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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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为了保障农村环境的清洁,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需要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这套制度将涉及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各个方面,包括责任分工、清扫周期、清扫方式以及奖惩机制等。

首先,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需要明确相关责任分工。

政府部门应负责制定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协调相关资源。

村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应负责具体组织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实施,包括协调人力资源、配备清扫工具等。

同时,居民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保持自家门前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等。

其次,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应明确清扫的周期。

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农村进行划分,每个片区设定相应的清扫周期。

例如,市区的清扫周期可以为每天或隔天一次,而农村的清扫周期可以为每周或每两周一次。

周期越短,清洁的效果将越好。

再次,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需要明确清扫的方式。

传统的清扫方式主要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收集和处理。

在清扫过程中,可以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清扫,如扫地机、清洗机等,提高清洁效率。

同时,在垃圾收集和处理方面可以设置垃圾箱和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的处理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

此外,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还可以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航清洁、智能垃圾桶等,提高清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需要建立奖惩机制。

对于重视环境卫生、积极主动参与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村民和组织,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以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对于违反环境卫生规定、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秩序。

总之,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是保障农村环境卫生清洁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通过明确责任分工、设立清扫周期、规定清扫方式以及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我们可以实施有效的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使农村环境更加整洁、宜居。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篇)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篇)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1、各小组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

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

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

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乡村保洁员管理规章制度

乡村保洁员管理规章制度

乡村保洁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村保洁员的工作行为,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护乡村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乡村保洁员,乡村保洁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乡村保洁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维护环境卫生,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四条乡村保洁员是乡村环境卫生的守护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环境卫生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乡村保洁员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听从领导安排,认真执行工作任务。

第六条乡村保洁员应当保护环境设施和工作工具,维护乡村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

第七条乡村保洁员应当积极参加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乡村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负责乡村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保持乡村环境卫生整洁。

(二)定期清理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回收等环境卫生工作。

(三)维护和保护乡村环境卫生设施,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四)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五)协助管理人员处理环境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及时上报管理人员。

(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和环境卫生改善工作。

第九条乡村保洁员应当按照管理人员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条乡村保洁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处理环境问题。

第十一条乡村保洁员应当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技能。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乡村保洁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听从领导安排,认真执行工作任务。

(二)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出勤纪律要严格执行。

(三)不得随意消极怠工,不得丢弃工作工具和设备,保护设施的完好。

(四)不得随意擅自处理垃圾和环境问题,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不得接受他人的礼金、礼物或服务,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乡村保洁员需要对所履行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村庄清洁管理制度

村庄清洁管理制度

村庄清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村庄的环境质量,改善村庄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村庄实际,制定本清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庄的清洁管理工作,包括环境卫生整治、道路清洁、垃圾分类处理、绿化养护等方面。

第三条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村庄的环境卫生。

第四条村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设立“村庄清洁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村庄清洁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卫生整治第五条村委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理村庄内的垃圾、杂草、积水等,并对环境卫生死角进行重点整治。

第六条村民应当自觉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不随意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并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第七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应采取科学、环保的方式进行,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第八条如有污染环境行为,村民及时上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章道路清洁第九条村委会应当加强村庄道路清洁工作,定期清扫道路、保持路面整洁。

第十条村民应当不随意乱丢垃圾,注意保持公共道路整洁。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道路清洁行动,对道路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路面维护工作。

第四章垃圾分类处理第十二条村庄应当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第十三条村民应当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归类投放垃圾,不得私自丢弃垃圾,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村委会应当设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制度的顺利落实。

第五章绿化养护第十五条村庄应当加强绿化管理工作,做好村庄绿地的保护和养护。

第十六条村委会应当加强绿化宣传,号召村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绿地保护等活动。

第十七条定期进行绿化养护工作,对树木进行修剪、浇水等管理工作,确保绿地的整洁和美观。

第六章管理机构与责任第十八条建立村庄清洁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设立责任人负责具体清洁管理工作。

乡村清洁治理制度3篇

乡村清洁治理制度3篇

乡村清洁治理制度3篇乡村清洁治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为巩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成果,进一步美化村容乡貌,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县辖区内所有开展并通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市级验收的乡镇、行政村(不含居委会)的长效管理工作,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主要是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通过乡镇、行政村的共同努力,做到卫生有人抓、垃圾有人扫、堆放有设施、运输有设备、垃圾及时得到处理,持续长久地保持乡镇镇区干净卫生、村容整洁、乡风文明。

第四条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县家园办)负责对本县各乡镇、行政村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巡查和考核评比。

第五条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行政村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目的意义,教育村民珍惜、保护整治后的良好环境,大力倡导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文明新风,逐步改变农村的陈规陋习,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各乡镇、行政村应切实加强对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长效管理工作措施。

第八条乡镇的管理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长效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与管理措施。

(二)负责监督、检查、管理本乡镇所辖行政村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工作,并负责镇区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加强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所辖行政村的垃圾转运及终端处理。

(四)建立固定的环卫管理机构,不断充实环卫保洁队伍,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在镇区范围内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报县物价局审批。

第九条行政村的管理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省、市、县及本乡镇有关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长效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与管理措施。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制度一、总则二、保洁责任1.农村居民要自觉保持家庭卫生,每天清理居住环境,保持家园整洁。

2.农村各村居委会负责制定村级卫生保洁方案,并组织村民开展保洁工作。

3.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落实保洁责任,确保清洁环境。

三、保洁内容1.村级保洁:村级保洁包括对村内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清扫和保洁工作。

2.居民家庭保洁:居民家庭要负责保持自家周边的清洁,定期清理废物、垃圾,不随地乱扔垃圾。

3.农村环境卫生:农村要注意病媒生物防控和垃圾分类处理,加强统一收运。

四、工作流程1.村级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由村委会组织村民开展,定期制定村级保洁计划和任务。

2.按照保洁计划,村民集中清理村内公共区域,包括道路、广场和公园等地方。

3.村民要自觉保持家庭卫生,居民自行清扫家庭周边区域,并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4.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垃圾分类和卫生保洁的意识。

五、保洁设备1.村级保洁设备:村委会要配备足够的清扫保洁设备,包括扫帚、蓝色垃圾桶、垃圾车等。

2.农具管理:村级保洁设备要严格管理,定期检修、更换设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六、考核与奖惩1.对于村级保洁工作优秀的村民和村干部,要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更多的村民参与到卫生清扫保洁工作中。

2.对于违反保洁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要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3.定期开展对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

七、经费保障1.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经费由乡镇政府负责拨付。

2.经费用于购买和维护保洁设备、开展宣传教育和奖励村民等相关活动。

八、监督管理1.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监督和管理,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

2.村级保洁工作要接受上级政府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制度通过对农村卫生清洁工作的规范和管理,旨在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保障农民健康。

村保洁工作制度牌

村保洁工作制度牌

村保洁工作制度牌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洁工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村庄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洁范围和标准1.保洁范围:全村所有街道、巷道、公共场所、河边、树林、田间地头等。

2.保洁标准:(1)街道、巷道要保持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2)公共场所、河边、树林、田间地头要保持清洁,无垃圾、粪便、杂草等。

(3)村民家庭卫生要保持整洁,庭院绿化,畜禽养殖粪便要及时处理。

三、保洁责任划分1.全村保洁工作由村委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

2.村民小组长负责本组的保洁工作,监督本组村民履行保洁责任。

3.村民负责自家庭院及周围环境的保洁工作。

四、保洁措施1.设立保洁员:村委会聘请保洁员,负责全村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2.设立垃圾桶:在村民集中居住区域设置垃圾桶,方便村民投放垃圾。

3.定期巡查:村委会定期对全村保洁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

5.建立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农村保洁工作的村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保洁责任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保洁经费1.保洁经费由村委会筹集,包括村民自筹、上级补助等。

2.保洁经费主要用于保洁员的工资、垃圾桶购置、清洁工具购买等。

3.村民应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保洁费,积极参与农村保洁工作。

六、村民义务1.自觉维护家庭和周围环境的整洁,不乱扔垃圾、粪便。

2.积极参与农村保洁工作,履行保洁责任。

3.支持和配合村委会开展保洁工作,共同维护全村环境卫生。

七、法律责任1.违反本制度的,村委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改正。

2.违反本制度的,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村委会适时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村庄保洁管理制度

村庄保洁管理制度

村庄保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维护农村卫生,提高村庄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村庄保洁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1.村庄保洁工作由村庄环境保洁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村庄环境保洁委员会成员由村委会组织产生,其中包括村委会主任、环保干部、卫生保洁员等。

三、保洁内容1.定期清扫公共场所:包括村道、广场、公园、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垃圾清理工作,避免垃圾堆积和环境脏乱问题。

2.河流湖泊保护:定期清理河道和湖泊的杂草和垃圾,保持水域的清洁和生态平衡。

3.垃圾分类处理:推广和宣传垃圾分类,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定期组织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工作。

4.建立垃圾厢房:对各个村庄建立统一的垃圾箱、垃圾袋等处理设施,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避免随意倒垃圾。

5.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提高环保意识和科学素养。

6.环境整治:对村寨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包括清理污染物、修复绿化、维护景观等。

四、保洁机制1.日常保洁:每天至少安排一名卫生保洁员对村庄公共区域进行保洁工作,包括清理垃圾、扫除杂草、清扫道路等。

2.村民义务:所有的村民都有义务保持村庄环境的整洁,不得乱倒垃圾、随意污染环境,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和环境整治工作。

3.定期保洁:设立定期保洁日,每隔一段时间进行村庄的整体保洁工作,包括清洗沟渠、清理杂草、修剪树木等。

4.特殊垃圾处理:对于有害垃圾、特殊垃圾等,村民和保洁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监督检查2.定期组织对保洁工作的督查和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保洁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

3.对违反保洁规定的个人或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惩处和处理。

六、奖惩办法1.对于村庄环境卫生保持良好、居民积极参与保洁工作的村民和保洁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保洁规定的个人和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包括罚款、限期整改等。

七、制度宣传1.将本制度制作成册,向村民公开发放,以确保大家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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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仑乡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乡容乡貌建设,提高乡区品位,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美化卫生环境,确保乡区干净、整洁、卫生。

特制定清扫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道路清扫标准
1、乡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按照划分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理。

2、每日清扫作业应在冬8:30,夏8:00前结束,不能隔日打扫。

3、每日普扫一遍,并有二人全天全面巡回保洁。

(清洁工分三班,每班二人,轮流值班保洁)
4、清扫保洁要达到“四净”“四无”;
四净:道路石边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处净、果皮箱里外净
四无:无塑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
二、清扫保洁处罚
市场管理办公室每天对乡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有扫帚划道,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5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5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10元。

三、工作纪律
1、清洁工在工作期间,标志服要穿戴整齐,要文明清扫卫生,坚决不做有损环卫形象的行为。

2、清扫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

3、凡违反以上规定,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另影响乡容乡貌现象严重的,坚决停止其工作。

古仑乡门前三包责任
一、包环境卫生
1、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垃圾实行袋装;
2、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地面,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
3、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灯饰、橱窗等保持美观,无破损和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扔乱倒和乱贴乱涂现象。

二、包绿化
1、门前栽植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管理符合管理规定;
2、门前做到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现象;
3、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折损、缺株和践踏现象。

三、包秩序
1、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2、门前无乱堆放物品,乱摆摊设点等房外经营现象;
3、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无私搭乱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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