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探路“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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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PPP、BOT、BT、TBT融资模式搞清楚了!!!

终于把PPP、BOT、BT、TBT融资模式搞清楚了!!!

终于把PPP、BOT、BT、TBT融资模式搞清楚了名词解释:1BOT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式2BT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3TOT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4TBT模式政府将⼀个已建项⽬和⼀个待建项⽬打包处理,获得⼀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来⾃待建项⽬),最终收回待建项⽬的所有权益5PPP由政府特许企业进⾏项⽬的开发和运营,⽽贷款⼈除了可以获得项⽬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ZF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较:轨道交通公共私营合作制股权融资或股权融资+委托运营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城市道路建设—移交(BT)综合交通枢纽交通枢纽和经营性开发项⽬⼀体化捆绑建设污⽔处理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委托运营或移交—经营—移交(TOT)委托运营或移交—经营—移交(TOT)固废处置公共私营合作制(PPP)、股权合作等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镇域供热建设—经营—移交(BO T)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式这种⽅式最⼤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先由项⽬发起⼈通过投标从委托⼈⼿中获取对某个项⽬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公司并负责进⾏项⽬的融资,组织项⽬的建设,管理项⽬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旦在特许期内⽆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建设领域中采⽤的⼀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发起⼈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后的项⽬移交项⽬发起⼈,项⽬发起⼈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付项⽬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新模式探讨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新模式探讨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新模式探讨作者:邹领权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年第05期摘要:为解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金不足,拓宽融资渠道,一些创新的融资模式如BOT、TOT、BT等正逐步得到应用,以物为载体的项目融资租赁无疑是一种最便捷有效的途径。

通过概述项目融资租赁的概念、特点和应用范围,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特点,系统分析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引入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操作流程,为项目融资租赁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中的应用提供指导。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模式项目融资租赁0 引言当前,我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快速发展。

持续高速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持续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同时,目前已经投入运营的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负债比例较高,债务形式比较单一,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造成筹资成本过高。

如何科学、合理运用各种融资方式进行筹资,既能够满足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要,又尽可能降低筹资成本,充分防范风险,是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面临的课题。

一些创新的融资模式比如BOT、TOT、BOO、BT、PFI、PPP等正在实践中不断的产生和发展起来,并且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

这些方式各有利弊和先决条件。

增资扩股、项目融资、上市发行股票等方式的前期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并且是以出让企业的未来收益为代价。

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中长期银行贷款不仅手续繁杂,也往往受到企业经营状况,发行规模和授信额度的限制[2]。

在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的情况下,若想以降低建设期财政投资压力、分散投资风险为前提,进行与自身承债能力相适应的融资,以解决工程资金短缺或优化资源配置等问题,那么以物为载体的项目融资租赁无疑是一种最便捷有效的途径。

本文通过论述项目融资租赁的概念、特点和应用范围,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特点,系统分析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引入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操作流程以及风险控制,为项目融资租赁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融资中的应用提供指导。

铁路运输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浅析

铁路运输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浅析

目前 , 国内融 资租赁业 务主要集 中在 航空 、 航运 、 公路 、
和融 资租 赁公 司。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借款企业 ( 承租人 ) 指 地铁 、 大型机械施工企业等行业。以武汉地铁集团为例 , 武汉 采用固定资产 令, 直接 向企业指定 的设备供应 商购买设 备 , 租赁 给企业使 地铁集 团与某租赁公司签署 了融资租赁合 同,
( 一) 融资租 赁业务理论
租 赁按所有 权是否转移可 以分为经 营租 赁和融资租赁 。
经营租赁是 以获得租赁物 的使用权 为 目的 。通常租期较短 ,
租期结束 时无法 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 而融资租赁是 以融通
资金为主要 目的 , 一般 租期较 长 , 租期结束 时可取得 租赁物 企业有较多资金保持 流动状态 。
后若 干年支 出,特别是在通货膨胀时期及利率 上涨 阶段 , 减
轻了一次支付大额资金 的压力 , 有效规避 了通货膨胀和到期
集中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缺 口风险。
1 67
F I N AN CE E C ON OMY 金 融经济 设备和车辆资产 ,出让给租赁公 司, 3年内可根据需要提款 装备 , 铁路局则只需投人较少量的资金 , 即可融人设 备。 投入
2 0亿元 , 同时向租赁公 司租赁以上资产 。租赁期 内, 租赁公 运 营后 , 再 分期偿 还租金 , 避免 了在购置设 备前需要一次 筹 司 只享有 以上资产的名义所有权 , 不影 响其正常运营 , 城市 轨道建成后 , 在武汉地铁集团付清 全部 租金并支付资产残余 价值后 , 可重新取得所有权 。 ( 三) 铁路行业融资租赁开展情况 融资租赁在我国铁路筹资 中几乎是一片空 白, 这是 由过 去我 国铁路运输企业计划经济 的特点所形成的。 在现行体制 集和支付大量现金 . 同时降低 了资金成本 , 将投资分 散到实践

不动产融资租赁分析及案例分享

不动产融资租赁分析及案例分享

不动产融资租赁分析及案例分享首先了解下国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分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其监管机构和业务范围不同。

本文主要讨论不同融资租赁公司对不动产标的物的态度,首先看下相关管理办法:1、2007年施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2、商务部2005年通过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租赁财产包括:(一)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二)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三)本条(一)、(二)项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二分之一。

3、2012年8月中旬,商务部发布了《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中关于融资租赁的标的物是这样规定的:“本法所称的租赁物为可自由流通的非消耗物。

法律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物不应作为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

”根据以上三条规定,可以看出不同融资租赁公司操作租赁标的物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第一、很多金融租赁公司的理解就是租赁物可以包括不动产。

固定资产是会计上的资产概念,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

具体来说,固定资产包括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标的物范围相对来说比较窄了,不能涉足不动产。

第三、关于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目前虽然没有正式的管理办法出台,但是从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可以看出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的租赁资产包括了房屋、公路、铁路及相关设施等不动产,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管理办法中租赁资产明确规定不含有不动产。

关于地产等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开展情况由于《融资租赁法》迟迟未出台,目前行业内对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界定并没有统一。

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融资投资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常详细)

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融资投资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常详细)

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立项投资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典型案例〃仅供参考)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州目录第一章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概论 (1)一、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二、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1)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2)(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2)(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2)(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4)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5)六、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6)七、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总投资估算 (6)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6)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6)十、研究结论 (7)十一、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9)第二章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产品说明 (15)第三章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市场分析预测 (15)第四章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15)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15)二、厂址选择方案 (16)四、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占地面积 (17)五、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17)项目占地及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7)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18)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19)一、建设内容 (19)(一)土建工程 (20)(二)设备购臵 (20)二、建设规模 (20)第六章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21)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21)(一)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21)(二)原辅材料来源 (21)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一览表 (21)二、基本生产条件 (23)第七章工程技术方案 (24)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24)二、工艺技术方案 (25)(一)工艺技术来源及特点 (25)(二)技术保障措施 (25)(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5)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生产工艺流程示意简图 (26)三、设备的选择 (26)(一)设备配臵原则 (26)(二)设备配臵方案 (27)主要设备投资明细表 (28)第八章环境保护 (28)一、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29)二、污染物的来源 (30)(一)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建设期污染源 (30)(二)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运营期污染源 (31)三、污染物的治理 (31)(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及治理措施 (3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2)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5)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7)4、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8)5、施工建议及要求 (39)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一览表 (41)(二)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治理措施 (42)1、废水的治理 (42)办公及生活废水处理流程图 (42)生活及办公废水治理效果比较一览表 (43)生活及办公废水治理效果一览表 (43)2、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43)3、噪声治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45)主要噪声源治理情况一览表 (46)四、环境保护投资分析 (46)(一)环境保护设施投资 (46)(二)环境效益分析 (47)五、厂区绿化工程 (47)六、清洁生产 (48)七、环境保护结论 (48)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50)第九章项目节能分析 (51)一、项目建设的节能原则 (51)二、设计依据及用能标准 (51)(一)节能政策依据 (51)(二)国家及省、市节能目标 (52)(三)行业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技术指导 (53)三、项目节能背景分析 (53)四、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55)(一)主要耗能装臵及能耗种类和数量 (55)1、主要耗能装臵 (55)2、主要能耗种类及数量 (55)项目综合用能测算一览表 (56)(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测算 (56)单位能耗估算一览表 (57)五、项目用能品种选择的可靠性分析 (58)六、工艺设备节能措施 (58)七、电力节能措施 (59)八、节水措施 (60)九、项目运营期节能原则 (60)十、运营期主要节能措施 (61)十一、能源管理 (62)(一)管理组织和制度 (62)(二)能源计量管理 (62)十二、节能建议及效果分析 (63)(一)节能建议 (63)(二)节能效果分析 (64)第十章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64)一、组织机构 (64)二、工作制度 (64)三、劳动定员 (65)四、人员培训 (66)(一)人员技术水平与要求 (66)(二)培训规划建议 (66)第十一章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7一、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67)(一)编制依据 (67)(二)投资费用分析 (69)(三)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69)1、设备投资估算 (69)2、土建投资估算 (69)3、其它费用 (70)4、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70)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70)5、铺底流动资金估算 (71)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一览表 (71)6、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总投资估算 (71)总投资构成分析一览表 (72)二、资金筹措 (72)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73)三、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73)资金使用计划与运用表 (74)第十二章经济评价 (74)一、经济评价的依据和范围 (74)二、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75)三、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 (76)(一)销售收入估算 (76)产品销售收入及税金估算一览表 (76)(二)综合总成本估算 (76)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77)(三)利润总额估算 (78)(四)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78)(五)项目投资收益率测算 (78)项目综合损益表 (79)四、财务分析 (79)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 (81)财务现金流量表(固定投资) (83)五、不确定性分析 (84)盈亏平衡分析表 (84)六、敏感性分析 (85)单因素敏感性分析表 (86)第十三章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综合评价 (87)第一章项目概论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投资建设项目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3、项目承办单位: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5、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1、编制单位: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项目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例如:资源条件、原辅材料、燃料和动力的供应、交通运输条件、建厂规模、投资规模、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产品类别、项目节能技术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和劳动卫生保障等,从技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研究。

轨道交通在建工程售后回租业务探讨

轨道交通在建工程售后回租业务探讨

轨道交通在建工程售后回租业务探讨作者:张孟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9期轨道交通属于资金密集型、资产密集型行业,轨道交通企业资金需求量巨大,经过一定期间的发展,待拥有大量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后,轨道交通企业必然走上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多元化融资的道路。

融资租赁就能满足轨道交通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需求,而且可以根据项目情况灵活设置交易结构。

融资租赁中最常见的是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

在轨道交通项目上采用融资租赁模式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点:第一,融资租赁是近几年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金融产品,当前国家对融资租赁的法律限制较少,审批环节少,手续简便,融资快捷,合同主体之间可以充分发挥自主性,根据项目营利预期以及承租人现金流的变化设置灵活多样的交易结构、租金支付方式。

此外,合同主体还可自主通过合同确立租金数额、所有权归属、担保方式等。

第二,融资租赁可选择方案多,应用范围广。

直接租赁适用于新购的设备,售后回租可利用充分盘活已有的轨道交通项目资产设备,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增加运营企业流动资金。

第三,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只拥有使用权、控制权,与传统银行抵押贷款等担保形式相比,出租人承担的风险较小,有利于调动投资方的积极性。

售后回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 即承租人)将自有的资产出售给买主( 即出租人) 后,收取出售价款,同时将该资产从买主( 即出租人) 租回使用,分期支付租金。

在售后回租交易中,承租人保留了标的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在不影响承租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筹集到了所需资金( 出卖价款),但租金是分期支付的,从而实现了资金期限匹配;出租人通过售后回租交易,寻找到一个低风险,具有稳定现金流的投资机会,双方实现了共赢。

由于在售后回租交易中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是以一揽子方式谈判的,是一并计算的,因此资产的出售和租回实质上是同一笔业务。

下面通过具体例子,介绍下轨道交通售后回租业务, A 轨道交通企业将其在建工程作为租赁物转让给B 融资租赁公司,再由B 公司出租给A 企业使用,融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在建工程融资租赁案例

在建工程融资租赁案例

在建工程融资租赁案例不动产(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案例不动产(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案例.doc不动产(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案例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很多争议,搜集一些案例,备查。

1、云南昆石高速公路售后回租2009年5月22日,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三方,历时近半年多的云南昆明至石林高速公路融资租赁从意向到合同谈判整个工作顺利完成,并在昆明举行了合同签字仪式。

昆石高速公路融资采用的是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模式,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昆石高速公路37.48亿元的固定资产解出质押后,转让给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再由公司在5年内以同期银行利率加上租赁费逐年等额回购。

这种融资模式既不改变公司对昆石公路的管理和经营权,又能及时为公司筹集到大额建设资金,为在建(新建)公路项目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云南省副省长刘平表示,昆明至石林高速公路固定资产开展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实现融资37.48亿元,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一笔固定资产融资业务,是融资租赁行业的首次创新,也是云南省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第一笔获得除银行贷款以外的融资。

这不仅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加快发展提供了及时的资金供给,增强了企业的实力和影响力。

同时,也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和提高资本运作能力,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必将对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的发展、对云南省交通基础设施的融资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2、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厂房在建工程融资租赁2009年11月23日电(记者陈杰)今天,天津市政府与海航集团新阶段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其中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海航集团下属天津渤海租赁公司、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共同签署了天津空客厂房融资租赁创新项目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渤海租赁公司以36.3亿元人民币从天津空客A320飞机总装线厂房建设单位天津港保税区投资公司,买下其11万平方米厂房的产权,租赁给天津港保税区投资公司,租赁期15年,不影响天津空客总装公司的使用和生产。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新模式探讨——项目融资租赁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新模式探讨——项目融资租赁

主要指标 , 要求连带责任。而在项 目融资租赁模式中 , 以项 目未来产 生现金流量 的能力作 为主要评价指标来判断租金偿还 能力 ,进行项 当前 ,我 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快速发展。持续高速的城市 目选择。 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持续 大规模 的资金支持 ,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 123 租金偿 还方式方面 .. 带来 的资金短缺 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同时 ,目前 已经投入 常规融资租赁模 式中,还租时 间与每期还租 额由双方事先在融 运营 的部 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 , 负债 比例较高 , 债务形式 比较单 租合 同中约定 , 固定 的。还租时间短 ( 是 一般 3 5年 )每期偿还 的金 — 、 债务期 限结构不合理 , 成筹 资成 本过高 。如何科 学 、 造 合理运用 额大, 适宜于短期融资。而在项 目融资租赁模 式中 , 还租时间与每期 各种融资方式进行筹资 , 既能够满足建设和运 营的资金需要 , 又尽 可 还租额根据项 目本身产生的实际现金流量 的大小来确定 ,每期还租 能降低筹资成 本 , 防范风 险, 目前城市轨道 交通运输企业面 临 充分 是 分配 比例 由双 方协商确定 , 非固定。还租时间长( 一般和设备的折 旧 的课题 。 一些创 新 的融资模 式 比如 8 T T T B O 、 O 、 O0、 T P IP P B 、 F、 P 年 限相 当 )每期偿还金额较小 , 、 适宜于长期融资 。 等正在实践中不断 的产生和发展起来 ,并且在城市轨道 交通 建设投 通过 以上 比较 , 以看 出, 可 常规融资租赁模式主要适用于设备等 融资中发挥 了重要的作用“ J 。 固定资产 的添置或更新以及金额较 小、 期限短 的项 目, 是对 已有项 目 这些方式各有利弊和先决条件。增资扩股、 目融资 、 项 上市 发行 的补遗。如城市轨道项 目的购买运输设 备时, 可考 虑采 用这种 方式 。 股票等方式 的前期工作所需时间较长 ,并且是 以出让企业的未来 收 项 目融资租赁模式则适用于金额大、 限长的项 目, 期 是针对整个项 目 益为代价。发行企业债券的 方式 , 中长期 银行贷 款不仅 手续繁杂 , 也 进行投 资。 这就是本文所提出的可以针对整个城市轨道建设项 目, 采 往往 受到企业经营状况 , 发行规模和授信额度 的限制 。在企业有 良 用项 目融 资租赁模式。 好 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 的情况下 ,若想 以降低建设期财政投资压 13项 目融资租赁的适用条件 . 力、 分散投 资风 险为前提 , 行与 自身承债 能力相适应 的融资 , 进 以解 结合 以上 对于项 目融资租赁 的分析与比较 ,得出项 目融资租赁 决工程资金短缺或优化资源配置等 问题 ,那么 以物为载体的项 目融 模 式下的租赁项 目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一次性投 资大,运行周 期长 资租赁无 疑是一种最便捷有效 的途径 。 ( 一般在 十几年甚至 2 年 以上 ) O ; 具有稳定 而且可观 的收益 率 , 出租 本文通过 论述项 目融资租赁 的概念 、 特点和应用范围 , 根据城市 人的融资成本完全依赖于项 目本身收益来收回并获利润 ;设备等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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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探路“融资租赁”文/本刊记者秦凤华轨道交通项目总投资动辄数10亿元甚至上百亿,如何筹集资金是摆在城市建设者眼前的一道难题。

此前,中国轨道交通市场化融资模式已经有北京的PPP、BT模式,深圳的BOT模式,上海的股权投资模式。

但湖北省武汉市独辟蹊径,在轨道交通建设中创新性地引入了金融租赁方式。

2008年11月24日,武汉地铁集团与工银金融租赁公司签订融资协议。

武汉地铁集团将武汉地铁一号线核心运营设备(包括机车等)的所有权,以2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暂时(初定15年)让渡给工银金融租赁公司。

在此期间,武汉地铁集团仍然保留经营、使用权,但需向金融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到期后可按残值回购所有权。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分行行长左新亚指出:“这不仅是湖北省首笔大额金融租赁业务,也是我国轨道交通建设中首次使用金融租赁的方式融资”。

大量借贷有风险从2006年开始,武汉加快城区轨道交通建设步伐,远景规划中的轨道交通线网有7条线路,共220公里,设站182座。

按照武汉市近期建设规划,2009年将开工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和4号线一期等3个项目,总投资约为273亿元,2009年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将达39.8亿元。

武汉地铁集团是武汉市政府搭建的轨道交通融资平台。

按照国家轨道交通建设有关规定,项目资本金需占总投资40%以上。

这意味着,60%的建设资金需要武汉地铁集团来筹集。

实际上,融资租赁并不是武汉地铁集团募集资金的首选方式。

最初,武汉地铁集团一度希望克隆香港“地铁+物业”模式,像北京那样直接引入香港地铁集团参与建设和运营。

同时,武汉也积极与多家国内外商业银行展开地铁信贷融资谈判。

2007年11月,武汉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银团贷款合同,总额为161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一同承担。

同时签约的还包括开发银行单独提供的48亿元政策性贷款。

两项贷款总额达到209亿元,均投向地铁项目。

2007年12月,中信银行武汉分行与武汉地铁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提供8亿元信用贷款,主要用于地铁及沿线物业土地储备等配套项目。

2008年6月,武汉地铁集团与汇丰银行签订协议,由汇丰银行提供28亿元金融服务。

据称,与汇丰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是借助汇丰银行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帮助地铁集团有效规避财务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

但是,大量向银行借贷蕴藏风险自不待言。

一是谈判时间较长,项目审批手续复杂,二是信贷多为短期项目,对于武汉地铁集团来说,到期后一次性还款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

有没有一种更新的方式,既可以实现融资,又减小集团的现金流压力?武汉地铁集团也在探索。

融资租赁“一拍即合”武汉地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杨邦文用“一拍即合”来形容与工银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

武汉地铁集团是工商银行湖北分行的客户,一次偶然的机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杨邦文,新成立的工银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这让杨邦文眼前一亮。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获得银监会开业批准的创新型金融租赁公司,由中国工商银行独资设立,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天津滨海新区。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融资方式。

与银行信贷相比,企业采用租赁模式,不仅手续简便,方式灵活,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原有资产先行启动投资项目,陆续再用信贷资金置换,或是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逐步扩大资本金规模。

对于武汉地铁来说,融资租赁可以与银行贷款进行资金配比,而且在未来中央对宽松的货币政策进行调整时,也可以有效避免利率风险。

对于刚成立一年多时间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来说,租赁业务多是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单个设备价值较高。

而地铁融资租赁还是一个从未涉足的领域。

但工银租赁经营者也在积极思索,能否采用租赁方式加大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

详细考察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设备金融事业部执行总经理邵宾发现,轨道交通使用的机车等设备也具有可移动性,单体金额较大,再加上地铁项目投资较大,资金需求旺盛,因此理论上也适于开展金融租赁业务。

双方需求一致,谈判非常顺利,多元化融资协议很快就签下来了。

从谈判、签约到放款,不超过一个月。

作为直接承办人,邵宾及其小组很快就与武汉地铁集团达成协议: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将现有的轻轨部分设备和车辆资产出让,融资20亿元;未来采购的新设备则采取“直租”方式。

工银租赁的资金采取分期投放的方式:售后回租部分是一次性投放;直租部分将随着地铁2号线和4号线的建设进度,到设备采购阶段再投放。

“武汉市政府和武汉地铁集团的超前思维,是促成这次融资协议达成的重要因素”,邵宾对《中国投资》说。

还租方式灵活根据双方协议,武汉地铁采取的“融资租赁”方式,既包括“直租”,也包括“售后回租”。

“地铁资金需求量分为两部分,一是新设备采购,二是解决对现有资产盘活资金的需求”,邵宾说。

按照武汉地铁建设规划,2号线一期和4号线一期两个项目还处于待建状态,需要购买包括机车等在内的大量新设备。

而一般来说,新设备从采购、生产、安装有一个时间跨度,更适合于直租。

“之所以把直租纳入租赁协议里,主要考虑是后期采购金额较小,与售后回租组成一个…包‟后,到直租时可以避免二次谈判,操作起来更简单一些”,邵宾说。

租赁的一般原则是“三方两合同”,三方就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方,两合同就是采购合同和租赁合同。

尽管目前还在进行车辆选型,未涉及采购合同,但地铁集团在后期和厂商签署采购协议时,地铁集团会和工银租赁再签署一份采购合同,由工银租赁直接付款。

“很多企业尽管有新扩大生产、采购新设备的需求,但更多的是解决现有资金盘活的问题”,邵宾说,对于地铁集团来说,盘活现有资金更是对租赁的最大需求。

在这次协议中,武汉地铁把已经运营的1号线一期的部分机车等设备和资产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

武汉地铁向工行租赁以上资产,一定期限内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提款20亿元,在付清全部租金并支付资产残余价值后,重新取得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工银租赁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而武汉地铁集团则享有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售后回租”方式之所以能为企业接受,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信贷或其他渠道获得的流动资金一般都是短期的,而租赁合同的还款期多为中长期。

在融资租赁安排中,企业可以用一个长期融资方式来解决短期流动资金的不足,对于短期流动资金的替代性相对比较好。

通过融资租赁手段盘活存量资产后,企业获得一笔资金,可以投资于新项目,这对于缓解企业还贷压力和开展新的投资计划都是有利的。

按照租赁协议,武汉地铁将按季度向工银租赁支付等额租金,租期为15年。

《中国投资》获悉,从2008年11月至今,武汉地铁已开始按期支付租金。

邵宾表示,租期主要取决于租赁物件的使用年限和法定折旧年限。

一方面是银监会对租赁资产有要求;另一方面,从租赁公司风险防范角度来说,一是不超过租赁物件的法定折旧年限,二是不超过租赁物件的使用年限。

有些设备尽管法定折旧年限很长,但使用过多的话,实际使用年限并没有那么长。

与贷款利息相比,租金支付方式相对灵活一些。

“租金可以按承租人的现金流来配备”,邵宾说。

与银行信贷资金到期需要一次性还本不同的是,租金的支付可以“前期少还,后期多还”“前期多还,后期少还”或是“前期少还,中间多还,后期少还”等多种方式。

企业新投资一个项目,前期现金流小,租金可以少收,只收利息。

随着企业现金流的增加,后期可以加大还租,灵活配比财务结构。

市政府担保“城市地铁建设和运营多数依靠政府财政支持。

我们在评估风险时主要看当地政府的财政实力和诚信度及其对地铁的支持力度”,邵宾介绍说,市政府一般都设有轨道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地铁运营的补贴支出。

对于工银租赁来说,承担的风险要比银行小。

融资租赁和抵押贷款最大的区别就是所有权确认的问题。

对于抵押贷款来说,抵押物的所有权还在债务方,银行并不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因此法律效力弱一些。

而银行更愿意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并且是可以处置的,与抵押权相比,所有权的风险相对小一些。

由于银行是不被允许投资实物的,而租赁模式可以实现银行拥有实物的所有权。

“在风险评估方面,信息资源十分重要”,邵宾表示。

由于武汉地铁集团一直是工商银行湖北分行的一个长期客户,分行对当地市场和企业颇为了解,对企业信用体系和风险体系已经有了深入评估。

“地铁运营都是亏损的,更何况是建设期的还款,因而最终还是要靠政府财政来维持运营”,邵宾坦言。

在武汉地铁项目上,武汉市政府是出具了信用担保的,由市财政出具一个支持函。

对于地铁集团来说,租赁最大的风险在于,如果工银租赁出现改制或是经营困难,需要将其租赁资产进行转移,企业就要准备相应的资金进行回购,届时将面临现金流的困难。

杨邦文表示,由于租金是分阶段支付的,从现金流角度看,对地铁集团的经营不会形成较大的财务压力。

未来地铁票价并不会因为企业要支付租金而定得很高。

“严格来说,租金主要是对建设期投资成本有所增加,而我们是采用其他方式来弥补的,和票价无关”。

邵宾表示,租赁公司将随时了解建设期工程进度以及设备采购、安装和验收情况,并每3个月或半年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融资租赁前景广阔武汉地铁项目的开展,很可能为金融租赁行业开辟出一块更大的市场。

“融资租赁是一种挖掘现有存量资产、盘活资金的有效途径”,邵宾告诉《中国投资》,对于金融租赁公司来说,当前是一个拓展业务的好时机。

尤其对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来说,在银行信贷额度有限的情况下,采取租赁方式可以满足客户对资金流动性的不同需求。

邵宾认为,4万亿扩大内需投资很大一块需要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压力比较大。

由于融资需求增加,银行总体对信贷额度有所控制,不可能所有资金都通过间接融资解决。

“对一些不易流动的资产,比如水务、公交、燃气等市政领域,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进行融资”,邵宾说。

对售后回租方式而言,可以对现有固定资产按照折旧后的账面净值进行盘活。

对资产比较大的企业来说,盘活后可以获得一笔现金,把资金投入到其他领域。

邵宾表示,目前工银租赁已与武汉市政府就上述领域开展融资租赁谈判。

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租赁公司具有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因而在风险上也比银行传统信贷融资小。

在税收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制定了融资租赁公司按利差纳税的优惠政策。

“目前,银行业务同质化竞争很激烈,只有不断开辟新的业务和产品品种,才能提升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邵宾表示,监管部门也有相应的措施和规定,不会出现银行取道租赁公司变相放贷的情形。

在发达国家,融资租赁被视作银行贷款和证券投资外的第3大方式,其在融资体系的比例达到30%。

美国和日本租赁融资更为普遍。

特别是在飞机、船舶等行业,融资租赁更是重要的融资方式。

在中国,这一比例仅为1%-2%,银行系租赁公司总资产约为6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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