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奖励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背景概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诊治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质量安全问题的事件。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及时、全面、真实地报告和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的重要环节。
因此,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患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1.报告范围2.报告义务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医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提供完整的事件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据材料。
报告人不得隐瞒、掩盖或故意夸大事件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向患者或家属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
3.报告程序4.报告奖惩对于及时、全面、真实地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应进行表扬和奖励,鼓励其积极参与和推动医疗质量安全的改进。
对于故意隐瞒或掩盖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应采取适当的纪律和法律措施进行惩处,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5.报告结果通知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人通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适时公布相关信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对于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受害者或其家属,医疗机构还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赔偿。
三、制度意义1.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可以使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质量安全问题,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2.保障患者权益3.建立监督与管理机制4.强化责任追究四、结语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应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
同时,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奖惩制度1. 背景与目的医院作为供应医疗服务的机构,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奖惩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事件,防止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定义2.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医疗规范、操作规程的事件,包含但不限于误诊、耽搁诊疗、手术失误、药物错误等。
2.2 不良事件报告:指医务人员将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书面记录和报告的行为。
3. 报告义务3.1 医务人员:任何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立刻上报。
3.2 医务部门:医务部门负责设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渠道,并及时处理上报的事件。
3.3 全部员工:全部员工应当乐观参加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4. 报告流程4.1 发现事件: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立刻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并将事件记录下来。
4.2 填写报告:医务人员应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认真记录事件的时间、地方、人员、过程、原因等相关信息。
4.3 上报部门:填写完报告后,医务人员应将报告上报给医务部门。
4.4 审查处理:医务部门收到报告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于严重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将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订立相应处理措施。
4.5 处理结果通知:医务部门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并将报告归档,供后续参考。
5. 处理与奖惩5.1 处理措施:对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依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医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教育培训、责任追究、纪律处分等。
5.2 奖惩制度:依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情况和处理结果,医务部门将建立一套奖惩制度,对于乐观报告和处理不良事件的个人和团队予以嘉奖,对于隐瞒、掩盖或未及时处理不良事件的个人和团队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5.3 激励机制:医务部门将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激励机制,鼓舞医务人员乐观参加报告,并供应必需的嘉奖。
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奖罚制度五范例

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奖罚制度五范例前言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发生不良事件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不良事件的发生给患者带来的痛苦和伤害是不应该容忍的。
为了减少不良事件发生和承担不良事件后果,医务人员应该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为了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一些医疗机构实行了奖罚制度。
本文将介绍五个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奖罚制度范例。
1. 鼓励性奖励制度在某个医院中,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可以获得一定的积分,积分可用于医院内部购物,或者提高岗位等级,达到一定积分后,可参与评优和交流等活动。
这样一来,医务人员有了一定的奖励,就能够主动举报不良事件了,进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2. 惩罚性制度在某个医院中,医务人员不报告不良事件会被罚款,罚款数额根据事件的严重性而定。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让医务人员了解到不良事件的后果,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并且借由惩罚性的制度提示医务人员报告不良事件的必要性。
3. 奖励举报涉及重大事故的医务人员在某个医院中,对于举报涉及重大事故的医务人员,医院将给予奖励和安全保障。
医务人员如果能够主动报告重大事故,众所周知,重大事故不仅需要医院高额的医疗费用,还需要面对社会的责难和指责,给医生造成的心理压力是非常大的。
因此,奖励和安全保障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医务人员才能够主动报告涉及重大事故的不良事件。
4. 按照比例奖励举报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在某个实验室中,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数量将制定一个比例,来决定奖励的数额,比例越高,奖励越丰富。
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努力来决定奖励的数额,这样非常激励医务人员参与到不良事件的报告中,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5. 借鉴合同制在某个医院中,用合同的方式约束医务人员的不良事件行为。
在合同中,规定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向上级或者者专职机构报告不良事件,否则诉诸法律手段并要求赔偿,这样一来可以有力地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保护患者,同时也可以避免医务人员流于社会压力,达到保护医务人员的目的。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奖惩制度1. 背景介绍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疗安全事件的频发给患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逼,同时也对医疗机构的声誉和信任造成负面影响。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订立本制度以规范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以及相关的奖惩措施。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并依据医护人员的责任和违反法规情况,进行相应的奖惩。
适用范围包含医疗机构内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师等。
3.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程序3.1 医疗安全事件的定义医疗安全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显现的对患者生命和健康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包含但不限于手术事故、用药错误、护理事故等。
3.2 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要求3.2.1 医疗安全事件发生后,医务人员应立刻报告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填写医疗安全事件报告表。
3.2.2 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内容应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方、相关人员、事件经过、对患者的影响和处理结果等认真信息。
3.2.3 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应及时、准确,并保证不隐瞒、不窜改事件的相关信息。
3.3 医疗安全事件的审核和认定3.3.1 医疗安全事件的审核由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后将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归入医疗安全事件数据库。
3.3.2 医疗安全事件的认定由医疗机构成立的由相关专业人员构成的医疗安全事件评估委员会进行,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鉴定。
3.4 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和改进措施3.4.1 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应依据评估鉴定结果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记录在医疗安全事件报告中。
3.4.2 处理措施可能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
3.4.3 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应引导医护人员进行相关的改进措施,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医护人员考核标准4.1 医护人员的考核范围包含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以及医疗工作的质量、效率、安全等方面。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制度(范本)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制度
(范本)
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应坚持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
医院鼓励全体员工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
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医院将严格保密。
1、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按规定上报者,一经核实,前30例给予100元奖励。
2、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按规定上报者,不良事件若构成纠纷,后期处理时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3.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未按规定上报的,经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未形成医疗纠纷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4.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未按规定上报者,且最终形成医疗纠纷,给医院造成损失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另给予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医疗事故及鉴定结果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另给予500-1000元以上罚款。
5.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未按规定上报,根据是否形成
医疗纠纷及形成纠纷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科室主任100-500元罚款。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各科组、分院:根据国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逢疑必报”的原则,为鼓励我院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院特制定了本激励机制,并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制度,现将相关文件印发各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原则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采取了匿名的形式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医院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医院管理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职能部门推荐,质控办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25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院感、设备、药剂、后勤等部门。
1、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于体内。
(医务科)2、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医务科)3、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医务科)4、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医务科)5、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科)6、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科)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护理部)8、护理处置事件:治疗、护理、各项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护理部)9、严重药物过敏反应(药剂科)10、医疗器械事件:医疗器械引发的不良反应(药剂科)11、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药剂科)12、输血事件:开具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同时在病历中记录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13、医患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各科组、分院:根据国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逢疑必报”的原则,为鼓励我院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院特制定了本激励机制,并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制度,现将相关文件印发各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原则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采取了匿名的形式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医院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医院管理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职能部门推荐,质控办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25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院感、设备、药剂、后勤等部门。
1、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于体内。
(医务科)2、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医务科)3、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医务科)4、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医务科)5、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科)6、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科)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护理部)8、护理处置事件:治疗、护理、各项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护理部)9、严重药物过敏反应(药剂科)10、医疗器械事件:医疗器械引发的不良反应(药剂科)11、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药剂科)12、输血事件:开具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同时在病历中记录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13、医患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一、引言医疗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之一,不良事件的发生难以完全避免。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定义及分类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的,除了疾病自然进展以外的,任何因素引起的安全隐患或导致的负面后果。
不良事件可分为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和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
2.报告流程(1)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应在发现不良事件后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护理部或医务部。
(2)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对报告的不良事件进行审核,确认事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上报上级部门:科室负责人将审核后的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护理部或医务部。
(4)调查与分析:护理部或医务部对报告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反馈与改进:将调查结果及改进措施反馈给相关科室,并监督实施。
3.激励机制(1)奖励制度:对及时发现和报告不良事件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励。
对积极参与不良事件处理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晋升机会。
(2)晋升优先:在晋升选拔中,优先考虑积极参与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员工。
(3)评优表彰:对在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4)培训机会:优先安排参与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意义1.提高医疗质量:通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质量。
2.保障患者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有助于医疗机构及时识别和防范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3.促进医务人员成长: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主动参与不良事件处理,提升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4.持续改进:通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一、引言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医疗差错、意外事件、患者伤害等不良后果。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医院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目的和原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医院应遵循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
2. 报告范围和分类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范围包括临床诊疗活动、护理工作、药品使用、医疗设备使用、医疗环境管理等方面。
根据事件对患者的影响程度,将医疗不良事件分为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事件、轻度伤害事件、中度伤害事件、重度伤害事件和极重度伤害事件。
3. 报告程序和流程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后,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给报告人。
4. 报告方式医务人员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电子报告、口头报告等方式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平台,方便医务人员报告和查询。
三、医疗不良事件激励机制1. 目的和原则医疗不良事件激励机制的目的是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医院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2. 奖励方式医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的数量、质量、影响程度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职业发展机会等。
3. 奖励程序和流程医务人员在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后,由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估,提出奖励建议。
奖励建议经医院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奖励。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目的: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识别和上报意识,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人身安全与卫生院正常运转。
范围:卫生院各级员工及患者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卫生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2.1 警告事件(Ⅰ级)——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2 不良事件(Ⅱ级)——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2.3 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级)——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2.4 隐患事件(Ⅳ级)——由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形成事实。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基本原则3.1 自愿性:卫生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志愿行为。
3.2 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3 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4.1 各科室、部门当事人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表统一上报至医务科,由医务科初步审核后及时转发相应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
其中:4.1.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4.1.2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护理部;4.1.3 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转发院感科;4.1.4 药品、器械安全(不良)事件转发药剂科;4.1.5 设备安全(不良)事件转发医技科;4.1.6 设施安全、消防、治安安全(不良)事件转发后勤部;2.1.7 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转发党政办;4.2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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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奖励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xxx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奖励制度》如下:
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二、工作要求
杜绝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
所涉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上报必须保证及时性、完整性,不涉及事件性质、原因、责任等。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四、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
每月由质管办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例数进行汇总,并对科室进行奖励。
(一)所有奖惩意见,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报院长办公会通过。
(二)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奖励30元。
(三)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的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与奖励。
(四)凡发现漏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情况,每漏报一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凡故意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处罚,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五)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由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医院《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五、监管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管理实行质管办、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三级管理体系。
六、本制度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