年每生一套长、一套短 (农村学校不得收取) 公办 400 320 280 250 200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收费依据 保育教育费标准(基准) 集体 400 370 330 300 250 元/每月 元/每月 元/每月 元/每月 元/每月 国办发[2003]13号, 苏教财[2005]105号、苏价费 [2005]379号、苏财综[2005]101 号,苏府办[2006]65号 1.可每年招收新生时,在20% 内上下浮动,收费前需报物 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寒\暑假期收费可按幼儿园 (托儿所)现行标准适当上浮, 但最高不超过30%; 3.托儿所收费标准按同类别幼 儿园实际收费上浮10%。 备注
广州市高等教育收费公示表

元/份
中文版:不超过20 外文版:不超过40
超过5份以上收取
广州市高等教育收费公示表
分类
收费项目
专业分类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批准机关
备注
敬告
一、一般高校
学费
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元/生•学年
3800
粤价〔2003〕161号
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同一专业本专科执行同一学费标准
一、本栏未列明的学历教育或者虽列明但没有批准文号的学历教育收费,学生有权拒缴;非学历教育收费由学校自定。 二、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习或生活用品(用具)。 三、教学所需的课本资料费按实际书价缴交。 四、学校临时组织学生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的临时收费应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五、省物价局举报投诉电话:020-12358 六、省教育厅查询电话:37627046 七、省劳动保障厅查询电话:83394538 八、省财政厅举报电话:83344558 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3187737、83354469
三类艺术专业
6000三、普通艺术院校及来自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学费一类艺术专业:本科
元/生•学年
10000
一类艺术专业:专科
8000
二类艺术专业:本科
8000
二类艺术专业:专科
6000
三类艺术专业:本科
6000
三类艺术专业:专科
4000
四、成人高校(含一般高校的成教学院、高职院校的成教学院)
学费
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业余
专科及专科第二学历
每学年不超过5500元(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办高校不超过6000元)
完成学业的学费总额1.5年制大专不超过8250元(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办高校不超过9000元);2年制大专一般不超过11000元(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办高校不超过12000元);3年制大专一般不超过16500元(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办高校不超过18000元);5年制大专生,前三年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计收学费,后两年按本表规定计收学费。
教育收费公示表 .doc

教育收费公示表
——南京市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九年七月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教育局二○一九年七月
——南京市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九年七月
——南京市普通初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九年七月
——南京市幼儿园(所)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月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九年七月
教育收费公示表(民办)________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九年七月。
苏州市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按成本收费。 按向物价部门备案价执行
住宿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服务性收费 校服费
控制上限标准小学139元,初中165元。
困难班费
民办教育收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苏教财[2004]55号、苏价费字 [2004]330号、苏财综字[2004]113 号。 (农村学校不得收取) 振华双语实验学校、草桥实验中学、平江中 苏教财[2005]17号、苏价费字 学、立达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4500元; [2005]119号、苏财综字[2005]33 号,苏价费字[2007]99号、苏财综 字[2007]19号、苏教财[2007]19号 。 每生每学期45元(小学) 四星级、三星级高中(省级重点中学)850 元/学期; 二星级高中(市级重点中学)650元/学期; 二星级以下(一般普通高中)500元/学期。 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 [2000]88号、苏价费[2000]167号, 苏教财[2000]21号、苏财综字 [2000]57号、苏价费字[2000]133号 。 苏教财[2007]32号、苏财综 [2007]53号、苏价费[2007]247号, 苏教财[2007]30号、苏价费字 [2007]154号、苏财综字[2007]32号 。 苏教财[2007]32号、苏财综 [2007]53号、苏价费[2007]247 号,苏教财[2007]30号、苏价费字 [2007]154号、苏财综字[2007]32 号。
三、普通高中收费
学费
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 费
择校费
标准为每生不超过3万元
教材(含磁带) 讲义
每生每学期300元 高一、高二40元,高三70元
多退少补 每生每学期 高一新生一套长、一套短, 农村中学不作要求,实行多 退少不补。 实行多退少不补 指门票费、交通费、食宿 费,实行多退少不补
广东省教育厅公示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 、文号)
批准单位
备注
《关于我省中小学收费全
省级
国家级 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教育厅、财政厅
》(粤价[2002]221号)
广东省物价局、
1626 1586 1456 1391 1413 1595 1510 1710 1460 1660
广州
普通生
幼儿教育专业 其他专业
一般专业
深圳
普通生 高耗专业 一般专业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 、文号)
批准单位
备注
东莞
普通生 高耗专业 一般专业
市直
普通生 高耗专业 一般专业
新会区 江门 鹤山市
普通生 高耗专业 普通生 高耗专业 一般专业 普通生 高耗专业 一般专业
恩平市 中心城区 汕头 其他城区
小榄、古镇、三乡 、东区、石岐区、 西区、开发区 东凤、南头、沙溪 升、坦洲、港口、 板芙、五桂山、南 区、黄圃、阜沙、 三角、民众、神湾 、横栏
普通生 普通生
900 840 860
990 900 910 880 832 640 620 840 810 837 830 780
1035 980 960 930 896 680 660 900 860 896 880 860
1125 1050 1010 980 960 720 700 950 910 945 930 940
收费标准(单位:元/生.学期) 县(区)级 1034 996 1031 1045 市级 1081 1041 1124 1140 1060 1225 1050 935 1037 929 1170 1040 1118 972 省级 1175 1131 1217 1235 1150 1300 1250 1140 1215 1118 1400 1330 1230 1325 1215 1310
山东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目录(收费标准一览表)

2500元
教财[1996]101号、
鲁政办发[2000]68号
文法财经师范专业
每生每学年
2300元
教财[1996]101号、
鲁政办发[2000]68号
体育、外语专业
每生每学年
3800元
教财[1996]101号、
鲁政办发[2000]68号
艺术专业
每生每学年
4500元
教财[1996]101号、
实行学分制的按学分折算,学分制的每学分350元
4、工程硕士学位
每生每学年
16000元
鲁价费发〔2002〕273 号、鲁政办发[2003]63号
实行学分制的按学分折算,学分制的每学分800元,
(七)成人教育(电大、中专)学费
国家“211工程”高校按每生每学年增加200元计收学费
1、高等教育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1) 全脱产学费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医学体育外语专业
每生每学年
3800元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艺术类
每生每学年
6000元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艺术院校7000元
理工农专业
每生每学年
3600元
计价格[2002]838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每生每学年
不超过800元(公寓)
鲁价费函〔2009〕72号
(四)代收费
1、课本费、作业本费
每生每学期
按成本或定价据实收取
鲁价费发[2011]74号
2、学生装费
每生
辅导班收费标准表格

辅导班收费标准表格辅导班收费标准表格。
一、课程类型。
1. 小学辅导班。
2. 初中辅导班。
3. 高中辅导班。
4. 大学辅导班。
二、收费项目。
1. 学费。
2. 材料费。
3. 资源费。
4. 其他费用。
三、收费标准。
1. 小学辅导班。
学费,每学期2000元。
材料费,每学期200元。
资源费,每学期100元。
其他费用,校外活动费用另计。
2. 初中辅导班。
学费,每学期2500元。
材料费,每学期300元。
资源费,每学期150元。
其他费用,校外活动费用另计。
3. 高中辅导班。
学费,每学期3000元。
材料费,每学期400元。
资源费,每学期200元。
其他费用,校外活动费用另计。
4. 大学辅导班。
学费,每学期3500元。
材料费,每学期500元。
资源费,每学期250元。
其他费用,校外活动费用另计。
四、优惠政策。
1. 兄弟姐妹优惠,第二个孩子享受学费95折优惠,第三个孩子享受学费9折优惠。
2. 成绩优异奖学金,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得每学期学费10%的奖学金。
3. 困难家庭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相应的补助。
五、收费说明。
1. 所有费用均为每学期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为准。
2.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学生及家长。
3. 学费可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需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
六、备注。
1. 校外活动费用指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费用。
2. 材料费包括教材、练习册、作业本等学习材料费用。
3. 资源费包括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实验设备等费用。
以上为本辅导班收费标准表格,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校财务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高中收费公示栏

重庆市巴南区高中收费公示栏
备注:
巴南府办发[2006]112号文件对高中学校类别界定:
重点高中:重庆市巴县中学校、重庆市清华中学校;
城市高中:重庆市鱼洞中学校、重庆市大江中学校、重庆市第三十四中学校;
城镇高中:重庆市第十中学校、重庆市渝南田家炳中学校、重庆市接龙中学校、重庆市姜家中学校、重庆市木洞中学校、重庆市道角中学校。
区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66239935收费学校(盖章):
区税费征收管理局投诉电话:66216479
区教委投诉电话:66223654二ΟΟ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巴南区物价检查所监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序号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般高中学费900元/学期区县重点高中学费1200元 / 学期市重点高中学费1500元/学期寄宿制高中2000元/学期2
外籍高中生就读收费6000元 / 学期沪教委财【2007】第8号外籍中学生就读(随班就读)住宿费900元/学期沪教委财【2007】第8号住宿费(一类)360元 / 学期住宿费(二类)270元 / 学期二、
教学类代办费1
课本和作业本费220元 / 学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用书按市教委和新闻出版社联合发文规定的书目征订,学期结束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出具结算清单,告知家长。
教育局备案。
2
课外教育活动费160元 / 学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多退少不补,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用于春秋游、电影、戏剧、参观等)3
卫生保健费20元 / 学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由区政府专项补贴,暂不收费。
4
国防教育费210元/次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高一学生,含住宿费及餐费。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5
民防教育费不超过50元/天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高一学生,含住宿费及餐费。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6
学农费不超过50元/天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高二学生,含住宿费及餐费。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7
社会实践费用学校协商,按协议执行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高三学生,含住宿费及餐费。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三、
代收类代办费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90元 / 年沪府办发【2012】71号学生自愿。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2
学生平安保险费60元 / 学年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基本保险40元;协商附加保险(意外费用补偿险、住院定额给付险)20元。
教育局备案。
3
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80元 / 学年沪儿基金办〔2011〕26号 沪教委财【2011】138号学生自愿。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4
招考资料费不超过250元/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包括:高考指南、高校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招生专业目录、高考志愿填报手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高考英语口试手册、计算器、2B 涂卡专用笔等。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5
高校招生体检费35元/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据实结算。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6
报刊费不高于发行价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每人最多1份。
教育局备案。
四、
生活类代办费1
学生服(校服)费学生服:不超过172元/套校 服:不超过250元/套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学生服:夏装、春秋装、冬装,具体价格按《关于本市2005学年学生服价格的复函》(沪价商〔2005〕6 号)。
学生购买学生服或校服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套,即:夏装、春秋装、冬装各一套。
如学生确有需要,可向学校提出书面代办申请。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教育局备案。
2
餐费不超过10元 /每餐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按月收取。
教育局备案。
3
住宿学生生活用品费不超过400元/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教育局备案。
需填写家长征询单。
新生入学时收取。
注
1
2监督举报电话:长宁区物价局22051132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22050723
长宁区物价局 长宁区教育局
2013年2月16日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高中)
1
沪价行【2000】119号沪教委财【2000】28号根据沪财教【2011】80号、沪财教【2011】104号以及沪财教〔2012〕61号文件精神,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享受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每生每学年2000元生活补贴(其
中残疾学生同时免住宿费)。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具体资助金额学校可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文件规定范围内确定。
取消高一年级学生学工管理费、高一劳技管理费、学军茶水费、学军学农交通费、各种外购试卷、质量监控卷、讲义、学生证、毕业证书、学生答题卡、高二年级劳技考证书、学籍卡、成长记录册、新生校徽等费用。
取消学生每人每月的就餐搭伙费10元。
3
沪教委财【1998】第11号配备空调设施,加收200元,卫生间供应热水洗澡,加收40元。
取消收费的项目及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