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对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与防爆(一)生产储存设备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库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的专业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____%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____%以下。
4、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国家防静电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7、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8、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____米以上。
9、建筑物、装置等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设防雷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防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化学药品和有毒物质的使用在各个领域中变得越来越普遍。
这些物质的错误使用或泄漏有可能对员工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员工的安全至关重要。
二、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和指导毒物作业,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使用或接触有毒物质的所有员工,不论是在实验室、工厂、医院还是其他工作场所。
四、责任分工和权限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推广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并确保它的有效执行。
2. 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毒物作业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 从业人员是制度的执行主体,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并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工作。
五、毒物作业防护措施1. 检查和标识所有潜在的有毒物质必须进行及时检查,以确保其正确使用和储存。
同时,在容器上必须明确标识有关物质的名称、危险性和操作要求。
2. 个人防护设备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例如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以避免与有毒物质直接接触。
3. 措施前的准备在进行毒物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所操作物质的性质、毒性和风险,明确作业的程序和要求,并掌握适当的急救措施。
4. 操作技术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正确的操作技术,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禁止使用不规范或不安全的方法。
5. 废弃物处理所有有毒废弃物必须按照特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六、事故应急处理1. 事故预防要做好毒物作业的事故预防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事故报告和处理一旦发生事故,从业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事故预防措施。
七、培训与考核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定期的培训活动,以提高员工对毒物作业防护的认识和技能。
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危险作业是化工企业生产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事故的环节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总则为规范化工企业危险作业的操作行为,保障员工安全,达到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作业等。
三、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培训和考核1.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2.组织定期考核,对通过考核的操作人员进行合格评定,对未通过考核的进行补充培训。
五、作业准入和审核1.危险作业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
2.对危险作业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必要时由专家参与。
3.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六、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区域。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擅自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源及其危害特性,了解应急处理方法。
4.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修复。
七、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
2.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疏散和现场封锁等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报告。
八、纪律和处罚1.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操作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因违反本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
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了保障作业场所内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制定本防毒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和临时工。
3.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二、作业场所防毒设施1. 公司将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风险情况,配备适当的防毒设施,包括呼吸防护装备、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
2. 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高风险作业前,必须佩戴相关的防护装备,以保证其不受有害气体或毒物的侵害。
3. 防毒设施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三、作业人员培训和教育1. 公司将组织定期的防毒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防毒意识和技能。
2. 新入职作业人员必须在上岗前接受防毒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才能正式上岗。
3. 已在岗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防毒培训,了解最新的防毒知识和技巧。
4. 防毒培训内容包括有害物质的特性、防护装备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应急处置程序等。
四、作业场所防毒检测和监测1. 公司将定期对作业场所内的空气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有害气体或毒物浓度不超过危害等级标准。
2. 防护装备使用期间,作业人员应随时对自身呼吸困难、头晕眼花、恶心等不适症状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3. 发生突发情况时,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并第一时间撤离危险区域。
五、作业场所防毒应急预案1. 公司将制定作业场所防毒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应急职责和程序。
2. 防毒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紧急疏散、急救处理等内容,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
3. 防毒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六、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作业人员,将根据违纪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并造成重大事故或伤害的作业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公司将建立违规行为记录,并对重复违规的作业人员进行特别警示或解雇等处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动火作业、进入危险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管理。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GB 26164-2010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四、危险作业类别(一)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是指进出口有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三)破土作业破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临时电力线路、安装的各种电气、配电箱提供的机械设备动力源和照明,必须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五)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六)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施安装的作业(七)抽堵盲板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公司各项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包括对本企业所有作业安全的管理。
三、职责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四、内容1.从业人员在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岗位操作规程。
2.在危险化学品作业期间,要高度集中精神,严禁打闹嬉戏,严禁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或喝饮料。
3.从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和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化学品。
4.应对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资料进行认真学习,并识别安全标签。
了解安全技术,掌握好应急处理方法。
5.对工作场地,要定期仔细地对各个方位进行彻底检查。
6.装卸物品时应注意人身安全和产品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公路危险品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8.检维修时严格执行《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五、相关文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aq-bzh-06《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bzh-2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aq-bzh-27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一、引言作业场所是员工工作的场所,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是企业的责任。
防毒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旨在预防、控制和应对可能遭受的有毒物质的危害。
本文将就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的目的1. 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有毒物质对员工的危害;2. 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维护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
三、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的内容1. 建立有毒物质台账:对作业场所中存在的有毒物质进行登记和记录,包括物质的名称、性质、用途、存储位置等信息。
2. 制定有毒物质使用管理规定:包括有毒物质的使用范围、使用限制、使用条件、使用程序等。
3. 员工培训与意识教育:定期组织防毒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员工了解有毒物质的危害性、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4. 有毒物质的存储管理:明确有毒物质的存储地点、容器要求和标识,保证物质存储的安全可靠。
5. 检测与监测:建立定期检测和监测有毒物质的机制,确保作业场所中有毒物质的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6. 防护装备的配备与管理:根据作业场所中有毒物质的种类和危害程度,确保员工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7. 事故应急处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流程、紧急疏散措施、医疗救护等,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8.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1. 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建立完整的文件记录系统,包括有毒物质使用记录、员工培训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2.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对有毒物质危害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3. 定期组织员工防毒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4.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装备,确保装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5. 随时关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管理制度一、前言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此有毒有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和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使用和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医药、农药、冶金等行业的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废物处置单位等。
二、有毒有害管理制度1. 有毒有害物质的分类和标识(1)根据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和特性,将其分为易燃易爆、腐蚀性、致癌致畸、毒性等级等,对所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分类管理。
(2)对于每种有毒有害物质,必须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化学式、危险性质、安全操作要求等。
2. 有毒有害物质的采购和使用管理(1)对于需要采购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2)采购单位必须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质量合格。
(3)对于已购买的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建立严格的存储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存放和使用。
3. 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销售管理(1)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2)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销售,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对销售对象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管理。
4. 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和处置管理(1)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运输法规和标准,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和污染。
(2)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置,必须进行专门的处理,确保物质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和回收利用。
5. 有毒有害物质的事故应急管理(1)针对有毒有害物质事故的可能性,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和控制。
(2)对于有毒有害物质事故的处置,必须进行专门的培训和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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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落实国务院第352号令,关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精神,为控制、消除有毒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是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危害
因素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有关机构对危害因素及环境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
3.2.综合管理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
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编制、保持、管理职工健康档案。
3.4.生产加工中心负责对工厂车间内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及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5.生产加工中心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接触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
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工作程序
4.1.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防尘、防毒工作的各项制度及规
定。
4.2.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有害作业的治理工作,搞好预防宣传教育。
4.3.从事粉尘作业时,做到轻拿轻放,避免扬尘;不准用压缩空气吹扫设备和地面
的灰尘及类似扬尘现象,扫地前应先洒水;不准在室内处乱倒灰尘、垃圾、污物。
4.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如:RT无损检测现场)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设置警示
牌和安全警戒线。
4.5.车间生产作业时,要做到打开天窗、侧窗及通风设备。
4.6.焊接作业前,要按照要求打开和使用除尘设备,作业完成后及时关闭除尘设备,
在容器内部焊接作业时,要开启引风机或其他通风设备,容器外安排有人监护安全作业,发现中暑、中毒、昏厥情况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7.工作前要正确戴好防尘、防毒口罩及穿戴劳保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
放管理按照国家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4.8.爱护通风、除尘、防暑降温设备;做到经常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对除尘
器内的积灰、积尘,要经常清理,防止堵塞。
4.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应
急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
如发生急性职业损伤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4.10.对通风除尘设备,设备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设备泄漏扬尘等问
题,应立即组织维修,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通风防尘设施的安全运行状态,督办尘毒治理计划的落实、实施进度及检查质量,并提出治理尘毒的意见。
4.11.凡接触尘毒等有害作业岗位的人员,综合管理部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每年组织一次身体检查,掌握职业危害情况。
对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调离尘毒作业岗位。
5.相关文件
5.1.国务院第352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5.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3.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6.相关记录
6.1.《职工健康档案(含体检报告)》
7.附则
7.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写、会签、发布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